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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選人推增育兒補助 各界擔憂長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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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6期
候選人推增育兒補助 各界擔憂長期成效
2019-12-06
【記者李芸、呂心喻台北採訪報導】2020大選將至,總統候選人紛紛就少子化現象提出政見,希望能鼓勵年輕家庭生育。目前的托育機構分為公托、準公托和私托,但就讀這些機構能獲得的補助大不相同,公托、準公托和私托所能獲得的補助津貼分別為3000元、6000元及2500元,且申請年齡只限0~4歲的幼兒。因此各候選人提議延長津貼申請年齡至0~6歲,並且增加就讀各機構的補助額度。家長洪語柔表示,如果3~4歲的幼兒都可以獲得幼兒園註冊費全額補助,其實會刺激生育率,因為現在父母多考量到照顧和托育兩大部分,導致很多人不願生育。而家長郭研伶也以日本的弟弟為例,說明日本政策是幾乎全額補助托育費,家長只需自費幾千塊,「可是我們是政府補助幾千塊,之後費用都是我們付,我覺得有一點太多了。」為了研議如何改進育兒政策,幼教工作者及團體於11月29日的幼兒政策公聽會上發表對現行政策的看法,參與者也輪流分享案例,針對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提出疑慮。例如,現下就讀各機構所能獲得的補助不同,造成津貼不公平,但若候選人欲增加金額,可能使其他托育方案受壓縮,進而需提高賦稅,反而增加人民負擔。中華民國幼兒教育協會會長蘇傳臣提到,政府加碼補助並未解決核心問題,且必然會排擠到其他項目的預算,所以金錢來源也是政府必要解釋的重點。幼教專家及學者以多年經驗分析現況,表示若要促進國內生育率,更應著重於長期的幼教環境是否完善,而非僅提升短期的津貼額度。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專員黃喬鈴說說明,發放津貼可能會使家長直接感受到政府照顧,但是托育不僅只是金錢問題,提供0~6歲,甚至0~12歲連續的幼兒照護服務才是關鍵。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幼兒與家庭教育學系退休教授翁麗芳也認為幼兒津貼不會影響生育率,若以津貼鼓勵生育,小孩養育依舊是難題,「現在即使不生,也沒有人在乎要怎樣讓這樣的幼教環境好。」他認為,有良好的幼教環境才是關鍵。候選人紛紛透過增加補助盼減輕家長壓力、促進生育意願,不過對多數家庭來說,津貼的效用仍舊有限。如何制訂有效政策及配套措施,創造更友善的育兒環境,將是未來政府的一大考驗。https://youtu.be/qAUd-SJwB6s
陪玩姊姊-遊走在幼兒照護灰色地帶的新興服務
專題
第1702期
陪玩姊姊-遊走在幼兒照護灰色地帶的新興服務
焦點
2019-05-22
