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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大生聯手國會首創促進團 擴大招募青年參與改革
國際
第1795期
韓大生聯手國會首創促進團 擴大招募青年參與改革
2024-10-04
【記者林以晴報導】韓國8所大學學生與韓國國會的10位議員攜手成立立法促進團(以下簡稱促進團),他們9月開始擴大招募成員,並在9月27日確定新名單。韓國總學生會共同論壇(以下簡稱共同論壇)事務處長、延世大學行政學系學生朴賢民表示,在政黨衝突嚴重的韓國首次促成執政黨、在野黨、學生團體跨界合作,十分難得。 「促進團宗旨在於為大學生提供直接參與立法的機會,親自解決問題。」朴賢民說道。不過促進團仍面臨學生對自治活動關注度低的挑戰。朴賢民指出,隨著社會變遷,如今學生關注個人問題,參與公共事務的意願相對薄弱。 即便如此,朴賢民仍相信有關注社會問題的學生,因此促進團在9月擴大招募新成員,「我希望共同論壇能有更多人加入,成員能相互合作,從大學生視角出發,為社會問題提出合適的解決方案。」朴賢民說道。他表示,這次招募了許多懷抱善意且具備能力的學生,他們已準備好進行改革。 延世大學學生金辰宇對促進團的活動持正面看法,他說:「許多大學生在生活中遇到困難無法解決,但促進團讓年輕人和國會議員互相交流,推動立法就能解決根本問題。」延世大學學生智元(化名)則對於促進團能否實現所有目標抱持懷疑態度,他認為促進團想解決的問題過於龐雜,但他也指出,若能解決其中2到3項,已是一大突破。 在8月21日的成立大會上,促進團提出9項欲推行的立法政策,金辰宇和智元都認為,青年居住權保障及全租金詐騙的問題特別值得關注。金辰宇表示,現有的解決途徑不足,「如果促進團能推動相關的救濟政策,在交出全租金時會更有安全感。」他說道。 作為韓國首個由全國學生自願發起並引導的立法行動,促進團背負著解決大學生、青年、未來世代問題的使命,他們計劃在本學期內推動至少一項提案,並發送政策建議書給政府和國會議員。朴賢民補充,為了吸引關注和提升參與度,促進團將頒發證書給參加活動的學生,也會利用社交平台收集意見,希望能反映更多學生的聲音,有效解決大家的日常問題。
勞動保障外的作田人 農民職災誰保庇?
專題
第1747期
勞動保障外的作田人 農民職災誰保庇?
2021-04-28
作為農田中的保護傘,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是否真能夠替農民遮風避雨,又或者只是毫無用處的空傘架呢? 圖/江俊緯攝【專題記者詹和臻、陳卓希、邱海鳴、江俊緯綜合報導】「我受傷是兩年前的5月6號,我永遠記得那一天。」農機操作員洪國華回想起被農耕機壓斷腿的那天,仍然心有餘悸。「爸爸,帶我去蹦蹦!」在洪國華的三歲兒子眼中,爸爸賴以為生的農機只是會發出「蹦蹦」聲的玩具。殊不知,那天應兒子要求去田裡「蹦蹦」的洪國華,差點被失控的農具奪去性命,眼看著金屬製的笨重農機朝自己襲來,他卻來不及反應,應聲被擊倒在地,「短短兩秒鐘之內,你只有一個想法,死啊。」洪國華頂著刺眼的陽光,站在雜草叢生的農地中,重現兩年前被農耕機猛力撞傷右膝蓋的場面,並擺出倒地無助的神情。雖然事發後,洪國華幸運地重建斷裂的十字韌帶,但為了營生,手術後他強忍著劇痛立刻接續工作。他模擬當時用繩子將塑膠椅吊起作為階梯,再以左腳用力蹬上發財車,才能順利上下農機,「(開車時)用左腳踩右側的油門,避開沒力的右腳。」「什麼農民職災攏嘸啊(都沒有),我從來沒聽過,不知道。」洪國華回憶,當時他只慶幸能活下來,醫院和農會從未向他提及理賠事宜,至於治療的開銷,因為他沒有加保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以下簡稱農民職災險),無法申請職災理賠,只能摸摸鼻子認命,繼續工作想辦法賺回來。然而,發生意外兩年至今,他的右腳仍會在行走時隱隱作痛。 屏東縣農機駕駛員洪國華兩年前右腳十字韌帶斷裂,動完微創手術後卻直接工作,沒有養傷及復健,至今仍可看出右腳微跛。 圖/邱海鳴攝洪國華的案例只是冰山小角。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統計,民國109年農業就業人口為55萬餘人,且這些農業就業人口平均年齡高達62歲,如此龐大且高齡化的群體,卻被排除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下簡稱勞工職災險)之外,沒有被視為相同的勞動力,那當前能夠保障農業工作者的權益是什麼?<b>同是勞工卻兩種制度 <b>農民職災險功能薄弱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農保)為保障農民權益的主要法令,希望讓農民享有與一般勞工相同的保障。台灣於107年修正農保部分條例,全面試辦農民職災險,保障從農者的職業安全,補貼農民因職業災害產生的傷害、身心障礙、就醫及喪葬等花費,保費為每月新台幣25元。農民職災險採自願性投保,農民只需月繳保費15元,另由政府補助10元。不過,低廉的保費卻沒換來顯著成效,據108年行政院院會議案公告,全台農民投保率僅有15%,以今年桃竹苗地區為例,農民投保率皆不及三成。農業工作者投保農民職災險須符合兩種身份:一、具有農保資格的實際從農工作者;二、現在有實際從農工作,但已領過勞工保險(以下簡稱勞保)或其他社會保險者,能以健保第三種類人身份申請加保。此外,農委會現在也正增修範圍,希望納入不具農保身份、但有實際務農的實耕者。農民職災險積極廣納多種身份,原因在於,先前的農保,無法落實農民健康給付的功能。「農保本來就是掛羊頭賣狗肉,雖然叫做農民健康保險法,但實際就是領退休金。」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林良榮解釋,現在的農保雖仍具「健康」保障,但因為給付過低,逐漸被84年實施的《全民健康保險條例》(簡稱健保)取代。