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新聞期別 :

關鍵字搜尋 :

【學習型助理上路一學期】師大師徒制有空窗期 政大下學期開放TA申請勞僱型
校園
第1614期
【學習型助理上路一學期】師大師徒制有空窗期 政大下學期開放TA申請勞僱型
焦點
2016-01-04
「哲學星期五」12月18日於台師大舉辦「高教血汗現場:師徒制與學習型助理」論壇,邀請台師大、政大及清大多位參與學生勞動權益行動的學生分享親身經驗。圖為政大勞促會成員高若想。 圖/趙安平攝【記者趙安平台北報導】教育部與勞動部去年6月頒布大專院校兼任助理相關規定後,各校因應方式不一。台灣師範大學創設「師徒制」,將教學助理全劃歸為學習型。清華大學遲發助理薪水,清大勞權小組主張校方應提出改進計劃與補償條件。政治大學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抗爭有成,下學期起政大開放服務兩學期以上的教學助理申請勞僱型。「哲學星期五」去年12月18日於台師大舉辦「高教血汗現場:師徒制與學習型助理」論壇,邀請台師大、政大及清大多位學生分享自己爭取勞動權益的行動經驗,並剖析三校兼任助理目前的勞動條件。師大推「師徒制」 高教工會批:空窗期做白工台師大參考德國師徒傳承方式創設「師徒制」,獎勵學生參與教師開設的課程,深化專業與教學能力。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台師大分部成員陳力維認為,「師徒制」美其名是「徒弟」與「師傅」的關係,但簡單來說就是學習型助理,發放薪資的名目也更改為獎勵金。高教工會台師大分部成員、台師大地理所學生黃宇禎指出,師徒制在9月底、10月初才正式定案,有一段空窗期。一位不願具名的台師大學生指出,有學生開學時就擔任課堂助理,後來師徒制申請沒通過,「要不是老師自掏腰包『僱黑工』,差點就做白工了。」他認為師徒制是學校違法省錢,讓學生損失應享有的勞健保權益。台師大教學發展中心主任卯靜儒表示,「師徒制」為外加式獎勵性質,可補助的學生名額有限,須經審查機制篩選,有「通過」跟「不通過」兩種可能。在通過名單公告前,若教師與學生已開始合作課程,兩方需先有共識,如:學生須確認自己是否有意願在不確定獲補助情況下協助教師,或教師在學生沒獲得補助情形下,是否仍有另外補助或救濟方式。清大積欠薪資終入帳 明年仍待觀望清大採用「師生合意」的方式決定助理類別,校方也特別為「勞僱型助理」開發新的發薪系統,但至11月初系統尚未完成。根據「清大勞動有查事:清大勞權小組」的問卷調查結果,直至11月25日學習型與勞僱型助理都有被欠薪的狀況。清大勞權小組成員、社會所學生劉宇庭表示,因為薪水遲發,她晚上必須多兼任一份工作支付生活費用,壓縮到爭取勞動權益的時間。清大勞權小組指出,9、10月的薪資最終已於11月26日入帳,但因又要面臨新的會計年度,接下來是否如期給薪仍有待觀望。清大主任祕書李敏解釋,9、10月的薪資遲發,是因為新規定上路後,校方需要替勞僱型助理保勞工保險,作業程序上需要一些時間。未來校方仍會按照現有制度運行,若有行政單位發生欠薪狀況,學校定會替學生處理。清大勞權小組指出,此次欠薪雖是新版報帳系統的問題,但校方在決策及處理過程中未與被欠薪者協商,處理進度也直到欠薪見報後才公開;「在如此資訊不對稱、且官僚的決策也無法接受檢驗的情形下,這次欠薪恐怕不是最後一次。」清大勞權小組主張,校方應對所有遭欠薪的助理擬定改進計劃與補償條件,以接受校內勞方與社會大眾的公評。政大學生爭勞權有成 下學期開放申請勞僱型助理政大勞工權益促進會成員、社會所學生高若想表示,經過政大勞促會的抗爭及多方協調後,校內相關單位已於18日達成共識,下學期起擔任助教2學期以上的教學類教學助理,都可以申請成為勞僱型助理,估計約有175人將受惠。政大勞促會成員、社會所學生林奕志說,助理全面納保是最理想的狀況,但目前全國學生勞動組合內尚無共識。他表示,在與政大法律系教授林佳和討論後,林佳和建議目前應先替「部分工時工作者」立法,與一般勞動者脫鉤,才能加強助理勞動權益的保障。政大勞促會與台灣法學會、台灣大學工會及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將於1月10日舉辦「大學兼任助理的權益保障與改革挑戰」研討會,探討兼任助理身份爭議的解決之道,並針對勞僱型與學習型助理分流問題,尋求可能的改革出路。延伸閱讀:大學校長反對助理納保 師生籲:莫成惡質資方政大要求助教選學習型 學者:明顯違法立特別法為助理納保爭議解套?法學者看法不一