陪玩姊姊平日負責到雇主家中和小孩玩樂,讓全職家長能有兩到三小時的喘息時間能處理家務或做自己的事。 圖/孫佾妘攝父母親照顧孩子需耗費大量精力,有時候也需要喘息空間。因此,在徵才網站、網路論壇、相關科系臉書專頁及托育平台上出現「陪玩姊姊」。陪玩姊姊有許多名稱,如陪讀、伴讀、保母姊姊,他們在約定時間到雇主家中,陪伴幼童玩樂。不過,由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規定托育工作必須要向政府登記,究竟陪玩姊姊與登記合法托育人員間的界限應如何劃定?[註]:本職業雖稱為陪玩姊姊,但實際上並無明確性別限制。徵才網站104人力銀行在家教網中皆以陪讀為名稱,媒合平台bananny則表示,未來考慮將陪玩姊姊改稱陪讀夥伴。但本篇仍以目前較常見的「陪玩姊姊」一詞稱之。<b>家長需要一口新鮮的空氣【專題記者孫佾妘、劉雨婷、林傑立、何家璇、陶怡軒綜合報導】「孟孟,來吃飯!」「孟孟啊,你在做什麼?」呼喊聲從工讀生的口中傳出,陪伴小孩、與小孩玩耍不再只能是親屬的工作。擔任「陪玩姊姊」近半年、就讀政治大學的翁秀瑜,課間打工便是前往雇主的家庭,與幼童玩樂,如玩玩具、念故事書、拼圖等活動,讓專職照顧小孩的母親得以分神做其他事。翁秀瑜分享,大多數聘用陪玩姊姊的都是單薪家庭,母親為了親自教育孩子,辭去工作成為全職家庭主婦。他的排班時間很彈性,當家長需要額外精力去專注在別的事務上—包含家務工作、兼職教課、休閒運動,他便負責填補孩童身旁的空缺。陳郁庭自女兒阿布兩歲起,便開始仰賴陪玩姊姊協助,至今已經歷四、五任。夜間缺乏完整休息,白天又必須完成家務瑣事,讓敷衍孩童或電視育兒變得更無法避免,「本來和她玩到一半,突然想到衣服還沒有晾、東西還沒拿出來退冰,那就只好暫停去忙自己的事情。」陳郁庭認為,陪玩姊姊可在工作的二至三小時全神貫注面對小孩,「像阿布很喜歡演戲,姊姊就會認真地陪她扮家家酒、看繪本。」而這正是他無法做到,提供長時間且不間斷的完整陪伴。即便阿布今年二月已進入幼兒園就讀,他依舊會在假日雇用陪玩姊姊。 對陳郁庭來說,雇用陪玩姊姊既可以提供孩子足夠的玩樂時光,也讓他能從繁重的母職中得到喘息時間。 圖/林傑立攝對於全職母親來說,過去唯有麻煩自家長輩幫忙帶小孩,才有空檔喘息。然而,在對孩子的教養方式上,與長輩容易產生世代差異。陳郁庭說:「比起親友照顧,陪玩姊姊更能跟你做搭配,只要先把原則講清楚,姊姊們就不會去觸犯你的底線。」三歲男孩孟孟的媽媽宋楚雲也認為,保母因為因為年紀和專業,多少會對小孩教養方式有所堅持,為避免矛盾,陪玩姊姊較符合需求。「而且因為姊姊年齡跟自己比較接近,也比較不會尷尬。」他坦言。宋楚雲至今已聘僱五位以上的陪玩姊姊。他表示自己若完全親帶,一天中至少要和兒子相處18小時,陪玩姊姊能替母親們分配掉與小孩形影不離的時間,保持適當的距離,讓母親得以更有耐心對待小孩。他形容在路上遇到,對孩子不耐甚至大小聲的家長,「他可能不是有心對小孩那樣,他只是累壞了。」陳郁庭坦言儘管自己以能照顧女兒為樂,但仍會疲憊,就算女兒睡著仍須時時警惕,「就像在做24小時不打烊的工作。」陳郁庭表示,在聘僱陪玩姊姊後,全職家長終於可以做自己真的想做的事情,無論是運動或兼職鋼琴教學,「就算一個禮拜只有兩三次,還是會突然覺得,我有呼吸到空氣的感覺。」陪玩姊姊配合度高、時間彈性的優點,深得家長的喜愛。<b>家長好幫手 陪玩姊姊為何出現?陪玩姊姊或稱陪讀夥伴,工作概念類似於歐美的Babysitter,是一種彈性高、輔助家長陪伴並看顧兒童安全的新職業。不過因為文化差異,陪玩姊姊與Babysitter並不相同。托育媒合平台Bananny創辦人高幼軒表示,在歐美地區Babysitter常是鄰居家的青少年,就近幫忙照顧自家幼兒。「但在台灣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不像歐美如此強烈,加上大家在城市裡可能也不認識自己的鄰居,所以我們很難直接找鄰居幫我們照顧。」 