而現在農民投保農保的首要原因,是為了在退休時,領到相當於勞保老年給付的「老農津貼」。為保障農民工作權益,農委會開始試辦屬於農民的職災險,林良榮認為,農民職災險應比照勞保制度做整合。他以4月23日通過的勞工職災險做比較,此法將原先勞保的「職業災害」項目單獨立法,不僅提高補償給付、完善職災認定機制,更擴大納保範圍,被稱為「勞工節最好的禮物」,但法定勞工範圍卻不包括農民。林良榮分析,勞工職災險單獨立法,能更有系統地保障各領域勞工,「但勞工的給付提高,農民跟一般勞工的給付就會有明顯落差。」他說明,同樣付出勞力工作,但農民和一般勞工卻使用兩套職災保險制度,導致受到的保障不同,對照改善後的勞工職災險,凸顯出農民職災險的功能薄弱。<b>田間傷害難舉證 <b>理賠審理程序亦冗長 農民只有在工作中傷亡,才能獲得農民職災險理賠,但判定上卻存在模糊空間。林良榮說明,農民職災險強調「先傷後病」,即優先辦理職業傷害,而暫緩理賠慢性職業病,因為判定職業傷害遠比隱性疾病容易。除認定職業疾病困難外,相關醫療服務也尚未完善。目前全台只有兩家農民醫院,其中一家是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雲林分院,該院環境及職業醫學部主治醫師李念偉說道:「農民來看診的很少,一年大概十幾個而已。」而且多為明顯外傷,少有農民因為職業病就診。他另提及,慢性的骨科疾病應該為農民職業病大宗,但現在農民職災險並未保障,導致農民就診意願低。疾病發生不像外傷有明確的時間、地點,因此農民難以舉證。「農民說噴農藥導致職業病,說不定是阿伯自己愛抽菸、嚼檳榔。」林良榮解釋,目前台灣沒有專精農業醫學的專家,因此在判定農民職業病時,不免難以鑑定。另外,農業的工作場域自主性高,上班時間和路徑會依據季節、天氣或供水時間等因素改變,通勤時的職業災害沒有統一判斷依據,使得保險理賠條件更難認定。「阿伯從農途中,可以繞一下先去吃個早餐啊!」林良榮舉例,下雨也可能導致農民臨時更改上班路線,而農民職災險並無考量這些不確定因素,反倒全然由農民自行舉證。農業職災的舉證程序涉及法律知識、網路操作,需要農民自行提出資料佐證,常讓理賠對農民來說是可望而不可及。屏東縣養豬戶許先生(匿名)憤慨說道:「小傷還可以照相,有的人已經躺在那邊,要怎麼照?」他還提出,多數老人家不會用手機,農民職災的舉證制度,仍有諸多改善空間。高雄市美濃區農會總幹事鍾清輝分享,曾有農民在深夜巡田時發生意外,申請理賠時,卻被懷疑是要去朋友家裡喝酒的「假職災」。經由農會協助後,透過行車事故鑑定,證明農民當時穿戴著雨鞋,輔以當地輪番灌溉的時間表、委請專家協助農民製作的路線圖,才成功幫助農民取得職災理賠,舉證過程耗費諸多人力和時間。 屏東縣農民鄧振宗在採收檳榔時,左手拇指不慎被農刀割傷,他表示,為了生計,受傷也無法休息,更無暇顧及傷口有破傷風的可能性。 圖/邱海鳴攝儘管如此,與農民第一線溝通的農會,只能負責幫農民辦理申請程序,最終認定仍交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然而,勞保局不諳農業事務,導致諸多理所當然的田間耕作常態或傷害,卻需花上冗長的判定時間,以及勞保局、農會及農民之間數次溝通。屏東縣長治鄉農會經辦洪怡芬分享案例,一對夫妻在田裡灑水時,老婆幫忙牽水管,卻不慎絆倒導致膝蓋受傷,農會協助申報後,勞保局竟回函詢問工作時牽水管的原因,「牽管一定需要協助,在田間是很稀鬆平常的事情。」洪怡芬無奈地說。前屏東縣政府勞工處處長林德輝也強調,勞保局的審議委員未必了解農耕生態,所以農會需要花更多心力解釋及舉證。面對難以認定的農業職災案例,勞保局也會轉交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監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農監會)協助、提供專業農業知識。被聘為農監會委員的鍾清輝形容道:「像是再一個複審的機會,怕會錯殺農民權益。」此方法雖然提高審核理賠的正確率,但同時也顯示出農保特殊的法律地位,不像勞保原先就由各領域人才進行審查,農業職災卻需要另組織單位判定。<b>農民身分難認定 投保、請領困難重重 「其實一開始是要把勞工、農業、漁業、軍公教,統一包在國民保險(註一)裡的。」前嘉義縣政府農業處處長林良懋補充,但各職業的工作內容差異過大,難以統一訂立保險身份及理賠申請,所以最終選擇分開納保。註一:國民保險(簡稱國保)為一種政策概念,主張所有職業都應該享有同等的社會福利,並未實際辦理。然而,各自立法後並沒有妥善分配接管單位,農保仍全權交由勞保局負責管理,使農民職災險缺乏農業領域專家和適用的審核制度,導致職災判定過程曲折,更顯示出農保、勞保條件的不平等,甚至連最基本的農民身份認定,也依舊懸而未解。如何界定納保人身份,定義出農民與其他勞工的差別,為各自納保後的首要難題。研究勞動法領域的林良榮表示,農保在被制定時,斷定農民都是長期務農、藉此營生的人,在這樣片面的思考模式下,認定長期務農者理當擁有自己的農地。因此,農保資格大多以農地為判斷依據。「時代轉變、從事農業的生活型態變得多元,就產生了很多人沒有農地,但實際在從農工作時發生職災。」林良榮補充,現今有諸多投身休閒農業的都市農,或是政府大力推廣的青農,這幾類從農者多半沒有自己的農地,但有務農事實,也可能發生農業職災。同樣可歸類為農民,但農保卻將他們排除於保障之外。農業保護傘外,仍有一群身份沒被界定的農民。雲林縣青年農民聯誼會總會長陳鳳義提出,現在農民職災險存在癥結,因為農民需要有農保資格,才有投保農民職災險的門檻,「很多真正的農民沒有農保,但是很多不是正常的農民有農保。」台灣目前僅劃分出農民與勞工界線,但仍有一大區塊需要被界定的農業工作者。農民被強制與勞工身份畫出區隔,更導致農民職災、職業病難以認定。