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大學報

創新條例推產學合作 高教財團化成隱憂

2020/12/31 00:01:25

【記者陳品融綜合報導】行政院院會於民國109年11月26日通過「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草案(以下簡稱創新條例),並於12月23日送交立法院審理,盼能在國立頂尖大學(以下簡稱國立頂大)設立獨立的「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強化產學合作。然而部分人指出創新條例強調將國立頂大推動,恐有資源分配不均的隱憂。此外,也有人質疑獨立學院放寬人事限制,將造成高等教育財團化亂象,危害大學自治。

目前各大專校院若欲與業界合作,需由校長和企業簽約,不僅耗時,財務使用也缺乏彈性。有鑑於此,教育部研擬創新條例,盼開放國立大學設立半導體、人工智慧等國家重點領域之獨立學院。若條例順利實施,未來將由院長直接與企業簽約,並鬆綁過往人事及財務限制。

教育部為強化大專校院與企業間的產學合作,推出「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草案。 圖/詹湘淇提供

產學合作模式在大專校院已行之有年,國立中央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學生邱柏瑋分享,自己曾參與人工智慧領域計畫,然而因資料蒐集不易,與業界合作能幫助學生取得準確的數據。不過他也提到,並非所有研究單位都有合作計畫,學生需主動向指導教授尋求資源,因此他認為,若直接設立獨立學院,將能增加學生接觸業界資源的機會。

然而,國內產學合作發展實則已有資源不均問題。據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臺資料顯示,107年國立頂大(註)承接企業資助之產學合作經費平均高達約1億9000萬元,然而非國立頂大僅有約2700萬元,若創新條例順利施行,恐加劇不平等。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表示,此計畫將由企業與國立大學自由決議發展重點領域的方式,因此較不受企業青睞的學校可能更加弱勢。但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系學生楊皓翔則認為影響不大,因各校皆有自身優勢,「企業會挑學校,學校也會挑企業。」

註:頂尖大學定義參考教育部於民國100年至104年推出「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共有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交通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陽明大學、國立中興大學、長庚大學、國立政治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等12校獲得補助。然而因本條例以國立頂尖大學為主,因此統計資料中扣除私立的長庚大學。

此外,企業若以產學合作之名設立獨立學院,也恐造成高等教育財團化的疑慮。雖創新條例尚未通過,國立清華大學日前便已宣布與寶佳集團(以下簡稱寶佳)成立的財團法人台北政經學院基金會簽約,將於110學年度建立「台北政經學院」,院內的人事、財務運作皆不受清大校規規範。然而寶佳涉入勞動基金炒股案,負面新聞不斷,因而引發清大學生連署反彈。清大學生議會議員、清大人文社會學院學士班學生王致凱批評,校方至今仍未公開契約書內容,便輕易讓基金會代表進入院務會議決定學院運作,「一旦這種方式成形,是不是將一定程度影響大學自主呢?」

另一方面,獨立學院之招生標準也應被審視。王致凱以台北政經學院說明,產學合作應指由企業提供資源協助學校辦學,讓在校師生受惠,然而目前招收對象卻以國際生為主,與清大毫不相干,「等於外面掛著清華的招牌,裡面是基金會在辦學,這叫產學合作嗎?」

國立清華大學日前宣布將成立「台北政經學院」,引發學生反彈,臺灣學生聯合會也於民國109年12月23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校方正視高等教育的獨立性。  圖/臺灣學生聯合會提供

林柏儀雖支持政府推動創新及產學合作,但他認為創新條例毫無必要性,「目前法案掏空校園民主跟教師勞動保障,所以這樣的創新和自主會完全不受控制,而受學校外部或學校高層驅動。」他建議政府應就既有法規進行修正並加強監管,方能避免產學合作落入企業追求私人利益的亂象,犧牲師生權益。而王致凱盼政府鬆綁產學合作政策之餘,需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並在維護大學自治的前提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