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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7期
守護原民長者的家:如何延續文健站的光?
2023-03-16
位在台中南屯區巷弄內,由私人民宅改造而成的永春文健站又稱部落春,是以定居台中南區、南屯區及烏日區的排灣族族人為主要服務對象,也是附近長者白天的生活中心。 圖/蔡文馨攝【專題記者古宇恩、林玟君、詹晶雅、蔡文馨綜合報導】「來這裡都喜歡啦!像是我們的故鄉。」楊玉樹靦腆地形容「文化健康站」這個地方。二十多年前,來自台東排灣族的楊玉樹,為了工作與丈夫移居到台中,從永春文健站籌備到正式成立的三年間,不時可以看到他的身影。然而,因丈夫生病無法出外工作,楊玉樹便成了家庭唯一的經濟支柱。現實的殘酷,讓楊玉樹在前往文健站的路上面臨瓶頸⋯⋯文健站供長者照顧服務 原民重獲部落歸屬感民國104年,中華民國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成立「文化健康站」(以下簡稱文健站),其前身為原民會於民國96年成立的「部落老人日間關懷站」,期望更加強調文化傳承與健康照顧的功能,以弭平原住民族與都會地區之間的醫療及社會福利資源的差異。原民會社會福利處視察王子軍強調,文健站與一般的長照機構不同。首先,長照機構的服務對象為身心已中重度失能的長者,而文健站是服務健康、亞健康(註一)、衰弱到輕度失能的原住民長者;再者,長照機構的照服員人力較充沛,文健站則提供較為基礎且免費的醫療保健照顧服務。註一:亞健康是指人處於健康和疾病之間的一種臨界狀態,人的心理或身體處於混亂,但並沒有明顯的病理特徵。隨著近一半(48%)的原住民人口移居到都市,民國106年後,原民會開始在都會地區建設文健站,透過聘雇同為原住民身份的照服員來照顧原住民長者的方式,保障長者獲得在地族群及文化特色的照顧服務,進而降低原住民家庭醫療和長照花費負擔。 中華民國原住民族委員會統計,從民國104年到111年文化健康站所服務的原住民長者人數成長近4倍。「medjama (早安)!」來自台東排灣族的溫發英一大早來到文健站,穿戴著配有百合花圖騰的排灣族特色服飾,熱情地與照服員和其他長者們打招呼。「它(文健站)讓老人家有一個可以去的地方。 」文健站服務志工蔡光明說明,長期居住於都會區的原住民少有聚會的空間,導致日漸與自身族群文化脫節,因此,文健站的設立,不僅給予原住民長者重拾自身文化的機會,也讓他們能彼此交流、獲得歸屬感。「文健站很溫暖,好像回到部落,所以心情會很開朗。」文健站彷彿溫發英的第二個家,讓嫁到台中50年後的他重新找到回家的感覺。 中華民國原住民族委員會統計,截至民國111年全台目前共有481間文化健康站,其中站點多設立在原住民人口數較多的花東地區與南台灣地區。多元課程傳承原民文化記憶 重塑長者自信「我想說今年要有個突破,看看我能不能夠坐公車,所以一直注意公車班次,現在終於成功了!」初來文健站的戴錦蓮,在照服員的鼓勵下,學會搭公車及搜尋公車班次,不僅成為每天來到永春文健站的常客,更從中獲得自信心。文健站除了協助長者銜接現代生活及提供衛教課程等服務,也重視原民文化的傳承。許多原住民長者期待透過文健站的課程找回被遺忘的文化記憶,戴錦蓮感概地說:「我們對自己的文化好像也不太了解,當我們要認真學習的時候,老人家都已經不在了。」因此,照服員曾將排灣族傳統的月桃編織設計成一整季的活動,從月桃的採摘、剝皮、曝曬、編織,到月桃的用途及對於族人的意義,讓原住民長者發覺埋藏在傳統技藝中祖先的智慧,同時訓練手眼協調及刺激腦部運作。此外,文健站也透過青銀共學的模式,讓長者傳遞過往在部落生活中所習得的文化經驗,並與年輕人共同學習族群文化。蔡光明分享,「小孩子願意來學,長者會很感動,是給他們一個很大的自我認同感。」他表示,雖然不能明確知道青年收穫的多寡,但至少可以讓他們對於自己的文化有最初淺的概念。 永春文健站的課程以延緩失能作為主軸,並嘗試融入排灣族文化元素,讓長者在課程進行中訓練手眼協調,同時學習傳統技藝中的文化內涵。 