有在務農的林德輝說道,農業屬於特殊工作,台灣有諸多兼業農,上午耕作完、下午從事其他行業的工作,職災分類變得困難,「像中暑過熱、心血管疾病,怎麼知道農民是因為其他工作,還是從農造成的?」 菜農林春生注重工作場域的安全,要求員工要穿鞋工作,包裹頭部防止中暑,希望將農民受傷的機率降到最低。 圖/邱海鳴攝林德輝補充,勞保配有專門預算和職業醫師,負責預防與認定勞工職災,但農業部分,卻沒有人教導農民安全知識,「應該涵蓋到所有勞動力,不應該只在有勞保身份的勞動力者。」他認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稱職安署)範圍涵蓋士農工商,農民和其他工作者一樣,都是付出勞動力工作,勞動部應該也要照顧到農民。「保險是風險管控,跟場域、地點有很大關係。」林良懋提及,現行的勞工職災法,區分出各行業別,計算不同行業的費率,但農民職災險卻沒有分類。實際上,農民在不同環境、從事各類務農,危險程度會有差異。保證責任台灣佳沛果菜生產合作社理事陳育旗談道:「在外面(務農)比較危險,有水會掉下去,保費應該要加高一點。」而在裝置齊全的溫室中耕作,發生職災風險較低,保費應該因應工作安全程度做出區隔。<b>讓預防先行於救濟 與農互信成宣導關鍵 「15塊保險,我一天吃一顆蛋,身體還會比較強壯一點。」陳育旗笑說,他認為農民職災險的保障內容不完善,認定職業傷害的標準也模糊,不如自己另外保意外險,或是與農業工作者共組職業工會,加入勞保,在較健全的職業災害制度下受庇護。農民除了會因環境,導致中暑、熱衰竭等傷害,農機操作也是傷亡的另一主因。根據《聯合報》資料庫「聯合知識庫」過去的資料顯示,全台每年約有一至兩件、因為農民操作耕耘機不慎,導致壓傷、死亡的案例。「我從國小四年級就開始工作了。」洪國華從手持的小鐵牛(註二)開始學,慢慢到高中才接觸大型農機,「因為我爸是開火黎(註三)的,我不喜歡唸書,就去開農機不讓老爸唸。」洪國華已有近三十年的農機操作經驗,但是他沒有安全防護觀念,即使再熟悉小鐵牛,還是敵不過意外突襲。註二:小鐵牛為手持操作的小型農耕機,因為比傳統耕田牛隻有更好的功能、效率,所以有「鐵牛」之稱。註三:火黎為人工駕駛的大型四輪農耕機。洪國華的經驗絕非個案。相反地,多數農機駕駛都是邊開邊學,沒有人教導才是常態。對此,林良榮指出,政府除了給予職業災害救濟之外,更應從根本做好預防受傷的教育。「沒人想到農業預防,更不可能想到教農民做預防。」林德輝點出棘手的現況。他以日本借鏡說明,日本農民擁有「自主預防」的概念,像在操作機械、割草時,農民會替自己預留一塊安全範圍,作為遠離機械的動線,台灣農民卻習慣極盡使用農地,導致發生事故時無法即時應變。除了建立農民的預防觀念外,陳育旗也談到農機附有安全設備的重要性,「進口的機械設備絕對不會有人死掉。」他描述,進口農機是密閉式車廂,且裝設空調,可防止摔落和中暑。而且,若行進間沒繫上安全帶,進口農機的移動速度會自動大幅降低。 許多農民沒有受過正規農機操作訓練,而農機也沒有安全帶等安全設備,當農機故障時,農民沒有緩衝時間可以逃生。 圖/邱海鳴攝事實上,若農民真的發生職災,現在並沒有能幫助他們重回、適應職場的措施。現行的勞工職災險皆有「職業重建」制度,但是,唯獨農民無法享有相等權利,林良榮感慨說道:「現在的農保這麼薄弱,給付這麼少,農民發生職災後,要如何重回農務工作?」針對單薄的農保制度,高雄市美濃區農會總幹事鍾清輝認為,政府應該利用施行農民職災險近四年的經驗,蒐集農民申報職災的案例,了解每個地區常見、特有的農業職災,再進一步精良相關農用設備、宣導安全觀念等,建立一套適用各地區的農業預防機制。可惜的是,根據農委會統計,目前全台農民職災險平均投保率僅有二成七。對此,鍾清輝以工作經驗分享,美濃區農會的農民職災險投保率將近四成,「重點在溝通,農會要建立好的信用基礎。」他舉例,因為美濃區有諸多客家族群,所以他會將複雜的農保資訊,轉換為客家話再重新轉述,和當地農民建立良好關係。「我們只有跟農民擁抱在一起,農民才會信任我們。」鍾清輝豪邁地笑說。 早期溫室裡最高溫可能高達攝氏45度,現在多藉由在溫室設置遮陽布,並在適當距離配放插座、風扇,預防農民在烈陽下工作時中暑。 圖/邱海鳴攝
20年拼不齊的公衛體系 公衛師缺證照盼立法
專題
第1720期
20年拼不齊的公衛體系 公衛師缺證照盼立法
2020-03-19
【專題記者呂心喻、李芸、黃雪瀅、朱姰霖綜合報導】 近期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肆虐,台灣更自19日開始限制所有外籍人士入境。在衛生福利部每日的防疫說明記者會中,皆有醫療、公共衛生專家共同坐鎮,由此可見這兩個角色的重要性。其實,公衛常被認為是醫療的一角,但相較於醫護人員治療病患,公衛人員則是預防疾病,兩者專業截然不同。然而,目前公衛師在台灣並無專業執照認證,統稱為「公共衛生人員」,專業未獲認證與關注。公衛師職責何在? 公衛師即為「公共衛生師」,負責處理國民健康相關的大小事,例如協助衛生保健、預防疾病,並制定防疫對策。台北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系博士候選人張耀聰說:「『避免人民生病』的相關工作,就是公衛師工作範疇。」台灣公共衛生學會秘書長林先和以近期機場的防疫狀況為例,公衛人員除了執行量體溫、記錄旅客資料等工作,還能藉由對疾病的瞭解,整合國際疫情發展情勢。他們再依相關國情判斷旅客出入境及移動資訊,快速將入境旅客進行風險分流。另外分析數據資料、觀察疾病特性、計算感染率,都是公衛人員的專業。不只是對抗疾病,公衛師關注的範圍更包含飲食、環境等,注重「群體」的健康發展。然而具有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JHU)公衛博士學位的中華民國副總統陳建仁表示,民眾常視健康為理所當然,以致大眾不太關注這些致力促進大眾健康的人員,「到生病的時候,吃了醫生的藥反而覺得好神。」因為健保,民眾治療疾病非常方便,醫生似乎就是萬靈丹。