托育媒合平台Bananny創辦人之一的高幼軒表示,平台將陪玩姊姊與保母的工作內容做出區別,並提供詳細說明,讓家長可根據自己的需求來選擇。圖/何家璇攝在台灣,陪玩姊姊的出現也與網路興起相關。高幼軒表示,過去因為沒有托育媒合平台,台灣人也不習慣挨家挨戶去找鄰居幫忙照顧家中兒童;就算願意找人,鄰居若沒有幼教、幼保背景,也不一定有信心照顧小孩,因此很難找到適當的人選,「但當大家開始習慣在網路上尋找各式各樣的服務時,陪玩姊姊才有可能出現。」網路上,包含104人力銀行及ptt網路論壇上,都能看到有人在徵求陪玩姊姊。但由於陪玩姊姊不是具法律規範的職業,因此也有人以「陪讀」、「媽媽小幫手」等名稱。高幼軒說:「雖然概念上都差不多,但因為名字不同,提供的服務也有差別。」而Bananny推出陪玩姊姊服務之際,明確列出陪玩姊姊與保母的差別,陪玩姊姊及保母間界線才逐漸明朗。陪玩姊姊原則上只有陪伴,凡涉及嬰幼兒生理需求,就屬於「托育」工作。所謂托育,就是父母將小孩交給他人照顧。提供托育服務的人員必須顧及兒童身心需求及發展,因此在台灣有《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居家托育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托育服務必須由合登記的專業保母提供。高幼軒說明,陪玩姊姊的工作不包括幫嬰兒換尿布、洗澡等,這些都屬於保母的工作範圍;陪玩姊姊僅負責陪小孩玩玩具,確保小孩睡午覺等輔助工作。她表示,以Bananny平台而言,不讓陪玩姊姊在父母不在身邊情況下,照顧兩歲以下嬰兒,「嬰兒沒有自理能力的情況下,陪玩姊姊難以提供陪玩服務,可以說照顧兩歲以下百分之百是托育服務。」陪玩姊姊近年來需求逐漸增加,高幼軒表示,Bananny自2017年暑假前間開始引進陪玩姊姊服務,如今已占Bananny整體服務2至3成。對父母而言,陪玩姊姊成為保母以外的第二種選擇,讓父母在找不到保母,或是有特別需求時,可以選擇不受制度綑綁的陪玩姊姊,幫助他們一同照顧小孩。育有兩個孩子的媽媽黃汝娸,在大女兒阿好八九個月時,曾考慮要尋找保母,但礙於保母偏好收新生兒,加上女兒處於分離焦慮階段,找保母的過程並不順利。懷二兒子阿福期間,又因為住院安胎,臨時需要有人照顧阿好,卻因為阿好已經兩歲,讓黃汝娸再次碰壁,因而選擇找陪玩姊姊。陪玩姊姊多半由在學或剛畢業的學生擔任,工作型態偏屬打工,可依照雇主需要自由排班。而對雇用陪玩姊姊的家長來說,他們的需求可能只是兩三個小時的喘息,或是臨時需要他人幫忙顧小孩,因此比起需要固定排班時間的保母,陪玩姊姊成為比較優先的選擇。不過在台灣除了固定時間的保母,也可以委託臨時托育保母,但臨托保母的時價約兩百五至三百五十元不等,等於三小時的服務就要花費近千元,而陪玩姊姊收費相對便宜。高幼軒說:「每次可能就花個三、四百塊,讓我出去喘口氣再回來,可以想像對父母來講相對是比較好的選擇。」陪玩姊姊的出現,讓父母可以在一天辛苦照顧幼兒後,擁有自己喘息的空間。尤其是家中有二至六歲兒童的家庭,年齡的因素讓他們比較難找到保母,而陪玩姊姊剛好可以填補這段學齡前的空缺。<b>多元幼兒照顧模式 你搞懂了嗎根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的定義,合法登記的居家式托育服務可分為固定托育與臨時托育。