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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僱傭與承攬關係皆存利弊 外送員權益仍難獲保障
校園
第1709期
【社論】僱傭與承攬關係皆存利弊 外送員權益仍難獲保障
2019-10-17
宅經濟興起,美食外送員成為現代熱門且新興行業之一,外送員可分為正職及兼職,其中兼職工作時間彈性,使不少大學生為了補貼家用、賺取零用錢,選擇在空閒時間接單。然而現今,許多外送平台的制度要求外送員必須多接單、達到一定外送趟數才能領取獎金,使得外送員常在道路上搶快而發生交通事故。 而近期接連發生多起外送員車禍事故,終於促使政府開始正視外送員的勞動安全問題。勞動部於14日針對國內兩大外送平台foodpanda及Uber Eats進行勞檢,由於勞動部認為平台業者指定工作時段,且外送員若無法於選擇時段接單,要在24小時內回報公司。平台業者更要求外送員穿著制服、使用制式名牌圖示保溫箱、車身須貼貼紙等規範,其中具有一定程度指揮關係、有組織從屬性。因此最後判定兩家業者與外送員屬於「僱傭」關係,意即平台業者必須替接案者加保勞保及健保,並負起雇主責任;倘若發生勞資糾紛,接案者也有權向地方勞工局進行申訴。 近期多起美食外送員交通事故,使外送平台與外送員間之關係成為熱門討論議題。 圖/取自Uber Eats粉專然而,foodpanda於15日發布聲明仍再度強調,平台與外送員間為承攬關係,無須負責外送員的勞保、健保與退休金等,且提供給外送員的保障已超過法定要求,並無違法之處。於是,平台業者開始被戲稱是「假承攬、真僱傭」,目的就是為了規避其該負的企業責任。 姑且不論平台業者與外送員間的關係究竟為僱傭抑或是承攬,若是平台業者開始以勞動部裁定兩者間是僱傭關係為由而加強督導,甚至強制規範上班時間,那麼失去原先彈性的工作模式及時間,對外送員來說真的有益處嗎?是否會使外送員無法成為兼職工作,反而大幅降低兼職者的收入呢? 根據商業周刊的投書,外送員權益的問題,在日本也曾被討論過,「為什麼外送員不能享有最低工資、有薪假或是任何職災保險?」當時,日本 Uber Eats 的企業關係部部長桐明詩織回應:「如果由Uber Eats 強制外送員加入勞工保險, Uber Eats 與外送員之間就成了僱傭關係,這便失去 Uber Eats 原本希望外送員是在正職工作之餘,對於時間有效運用的本意。」他認為,外送平台成立的原則,就是希望讓更多人善用多餘的時間。而這似乎也代表外送員喪失時間彈性與否仍端看業者的決定。 目前日本Uber Eats外送員已成立外送員聯合會,性質相似於我國的工會,經由組織向平台業者爭取自身權利,至今也已成功跟業者協調、開始一套「傷害補償制度」。從10月1日起,若日本Uber Eats 的外送員在接單期間發生任何交通事故,皆可透過「傷害補償制度」獲得賠償。 反觀我國情況,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勞動部正在加速研擬參考原則,用更白話的方式讓民眾了解工作性質,避免產生『假承攬、真僱傭』,預計11月底前完成,並盡速公布。」而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則期望:「針對在僱傭關係之下,雇主不能逃避應有的法定義務,應透過更嚴密的勞動檢查,讓勞動者的權益有更充分保護。」 在勞動部認定僱傭關係後,政府承諾會督促業者改善,然而事實上,10月的多起外送員事故並不是首起外送員車禍事件,政府遲來的作為不禁讓人感嘆,任何勞工的權益不應只在選舉前才拿出來討論,並淪為各政黨選前的政績或箭靶才是。
新興貨運業惹議 法規模糊待改善
生活
影音
第1638期
新興貨運業惹議 法規模糊待改善
2016-11-24
 【記者顏麗家、薛若儀台北採訪報導】想吃美食又不想排隊該怎麼辦?只要在手機上輕輕一滑,美食就可以外送到身邊。國內外送美食的資訊平台越來越多,UberEATS也在台灣正式上路。但由於違反《汽車運輸管理條例》,累計到21號為止已被交通部開罰180萬罰金 ,引發了不少爭議。 民眾汪婕元支持新創的外送平台,認為政府應因應科技修改法律。國立台灣大學戲劇系大二的陳大為也贊同政府修法,表示只要消費者權益有所保障,科技發展不無不可。而UberEATS的送貨員則匿名透露:「外資來台發展,然後你都把人家拒絕在外面,他給台灣人那麼多工作機會來作,阿你都把人家杜絕在外面,這樣不好。」 根據《公路法》規定,貨運業定義為「透過運送貨物收取報酬」,必須向經濟部登記為汽車貨運業才能合法營運。而Uber則公開表示,UberEATS主要提供消費者與駕駛的媒合服務,並不屬於貨運業規範,因此未申請汽車貨運業項目,與政府理解不一致才會引發糾紛。 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胡迪琦表示UberEATS讓自用車提供服務,實質上已經涉足在客運和貨運業務裡,除了違法之外駕駛也不易管理,對消費者來說風險偏高,必須登記為合法業者才對消費者有保障。 早在Uber進駐台灣之前,就已經有許多平台提供運送服務。雖有部分大型業者依照法令完成汽車貨運業登記 ,但申請門檻高,業者必須具備2500萬的資本額、相對應的廠房、20輛貨車及停車位,新興的貨運平台若沒有足夠的資本不易通過申請。 GOGOVAN總經理許文忠認為,媒合平台不一定需要這麼多的資本額,也希望政府可以盡速修改跟機車貨運相關的法律,讓新創不用依循舊法申請資本額高的汽車貨運業。新創公司跑跑腿負責人何旻倫也表示,機車服務在台灣很有發展空間,政府應盡快設計機車貨運的相關法令,而不是用汽車貨運業限制業者。何旻倫說:「我覺得台灣機車密集度是數一數二,我覺得這是一個趨勢,」 新型態的貨運產業正在興起,政府該如何規範業者並保障消費者及駕駛員的權益,必須確實落法及規劃完善的配套措施,能達到真正的共享經濟。https://youtu.be/cAOdnr9lO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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