但比起「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防範勝於治療」才是公衛領域著重的項目。林先和舉例,假設民眾因攝取過多糖分導致慢性疾病,公衛師可以為個案制定斷糖、飲食計畫,也可嘗試推動政府課徵「糖稅」,從政策出發影響民眾飲食習慣;而提高菸品稅捐以降低吸菸率,也是類似作法。 民眾常認為生病即需尋求醫療管道醫治,但日常的衛生教育、環境衛生卻最容易影響民眾對於公衛的觀念。 圖/呂心喻攝至於醫療與公衛領域的差異,林先和以足球賽作為比喻:醫療人員是「守門員」,而公衛師則是擔任場上避免疾病逼近球門的防守球員。「醫療體系不可能關心到這些亞健康(註)的人。」林先和踏入公衛圈之前曾是醫師,他坦言,醫療人員確實無法解決某些社會健康議題,「只有公衛人員可以做到。」註:指人處於健康和患病之間的狀態 醫院在公衛人員的院內控管下,加強門禁管制等措施,在大門進行旅遊史或接觸史檢查以及體溫檢測。 圖/朱姰霖攝<b>社區缺專業防疫人員 里長配合政府防疫仍擔憂 公衛師更扮演政府和民眾間的橋樑,傳遞正確衛生資訊、改善社區衛生。例如此次疫情管制,各里辦公室除了要頻繁追蹤居民隔離情形,更要回答許多疫情問題。此時若有公衛師,便能更專業地引導社區防疫。台北市政大里幹事吳世寧說明,里辦公室只是執行上級交付的任務,但不見得了解公衛概念,「自我保護的部分我們還是很怕,戴口罩是不是足夠我們不知道。」吳世寧舉例,有企業贈送「次氯酸水」,聲稱消毒效果好且使用無風險,引發社區民眾關注。但次氯酸水未經政府官方認證其安全性,因此里辦公室不敢隨意分送里民。若有專業人士在社區負責衛生工作,便能協助判斷資訊,且依社區狀況擬定防疫計畫,「不然每次(政府)不曉得要指派誰執行的時候,都是叫里辦公室去做。」 對疾病不了解之下,民眾只能透過瘋搶口罩盡可能保護自己。若有專家進駐社區則能即時說明資訊,安撫民眾恐慌。 圖/呂心喻攝<b>公衛專業無執照認定 政府難以徵求防疫人員前行政院衛生署署長楊志良回憶,過去政府沒有疫情經驗,平時無編列預防預算,「當疫情一爆發,才有花不完的預算。」不過繼2003年SARS後,近年政府將更多心力放在充實公衛體系。由於已有經驗及防疫意識,此次才能快速應對疫情。如今台灣防疫前線人員竭力抑制病情,但新冠肺炎傳染率高達83%,每位確診患者的接觸史都涉及200至300人。林先和表示,因需大量追蹤患者,「他們已經快要負荷不了這樣的工作量。」由於沒有執照認證,政府難以設定條件徵求公衛人才減輕負擔,目前徵求的機場防疫人員以護理師優先,「但護理師的專業應該在照護患者。」林先和說。相較之下,美國則能以公衛執照為依據,在第一時間大量且準確地徵召符合防疫需求的人員加入。為了讓公衛專業能獲認證,公衛專家們自2000年以來努力推動《公共衛生師法》(以下簡稱《公衛師法》),但受立法程序、各界角力阻礙,法案延宕至今仍沒有結果,造成公衛體系發聲權及其社會影響薄弱。<b>公共衛生專業未獲肯定 公衛人員盼《公共衛生師法》速立法「專業事由專業師來做」便是公共衛生學會推動《公衛師法》立法的初衷。楊志良也認為,隨著公衛體系愈趨專精,公衛人員更應藉由制度「專業化」使其獨立於醫療體系。公衛人員透過取得執照,才能成為受保障的專業人員,進一步在台灣擁有自己的領域。根據《公衛師法》目前的草案內容,公衛師的應考資格為公衛相關研究所畢業並具實習證明者,而大學公衛系畢業生則必須要有三年工作經驗才能報考。台灣感染症醫學會秘書長謝思民說:「就是用專業的公衛師執照,來證明相關的公衛知識。」他提到,往後有關公衛的公部門如衛生署等,在招聘行政人員時,都會添加「需具有公衛師執照」這個條件。積極推動立法的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林奕華解釋,《公衛師法》之所以長時間未通過包含許多因素。例如公衛師立法可能會壓縮其他人員的工作機會,瓜分原本由醫療人員處理的工作,因此引起許多醫療人員不滿。楊志良則澄清,立法並不是要排除其他相關專業,他說:「立法後其他人(相關專業)還是可以做(公衛),但前提需要獲得資格。」具有公衛背景的張耀聰則反對立法。他認為,草案只是讓現有的公衛人員「多一張紙」。他說:「沒有認證,不代表公衛人員就不專業。」他也指出,公部門仍有無公衛背景的公務員,即使通過立法,政府該如何處置他們也是問題。他建議,與其設立籠統的證照制度,更應探討如何細分公衛工作內容,使每個項目更精簡,並給予特殊保障。如設立食安公衛師或流行病篩檢公衛師等,「真的不適合用一張叫做『公衛師』的證照涵蓋所有公衛專業。」對此陳建仁表示,若立法通過,公衛人員在取得執照後便可到民間團體(如食品檢驗公司)工作。陳建仁也建議屆時可開辦在職班,讓其他背景的人員也能考取公衛資格,使公衛領域更具多元性,並得到各界重視。他認為,由於現今政府業務繁多,若有政府授權的民間專業團體,政府便可以放心委託其代為執行。因此他支持立法。 中華民國副總統陳建仁對《公共衛生師法》抱支持態度,他希望通過民間與政府合作,強化公衛系統健康防護網。 劉錫明/提供<b>職涯前景迷霧重重 公衛系生盼從根本改善公衛處境因立法尚未通過,公衛專業仍然處於模糊的灰色地帶,公衛畢業生就業過程隨之缺乏競爭力。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學生林思妤表示,原先計劃畢業後另謀出路,考取衛教老師,「但若公衛師立法通過,我就可以多一個選擇。」公衛學生作為未來踏入該領域的第一批人才,藉由立法專業化提供其更多資源,也能讓學生對於未來發展方向更加明確。輔仁大學醫學院公共衛生學系學生潘霆肯定地說:「我們希望更強化台灣的公衛體系。」不過他坦承,即使支持者努力推動公衛專業認證,使民眾正視公衛困境,最終還是要回歸到公共衛生的認知基礎。如今疫情再次掀起公衛的討論,如何促進公衛教育,進而從體制根本改善公衛環境並喚起大眾的重視,即是政府必須正視的考驗。
立法推語言平權 重新檢視母語教育
生活
專題
第1644期
立法推語言平權 重新檢視母語教育
焦點