立特別法為助理納保爭議解套?法學者看法不一
校園
第1607期
立特別法為助理納保爭議解套?法學者看法不一
焦點
2015-11-08
台灣法學會於10月29日針對助理納保爭議舉辦論壇。 圖/張方慈攝【記者張方慈台北報導】兼任助理納保引發大學自治法與勞基法何者優先的爭議,台灣法學會於10月29日舉辦論壇探討。政治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吳秦雯指出,大學自治若侵害學生基本權利,應受公權力限縮。銘傳大學財金法律系教授劉士豪認為可立特別法為爭議解套;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張鑫隆則認為兼任助理應適用勞基法,目前爭議皆可在技術層面解決。吳秦雯:大學不享治外法權 公權力必要時可介入針對日前成大兼任助理訴願案爭議,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援引大法官釋字380號理由書,表示對「學習」的定義屬於大學法保障的學術自由範疇,教育部、勞動部不應干涉。吳秦雯表示,380號理由書中寫的是,對於大學「研究、教學及學習等活動,擔保其不受不當之干涉」。法律應尊重大學自治核心領域,但不代表大學享有治外法權,當學生基本權利受到侵害時,國家公權力仍可介入。事實上,並非只有釋字380號解釋大學自治。吳秦雯指出,根據釋字626號、釋字684號,當大學制定的規則或處分侵害到學生受教權、平等權、受教權等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時,公權力得限縮大學自治權。劉士豪:助理性質與勞工不同 應立特別法保障學生權益劉士豪認為,兼任助理工作具有學習性質,與一般勞工性質不同,不見得完全適用勞基法,政府應制定特別法保障助理的權益。吳秦雯也認為,助理納保的問題牽涉國家政策方向,不適合由兩部會自行認定。若透過立法院立特別法,所有受影響的利益團體的聲音也可在討論時納入。劉士豪表示,勞動者即使符合從屬性(註1),是否適用勞動法規,仍須看政策決定。他舉例,民國89年《工會法》修正後,教師可以組織工會;但考量到公立學校教職員投保的是公教人員保險而非勞保,如果要把教師變成一般勞動者,整個社會保險需重新翻盤,因此政策便將教師排除在勞基法外。他指出,立特別法的情況不是首例,102年教育部即針對建教生公布《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部分內容比照勞基法,給予建教生應有的勞動保障。張鑫隆:納保爭議技術面可解決 不宜立特別法張鑫隆指出,勞動者只要符合從屬性就是勞工,勞動權受憲法保障;不能因為目前沒有一個適用的法律,就否定勞動者應擁有勞動權益的事實。政府可以依據勞工特性制定適用的政策、法令,但不能侵害勞基法保護的核心權利。張鑫隆認為,目前納保爭議主要在於低薪高保與雇主職災責任,這些問題皆可在技術層面解決,重點是國家的社會政策方向是否願意立法保障微量工時勞工。他在受訪時解說,德國依一定工資額的門檻來免除雇主的社會保險強制投保義務;對各種保險設有不同的分擔比例和投保門檻。儘管如此,微量工時勞工的雇主仍有繳納勞工工資15%之總保費的義務,提供失業保險以外的職災保險和部分退休、健康醫療、照護保險的保障。日本規定,勞工若每週工時20小時且受僱一個月以上、或每週工時40小時以上,其雇主需負擔失業保險。健康保險和年金保險則必須是經常受僱者或時數、薪資超過一定門檻者才納保。設置門檻的目的,「在於減輕雇主的負擔藉以創造更多的就業;」不過張鑫隆也提醒,勞動視野工作室曾發表評論指出,德國的制度造成企業不聘正職而大量聘僱迷你型工作者,導致大量勞工只能困在失業或低薪中(註2),這樣的工作型態也拉低了整體受僱者的平均薪資。他表示,目前勞動部僅同意臨時性工讀生可以「日」為單位投保,而波段型的工讀生無法適用,因而增加校方成本。他認為,若允許兼任助理以工作日數投保,或參考日、德,讓微量工作者適用就業保險、年金及健保的門檻,則可解決低薪高保爭議。對於職災保險,張鑫隆認為應改為實質強制制,即不管有無加保,只要有實際勞動就適用勞保。如果讓職災保險和其他保險脫勾,以月為單位投保的成本應該是學校可以負擔的。此外,兼任助理的雇主並非老師,而是學校,過失的損害賠償也是學校要負責。