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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提學代遴選改制惹議 中正學生力阻校園自治倒退
校園
第1769期
校方提學代遴選改制惹議 中正學生力阻校園自治倒退
2022-10-27
【記者彭嘉輝綜合報導】國立中正大學24日召開校務會議,校方提議將校務會議學生代表遴選,從全校學生直選,改為各院自行推選。對此,中正學生會極力阻擋通過,抗議此案將嚴重影響學生參與和自治。會後,校方成立專門委員會(註一),預計最快於12月26日在第二次校務會議進行決策。註一:委員包含學生會正、副會長、學生會議長、學務長、主任秘書、一名教師會代表、老師陳尚志、各院一位學生代表與各院院長。 現今學生自治條例也並未完善,國立中正大學學生會提出修正辦法,避免學生代表遴選改為院內推選。 圖/戴莘提供現行制度下,校務會議中共有19位學生代表,包含學生會會長與副會長,以及六位由學生會推派的代表,經過議會質詢,同意後才能任命,剩下11位則是經過全校學生直選產生。然而,校方認為近年學生代表組成皆以社科院為主,不足以代表全校學生意見,因此提案改制,將現今2/3的學生代表回歸各院自行推舉,目的在於讓各院在校務會議上多元發聲。校方提出的改制看似立意良善,實則引發中正學生會的激烈反抗。事實上,四年前的校務會議學生代表遴選,便是以院內推舉的方式進行,中正學生會學權部部長戴莘說明,在院內推選制度下,學生會推派的代表僅有五位,其餘14位將依照人數比例分配至各院。根據過去經歷,他表示,一旦院內沒有適合人選,院方、系辦將會隨意派人作為代表,且選舉過程不公開,無法得知最終選出的學生代表是否為自願,等同架空學生的參政權。戴莘進一步說明,若校方強推改制,過去情況皆可能重蹈覆徹。校方則回應,目前改制規劃仍處於討論階段,因此不便多作回應。 現今學生自治條例也並未完善,國立中正大學學生會提出修正辦法,避免學生代表遴選改為院內推選。 圖/戴莘提供關心學生自治的中正地球與環境科學系學生李承恩認為,校方推出的新制,強行讓自治氛圍較低落的學院硬推派學生當代表,反而在學生自治中是本末倒置。中正會計資訊科技學系系學會會長劉芷綾指出,此舉無疑增加各系與系學會行政的負擔。他提到,若校方沒有提出明確且透明公開的選舉制度,最後代表可能會直接透過抽籤推派,或各系輪流指派一位出席擔任。根據《大學法》第15條,大學校務會議中的學生代表應透過選舉產生。對此,臺灣學生聯合會常務理事陳思妤說明,即便「選舉」二字並無明確定義,但現今中正校方提出的院內推選,可能會讓各院「非經選舉」推派學生代表,此舉不僅違法,更傷害民主價值。陳思妤更直言,校方將選舉機關從學生會修正為各院,等同將黑手直接伸進學生會之中,使校方與學生之間的互相尊重關係蕩然無存。針對校方質疑現行制度下的學生代表不具代表性,陳思妤表示,當選的學生代表只要是透過公平、公正、公開、無瑕疵且合法的選舉程序,就具備合法性與代表性。戴莘則認為,學生面對校方時皆是團結一體,因此,校方不應以院別試圖分化學生,「無論學生代表來自哪個院或系,自願參與校級各項會議,皆是為了中正大學的發展努力。」「為何學生代表的產生方式,並非由學生自己決定?」長期關注大學學生自治的立法委員范雲也對此案提出質疑,他表示在現行體制下,學生代表席次過少,而學生的聲音也注定在校務會議中,被其他代表的人數輾壓。范雲進一步表示,中正自治案例更加突顯現行體制的不合理,意味《大學法》的修法勢在必行。他期望透過修法,提升學生參與校務治理程度,並增加校務會議的整體效能與透明度。戴莘表示,學生會為了避免此案通過,正在修改自治條例,以保證各院在校務會議上至少有一名代表,彌補原先制度的不足,作為與校方談判的籌碼。此外,他也提及,未來學生會將透過委員會持續與校方溝通,力求在委員會內獲得支持,阻擋惡法復辟。 國立中正大學在10月24日召開校務會議,將學生代表遴選由全校直選改為院內推選。
淡江尖端材料學程停招程序不民主 學生代表籲對等溝通
校園
第1767期
淡江尖端材料學程停招程序不民主 學生代表籲對等溝通
2022-10-05