2017-03-16
【記者吳禹潼、邱品懿、汪芝瑜、邱舒恬、陳玟蓓綜合報導】為落實語言平權,並建構多元語言環境,文化部於4日起陸續舉辦6場《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公聽會。但自台灣歷史發展來看,本土語文曾多次遭到政策打壓,學者盼新法草案使母語教育融入生活,並推廣語言意識。擬《國家語言發展法》 保存傳統語言價值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的首次公聽會於4日展開,此法案自民國72年開始研擬,從最初由教育部擬定的《語文法》到以文化部為制定單位的《語言平等法草案》,再到由黃國書、莊瑞雄及吳思瑤等三位立法委員提出的《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除了名字的更動外,法案精神也隨之改變,此次版本將更加注重與傳播媒體的互動及加強大學在語言保護上的責任。協助撰寫草案、立法委員黃國書助理焦佳弘表示,《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將致力於復育台灣的傳統語言,包括台語、客家語以及原住民族語言。他指出,雖然目前台灣的國中小階段有提供本土語文課程,但一週僅一次、不到一個小時的教學無法有效的將語言傳遞到下一代。「鄉土語言不該只停留在教育端,而是該在生活端被廣泛的使用。」他也提到,最初的《語文法》因不夠重視原住民族語言的保護及發展而不被社會認可,但此次法案「不是特別為了哪個語言去設計,而是希望在這塊土地上被傳統使用的語言可以一直留存。」每個本土語文都是復育的重點對象。此外,由於大學與學院是有系統與能力的去保存語言的單位 ,未來本土語文課程也可能延伸到大學開課。台灣分別在民國85年及90年成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和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兩個委員會都將延續傳統文化及語言列為重要目標。然而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教授童春發舉例,原住民族委員會必須管理原住民相關的就業、文化推廣、社會安全發展等各項任務,業務過於龐雜且委員會層級無法彰顯國家復育母語的決心,以法律的力量才能讓各種語言平等發展。焦佳弘解釋,此草案的擬定意義類似憲法委託,賦予國家機關保存傳統語言的義務、以立法的力量帶給台灣一個新的國家目標。除此之外,為了不讓行政部門日後在推行語言保存政策時不會綁手綁腳但又能有法源依據,草案的內容設計也較為抽象。他強調,語言的價值雖然不一定能帶來明顯的經濟效益,但語言作為承載文化和智慧的工具,必須積極的立法保護。童春發也表示,以往政府曾推行單一語言的政策、不允許母語被公共化的使用,如今這個草案的推行可以協助各族群找回自我及奠定族群認同。舊政策打壓母語 新法盼語言教育融合生活歷史上台灣本土語文曾經受到不少打壓,日治時期政府規定以日語作為官方語言,直到民國34年戰敗後本土語文開始復興,但台語及客家語的使用卻已受到衝擊。國民政府接管後積極推行國語運動,加上限制校園使用各省方言與原住民語,台語、客語和原住民語因此式微。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學系盧廣誠教授指出當初國民政府用高壓政策搭配教育制度,強迫學校、軍中、政府機關都要說華語;並透過媒體傳播華語高貴而台語低俗的觀念。民國77年,原住民團體發起「還我土地」運動,同年,上萬名客家人也發動「還我客語」運動。教育部於民國82年宣布將母語教育列入中小學正式教學範疇,以選修方式學習閩南語及客家話;並分別制定原住民語、閩南語及客家語音標系統,但仍未見明顯成效。直到民國90年,為因應多元文化與族群平等的浪潮,政府終於透過「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規定,自該學年度起,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必須選讀閩南語、客家語和原住民語其中一種作為本土語文科目,母語被正式納入教學體系中。政策實行至今16年,一週一堂40分鐘的課程裡,學生所學仍然有限,再加上家庭與社會環境中欠缺使用母語溝通的習慣,使得年輕世代使用母語的機會減少。「語言是民族認同與民族文化傳承最重要的核心,」原住民委員會教育文化處語言科科長邱文隆表示,原住民族居住環境的改變、往都市遷移,不僅讓年輕人與本族語言脫離,也造成特定民族的族語老師大多集中在本鄉,其他縣市學校聘不到老師的情況,因此提升族語意識是政策的當務之急。原委會已從去年開始和全台29所國小合作,希望透過網路直播族語教學的方式,解決本土語文教師城鎮供需不均的問題。民國96年起原住民族族語認證成了原住民學生升學加分的重要依據,語言與教育掛勾對族語推廣有一定的效果,但邱文隆也說:「語言重在實用,日常生活中大家都有在講,這個語言才能活起來。」近年來,臺北、新竹部分學校都分別開出了本土語文教師的缺額,有些具有教師資格,又通過 B2 級認證的師培學校畢業生因此獲聘為本土語文科任教師。盧廣誠指出國北教大為了增加學生畢業後的就業機會,所以開設比較多本土語文課程,希望上過這些課的同學較有能力通過認證考試。國北教大語創系師資組學生羅云岑選修此類課程,他表示自己雖出身閩南語家庭,但閩南語能力不足,盼透過修習此課程培養能力,未來也打算考取教育部的認證。不過盧廣誠也提到目前師培生要進入國小任教機會不多,但台中教育大學台語文教學系有多位畢業生獲聘為正式台語教師,「將來若能爭取到更多本土語文授課時數,或是國小開始採用沉浸式教學,有本土語文專長的師培生,進入國小任教的機會會大一些。」新加坡母語課程連貫 台灣強調多元平等台灣地處國際交通要道,隨著歷史背景及政治更迭,匯集出豐富的語言文化,目前更制訂《國家語言發展法》強調多元語言平權。