學生憂立法不利運動初衷台大工會成員、社會所博士生林凱衡表示,要求納保只是兼任助理抗爭的第一步,學生運動的目標在於確認與校方的勞僱關係。他擔心立法解決納保問題後,勞僱關係的爭議可能被擱置,如此將失去抗爭的初衷。林凱衡指出,很多人以為學生出來抗爭要的只是勞保、勞退年資;造成這樣的誤解與學生運動的策略有關。事實上,助理最初會出來抗爭,是因為自己與學校之間的勞僱關係不被承認,造成薪資遲發、被任意減薪等情況,也因此無法組織工會與校方對等協商。在兼任助理爭議的抗爭過程中,學生發現「確認勞工身分」的概念並不易動員,後來考量到一般人對勞動的想像,多半將勞保視為重要的一環,因此才在策略上主打爭取納保。針對成大兼任助理訴願案,10月7日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判成大勝訴,撤回勞動部原處分。根據高教工會轉述,雖然成大助理邱鈺萍不是訴願案的原訴願人,但仍會主張同為利害關係人,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行政訴訟。註1:從屬性是勞動者是否為勞工最重要的判斷標準,其中又分為人格從屬性及經濟從屬性。人格從屬性是指受僱人在企業組織內,受他方監督指揮、懲戒等工作規範。經濟從屬性則指受僱人的勞動成果歸屬於他方。(參考資料)註2:勞動視野工作室〈兼任學生助理「勞動從屬性」論爭與出路(下)──微量工作者之勞動保護政策分析〉一文指出,迄2011年止,德國已有約740萬名迷你型受僱者,其中有493萬人僅是依靠此一工作謀生。大學報相關報導不滿成大助理案訴願結果 學生赴政院靜坐抗議大學校長反對助理納保 師生籲:莫成惡質資方
不滿成大助理案訴願結果 學生赴政院靜坐抗議
校園
第1605期
不滿成大助理案訴願結果 學生赴政院靜坐抗議
焦點
2015-10-23
【記者鄭晏欣綜合報導】「球員兼裁判!政院胡亂判!」15日上午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政治大學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和成功大學學生勞動權益小組等勞權團體在行政院前靜坐三小時,抗議其撤銷勞動部對成大未替助理納保的處分。 抗議學生於行政院前靜坐,表達不滿。 圖/高教工會提供勞動部進行勞動檢查時發現,成大未依法替科技部兼任助理辦理勞健保。今年4月,勞動部判定成大和助理之間有對價關係,對成大處以罰鍰。成大不服,向行政院提出訴願。本月7日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宣布,基於成大和兼任助理間「尚難認定具勞僱關係」、「大學自治核心領域允應充分尊重」及目前「法治基礎尚欠完備」等三大理由,判成大勝訴,撤回勞動部原處分。訴願會主任委員劉文仕認為,這是一個「指標性」的決定,可能造成外溢效果。目前含公私立大學,大約還有十個訴願,若其他訴願情節與此案相同,可能也會有類似的處理。高教工會、政大勞促會、成大勞權小組等勞動團體對此發出公開聲明,一一反駁行政院訴願會提出的三大理由(詳見下表)。聲明指出,攤開行政院訴願會委員名單,並無任何一位具勞動法研究背景;甚至有委員正擔任大學行政主管職位,猶如「球員兼裁判」。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說:「行政院沒有做到應該要有的行政中立。」 行政院撤回原處分所提之三大理由內容及高教工會和學生組織回應。 製表/鄭晏欣 資料來源/行政院決定書、高教工會納保案當事人、成大法律系碩士班學生邱鈺萍當天也到場抗議。她說:「身為一個學生助理,我是學生,也是勞工。大學自治應是用來保護學術自由,而非用來規避校園中所需的勞力及校方應負之責任。」她認為此次訴願顯然有程序上的問題:「依據《訴願法》第28條規定,這個訴願決定影響到我的權益,必須通知我去參加這個訴願程序。」然而,在整個訴願程序中,包括進行罰鍰、成大決定提起訴願至訴願結果出爐等過程,她皆未被通知,「直到看到別人轉貼訴願決定,我才知道有這件事情。」邱鈺萍未來將針對訴願程序問題及她認為不合理的判決理由提起行政訴訟。她呼籲其他遭受相同委屈的助理,可以一起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益。她指出:「剛好我的老師們都是很好的老師。」她並沒有因此事在學校遭受到壓力,「他們也都覺得我可以去爭取我自己的權益!」