固定托育包含每日6至16小時不等的日間托育與夜間托育等,保母在固定托育的狀態下,能更清楚的掌握幼童狀況與需求,並提供幼童生理上的照護,如培養小孩睡眠作息、準備餐點與餵食、換尿布或是洗澡等。而固定托育又可分為在宅托育與到府托育,在宅托育由家長將小朋友送到保母住處進行托育,是目前較多保母提供的服務,在宅保母最多只能同時照顧兩名兩歲以上、兩名兩歲以下幼童;到府托育則是保母到家長家中照顧小孩,針對單一家戶服務,但收費會較在宅托育來得高。固定托育規範以外的的所有接案都稱為臨時托育,以台北市為例,台北市政府社會局便提供臨時托育的幼兒照顧喘息服務,來舒緩幼兒照顧者負擔,並提供更彈性的托育服務。臨時托育可再細分為定點臨托、居家托育人員臨托與私立托嬰中心臨托。定點臨托開放家長將小孩送至臨托空間,由合格托育人員照顧幼童,此方案6個月至6歲孩童皆可托育;居家托育人員臨托為家長事先到台北市保母媒合平台尋找托育人員,並簽訂契約,提供在宅托育或到府托育服務,此方案12歲以下孩童皆適用;或是當私立托嬰中心人數仍有餘額時,可臨托未滿2歲之幼兒。以上三種方案皆需要三個工作日前先行預約。台北市托育人員、Edward媽媽蔡佳錡目前以承接臨時托育為主。他認為比起固定托育,臨時托育人員需要更高的反應力與機動性,在開始臨托服務的第一個小時內就要對孩子作息有初步了解,「知道他的下一餐我們什麼時候要準備,不論是喝奶或是副食品,或是我跟他玩遊戲,也要在短時間引起興趣動機,來安排活動引導。」在托育狀況的不同下,保母其實較喜歡接固定托育案件,因此臨托案件更難媒合保母托育。 對於保母來說,到府的臨時托育需盡快進入情況,面對較多不確定的情況,比起固定托育來說還具挑戰性。 圖/蔡佳錡提供高幼軒則認為,陪玩與托育最大的差異在於是否涉及幼兒生理照護,同時陪玩姊姊只能承接較短時數的案件,一般以兩歲作為是否適用陪玩服務的分界點。「比如說這個(滿兩歲的)小朋友已經戒尿布了,或是陪玩時間只有幾個小時,他沒有換尿布、洗澡這些需求。」透過工時與服務對象的限制,來避免陪玩姊姊工作內容涉及幼兒生理照護。同時陪玩與托育在孩童照顧權上也有所不同,托育是家長將小孩照顧全權交付給保母,並且離開小孩活動的空間;而進行陪玩時,家長多半都會在較近的距離進行自己的工作,小朋友的負責權仍在家長身上,陪玩姊姊只擔任輔助的工作。另外,若從法規層面來看,托育人員必須經過政府核可的課程訓練,且完成登記,才算合法托育,但陪玩姊姊在身分上並沒有相關法規進行規範。因此Bananny作為媒合平台,也對陪玩姊姊的身分與工作內容進行些許限制。如陪玩姊姊必須是在學學生或是畢業未滿兩年,同時透過學生證或是畢業證書進行身分認證。陪玩姊姊多半是幼保、幼教等托育相關科系學生,但也會因應不同孩子的需求,透過不同科系的陪玩姊姊提供服務,如聽力暨語言治療學系的學生更適合陪伴聽障孩子。蔡佳錡則表示,雖然社會局提供臨托服務,但仍有很多家長選擇請陪玩姊姊。主要是因為三種考量,一是陪玩姊姊較年輕,較有體力應付孩子的高活動量,再來是可以提供孩子更活潑的帶動遊戲或是簡單幼兒教學,最後也是最影響多數家長的考量,陪玩姊姊的薪資較低,可以減輕家長的臨托負擔。整體來看,傳統幼兒照護服務以固定在宅托育有最多保母提供服務,固定到府托育雖能更全面的照料單一家庭幼兒需求,但收費高出許多。臨時托育雖能讓家長在突發行程時,有人幫忙照護小孩,但提供臨時托育的托育人員較少。陪玩姊姊因為學生工讀的性質,薪資較低,時間配合上也較彈性,但不能支援幼兒生理照護的部分,通常只建議陪伴兩歲以上孩童,兩歲以下孩童家庭仍以聘請合法登記的保母進行托育較為恰當。<b>陪玩可以彈性 但不能沒底線不過實際在工作時,因應家長不同要求,陪玩姊姊和保母工作範圍的區分其實並不一定清楚。