而國際上也有不少國家同樣因人口組成多樣,為求官方語言及種族母語平等發展,特別制定適用於國內現況的母語教育制度。新加坡的官方行政語言為英語,並積極實施雙語政策,母語教育以種族意識為核心,學生必須學習自己種族的母語。地理學科學普及評論網站「地理眼」創辦人、新加坡國立大學英語系語言研究碩士萬宗綸指出,新加坡的政策讓印度人、馬來人等少數民族去意識到自己的族群身份,去學習母語。國立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新加坡外籍學生王歆惠表示,新加坡規定學生從小學開始需接受十年左右的母語教育,同時也將母語能力列入升學考試的計算當中。在台灣的語言教育中,母語又被稱作鄉土語文,採取自由選擇語種的做法。儘管鄉土語文被列為國小課程的必修選項、國中的選修課程,選課彈性大造成學習不連貫,教學成效十分有限。為改善台灣母語教育現況,萬宗綸認為增加學生上課時數是目前最直接的做法,母語教育若能仿效新加坡,從小學延續到高中並同時列為必修課程,便能有效加強學生對母語的學習意識與運用。目前文化部正藉由公聽會搜集各界意見,預計最早將在6月提出施行細則。《國家語言發展法》的通過有望結合立法部門與行政機關的力量,從教育及生活端奠定台灣語言多元化的基礎。&nbsp;
學生盼立法抗剝削 勞部提倡導正觀念
校園
第1642期
學生盼立法抗剝削 勞部提倡導正觀念
2016-12-22
【記者楊進傑綜合報導】勞團於19日聯合中山、東海、輔大、政大四校學生團體代表召開記者會,公布四校「大學周邊薪資地圖」調查結果,總計商家的勞動條件違法情形高達67.77%。對於學生提出通過《勞動教育促進法》的訴求,勞動部表示應以培養民眾勞動意識為優先。 19日中山、東海、輔大、政大四校召開「大學周邊薪資地圖」記者會,東大工會幹部利祐任發言說明商家的違法情況。圖/楊進傑攝調查結果顯示商家的違法情形包括未達基本工資、國定假日無兩倍工資、無加班費和未投勞工保險等。東海工會幹部、環境科學與工程學系學生利祐任指出,店家常出現多項違法的情況。政大地政學系學生蔡震說:「遇到這種情況其實很難直接說不做,我滿需要穩定的打工職的。」 中山、東海、輔大、政大四校調查並製作各自的「大學周邊薪資地圖」,標示出學校附近的違法商家,希望學生用抵制方式對抗店家。圖/楊進傑攝除商家的剝削問題,學生的觀念也是勞雇違法情況惡化的因素。利祐任提到,學生由於工時零散,對複雜的勞保問題較不在意。政大學生會權益部次長潘郁涵表示,在違法勞動環境打工的學生,儘管覺得雇主惡劣,因擔心遭解雇,不敢站出來替自己權益發聲。中山學生會權益部部長林彤則認為,政府一直修改基本薪資和休假,但若無法落實至每間店家,《勞動基準法》改得再好都沒用,應該從勞動教育做起。為提倡勞動教育,民國103年勞動部曾提出《勞動教育促進法》,但行政院認為法制作業並非最為急迫,希望勞動部先做完整的評估。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專門委員黃琦雅表示,勞動教育的普及和人民素養有關,法律可能無法完全展現出效果,「希望先培養成國民習慣。」她也表示勞動部明年將在各大學舉辦勞動權益巡迴說明會,提醒學生注意打工權益。針對學生團體調查出的結果,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黃新武科長表示,會發文給地方政府,經檢查後如有違法將依法處分。他也澄清,調查與檢查結果有時會有落差,待地方勞工局檢查員了解後才能確定雇主是否違法。 中山、東海、輔大、政大四校,針對學校附近商家勞動條件狀況的調查結果統計。資料來源/中山、東大、輔大、政大學生團體提供。製表/楊進傑
拒砍假訴求遭漠視 青年力爭勞權
校園
第1634期
拒砍假訴求遭漠視 青年力爭勞權
2016-10-26
【記者陳玟蓓台北報導】由於拒砍七天假的訴求一直未受重視,「高教工會行動青年委員會」23日串連59個青年團體至立法院前抗議,強調學生不需要一例一休,但砍七天假卻會實際影響工時及工資,呼籲政府能在11月8日《勞動基準法》修法草案二讀前儘速將該法案退回。 遊行隊伍行經行政院時駐足向政府喊話,帶著象徵過勞青年的「肝」,強調青年團體力爭應有的國定假日權益。圖/陳玟蓓攝新政府上任後積極推行《勞基法》修法,將目前的一例零休改成一例一休並刪除七天國定假日。青年團體為表達不滿,曾於9月24日前往立法院抗議,提出「19天國定假日一天都不能少」、「拒絕政府用一例一休交換七天國定假日」、「全面實施勞動檢查」三項訴求。但《勞基法》修法草案於5日進行一讀,僅在一分鐘內,便迅速通過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並送往黨團協商,造成勞工、青年團體盛怒。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國立陽明大學醫學系學生蘇子軒表示政府這幾個月以來執意砍七天假,忽視民眾勞動權益訴求,相當於賤賣所有勞工、青年的健康,「我們拒絕用一例一休或特休來交換七天國定假日,兩者之間並不相關。」 學生團體在立法院前抗議並高舉拒砍七天假宣言,再次呼籲政府不應漠視勞工權益。圖/陳玟蓓攝世新大學中國文學系學生許偉育指出,砍七天假會讓一年的工作日增加,而在這七天上班的勞工,卻無法得到雙倍薪資,等於變相減薪,「強硬推動的刪減七天國定假日,將會把我們推向更為血汗過勞的惡劣處境!」近幾年來,學費不停上漲,薪水卻不升反降。「反教育商品化聯盟」、輔仁大學社會學系學生林子傑則指出,超過90萬的學生家庭必須背負數十萬的學貸,而大學生畢業起薪不到三萬,就算畢業後一整年也還不完,政府應設法提高基本薪資,而非執意砍假,增加勞工工時將會惡化這些新鮮人的經濟處境。 將近60個學生團體串連起來,共同呼籲政府不應與資方靠攏,讓勞工權益受損。