高教工會及學生勞動組織共提出四項訴求,第一,「全面落實學生兼任助理《勞基法》權益。」林柏儀說:「有工作就應該要有保障,不然在工作上的風險,誰要來承擔呢?」且法律已明文規定將兼任助理納入《勞基法》保障,應全面落實而非規避。第二,他們認為教育部所提出的「學習型助理」與「勞僱型助理」分類,忽略了助理從事勞務所付出的工作事實,且學習型助理甚至可能成為校方逃避責任的管道,因此應全面「廢除違法的學習型助理。」林柏儀說:「我們只需要勞僱型助理以及學習型學生就夠了。」第三項訴求是「擴大教育經費,補貼助理納保相關費用。」高教工會表示校方若因經費不足而無法替兼任助理納保,則政府應善盡權責,擴大整體教育經費並積極協助、補貼校方納保相關費用。第四項,「反對成大訴願案裁決結果,不得通盤沿用他案。」高教工會指出此案件僅是個案。若要論個案,過去已有高達12起僱傭關係確立的案件,唯獨此案遭行政院撤回處分,實不該以此案通盤沿用至往後其他案件。林柏儀表示,不論在通案或個案層次,他們都會繼續堅持,「有工作就應該要有保障,我們不會隨意放棄、妥協。」 行政院教育科學文化處科長在警方保護下出面和學生協調。 圖/高教工會提供當天行政院派出教育科學文化處科長出面,表示願意先行接受書面資料,但學生不滿官員對訴願過程交代不清楚亦不回應,堅持要求毛治國出來正式面對問題。抗議學生在現場靜坐至下午3時30分結束,表達強烈抗議。高教工會及學生組織表示,不排除往後有進一步行動。  
大學校長反對助理納保 師生籲:莫成惡質資方
校園
第1602期
大學校長反對助理納保 師生籲:莫成惡質資方
2015-10-02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與50多位大學生、研究生助理及大學教授代表前往行政院,捍衛兼任助理勞動權益。 圖/張方慈攝【記者張方慈、洪與成綜合報導】助理納保爭議自6月相關公告公布後越演越烈,日前百間公私立大學校長連署向行政院請願,要求「學校兼任助理排除適用勞基法」,引發超過百名大專院校教師連署反對。來自政治大學、台灣師範大學等校的50多位學生與教授、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代表,於23日共同前往行政院抗議,要求行政院「落實兼任助理勞基法保障、廢除學習型助理、擴編經費補助納保費」。以學習為名規避納保  制度或人情損害勞動權益過去兼任助理、工讀生因為工作場所位於校園內,性質究竟屬於「工作」或「學習」,各方爭議不斷。今年6月,教育部與勞動部分別公布《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及《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要求各校於新學期開始前確認與助理的勞僱關係,並且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為助理加保勞健保。然而,此舉也造成聘僱成本增加,因此各校紛紛減少兼任助理名額。曾表示「兼任助理納保衝擊如彗星撞地球」的台大主任秘書林達德指出,若以去年兼任助理名額推算,納保後的相關人事成本將增加新台幣4000至5000萬元,因此台大這學期的聘僱人數,將比去年減少約一到兩成。此外,中山大學校長、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理事長楊弘敦更向各校校長發出連署信,要求勞動部尊重大學自主,將學生排除在《勞基法》規範之外,否則至少給予一年的緩衝時間。楊弘敦在信中指出,為校內助理納保,不只提高各校聘僱成本,更讓師生之間成為對價關係,如此一來將傷害臺灣教育環境。目前為止,全國已有160多間學校校長連署。對此,高教工會及學生團體指出,「指導原則」將兼任助理區分為「勞僱型」及「學習型」,是大開後門。若經認定為學習型助理,校方即不需負擔其勞健保費用。目前各校紛紛巧立「學習」名目以規避納保,將個別教師推到前面變成擋箭牌,造成師生關係對立或是迫使學生因不願為難老師而選擇「學習型」。台大目前將教學助理認定為「勞僱型助理」,計畫助理認定為「學習型助理」,但是開放計畫主持人自行與助理訂定約定型態。不過,台大規定學生僅可選擇一份「勞僱型」助理工作,其他必須為「學習型」。目前校內仍有部分助理無法享有勞保保障。 政大社會所學生吳昭儒表示,行政院容若許各大學制定不合理的制度,將導致全台近六萬名的學生助理失去《勞基法》保障。 