圖/古宇恩攝多重壓力考驗文健站 提升到站率成最大挑戰作為各文健站首要查核指標的到站率,目前已成為文健站負責人及照服員的「業績壓力」。即便文健站延續了世代間文化傳承的精神,但並非每位原住民長者都能享有相等的資源。因交通不便、工作及家庭因素等情況,許多原住民長者前往文健站的意願低落。永春文健站計畫負責人呂秀惠無奈表示,即便前來文健站的長者對於站內提供的服務都相當滿意,但個案到站率低落的情況,成為文健站面臨的一大挑戰。文健站設點需考量諸多標準,至善社會福利基金會研究員宋聖君說明,「文健站必須要配有電梯,方便老人家上下樓;在坪數上,一個人要兩平方公尺,也需要設有辦公室、廁所跟廚房。」另外,由於都市原住民的居住型態不似部落集中,因此難以尋找原住民人口密度較高的服務據點,當尋覓到適切地點,文健站又可能面臨租金過高,且場地不符合設立標準的情況。都市文健站的選址難以考量個案交通的便利性,連帶影響原住民長者前往意願,造成到站率低落的情形。為了提升個案到站率,許多文健站提供長者接送服務,但也導致部分長者因擔心造成照服員的困擾,而漸漸開始找理由請假。溫發英便是其中一個例子,他分享,「老師說我年紀比較大,最好有人接送,可是我覺得不好意思,所以還是自己慢慢騎摩托車過來(文健站)。」雖公部門建議長者可以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到站,然而宋聖君指出,除了雙北都會區外,其他地區的大眾運輸系統並不夠完善。「有多少老人家會坐公車?公車時間是不是可以配合文健站時間?」照服員張家郁也提出質疑。除了選址與交通問題會影響原住民長者到站情形外,根據《112 年度推展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文化健康站實施計畫》規定,55歲以上的原住民長者便享有前來文健站之福利。但張家郁指出,來到都市的原住民大多為了維持生計,「許多個案其實六、七十歲都還在工作。」不過,文健站的服務時間通常與工作時間重疊,進而導致到站率難以提升。 長者在課程中製作的原民風手工藝品和圖畫,是永春文健站站內的裝飾亮點。身著排灣族特色服飾的溫發英伴隨音樂的節奏,展開肢體訓練的課程。 圖/蔡文馨攝查核制度成文健站壓力 專家質疑脫離「陪伴」本質《111 年度推展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文化健康站查核報告》規定,若個案到站率低於六成將拉低文健站的評鑑成績,且當查核分數低於70分時,一個月之內則必須提交改善報告,否則將會面臨撤站危機。個案未如期抵達文健站,導致到站率低落,進而影響評鑑成績,是文健站負責人及照服員長期面臨的壓力。東華大學民族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日宏煜認為,「不該把個案限縮在文健站的空間。」當原住民長者有工作能力,不論到市場賣菜、到田地耕作等,只要照服員清楚掌握個案去向,並了解個案身體及生活狀況,便足以達到文健站「陪伴」的目的。個案的到站情況要以抵達文健站的空間為依據,還是以照服員走進原住民長者生活的形式才算數,是現行制度仍需要定義清楚的部分,日宏煜無奈地說:「這是查核制度的問題,並不是文健站的問題。」在查核項目中,課程規劃也有極大佔比,為了豐富課程內容及優化文健站的實施成效,多數文健站便會推出特色課程,將原住民長者視為學生,由外聘老師指導長者。日宏煜對此提出質疑,「文健站應該像家中的客廳,自由自在,而不是充滿限制。」他認為,文化課程的設計應更具彈性,讓原住民長者也可以作為老師,以落實真正的文化傳承與青銀共學。戴錦蓮常覺得都會區如同鳥籠,充滿各種不適應與限制,而文健站如同一片天空,讓他拾回部落的溫暖,得以重獲短暫的自由。查核制度與文健站的存廢密切相關,如何調整文健站的制度,讓服務擴及更多有需要的原住民長者,以實現文健站「陪伴」的初衷,是須迫切解決的問題。 都會區文健站除了提供延緩失能的課程外,也形成原住民長者彼此交流,重拾部落溫暖的環境。 圖/詹晶雅攝
專題
第1749期
文化歸「原」主——《原創條例》為什麼難落實?