圖/陳玟蓓攝「政大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簡稱政大勞促會)成員、社會所學生吳昭儒表示,一例一休對打工族來說並沒有影響,但是砍假七天,卻會實際造成打工族一年損失新台幣7000多元,幾乎等於一個月的生活費。學生打工情形普遍,但勞動權益卻幾乎不受到重視。政大勞促會成員、教育學系學生洪詩婷表示,自己曾在餐廳、補習班做過十個小時的班,但雇主卻都沒有給予合理的加班費;朋友在茶餐廳工作時燙傷,卻沒有勞健保或任何補助。 政治大學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代表洪詩婷以自身打工例子,呼籲政府正視勞工權益。圖/陳玟蓓攝「國立台灣大學工會」秘書長、社會所學生曾稚驊建議應建立健全的勞檢制度及工會組織,確保法規能徹底執行;另外,若勞工遇到勞資糾紛,也能透過工會發聲,爭取屬於自己的權益。洪詩婷呼籲政府應重新審查《勞基法》修法草案,唯有透過公開的辯論、公聽會,才有辦法與人民達成共識,並再度強調七天國定假日只是最低保障,工時更要符合《勞基法》。
私校法修法形同虛設 私改盟籲多方制衡
校園
第1630期
私校法修法形同虛設 私改盟籲多方制衡
2016-09-28
【記者陳玟蓓台北報導】「私校改革學生聯盟」(以下簡稱「私改盟」)25日偕同教師、勞工團體於立法院前示威抗議日前初審通過的《私立學校法》(以下簡稱《私校法》)修正草案,質疑該修正案未能有效監理董事會,形同虛設,呼籲政府應確實改革。《私校法》自民國63年頒布至今歷經14次修正,日前教育部提出的《私校法》修法版本,規定政府補助款項高於新台幣6000萬的私立大學需增設一名公益董事,但因補助額門檻過高,遭師生批評形同虛設。另外,董事會內部的會議紀錄、法規章程及學校財務流動資訊也未明定對外公開的機制,容易讓人產生「黑箱」疑慮。 「私校改革學生聯盟」25日上午9時於立法院抗議《私立學校法》修法草案中,董事會設立的監督機制門檻過高。圖/陳玟蓓攝。抗議行動召集人、世新大學學生勞動權益行動小組成員許偉育指出,董事會在學校內的工作職權應為監督校務及輔助的角色,但卻透過任命校長的方式實際掌控校務,成為全校最大的行政決策者。私改盟總召林子盟表示,這是全台私立大專院校普遍存在的問題,絕非個案,為避免董事會坐大,強行控制校務運作,影響整體師生權益,政府應全面設立公益董監事,落實董事會的監督機制。近年台灣整體高等教育攸關私校董事會的弊案層出不窮。東海大學學生議會議長李宜佩指出,去年董事會強行撤換校長的事件造成校務延宕多時,校務提案有去無回,將近半年時間處於「無校長狀態」;而許偉育也表示,今年世新校長在沒有經過事先審議及討論的情況下,於校務會議強行通過調漲學費的提案,事後校長說明此為「上面」指示的既定政策,「顯示出師生幾乎沒有任何民主權利可言,只能任由董事會擺佈。」為解決董事會過去過度涉入校務的弊病,私改盟提出校長應從教職員中選舉產生,董事會則不得干涉選舉結果,劃清雙方職權範圍。除了過度介入校務運作之外,董事會更可以利用財務預算的編列,甚至透過掏空從中牟利,獲取最大的利潤。許偉育指出近年來世新不斷進行撙節政策,不但大量縮減公共設備的預算、提高學雜費,更增加兼任講師的名額,在逐步犧牲學生學習資源的同時,每年卻編列三百多萬的交通預算給只有不到20人的董事會。此外,私改盟認為私校若遇經營不善,董事會不應私自接收校產,而應由政府代為管理,收歸公有,避免校產再度落入私人口袋。許偉育以103年因經營不善停止辦學的永達技術學院為例,直言學校在「退場的這兩年之內,憑空冒出超過三億元的花費,也沒有人知道錢的流向。」顯示出「校產如家產」,學校形同提款機的情形早已屢見不鮮。為防止私校董事會在運作、財務以及人事上產生不透明、不公開的黑箱情形,私改盟疾呼政府應透過全面設立學生、勞工及公益董監事,讓私校中董事會不再是一言堂,而是透過多方制衡,以民主化的方式管理校政,試圖健全整個高等教育體制。 「私校改革教師聯盟」發起人尤榮輝呼籲政府應落實董事會的監督機制,讓私校由師生治理,以剛正私校董事會濫權的陋習。圖/陳玟蓓攝。「私校改革教師聯盟」發起人尤榮輝指出私校法是私校運作的根本大法,與學生的受教環境、受教品質,甚至跟教師權益有密切關係,「修私校法等於是打破長期官、商、立委所形成的穩定利益共生結構,希望政府能大刀闊斧改革解決《私校法》沉痾。」除了私校學生關注《私校法》改革的議題,本次抗議活動更有不少國立大學學生一同參與。國立東華大學學生郭家瑋表示《私校法》牽扯到學生的教育問題,影響相當全面,希望可以透過到場支持的力量,呼籲社會大眾一同正視該議題。
打工族反砍國假 怨政府變相減薪
校園
第1630期
打工族反砍國假 怨政府變相減薪
2016-09-28
【記者楊進傑台北報導】手持抗議標語,喊出「青年要勞權,拒砍七天假」的口號,「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工鬥青年產業後備軍」、「反教育商品化聯盟」與13所大學學生代表24日下午1時於立法院前抗議。認為政府砍七天國假對青年打工族而言相當於變相減薪,要求立法院退回修法草案。抗議學生演出行動劇控訴政府與資方壓榨青年打工族,並在象徵勞工健康的「勞工之肝」淋上代表鮮血的紅漆,意指青年打工族被迫過勞。同時提出三項訴求,包括「勞工國定假日19天,一天都不能少」、「拒絕以一例一休或特休假作為砍除國定假日交換條件」、「要求勞動部加強宣導並進行勞動檢查,落實部分工時工作者勞動權益」。 學生演出行動劇,以紅漆代表鮮血淋在「勞工之肝」上,象徵血汗勞工被迫過勞出賣健康。圖/北大翻牆社提供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與第39條規定:勞資雙方原約定之工作日如適逢國定假日,應予放假且工資照給;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是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新政府上任後,立法院將《勞基法》修法草案排入優先法案,打算加速推動砍除七天國假的進程。