政大大學報

【社論】浮上檯面的「麻」煩:大麻合法化是商機抑或危機?

2020/01/04 20:22:34

近期,歌手謝和弦被舉報吸食大麻;而綠黨候選人則首開先例提出「醫療用」大麻合法化的政見,並進一步希望重新審核現行法規對「娛樂用」大麻的分級管制。這些事件皆讓大麻合法化議題再次浮上台灣社會檯面——究竟是否為這個某些人趨之若鶩、某些人則避之唯恐不及的敏感植栽脫去罪名,不僅僅是醫學上的辯論而已,其對社會文化層面的影響也不可忽視。

大麻作為商業產品的特殊性

首先,如果要將大麻放到一般市場的供需體系,我們必須了解大麻與一般產品性質顯著的差異。大麻為藥物,如同菸酒,它能夠直接以生理角度影響人類外在行為以及內在心智。使用者在吸食後可能無法做出與清醒時相同之決定,外在規範因而成為抵禦個人乃至群體失控的最後一道防線。再者,若從商業體系考量觀之,將大麻合法化是否會加劇商人利用人類生理弱點圖利的情形,也有待考量。在生理心理愉悅的誘惑下,消費者難保不會成為商業操弄的旗子。

許多支持大麻合法者會以菸酒作比較,認為合乎法規的菸酒對社會、人體之危害可能不小於大麻,那為何大麻卻是違法的?這樣的態度可被視為一錯誤信念,猶如交通違規者錯誤地倡導「不法之平等」——大麻合法化已經不是公正與否問題,而為一是非問題。菸酒對個人、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已有不可勝數的先例,我們應就現有問題加以改善,並非以爛比爛。

大麻是「入門藥物」嗎?

人們在使用入門藥物(gateway drug)後,會增加往後為求更興奮的體驗,轉向使用更強效的藥物或毒品的機率。常見的入門藥物有酒精、尼古丁等,而大麻是否為入門藥物在各國是備受討論的問題。根據美國國家藥物濫用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n Drug Abusion, NIDA)文章指出,在青少年時期使用過大麻的人,比沒有使用過大麻的人在往後三年內更容易濫用對酒精等成癮物質;類似結果也反映在美國藥物康復研究所(Recovery Research Institute)的研究上,此研究調查發現曾使用過大麻的人往後對鴉片類藥物成癮的機率比沒有使用大麻者高出三倍以上。

當然,人類對藥物之仰賴與成癮並不能完全歸咎給入門藥物。社會環境也是影響人用藥的一大原因。這讓大麻合法化的疑慮更加顯明了——即便大麻不是「生理上」的絕對入門毒品,但開放大麻合法化是否會助長社會的用藥風氣?若大眾對使用娛樂用大麻有正確觀念,這似乎就不成問題。但在落實如此教育以前,推動大麻合法化恐怕顯得過度倉促。

合法化大麻可以打擊黑市?

許多政府決定推動大麻合法化的原因之一是期望透過娛樂用大麻合法化,將原屬於地下市場的金錢流通搬至檯面上運作。按理此作法能夠增加政府稅收、減少黑市交易情形。然而,許多事證顯示效果並非如此:洛杉磯和加拿大地區皆有數據指出大麻合法化後當地黑市市場不減反增。原因在於正規管道販售的大麻價格比地下市場昂貴、競爭能力弱,消費者因此不願選擇由正規管道購買。自由時報》報導即指出,加拿大黑市大麻之價格比正規管道便宜40%; 英國《金融日報》上個月的報導也顯示目前加拿大官方已囤積了400公噸的滯銷大麻。這些事實正好可以為考慮大麻合法化的政府提供具體的前車之鑑,要如何有效地運作市場,達到將黑市淘汰的結果,有待確實地規劃並執行政策。

我們的社會準備好了嗎?

不難想像,要維持像大麻市場這樣性質特殊的市場平衡、正向地運作,需要消耗掉大量人力及財力。這些諸多成本換來的既得利益者若僅為少部分族群,以效益論觀點而言,是否稍嫌「不合本」?再說,官方立場特殊,若今開放大麻合法化,要如何表達官方意圖為「消極不處分」,而非「積極鼓勵民眾使用」,尚欠缺嚴謹明智的立法。

不可否認,社會自由與多元性固然重要,人們願意多方嘗試並擁抱眾多可能性是一開放多元社會的基礎。但在使用大麻的議題上,台灣社會目前仍欠缺正確使用觀念以及合理的開放政策。諸多前例顯示開放大麻合法化一途並非一蹴可幾,在台灣社會軟性的心理準備、硬性的法規制度充分備齊以前,大麻合法化帶來的麻煩恐怕將大於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