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新聞期別 :

關鍵字搜尋 :

中正學生輔導員陷薪資爭議 教授籲校方明定工讀規範
校園
第1781期
中正學生輔導員陷薪資爭議 教授籲校方明定工讀規範
焦點
2023-09-28
【記者葉蓁芸綜合報導】國立中正大學學生會1日在Facebook發布貼文,指出新生週活動未達預估時間而提前結束,導致擔任「新生週輔導員」的學生實得薪水與原定不同,且扣薪前並未得到說明,質疑校方讓學生承擔活動辦理的缺失。 國立中正大學學生會於1日發文,指出校方與新生週輔導員之間的勞資爭議,要求校方檢討新生週輔導員基本勞動權益的落實,並確實給付薪水。 圖/葉蓁芸攝中正於8月31日舉辦新生始業典禮及名人講座等活動,原先校方與各系輔導員訂定的勞動報酬為「每位輔導員工讀助學金暫定為7小時,講習暫定3.5小時、新生始業典禮暫定3.5小時,依簽到退表及實際情形核報工讀助學金。」最後卻因活動提前結束,校方將工時擅自改為4.5小時,引起學生不滿。擔任輔導員的小庭(化名)說:「我們的工作不是帶領新生到活動現場後就解散,而是全程陪伴新生,應全額獲得7小時的工資。」另一位輔導員林同學(化名)則認為校方不應該以活動提早結束為由扣薪,「跟原定講好的時間不一樣,會覺得不太合理。」 校方原先訂定的時數為七小時,以「暫定」作為可彈性調整的空間,並未保障學生一定工時與工資。 圖/戴莘提供對於新生週輔導員的勞資爭議,中正副學務長盧龍泉表示,已於12日與輔導員及學生會召開協調並達成共識,協調結果為校方將支付4.5小時薪資。對此,學生會長戴莘表示,若有輔導員仍對協商結果有異議,學生會將再與校方溝通協調。未來也會從制度上著手,希望推動校方改善學生工讀的契約訂定。輔導員高同學(化名)則認為,校方未來在與輔導員簽訂契約時,應正視學生需求,明訂清楚的勞動條件與報酬。中正勞工關係學系教授吳育仁分析:「雙方在認知上有差距,某些學生認為他沒有得到應得的薪資,導致內心不滿。」他表示校方在契約中使用「暫定」一詞,雖然保有彈性空間,但對於學生而言已產生對薪資及時間的預期,如同勞動中的「待命時間」,仍需支付薪水。吳育仁說:「勞工的意識逐漸在校園升起,教育部也對學生工讀不斷修正、改進。」他建議校方未來在處理學生工讀時,不能有彈性模糊的底線,舉例來說,可以將契約修改為「保障4.5個小時,3個小時視情況而定」,訂定具體勞動契約,並與受僱方達成共識。 國立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教授吳育仁,建議校方應與學生建立清楚、具體的勞動契約,並與受僱者達成共識。 圖/李承恩提供談及學生如何面對類似的勞資爭議,吳育仁認為校園與職場無異,都可先向雇主申訴,或尋求地方勞工局協助調解。校園內的勞動意識逐漸提升,校方與學生都應更加清楚理解勞動契約的簽訂,以及相關報酬訂定標準,打造健康合理的僱傭關係與環境。
大學校長反對助理納保 師生籲:莫成惡質資方
校園
第1602期
大學校長反對助理納保 師生籲:莫成惡質資方
2015-10-02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與50多位大學生、研究生助理及大學教授代表前往行政院,捍衛兼任助理勞動權益。 圖/張方慈攝【記者張方慈、洪與成綜合報導】助理納保爭議自6月相關公告公布後越演越烈,日前百間公私立大學校長連署向行政院請願,要求「學校兼任助理排除適用勞基法」,引發超過百名大專院校教師連署反對。來自政治大學、台灣師範大學等校的50多位學生與教授、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代表,於23日共同前往行政院抗議,要求行政院「落實兼任助理勞基法保障、廢除學習型助理、擴編經費補助納保費」。以學習為名規避納保  制度或人情損害勞動權益過去兼任助理、工讀生因為工作場所位於校園內,性質究竟屬於「工作」或「學習」,各方爭議不斷。今年6月,教育部與勞動部分別公布《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及《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要求各校於新學期開始前確認與助理的勞僱關係,並且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為助理加保勞健保。然而,此舉也造成聘僱成本增加,因此各校紛紛減少兼任助理名額。曾表示「兼任助理納保衝擊如彗星撞地球」的台大主任秘書林達德指出,若以去年兼任助理名額推算,納保後的相關人事成本將增加新台幣4000至5000萬元,因此台大這學期的聘僱人數,將比去年減少約一到兩成。此外,中山大學校長、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理事長楊弘敦更向各校校長發出連署信,要求勞動部尊重大學自主,將學生排除在《勞基法》規範之外,否則至少給予一年的緩衝時間。楊弘敦在信中指出,為校內助理納保,不只提高各校聘僱成本,更讓師生之間成為對價關係,如此一來將傷害臺灣教育環境。