圖/張方慈攝政大社會所學生吳昭儒表示,許多大學本學期紛紛開設零學分的「實務」或「實習」課程,要求兼任助理選修,再以此認定為沒有勞僱關係的「學習型」,以減少勞健保支出。然而助理工作內容仍包括點名、登錄成績等與學習無關的行政工作;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也指出,清華大學宿舍幹部清理冰箱、發放點卷,校方同樣認定為學習型助理,「只因為學校聲稱,助理會學到東西。」他反問:「我們在任何地方工作,不都會學到東西嗎?」吳昭儒表示,行政院若容許各大學制定這種不合理的制度,將導致全台近六萬名學生助理失去《勞基法》保障,學生助理可以被學校任意減薪、解僱;萬一發生意外,也無法申請勞保給付,學校身為教育單位,不應帶頭鑽法律漏洞,「如果連大學都不願意遵守法律,我們如何期望私人企業遵守?」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主任林伯儀批評學校為減省納保所需支出,強行將學生助理劃為「學習型」,忽視學生實際工作狀況。 圖/張方慈攝捍衛勞動權益 百餘名教師、十八所大專學生會連署支持納保輔仁大學心理系主任何東洪及台灣師範大學英語系教授黃涵榆,23日也到抗議現場聲援學生。黃涵榆表示,師大校方將多數勞僱型助理的配額發配給行政單位,剩下的九個學院、50幾個系所共用一年4400萬元的助理預算。即使兼任助理的工作屬於「勞僱型」,系所礙於經費有限,也只能說服助理選擇學習型。黃涵榆認為,學校是在利用預算限制迫使老師與學生對立,並藉此卸責,他無法認同學校作法,因此決定站出來抗議。 台師大英語系教授黃涵榆不滿校方以預算限制迫使老師只能聘用學習型助理,因此決定站出來抗議。 圖/張方慈攝黃涵榆、何東洪兩位教授選擇站出來聲援學生,與他們立場相同的教師也不在少數。高教工會在24日召開記者會,公布百餘名連署支持兼任助理納保的大學教師名單,批評各大學校長「草率以大學自治之名,挑戰國家對勞動者保障」,並呼籲各校校長不要成為惡質資方代表,損害學校形象,而是應該與學生勞工團結爭取高教經費,以務實態度面對兼任助理權益保障。另外,台大、政大、北大等18所大專院校學生會也發表聯合聲明,批評反對納保的校長忽視學生基本受教及勞動權益,並表示如果校方不願妥善處理這次爭議,將發起進一步抗議行動,捍衛學生權益。納保規定可預見 教育部編列預算即可解決雖然百位校長在聯署信中表示,兩部「指導原則」在6月公告、9月實施,各校因應不及,因此主張兩部應再給各校一年緩衝期;不過從勞委會民國96年公告宣布「公部門內臨時人員自97年起適用勞基法」,到去年再次公告表示「私立學校編制外工作者適用勞動基準法」來看,學生助理納保的要求並非不可預見。高教工會副理事長、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管中祥也指出,各校學生團體先前曾多次向勞動部檢舉校內違反勞基法個案,因此至少兩年前各校就該意識到兼任助理納保議題,但勞動部發布指導原則後,各大學校長卻表示措手不及,顯示各校對遵守勞基法始終抱持苟且心態。相較今日公立大學衝突不斷,部分私校包世新大學、輔大、淡江大學,則因勞委會去年已公告規定而較早因應,至今已完成助理全面納保。管中祥表示,目前已有多所私立學校全面為兼任助理納保,反而資源較多的公立學校不願維護助理基本權益,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然而,私校內並非毫無異議,何東洪便表示,兩部會公布「指導原則」後,教育部並未考量勞健保成本而相應增加各校每年的預算補助,「餅沒有做大」,導致學校只能解聘助理,或是將全體助理減薪。他以自己所開設的課為例,助教原本一學期薪水為9000元,現在剩下7500元。他認為,教育部應補助各校納保經費,否則可能造成學校調漲學費來補足財政缺口,最後受害的仍是學生。超過百位教授連署的「支持兼任助理納保」意見書亦指出,補助納保經費不會使教育部負擔過重。高教工會估計,若計算校方每月應負擔每位兼任助理(月薪未達1萬1000元)2398元保費,以教育部目前超過1000億元的高等教育預算而言,教育部只需增編約1%經費,即可負擔全台六萬名助理的保費。 現場學生將印有各大學校長照片及發言的字卡丟在地上,並淋上紅油漆,抗議校長壓榨學生助理血汗。 圖/張方慈攝
置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