對此,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代表蘇子軒表示,政府砍國假對打工族而言整整少了七天的雙倍薪資,以民國106年元旦起調漲後的基本薪資新台幣133元換算,一天八小時的工時,七天下來將損失約7500元,未來這些打工族進入職場,若成為全職勞工,一年工時將整整多了56小時。東吳大學異議性社團城中跳馬社副社長方芯潔認為,大學生只能利用課餘時間打工,平常能排班的時間不多,為了支付房租、生活費、學費等開銷,會希望在國定假日上班並且拿雙倍薪資,「政府如果砍七天假,我們不僅無法休息,又拿不到雙倍薪資等於是變相減薪。」方芯潔更指出,真正落實發放雙倍薪資的業主本來就不多,政府砍國假是在合理化這些業主的違法行為。除了變相減薪,勞動稽查未落實也是問題。國立台北大學法律系學生王晨翔表示自己打工時的工作量常常超出負荷,卻僅拿試用期薪水115元,連基本薪資都沒有,「工時超過八小時卻拿不到加班費也是很大的問題。」王晨翔認為,政府沒有做好勞動稽查,導致打工族長期處在一個不友善的勞資環境,現在還打算砍七天國假,完全漠視勞工權益。 北大翻牆社社員手持標語於立法院前抗議,反對政府砍除七天國定假日。圖/北大翻牆社提供北大異議性社團翻牆社社員林昱中表示,現在大學文憑氾濫於就業市場,若沒有一技在身或是透過國家考試制度考取證照,很難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不僅基本薪資低,薪資調漲的幅度也低,大學生畢業後生活困難,加班到爆肝也是逼不得已。」在這樣的就業壓力下,政府又砍掉七天假,等於是落井下石。立法院對於此次勞方發起的抗議行動並未出面回應,抗議團體與學生代表呼籲政府若不正視青年打工族提出的訴求,必定持續有所行動,不排除將擴大串聯更多學校發起抗爭。 學生將淋上紅漆的勞工之肝掛在立法院大門上,藉此向立法院傳達勞工受資方壓榨的不滿。圖/北大翻牆社提供
【社論】遭立院拒門外 獨媒新聞自由受限
校園
第1599期
【社論】遭立院拒門外 獨媒新聞自由受限
2015-05-27
新聞媒體是第四權,要記者落實「看門狗」角色,須予其充分的採訪自由。但自3月以來,「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苦勞網」、《環境資訊中心電子報》等獨立媒體,被立法院以未經商業立案為由拒於門外。自詡為民主殿堂的立法院竟「大小眼」,阻擋「獨立媒體」入內採訪。依據立法院訂定的《採訪證件發放要點》第四條,唯有「完成公司(商業)登記有案」新聞組織的記者方能取得採訪證。然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載明,所謂新聞自由:「亦保障一般人為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或為促進公共事務討論以監督政府,而從事之新聞採訪行為。」新聞採訪自由受憲法明文保障,無論獨立媒體或其他新聞機構的記者,均有權進入立法院採訪。去年9月,行政院邀請多家獨立媒體採訪每週記者例會,顯示政府機關已正視獨立媒體之採訪自由,相比之下,立法院顯得保守。根據管中祥〈立法院是在怕什麼?〉一文,立法院秘書處副秘書長王全忠強調,限制獨立媒體採訪是為維護會議秩序及與會者安全。但非營利媒體記者進入議場如何會妨礙會議進行?又如何危害與會者安全?這些顯然是不合理的假設。從新聞自由程度可一窺國家的民主進展,獨立媒體長期關注特定議題,體檢政策、報導「不能戳的真相」,實為推展社會進步的動力。但立法院限制獨立媒體的採訪權,罔顧人民知的權利,令人心冷。立法院應重新檢討採訪證的發放規範,開放獨立媒體進入採訪,確保新聞自由。
【醫學生血汗實習 超時工作無法管三】規章無強制力 醫勞改小組爭立法約束
校園
第1598期
【醫學生血汗實習 超時工作無法管三】規章無強制力 醫勞改小組爭立法約束
2015-05-21
【專題記者/陳脩云 林子淳 陳芳珂 林千惠 鄭錦隆 簡卉萱】教育部於102年7月8日修訂「實習醫學生臨床實習指引」,規範教學醫療機構列出醫學生實習內容、時數及方式,盼能平衡實習醫學生學習與實作比例。然而該指引對實習醫院無法律約束力,形同虛設,陽明醫學系四年級學生葉怡廷指出,許多私立醫學院校並不重視該指引,有些實習醫學生甚至從未聽聞過。何逸群也表示,102年雖教育部重新修訂「實習醫學生臨床實習指引」,內容與勞基法所規定之勞動保障仍相去甚遠。 有鑑於此,醫勞改近期與台灣醫學生聯合會共同擬定「醫學系學生臨床實習權益保障條例草案條文」,草案明訂學生與實習醫院的契約內容,限制實習生單週工時不得超過88小時,而每日受訓時間只能在10小時內,從而解決實習醫學生因過度疲勞,不能有效學習的問題。 廖偉翔提及,美國醫學畢業生教育評鑑委員會(Accreditation Council for Graduate Medical Education, ACGME)在西元2011年就已制定工時限制,即每週工作80小時、連續工時為28小時。他表示,訂定專法能強制醫院遵守規範,實習生也不會成為廉價勞工。 條文中也列明實習訓練內容應與未來醫師執業有關。這讓醫院在設計有關課程時,應給予實習醫學生適當的思考性學習與技術性練習比重。廖偉翔表示,實習生應學習的是如何照顧病人,而非做重複性工作,醫院不該把同類工作都交付實習生,應由院內其他專科護理師一起分擔。 「醫學系學生臨床實習權益保障條例草案條文」讓教學醫療機構違約時,將面臨新台幣1萬元至25萬元不等的罰鍰、公布機構與負責人姓名的懲罰。醫勞改希望未來可將專法沿用至見習生,確保見習生遠離勞力剝削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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