曾就讀台北市立大學幼兒教育系、有十幾份陪玩姊姊工作經驗的林秀涵觀察,幼兒照顧中陪玩、家教、保母三者界線並不明確,不只三者名稱常常混用,在照顧過程中,陪玩姊姊的工作依據不同家長要求,也可能會涵蓋到生理需求照護或是提供教學服務。林秀涵舉例,一次到教會擔任陪玩姊姊,家長參加禮拜時,她負責幫忙照顧小孩。當時她帶的小孩還是兩歲以下的嬰兒,剛好遇到嬰兒大便,需要換尿布的狀況。家長已事先準備好尿布,並交代小孩需要的東西都在包包裡,因此她不好意思去麻煩家長。然而,由於她不熟悉這款褲型尿布的用法,勉強把尿布脫下來,卻弄得現場凌亂。「要記得你(陪玩姊姊)不是來弄孩子吃喝拉撒睡的人,如果你把自己定位成是沒有執照的保母,那你誤會大了,雇主也誤會大了。」曾就讀幼兒保育科系的林憶靜提到,陪玩姊姊的角色不需要陪伴孩子到八小時以上,若家長要求照顧到三天以上應該明確拒絕。另外,供餐、煮飯給小孩也不是陪玩姊姊需要負責的工作範圍,因為保母執照考試中有更專業的訓練。「陪玩姊姊是否能成為真正照顧幼兒的人確實是很模糊的地帶。」台北市信義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督導邱玉鈴提到,許多家長在找陪玩姊姊時,都是在家教網站裡看到。但2014年12月1日起,保母全面納管,依據居家托育管理辦法,必須要取得登記證才能成為合格的托育人員。居家托育管理辦法中規定,保母的登記資格有三種:第一是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第二是幼兒保育、護理和家政相關科系畢業生,第三則是參與政府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上完126個小時的課程,加上2小時性平課程,取得結業證書。另外,居家托育管理辦法第三條中,托育服務包含遊戲活動,因此,只要家長不與孩子待在同一空間,儘管是陪兒童遊戲,仍構成托育行為。社會及家庭署家庭支持組組長簡杏蓉表示,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兒少法)第25條規定,如果家長付費將孩子交由三親等以外且未登記的人托育,都有可能違反兒少法及居家托育管理辦法。此外,有時陪玩姊姊難以避免多負責額外的幼兒教育。「當你聽到家長說孩子哪部分不太好時,你不會想幫他加強嗎?」林秀涵以自身經驗為例,原本只負責陪玩的他,因與家長聊天時了解到小孩的情形,自發地在工作中加入教學,教導孩子從一數到九。林憶靜也承認這種潛規則的存在,但他認為這模糊的工作界定,也提供應徵者與家長談判的彈性空間。例如當家長希望陪玩姊姊也能負責孩子的英文教育,應徵者可依此據理力爭,獲得更多的薪水。陪玩姊姊作為父母親的幫手與另一雙眼,工作內容或多或少和保母或家教重疊,但應徵者卻不一定具備幼兒照顧與教育的專業。因此,高幼軒認為應建立應徵陪玩姊姊的審核機制,畢竟陪玩姊姊的服務牽涉到幼兒照顧與安全,並不是任何人都適合這個工作。透過實名把關、確保應徵者的幼兒照顧基礎理解,才能讓家長安心,也避免問題發生。
幼托的第三條路─公私協力的非營利幼兒園
生活
專題
第1654期
幼托的第三條路─公私協力的非營利幼兒園
焦點
2017-05-26
