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大學報

【社論】防教育部承諾再跳票 轉退條例應盡速上路

2018/10/03 23:23:56

九月中旬是全台大專院校的開學日,但亞太創意技術學院的學生,在新學期向校方註冊後竟無課可上。原因在於亞太董事會於今年六月,無預警對外發表聲明表示學校將停辦,此舉至今仍未獲教育部核准。

亞太董事會在聲明稿中指出,董事會與校務團隊已努力爭取資源挹注,無奈校內外紛爭不斷,超過學校負荷,因而宣布停辦。當時教育部還承諾,只要亞太有學生在,就不會核准董事會的停辦申請,並保障學生能在原校就讀及畢業權利。

停辦消息一出,教育部和亞太動作不斷,聯手「清空學生」,輔導學生轉至育達科技大學上課。這學期仍有五位學生完成註冊,其中有四位是只剩提交論文、進行口試就能畢業的研究生。但主秘曾景睦卻告知學生,校內已沒有教學單位,無法進行論文審查,僅能委託育達科大完成程序。

這不就宣告亞太未經核准,自行陷入「實質停辦」狀態;教育部口中「能讓學生原校就讀並畢業」的承諾早已跳票,政府單位的諾言終究是說到、但做到不到。

從前亞太引以為傲的特殊科系,如:茶陶創意設計系,也被迫轉至育達科大進行。育達科大無法完整提供亞太學生所需的軟硬體設施,得讓學生在育達上學科、回亞太上術科。教育部先前保證提供學生兩校間的交通車服務,如今也跳票,學生必須通勤一小時往返兩校,部分學生更因此放棄學業。

從教育部的舉措看來,似乎是在和亞太聯手,架空學生受教權益。外界質疑,亞太董事會寧可把學校「辦倒」,也不願「辦好」,為什麼?依照現行法律規定,私校若經營不善遭停辦,有三年時間改善或提出改辦;若未完成,學校必須解散,但解散後校產全由學校「捐助章程」決定。

然而,捐助章程可由董事會修改,比如董事會能明文指定,解散後的校產應捐給某基金會,最終卻是捐給董事自己設立的基金會。如此一來,校產便能納入董事口袋,學校停辦似乎更有利可圖。這也是為何社會要一再呼籲,儘快三讀通過「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簡稱轉退條例)。

轉退條例未來若上路,校產解散清算,將不再由捐贈章程決定;而是將財產捐贈大專院校轉退基金、地方政府。此外,教育部也能依法解散董事會,重新派駐公益董事,避免董事轉賣財產。

「亞太案」中,或許輔導學生轉學是一項方法,畢竟待在被董事會放棄的學校,未來仍難以取得畢業證書。但對特殊科系學生而言,學校無預警停辦,又被迫轉到無該特殊科系的學校就學,即使苦讀四年,畢業證書上的系所名稱仍是未知數。教育部若不趕緊出手援助,恐怕學生受教權益只會繼續遭蠶食鯨吞。話說回來,學生本不該成為財團惡性營運下的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