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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教師心理也會「感冒」 治標不治本的心理調適假
校園
第1819期
【社論】教師心理也會「感冒」 治標不治本的心理調適假
2025-11-21
2020年11月,六起大學生接續輕生的消息遍布各大新聞版面,學生「心理感冒」的問題再次引發社會關注。2023年,國立中山大學開出「心理調適假」第一槍,隔年教育部更推出《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身心調適假實施注意事項》,給予學生覺察自我情緒與恢復心理健康的時間與空間。然而,當我們開始注意與關心學生的心理健康,卻不能忽略陪伴在他們身邊、肩負重責的教師,因為他們或許也同樣「心理感冒」了。 《教育部112年各級學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分析報告》指出,教職員工自殺(傷)事件共計148件,是111年度70件的兩倍有餘,並提到「教職員工作壓力及情緒紓解,亦宜列為重點,並強化教師支持系統建構事宜」。之後,教育部在114年10月8日修正公布,增訂每學年3日,並可以小時計算的「教師身心調適假」。請假之教師無須提供證明,且學校不得拒絕。至於代課鐘點費,則由教育部及地方政府共同負擔。然而,原本立意良善的教師心理調適假卻備受爭議。 根據我國《教師請假規則》第三條第一款,「家庭照顧假及身心調適假之日數,均併入事假計算。」即教師並未因身心調適這樣的「事假」,獲得額外可請假的天數。對教師而言,此制度不但無法提供教師真正的身心調適假,更反映制度設計者誤判第一線教師的壓力根源。教師真正需要的,或許不是這三天假,而是需要教育部正視並支持教師身心上的多重壓力。 時任(2023)未來台灣學會理事長葉丙成曾在其個人臉書中提及,教師壓力根源來自於隨新教育政策紛至沓來的大量工作與任務,以及許多家長將家庭管教責任轉嫁給學校老師。進而, 2024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新增規定,一旦學校接獲檢舉,或發現教師疑似有損害學生的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人格發展權和其他權利時,可以按照校事會議決議,調整教師課務或行政兼職。然而,來自學生及家長的濫訴,卻讓校事會議成為教師的新壓力來源。今年9月,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收集一萬名教師對於教師血汗政策的調查,其中超過97%教師認為應廢除「無差別受理校園投訴機制」。教師為避免被投訴,開始畏手畏腳,有時寧願冷漠對待在教育現場的人、事、物,甚至放棄可能不合家長或學生之意的教育方式。在教育現場的無力與挫敗感成為壓垮教師熱情與自信的最後一根稻草,更引發預備教師的恐懼。準教師小慶(化名)就因此擔憂未來無法實踐自己的教育理念。他擔心未來自己多教一些、多管一些、多創新一些,可能會隨時觸怒學生或學生家長。對小慶來說,學生與學生家長就像不穩定的未爆彈,他即將踏入的教育現場成為「危險戰區」,未來他可能不只是「心理感冒」,還可能「身心受創」。這些擔憂加劇台灣教師的人才荒,進而可能影響教育品質,使得台灣教育成為最大的受創者。 教師身心調適假的配套措施固然需要更完善,像是獨立設定假別額度,才能真正保障教師請心理調適假的權益。但教師身心調適假只是「退熱貼」,無法治癒教師的「心理感冒」,因為「營造友善職場環境」才是讓教師維持心理健康的根本解方。因此,教育部應該協助學校、教師與家長共建清楚的管教權責界線。當教育部願意治本而不只治標,站在教育現場第一線的教師才能重拾健康,進而幫助學生不再「心理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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