【記者李念庭綜合報導】9月20日,淡江大學理學院宣布,尖端材料科學學士學位學程將於113學年停招,並在隔日辦理第一次停招說明會。然而,多數學生認為消息過於突然,且在說明會中,校方態度也讓學生感到不被重視。對此,尖端材料學程學會與淡江學生會,於9月22日發布聯合聲明,希望淡江校方依循民主程序,與學生們共同討論停招、合併學系等相關事宜。  9月22日,淡江大學學生會與尖端材料學程學會發布聯合聲明,期望淡江校方重視學生意見,依循民主程序與學生共同討論停招相關事宜。尖端材料學程近年在少子化的衝擊下,出現招生率不足、缺額問題,經學程辦公室與校方討論後,決議從113學年起更改為停招不整併。尖端材料學程學會會長蘇麒耀說明,在第一次停招說明會中,校方僅做到告知義務,且會議中無校方高層出席,加上時間只有30分鐘,因此在說明會中,校方代表皆無法即時回覆問題,導致學生在過程中感到十分疑惑,也對校方充滿不信任感。 淡江大學10月3日於辦理第二次停招說明會,會議中教務長及秘書長等校方高層皆出席,與學生面對面討論溝通。圖/尖端材料學程學會提供然而,在本週一召開的第二次說明會中,淡江教務長蔡宗儒與秘書長劉艾華皆出席會議,與學生面對面討論。除了說明停招的緣由,並傾聽學生對於此事的想法。此外,校方也針對第一次說明會中,學生詢問的必修選修學分和受教權問題,以及系學會事前收集的學生意見,統一做出回覆,例如校方同意在符合學校轉系的規範之下,盡量輔導並協助學生轉系。 針對學程即將停招砍系一事,蘇麒耀提到,部分高年級學長姐擔憂停招恐影響畢業文憑的價值,以及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除了高年級學生,大一新生也不滿於校方的作為,一些大二同學則已經開始規劃轉系甚至轉學。蘇麒耀認為,第二次說明會中,校方與學生的溝通狀況已改善許多,但他表示,校方仍須進一步擬定具體保障學生權利的配套措施。 尖端材料學程2005年成立,近年因招生率不足,淡江校方決定於113學年停招此學程。圖/尖端材料學程學會提供淡江大學尖端材料學程畢業校友莊信偉表示,缺額、停招都已是既定事實,校方在考量經費和經營等現實因素時,也僅能做到與學生充分溝通,並保障同學的相關權利。淡江學生會會長蘇廷瑋則提到,未來校方決策與學生意見產生衝突時,應先打開對等的討論空間,讓學生瞭解停招原因,提供相關資料,並且持續與學生溝通,以維護學生權益。在現今少子化衝擊之下,許多大專院校與學程科系,都面臨停招、整併和減招的狀況。蘇廷瑋表示,教育部不應以鴕鳥心態逃避問題,而是要改變整個教育環境,並針對教育政策做出調整。而校方在因應少子化問題做出結構性改變時,勢必會有受害者出現。因此,蘇廷瑋認為,現階段校方須與師生達到雙向溝通,藉此避免雙方權益受損,才能保障學生的受教權與發聲權。
學生會控校方拒提供選舉人名冊 臺大學生代表選舉延期
校園
第1718期
學生會控校方拒提供選舉人名冊 臺大學生代表選舉延期
2019-12-19
【記者姜期儒綜合報導】國立臺灣大學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以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為由,拒絕提供可證明投票者在學身分的選舉人名冊(註1)予臺大學生會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以下簡稱選委會)。即使16日臺大學生會會長、臺大歷史學系學生凃峻清發起抗議,控訴校方藉此打壓學生自治,但校方與學生仍未達成共識。因此,原定18日舉行的「國立臺灣大學108-1學生代表大會學生代表選舉」,確定延期。註1:「選舉人名冊」收錄所有具選舉資格學生的學號、系級、姓名,供選務人員查核學生的在學狀況,判斷是否具選舉資格且是否重複投票。凃峻清等人於16日控訴臺大校方未提供選舉人名冊(以下簡稱名冊),阻礙選委會辦理選舉。凃峻清表示,根據《大學法》第33條(註2)指出,輔導學生會選舉是學校進行教學與教育行政的目的之一 。然而,校方因認為提供名冊有違反《個資法》之疑拒絕提供。17日國家發展委員會出面釋疑,公立大學依規定提供學生名冊協助學生選舉,屬其執行法定職務範圍,符合《個資法》第15條第一款及第16條本文之規定。