【專題記者曾品媛、王若璞、劉俊華、李怡瑤、楊旻蓁、翁芊儒綜合報導】一個雙薪家庭在大都會裡,雙親夾在經濟壓力與育兒的煩惱之間:公立幼兒園搶破頭、私立幼兒園學費昂貴,「生小孩」對一般家庭來說成了沉重的負擔。人口數穩定是國家強盛的基石,在普遍低薪的情況下,政府該如何帶給民眾安心的生育環境,成了政府的待解題目。蔡英文政府上任後推動普及公共化托育。為了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提升婦女生育率,教育部在民國105年推動「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期盼109年全國2至5歲幼兒入園率達60%,其中40%進入公共化幼兒園。公共化幼兒園包含公立幼兒園(以下簡稱公幼)與非營利幼兒園,其中非營利幼兒園預計在109年增設至1000班。非營利幼兒園是什麼?對於大部份家長來說,還是十分陌生的托育管道,日前也有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私立幼兒園對其提出問題質疑,而這些問題是什麼、能不能解決?成為非營利幼兒園能否成功推廣的關鍵。 101年實施「幼托整合」,收托2~6歲孩子的機構統稱為「幼兒園」,故幼兒園入園率以101學年起計;政府自103年營辦非營利幼兒園,故進入公共化幼兒園比率以103學年起計。幼兒園入園率=幼兒園入學人數/2到5歲人口數 × 100%<b>整合公私幼功能 非營利幼兒園減輕家長負擔陳小姐的孩子今年要上幼兒園,住家附近有標榜多元教學但收費昂貴的私立幼兒園,也有便宜實惠但一位難求的公立幼兒園。經濟壓力考量下,公幼似乎是最好的選擇。然而公幼需要抽籤,就算幸運抽中,身為職業婦女的她也沒有辦法在公幼的放學時間接送孩子。幼托對家長來說是個難解的問題,但在政府推出非營利幼兒園後,難兩全的情況似乎能得到解答。教育部96年推出「友善教保服務計畫」,發現「公私協力」的模式既能維持教學品質、減少支出,家長滿意度也很高,於是在105年推動「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計畫時 ,便以發展非營利幼兒園為主。為設立非營利幼兒園,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在102年頒布法規,結合公部門與民間力量,由政府提供場地、硬體設施的經費,讓機關學校及公益法人依法承辦。非營利幼兒園的場地與設備皆由政府無償提供。在開辦一家非營利幼兒園之前,法人團體會估算營運成本,再以成本價格向家長收取學費,如此以來,便可以以低廉的價格提供優質的教育品質。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從95年至今已在全台成立九家非營利幼兒園,在教保的領域耕耘已久。提到興辦幼兒園的動機,基金會研發組專員陳竹儀表示,現行教育部推行的非營利幼兒園制度完善,是彭婉如基金會願意投入資源經營的原因。非營利幼兒園推動工作專案計畫主持人歐姿秀表示,非營利幼兒園是台灣幼兒教育發展的「第三條路」。過去政府在投入學齡前教育時,只有發展公幼這個選擇,但在非營利幼兒園加入後,地方政府有了不同的發展管道。對於家長來說,非營利幼兒園也補足了公、私幼缺陷,如私幼存在著收費高、品質落差大的問題,公幼則有收托時間上的限制。舉例來說,非營利幼兒園教保服務時間是早上八點到下午五點,公幼收托時間則為早上八點到下午四點,兩者最晚皆可延托至六點半。公幼學費雖較非營利幼兒園低,但若是家長寒暑假有收托需求,也要額外收費;且公幼不如非營利保證延托,因此若延托人數不足則無法開班。計算下來,選擇公幼所支付的費用可能與非營利幼兒園相去不遠。除了收托時間不同外,非營利幼兒園與公、私幼在學費以及教學模式上也有差異。