2021-05-20
【專題記者林昕璿、吳冠伶、陳嘉怡、徐嘉璟綜合報導】身著原住民族傳統服飾的舞者手牽手圍成圓圈,配合嘹亮歌聲,以及強而有力的抬腿、彎腰動作,在「南島民族論壇」上演出阿美族奇美部落的Pawali(勇士舞)。然而,這場看似充滿生命力、宣揚台灣原住民族文化的表演,竟意外掀起一場風波。民國107年8月1日,原住民族日,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委外經營的舞團竟未經奇美部落同意,擅自穿著部落傳統服飾,並錯誤展演屬於勇士階級Ciopihay(註一)的Pawali。奇美部落族人憤而提告,成為《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以下簡稱《原創條例》)通過後第一起侵權官司。註一:Ciopihay為奇美部落年齡階級中約18至20歲的年輕男性,擔負最繁重的工作,也是訓練要求最嚴格的階級。 位於花蓮縣瑞穗鄉的奇美部落為阿美族文化發源地,早期因封閉的地理環境,交通不便,少受外來干擾,因此保有阿美族傳統的年齡階級制度。 圖/奇美部落族人鄭志貴提供《原創條例》護原民文化成果 奇美部落Pawali仍遭侵權為保護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原創條例》明訂原住民族的傳統服飾、歌曲、民俗技藝等,具有文化意涵的標的物,可申請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以下簡稱傳智權)。若他人想借用原住民族文化成果,必須經過該族群或部落授權。然而,《原創條例》96年通過,卻遲未啟動相關保護措施,待8年後《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公布,傳智權申請制度才正式上路。原民會經濟發展處傳統智慧財產科專員施忠禮指出,《原創條例》為台灣獨創,無法借鏡國外相關法律,加上社會大眾對原住民族文化的認知較為不足,導致條例上路至今仍顛簸難行。對原住民族來說,每項傳統文化表現都蘊含祖靈智慧,具特殊含義或禁忌。奇美部落傳統智慧專用權發言人蔡富榮指出,Pawali 只能由較年長的男性領唱、Ciopihay階級負責跳舞,且只適合在莊嚴的歲時祭儀中表演。但過去外界多次未取得部落同意,逕行公開表演Pawali,「沒有理解奇美部落的文化脈絡,還誤導、扭曲我們的舞。」為避免自身文化再遭誤用,奇美部落向原民會申請傳智權,並於107年4月通過審查。「原本想說有了傳智權後,我們可以放心一點,沒想到4月通過以後,8月就出問題了(指南島民族論壇事件)。」蔡富榮說。蔡富榮強調,傳智權申請書已特別載明禁忌事項,若未按照部落傳統,可能會冒犯祖靈,甚至招致災禍。但令族人不解的是,原民會身為《原創條例》的主管機關,為何還擅自展演已通過審查的標的物?「我覺得這個文化的詮釋權或是主體性,不是我們(奇美部落),是原民會耶。」蔡富榮無奈表示,原民會宣稱演出Pawali是為了推廣原住民族文化,屬於公益的合理使用範圍,其實已曲解《原創條例》的立法精神。「原創條例一開始就不是保護個人利益,而是將原住民族本來有的權利還給他們。」奇美部落委任律師蔣昕佑解釋,《原創條例》雖採借著作權概念訂定傳智專用權,但兩者立法精神不同。《著作權法》為了調和私人與公共利益,設有合理使用條款,在適當情況下可限縮創作者權益。但《原創條例》是為了將過往不平衡的權力關係扳回正軌,保障原住民族使用自身文化的權利,矯正過去文化遭外人擅自挪用的情形。