不過,校方至今仍未提供名冊,目前選舉也無確定日期。註2:《大學法》第33條為「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以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107學年度第二學期,臺大學生代表大會通過《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選舉罷免法》修法,確立「紙本投票」為臺大唯一的合法投票方式。臺大學生會與選委會更於今年推動以「紙本驗證」方式核對投票者身份,為五年來首例。臺大學生會副會長、臺大人類學系學生林謙表示,電子驗證系統本身不夠完備,且校方不願意提供足夠完善的網路系統和資料庫支援,故推動紙本驗證。事實上,臺大於103學年度之前皆採「紙本驗證」核對投票者身分。不過當時校方不需提供名冊給選委會,選委會是靠學生證背後的註冊章查核投票者是否在學。但在103學年度後,臺大學生證全面改版,取消背後的註冊章,導致選務人員無法靠學生證辨別投票者在學身分。因此,選委會於103學年度後改採「電子驗證」(註3),此作法雖需面對驗證系統當機的風險,卻能有效保障投票者個資。註3:電子驗證的作法為使用「API」,其方式為選務人員取得投票者同意後,於系統中輸入投票者的學號,連動到學校的資料庫,再從中取得投票者的在學狀況等資料。由於「紙本驗證」與「電子驗證」涉及侵犯個資的風險程度、使用便利性皆有所不同,各有支持者。然《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選舉罷免法》僅規範投票方式須以紙本進行,對驗證方式則未明確規定。如何驗證投票者在學身份,由選委會自行決定。針對學生會及現任選委會堅持使用恐洩漏個資的名冊進行驗證,臺大國家發展所學生、選委會前主委林奇瑩質疑道:「提供名冊一定是必要且唯一的方式去辦選舉嗎?」他指出,若校方堅持不提供名冊,選委會應事前預防或因應,啟動其他驗證方式的備案。「一開始就要採取選舉人名冊,但不得已怕選舉辦不下去才先公告用備案,但後來發現備案也沒辦法辦下去。」選委會主席、臺大政治學系學生賴建勳承認,選委會於11月持續與校方溝通直至12月仍未果。因未確定能否取得名冊,選委會於4日先公告,投票者出示「NTU ePo」(註4)學生基本資料的網路頁面,供選務人員確認資格即可。然而賴建勳指出,於10日的選務人員訓練中,有人員反應該驗證方式窒礙難行,且「NTU ePo」系統於12日當機,使選委會正視使用「NTU ePo」可能耽誤投票時間。因此12日當晚「學生代表大會第六次常會」中,學代們通過追認(註5)「建議使用紙本驗證以及投票」。然而,這也代表選委會若沒有校方提供的名冊,選委會恐也無法啟動「NTU ePo」備案,導致選舉延期的窘境。而17日凌晨,選委會也公告選舉確定延期。註4:NTU eProtfolio 臺灣大學學習歷程檔案。註5:事後認可、同意實施。對於選舉延期,臺大地理環境資源學系學生劉雨函表示影響不大,因有投票意願的人還是會去投票。據選委會的選舉公告,臺大學生參與學生自治的比例不高,「107 學年度第二學期臺大學生會暨學生自治組織暨性別平等委員會聯合選舉」的投票率僅7.19%,「107 學年度第一學期臺大學生代表大會學生代表選舉暨員生消費合作社代表大會學生社員代表聯合選舉」的投票率最高也僅為社科學院的10.33%。然而投票率低,選舉仍要舉辦,可日期遲遲未定。林奇瑩指出此次選舉,選委會已因未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選舉罷免法》舉辦公辦政見發辦會,違反法規。現在仍未能定下選舉日期,難免令人擔心選舉是否能順利進行。「此一事件學生會及選委會顯然事先了解名冊很可能無法如期取得,不但未積極解決,也沒有主動向學代會揭示未來動向與備案,反而任選舉時程緊迫,犧牲選舉作為記者會訴求。」醫學院學生代表、臺大醫學院醫學系學生賴廷炎痛斥選委會的行政疏失,他指出,記者會後選委會表示會對選務發放每人600新台幣的補償金,卻事後才向學代會追認。賴廷炎直言,若選委會取得名冊之後不上緊發條,這場紙本選舉也難保不出紕漏。對此,賴建勳回應,選委會將盡快於本週確定選舉日期,另外選票跟票匭都已就位,只剩場地須再跑一次公文。