公幼經費由政府出資、公務機關經營,家長只需負擔材料、午餐、交通等「代辦費」,以台北市為例,每月收費約4000至5000元,這筆金額將全數用在兒童學習上,若未使用完畢則退費給家長。非營利幼兒園則由公益法人經營,台北市平均月費8000至9000元。台北市非營利幼兒園平均月費高於其他縣市,主因北市政府並不會額外針對學雜費補助,並非等同於全國非營利幼兒園的價格。其他縣市的價格則會因各縣市政府補助比例不同有所增減。教學方面,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專員呂佳旻表示,公幼教師的教學方式並不會影響到招生數,加上為了符合公家機關規範、公務人員薪水固定等緣故,即使許多研究顯示幼兒的學前教育應多元化,許多公幼仍不會調整教學方式。她也指出,根據北市教育局的問卷調查,非營利幼兒園跟私幼、公幼相比,滿意度最高,公幼滿意度則最低。呂佳旻認為,如果公共化托育服務量不夠的話,女性的工作參與也會變低。許多婦女會因為不放心良莠不齊的私幼品質、學費太高等因素,而選擇在家教育小孩。若能創造較好的公共托育環境,不僅讓年輕人願意生育,雙薪家庭(尤其女性)也不用面對家庭與工作二擇一的問題。<b>教團疑制度不全 學者認為問題多可解決非營利幼兒園由民間公益法人承辦並由官方監督。對政府而言,設置成本比公幼來得更便宜;對家長而言,收托時間彈性、學費也較私幼便宜。看似是一舉多得的政策,部分教團指出其中仍存在不少限制。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主任任懷民指出,非營利幼兒園的設立條件相較公幼嚴謹,因此較難取得場地。公幼直接由政府開辦,在國中小取得校地較容易,但若要租借給公益法人就得經歷繁瑣的行政程序。樹德科技大學兒童與家庭服務系教授李淑惠表示,非營利幼兒園屬立案幼兒園,籌備程序包含檢查執照、消防、衛生、教育等,而許多早期建立的中小學大多不具備相關執照。在中小學設置非營利幼兒園至少需要5-8間教室,且集中在同區域而非分散,對於國中小來說設置非營利幼兒園除了空間減少外,還得與公益法人配合協調,成為部分中小學謝絕提供場地的原因。「如果要承租給非營利的話就需要簽約,會牽涉到很多問題,所以學校比較不願意做這樣的用地釋出。」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幼教委員會副主委顏嘉辰表示。任懷民質疑,政府目前委託非營利組織辦理的形式,在招募公益法人時並沒有設置足夠的誘因,而目前承接的團體法人願意承辦的原因,也多出於促進托育政策進步的使命感。「從長遠的目標來看,我不認為主推非營利幼兒園的政策方向能夠真正達到托育公共化的公幼四成目標,當中的變因太多了。」他也指出相較公幼,政府會偏向開辦設置成本較低的非營利幼兒園。 以高雄市為例,縣市政府只需負擔非營利幼兒園營運成本中的三成,中央政府再依財力分級補助地方政府三成當中的九成,導致地方在規劃公共化幼兒園時,只專注在非營利幼兒園的成長,而造成公立幼兒園發展停滯。對於政府廣設非營利幼兒園,顏嘉辰持觀望態度,「口號喊得很好聽,有鼓勵,但是一個機構完全靠團體的善心去經營其實會遇到困難,我們覺得政府並沒有考慮的很周全。」政府未考量非營利幼兒園的接管機制,若公益法人不願續辦,或是改由其他機構接管非營利幼兒園,都將影響原教職人員的工作權益。針對質疑,計畫主持人歐姿秀坦言,對國中小來說辦理公幼的場地限制較少,相較於非營利幼兒園,的確會有些學校偏向辦理公幼。