兩年過去,奇美Pawali一案進展緩慢,針對是否將舞團所屬公司列為被告、依據何項法條請求權利等問題,因無前例可循,遲遲未有定論。蔡富榮坦言,「法官和律師都還在摸索,我相信原民會也是一樣,因為這是原創條例的第一案。」對奇美部落而言,爭取文化主體性,仍是一條漫漫長路。<b>尊重部落談授權 麒麟啤酒「罐」入原民文化元素「(原創條例)並不是限制大眾使用原住民族文化元素,而是希望尊重原住民族的文化表達,你要使用任何一個元素之前,要取得原住民族或者是部落的授權,而且要正確使用。」施忠禮說。109年11月,台灣麒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取得授權,在啤酒瓶身印刷阿美族馬太鞍部落與噶瑪蘭族傳統服飾、排灣族佳平部落祖靈柱圖紋等,推出「Bar原民傳智設計罐」,成為傳智權首件大型商用案例。 台灣麒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推出「Bar原民傳智設計罐」,在東部區域限量販售。 圖/余松翰提供談及與部落的合作過程,負責Bar原民傳智設計罐的廣告總監陳宏明表示,從初步向原民會說明計畫構想,到與部落洽談,共歷時三個月。設計團隊曾與族人反覆討論,避免錯誤呈現授權標的物。以阿美族馬太鞍部落的男性傳統服飾五片流蘇裙為例,裙子固定由紅、白、藍三種顏色組成,且不論由左至右或由右至左觀看,顏色的排列順序都相同。另外,排灣族佳平部落則特別向設計團隊強調,金祿勒家族祖靈柱上的雕紋為六根手指,而非一般人認知的五根。「原住民族其實佔(全台)人口不到2%,他們的力量很少,所以必須靠大家的力量去支持。」陳宏明期望Bar原民傳智設計罐成為標竿,向大眾示範傳智權授權的正確流程,並推廣台灣原住民族深厚的文化內涵。他表示,公司給付的授權金能幫助部落協會運作,啤酒瓶身的設計圖檔則可回饋當地,作為文化傳承與教育用途。<b>不被承認的Lalu:文化形式難界定 傳智權申請受阻然而,並非所有原住民族文化都能像奇美、馬太鞍、佳平部落,以及噶瑪蘭族一樣,順利取得傳智權的保護。南投縣魚池鄉,Lalu(拉魯島)獨自坐落於湛藍的日月潭中央,顯得格外靜謐、神聖。根據邵族傳說,獵人先祖為了追逐一頭肥碩的白鹿,隨之抵達日月潭。後來,白鹿幻化成美女,與獵人在夢中約定遷居於此。對邵族來說,Lalu意義非凡,是最高祖靈的居住地,更是邵族信仰的核心。「沒有Lalu的話,我們哪來的詞彙叫Mulalu(祭祀)?哪來的祖靈籃的名字叫Ulalaluan?」邵族文化發展協會理事高榮輝(Hudun Lhkatanamarutaw)說。如此重要的文化,卻未獲應有的尊重。日月潭涵碧樓酒店於91年逕自將「Lalu」一詞註冊為英文商標,原應守護邵族的Lalu,卻被挪用成商業象徵,令族人感到被冒犯。「我們再不保護文化的話,就會被濫用。」高榮輝憤慨地說。因此,《原創條例》實施後,邵族便於105年為Lalu申請傳智權。 「Lalu的命運很坎坷,每個政權對這個島名稱都不一樣。」高榮輝無奈地說。邵族聖地Lalu,日治時期被命名為玉島,漢人則稱珠仔山,二戰後國民政府又改為光華島,有「光耀中華」之意,直至民國89年才正名為拉魯島(Lalu)。 圖/高榮輝提供這條抗爭路,邵族走得十分艱辛。原民會最終以Lalu僅是地名為由,駁回「Lalu/拉魯——邵族最高祖靈聖地」申請案,邵族人因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邵族文化發展協會總幹事陳姳曄指出,Lalu是邵族的文化精髓,體現於多篇傳說之中,「你輸了,就變成是國家認可說這個東西(Lalu)不屬於你。」