英西大生欲設男性專屬發聲單位 遭質疑助長父權
國際
第1686期
英西大生欲設男性專屬發聲單位 遭質疑助長父權
2018-11-01
【記者許容瑄綜合報導】10月23日英國西英格蘭大學(University of the West of England, UWE)學生詹姆士.奈特(James Knight)發表聲明表示,由於受到過多的反對與言語攻擊,他決定退出競選學生會(The Students’ Union at UWE)欲成立的新單位代表,該單位為專為男性學生發聲的校內團體,引起多方討論。 英國各大學學生對設立專屬男性單位的看法兩極,雙方各執一詞,立場相對。 圖/許容瑄攝英國各地大學校園內通常設有專為女性、黑人或少數族群服務的單位,他們大多隸屬於學生會,旨在為弱勢爭取福利、發掘校內對該族群不平等的對待,並作出行動、要求改善,但以往沒有學校成立專為男性發聲的單位。有鑒於近兩年,英國布里斯托市傳出數起男大學生自殺事件,布里斯托大學(University of Bristol)校方開始正視學生的心理健康與精神疾病問題,並在今年成立相關單位因應。鄰近的西英格蘭大學也打算跟進,校內學生會在上個月舉行的補選會中,提議成立一個專屬男性的單位。西英格蘭大學學生克里斯(化名)表示,學生會成立男性單位的提議並沒有得到會內幹部同意,「去年甚至已經匿名投票否決過這項提議了。」他也坦言,這是多數學生這次極力反對的主因之一,「我們像是被矇在鼓裡,這種感覺很不好。」 詹姆士.奈特在接受《獨立報(The Independent)》訪問時回應,他認為比起成立關注身心理健康的單位,一個專屬於男性的單位,更能夠專注於解決男學生的心理健康問題。然而,英國各大學學生對此事件則是反應兩極。根據《獨立報》指出,支持者認爲成立屬於各類學生的團體,讓大家都有發聲的機會是件好事,如果被社會上認定為「弱勢」的團體需要此種機構發聲,那麼男性也可以擁有。然而,部分學生卻認為這是項助長父權主義的政策。「如果是為解決心理健康與精神疾病,那為何不直接成立一個關注心理健康的單位呢?」坎特伯雷基督教會大學(Canterbury Christ Church University, CCCU)學生羅貝卡.席瑞斯(Rebecca Sheeres)在校內報紙《統一報(UNIFIED.)》投稿,「男性在社會上已握有太多權力,為何還需要成立這樣的機構? 」克里斯也提到多數反對學生認為,成立男性專屬單位,會變相的暗指男性為社會上的少數族群。校內現有的多元性別族群單位、黑人與少數族群單位,皆是需要管道來發聲的少數人,「但男性並不是少數族群,我們不理解必須設立男性代表的理由。」
台師大生盼增學代 爭校長遴選決定權
校園
第1660期
台師大生盼增學代 爭校長遴選決定權
2017-10-11
【記者陳潔慧台北報導】6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自治會舉辦記者會,提出「校園民主要落實」、「校園空間不漲價」、「學生勞動不血汗」三點訴求。學生不滿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21席中學生代表只有一位,也認為學生對校長遴選無實質權力。學生會更進一步提出對校務會議學生席次不足的問題,呼籲新任校長應落實校園民主。 台師大學生會於6日舉辦記者會,對校園民主、校園空間及勞動權益提出訴求。圖╱陳潔慧攝現行《大學法》規定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必須有2/5以上的學校代表,但未明確規定學生代表參與比例,校方推出的代表也以教授佔多數。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主任林柏儀表示,民國95年時,國立政治大學正式將學生代表納入委員會後,才開始有部分大學修法跟進,但距離真正的民主還有一段路。