國中小附設的公幼,其園長職位多由校長直接擔任,有些校長會因擁有幼兒園的主導權利、管理較為方便而傾向承接;然而,也有些校長不熟稔幼兒教育,而傾向辦理非營利幼兒園,讓公益法人進駐主導。教育部也在今年修正相關補助措施,幼兒園每學年績效考評超過90分,補助業務費最高十萬元。身心障礙幼兒人數達二人,則補助配置一名教師助理員之鐘點費,期望吸引更多優質的公益法人加入。歐姿秀表示公益法人不是追求利益的團體,因此無法給予過多金錢上的誘因,10萬塊獎金對於承辦團體來說象徵意義較大。景美非營利幼兒園園長許明珠也認為,依現況來看政府在場地、設備上的準備已做的相當完善,「會願意承接非營利幼兒園的,都不是看在錢的份上,而是長遠地看在對國家的下一代有好處。」她認為很難給出更多實際利益作為誘因。回應教團質疑政府忽略公幼的問題,歐姿秀表示縣市政府推行公共化幼兒園時,會衡量當地原有的公幼比例,而非一味發展非營利幼兒園。若該地區的公幼比超過三成,就會以發展非營利幼兒園為優先,相對的,若該地區公幼比較全台平均低,就會以發展公幼、非營利兩方並陳的方式擴張公共化幼兒園。她認為,非營利幼兒園才剛起步,所以增加速率較公幼快速,但不代表各縣市教育局會顧此失彼。而依照現在的機制,教育局在公益法人契約到期前一年,就會與法人確認是否有續辦意願。若有意願,契約就可延長至多四年,而每八年就必須重新招標。歐姿秀表示,主管機關若發現公益法人已無續辦意願,就會更積極的接洽其他可能承辦的公益法人。例如台北市葫蘆非營利幼兒園,就是成功將經營權移轉的案例,因此她認為非營利幼兒園無人續接的問題並不存在。<b>公共化托育擴大 創良性競爭空間政府推動擴大托育公共化,勢必壓縮私幼的生存空間。宜蘭縣與高雄市的私幼業者就曾抗議,認為少子化已導致招生困難,若再推行非營利幼兒園無疑是趕盡殺絕。呂佳旻指出,在101年幼托整合政策推出前,私幼的數量已漸減,與其將矛頭指向公共化幼兒園,私幼應檢討自身提供的服務是否符合家長的需求。「或許這也是個翻轉劣幣逐良幣的過程,台灣的私立幼兒園市占率太高,惡性競爭到只有大型的連鎖幼兒園能夠存活,可是很多很努力在做的小型幼兒園反而無法運作。」呂佳旻表示許多家庭負擔不起養育小孩的費用,若放任私幼持續主導幼托市場,無助於營造友善的育兒環境。她指出台灣的私幼比例佔幼托市場的70%,品質也參差不齊。在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中,許多私幼都不符合硬體、場地的相關規範,招收人數也遠超過法定的上限。新北市私立幼幼立大幼兒園園長周寶珠表示,私幼受影響的程度取決於各家的經營模式跟理念,「我們唯一能跟公幼競爭就是拉高照護跟指導的品質。」因此,更需花費精力經營其他面向的服務,也加強與家長溝通孩子的學習狀況,提升整體水平。為因應非營利幼兒園的衝擊,有些私幼選擇壓縮人事、教學等成本,低價吸引家長。對此,李淑惠表示,「我鼓勵私幼發展他們自己的特色而不是削價競爭。」,她也提到如何不影響私幼生計是政府該思考的問題,但仍應該以家長需求為優先考量。非營利幼兒園的推行,不應是壓迫私立幼兒園的生存空間,陳竹儀表示,「非營利幼兒園是改善私幼體制的推手。」品質好的私幼不僅不受影響,更會堅守服務品質以維持口碑;反而是某些嚴重違反《勞基法》的私幼將面臨被市場淘汰的危機,唯有自我審查進而轉型,才可能重獲大眾認可,達到良性競爭的目的。&nbsp;責任編輯:邱舒恬、陳玟蓓、汪芝瑜、吳禹潼、邱品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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