對此,施忠禮解釋,在申請傳智權時,部落除了要說明文化標的物是部落獨有、於世代間長久流傳,也須以客觀方式證實標的物的存在,如影像、樂譜等。「智慧創作不是只有一個概念,它不是一個祖先留下來的想法而已。」他表示,原民會要求邵族補足申請要件,以證明Lalu不單是一個名詞,而是可以展現的創作成果,並非否定「Lalu/拉魯——邵族最高祖靈聖地」申請案。事實上,根據《原創條例》第3條(註二),除了音樂、舞蹈等創作類型,原住民族也可依「其他文化成果之表達」申請專用權。《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起草人、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黃居正解釋,《原創條例》留有模糊地帶,是為了涵蓋未被明列的標的物種類,如建築、口傳故事等。他補充,即便是文化概念,也可能附著在各種具體的形式上,延展成不同文化內容。註二:本條例所稱智慧創作,指原住民族傳統之宗教祭儀、音樂、舞蹈、歌曲、雕塑、編織、圖案、服飾、民俗技藝或其他文化成果之表達。然而,目前通過傳統智慧創作的案例,多半屬於明定的標的物種類。當原民會與原住民族雙方對標的物的想像和歸類有所差異,《原創條例》第3條所界定的彈性空間,便難有具體成效,也導致Lalu案產生爭議。邵族人口不到千人,因居住在觀光勝地日月潭,傳統領域不斷流失,文化傳承問題迫在眉睫。「我們都開玩笑說,原創條例是留給子孫的田。」陳姳曄認為,若《原創條例》無法守住Lalu,他們將失去唯一可傳給子孫的文化寶藏。109年12月,法院認定Lalu是可用語言、宗教呈現的文化概念,且原民會未依法召開正式審議會,因此判決將「Lalu/拉魯——邵族最高祖靈聖地」申請案退回審議程序。邵族人至今還在等待,期盼《原創條例》能向Lalu打開保護傘。<b>申請成本高、大眾認識少 《原創條例》仍待推廣除了Lalu以外,邵族目前已成功替白鹿傳說、邵織紋等六項標的物申請傳智權。陳姳曄指出,《原創條例》出現後,錯誤使用邵族文化的情況逐漸減少。但整體而言,原住民族申請傳智權的數量依然不高,目前僅有79案通過審議,連在原住民族人口中排行第三的泰雅族都未提出申請,顯示傳智權仍有待推廣。傳智權申請率低的關鍵,在於高昂的成本。部落申請前須對標的物進行田野調查,並召開多次會議,以確認族人對文化標的物的理解一致。黃居正指出,部落將傳智權申請書送進原民會後,平均需等上29個月才能得知審議結果,「是一個成本非常高的權利保護機制。」黃居正認為,即使《原創條例》已向原住民族跨出友善的第一步,試圖防止文化挪用,「但它(原創條例)不該是唯一的工具。」傳智權的推廣,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蔡富榮則提及,台灣社會雖號稱多元,但對次文化仍有很大的排他性。除了政策面需再加強,也應讓更多人了解傳智權的基本概念,在使用原住民族文化元素時,能夠多一分謹慎。「對我們來講,我們要的只是一個尊重。」蔡富榮說。 108年取得傳智權保障的邵織紋,為邵族傳統文化重要表徵。今年1月,在日月潭力麗溫德姆溫泉酒店上樑典禮上,邵族傳統創作保護共同基金管理委員會與力麗集團簽訂授權契約,同意該酒店使用邵織紋圖樣,成為傳智權商業授權的典範之一。 圖/邵族文化發展協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