目前為止,全國已有160多間學校校長連署。對此,高教工會及學生團體指出,「指導原則」將兼任助理區分為「勞僱型」及「學習型」,是大開後門。若經認定為學習型助理,校方即不需負擔其勞健保費用。目前各校紛紛巧立「學習」名目以規避納保,將個別教師推到前面變成擋箭牌,造成師生關係對立或是迫使學生因不願為難老師而選擇「學習型」。台大目前將教學助理認定為「勞僱型助理」,計畫助理認定為「學習型助理」,但是開放計畫主持人自行與助理訂定約定型態。不過,台大規定學生僅可選擇一份「勞僱型」助理工作,其他必須為「學習型」。目前校內仍有部分助理無法享有勞保保障。 政大社會所學生吳昭儒表示,行政院容若許各大學制定不合理的制度,將導致全台近六萬名的學生助理失去《勞基法》保障。 圖/張方慈攝政大社會所學生吳昭儒表示,許多大學本學期紛紛開設零學分的「實務」或「實習」課程,要求兼任助理選修,再以此認定為沒有勞僱關係的「學習型」,以減少勞健保支出。然而助理工作內容仍包括點名、登錄成績等與學習無關的行政工作;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也指出,清華大學宿舍幹部清理冰箱、發放點卷,校方同樣認定為學習型助理,「只因為學校聲稱,助理會學到東西。」他反問:「我們在任何地方工作,不都會學到東西嗎?」吳昭儒表示,行政院若容許各大學制定這種不合理的制度,將導致全台近六萬名學生助理失去《勞基法》保障,學生助理可以被學校任意減薪、解僱;萬一發生意外,也無法申請勞保給付,學校身為教育單位,不應帶頭鑽法律漏洞,「如果連大學都不願意遵守法律,我們如何期望私人企業遵守?」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主任林伯儀批評學校為減省納保所需支出,強行將學生助理劃為「學習型」,忽視學生實際工作狀況。 圖/張方慈攝捍衛勞動權益 百餘名教師、十八所大專學生會連署支持納保輔仁大學心理系主任何東洪及台灣師範大學英語系教授黃涵榆,23日也到抗議現場聲援學生。黃涵榆表示,師大校方將多數勞僱型助理的配額發配給行政單位,剩下的九個學院、50幾個系所共用一年4400萬元的助理預算。即使兼任助理的工作屬於「勞僱型」,系所礙於經費有限,也只能說服助理選擇學習型。黃涵榆認為,學校是在利用預算限制迫使老師與學生對立,並藉此卸責,他無法認同學校作法,因此決定站出來抗議。 台師大英語系教授黃涵榆不滿校方以預算限制迫使老師只能聘用學習型助理,因此決定站出來抗議。 圖/張方慈攝黃涵榆、何東洪兩位教授選擇站出來聲援學生,與他們立場相同的教師也不在少數。高教工會在24日召開記者會,公布百餘名連署支持兼任助理納保的大學教師名單,批評各大學校長「草率以大學自治之名,挑戰國家對勞動者保障」,並呼籲各校校長不要成為惡質資方代表,損害學校形象,而是應該與學生勞工團結爭取高教經費,以務實態度面對兼任助理權益保障。另外,台大、政大、北大等18所大專院校學生會也發表聯合聲明,批評反對納保的校長忽視學生基本受教及勞動權益,並表示如果校方不願妥善處理這次爭議,將發起進一步抗議行動,捍衛學生權益。納保規定可預見 教育部編列預算即可解決雖然百位校長在聯署信中表示,兩部「指導原則」在6月公告、9月實施,各校因應不及,因此主張兩部應再給各校一年緩衝期;不過從勞委會民國96年公告宣布「公部門內臨時人員自97年起適用勞基法」,到去年再次公告表示「私立學校編制外工作者適用勞動基準法」來看,學生助理納保的要求並非不可預見。高教工會副理事長、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管中祥也指出,各校學生團體先前曾多次向勞動部檢舉校內違反勞基法個案,因此至少兩年前各校就該意識到兼任助理納保議題,但勞動部發布指導原則後,各大學校長卻表示措手不及,顯示各校對遵守勞基法始終抱持苟且心態。相較今日公立大學衝突不斷,部分私校包世新大學、輔大、淡江大學,則因勞委會去年已公告規定而較早因應,至今已完成助理全面納保。管中祥表示,目前已有多所私立學校全面為兼任助理納保,反而資源較多的公立學校不願維護助理基本權益,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然而,私校內並非毫無異議,何東洪便表示,兩部會公布「指導原則」後,教育部並未考量勞健保成本而相應增加各校每年的預算補助,「餅沒有做大」,導致學校只能解聘助理,或是將全體助理減薪。他以自己所開設的課為例,助教原本一學期薪水為9000元,現在剩下7500元。他認為,教育部應補助各校納保經費,否則可能造成學校調漲學費來補足財政缺口,最後受害的仍是學生。超過百位教授連署的「支持兼任助理納保」意見書亦指出,補助納保經費不會使教育部負擔過重。高教工會估計,若計算校方每月應負擔每位兼任助理(月薪未達1萬1000元)2398元保費,以教育部目前超過1000億元的高等教育預算而言,教育部只需增編約1%經費,即可負擔全台六萬名助理的保費。 現場學生將印有各大學校長照片及發言的字卡丟在地上,並淋上紅油漆,抗議校長壓榨學生助理血汗。 圖/張方慈攝
置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