根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長遴選組織及運作辦法》,台師大委員會中學生代表僅有一名,雖不違反法規,但學生會會長楊婷雅質疑,「在學生做為校園內多數的情形下,一名代表到底如何能為一萬多名學生發聲?」9月29日舉辦的校長候選人治校理念說明會裡,兩位校長候選人吳正己、李篤中在治校理念裡皆提到會以學生為主體,但在學生進一步提出是否能「增加學生會議代表的席次」後,卻只得到「可以再討論」的回答。6日記者會學生會再度重申「校園民主要落實」訴求,希望提高所有校級會議至少1/10學生代表,且重大校務發展會議能增加到1/5,讓學生有參與校內事務討論與思辨的機會,使學生自治落實。高教工會台師大分部代表張宗坤認為,雖然《大學法》規定1/10以上比例的學生代表,「但達到1/5也不違法,甚至更好。」楊婷雅表示,學生會積極與校長候選人面談表達學生訴求,期許能透過此次校長遴選來推動《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自治會法規彙編》修正,明確訂定學生在會議中的席次保障學生權益。張宗坤也提到,希望透過這次台師大的活動,能帶動其他學校一起關心學生權益問題。
程序不當 高應大網費提案遭退回
校園
第1638期
程序不當 高應大網費提案遭退回
2016-11-24
 【記者汪芝瑜綜合報導】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計算機與網路中心1日依據「電腦與網路使用收費要點」,公告下學期起凡未繳電腦與網路使用費者,將無法登入選課系統,消息一出引起反彈。學生認為此舉是變相剝奪受教權,校方於24日校務會議退回此要點。 電腦與網路使用費應用於校園電腦與網路軟硬體之建置與維護,計算機與網路中心行政諮詢組技正黃俊榮表示,這項費用原不包含在學雜費中,因此許多學生選擇不繳納,造成學校困擾。校方經9月21日行政會議,加強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 然而電腦與網路使用費繳交與否,不應間接影響學生受教權。高應大機械工程系學生曹哲嘉表示,因為沒繳交這項規費而無法登入選課系統、無法預選自己想要的課,是變相剝奪學生求知的權利 。 除影響學生選課權益外,由於要點未細訂停權內容,學生議會議長、資訊工程系學生呂紹榕表示,在停權項目不明的情況下,「今天暫停選課系統,明天不能使用無線網路,後天就上不了學校首頁,」此例一開將使學校行政權無止盡擴大,對學生極為不利。 沒有學生出席的行政會議上,校方卻做出影響學生權益的決策。學生議會主張校方違反《大學法》第五章第33條第一項規定,「大學為增進教育效果,應由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出席與其學業、生活及訂定獎懲有關規章之會議」,認為此決議案應屬無效。高應大企業管理系學生黃承澤提到收費決議沒有經過學生同意,校方就私自決定,「對學生來說就像在收保護費。」 另外《專科以上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第六條也規範,「學校收取代辦費及使用費,應由收取費用之業務單位提案,經學校行政會議或相關會議審查通過,送經校長核定後公告,並於學校資訊網路公開。前項會議,應邀請包括學生會等具有代表性之學生代表出席。」呂紹榕表示大學行政方藉由行政會議規避學生代表之監督、修改學生權利相關的規章,是十分荒謬的事。 面對學生反對聲浪,校方於24日校務會議中決議,將「電腦與網路使用收費要點」駁回重審。秘書室行政組代理組長蔡美琪表示,由於計網中心在行政會議提案前未與學生討論,違反行政程序,因此退回該要點、須重新修訂內容。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學生議會不滿未繳電腦與網路使用費不能選課的決議,向校方提訴求。 圖/高應大學生議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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