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喔,請開啟 Javascript 功能。
跳到主要內容
新聞總覽
view
更多新聞總覽
校園
世新口傳臨時調整課綱 畢業製作提前引學生反彈
2024-12-20
校園
臺師大增設客語中心 培育師資與傳承文化
焦點
2024-12-20
生活
音樂祭展族群認同 盼拉近都市原民文化距離
2024-12-20
體育
全國踢拳錦標賽登場 台港選手切磋促交流
2024-12-20
新知
酒醪液融入洗護髮產品 減少汙染促循環經濟
焦點
2024-12-20
藝文
隨外婆舊地重「游」 趙曼君重現日治歷史記憶
2024-12-20
國際
密大受預算緊縮衝擊 師生不滿自身權益受損
2024-12-20
校園
國際
新知
藝文
生活
體育
專題
影音
首頁
新聞總覽
全部文章
返回首頁
新聞期別 :
請選擇...
第1804期
第1803期
第1802期
第1801期
第1800期
第1799期
第1798期
第1797期
第1796期
第1795期
第1794期
第1793期
第1792期
第1791期
第1790期
第1789期
第1788期
第1787期
第1786期
第1785期
第1784期
第1783期
第1782期
第1781期
第1780期
第1779期
第1778期
第1777期
第1776期
第1775期
第1774期
第1773期
第1772期
第1771期
第1770期
第1769期
第1768期
第1767期
第1766期
第1765期
第1764期
第1763期
第1762期
第1761期
第1760期
第1759期
第1758期
第1757期
第1756期
第1755期
第1754期
第1753期
第1752期
第1751期
第1750期
第1749期
第1748期
第1747期
第1746期
第1745期
第1744期
第1743期
第1742期
第1741期
第1740期
第1739期
第1738期
第1737期
第1736期
第1735期
第1734期
第1733期
第1732期
第1731期
第1730期
第1729期
第1728期
第1727期
第1726期
第1725期
第1724期
第1723期
第1722期
第1721期
第1720期
第1719期
第1718期
第1717期
第1716期
第1715期
第1714期
第1713期
第1712期
第1711期
第1710期
第1709期
第1708期
第1707期
第1706期
第1705期
第1704期
第1703期
第1702期
第1701期
第1700期
第1699期
第1698期
第1697期
第1696期
第1695期
第1694期
第1693期
第1692期
第1691期
第1690期
第1689期
第1688期
第1687期
第1686期
第1685期
第1684期
第1683期
第1682期
第1681期
第1680期
第1679期
第1678期
第1677期
第1676期
第1675期
第1674期
第1673期
第1672期
第1671期
第1670期
第1669期
第1668期
第1667期
第1666期
第1665期
第1664期
第1663期
第1662期
第1661期
第1660期
第1659期
第1658期
第1657期
第1656期
第1655期
第1654期
第1653期
第1651期
第1650期
第1649期
第1648期
第1647期
第1646期
第1645期
第1644期
第1643期
第1642期
第1641期
第1640期
第1639期
第1638期
第1637期
第1636期
第1635期
第1634期
第1633期
第1632期
第1631期
第1630期
第1629期
第1628期
第1627期
第1626期
第1625期
第1624期
第1623期
第1622期
第1621期
第1620期
第1619期
第1618期
第1617期
第1616期
第1615期
第1614期
第1613期
第1612期
第1611期
第1610期
第1609期
第1608期
第1607期
第1606期
第1605期
第1604期
第1603期
第1602期
第1601期
第1599期
第1598期
第1597期
第1596期
第1595期
第1594期
第1593期
第1592期
關鍵字搜尋 :
搜尋
全部文章
校園
國際
新知
藝文
生活
體育
專題
影音
專題
第1749期
文化歸「原」主——《原創條例》為什麼難落實?
2021-05-20
【專題記者林昕璿、吳冠伶、陳嘉怡、徐嘉璟綜合報導】身著原住民族傳統服飾的舞者手牽手圍成圓圈,配合嘹亮歌聲,以及強而有力的抬腿、彎腰動作,在「南島民族論壇」上演出阿美族奇美部落的Pawali(勇士舞)。然而,這場看似充滿生命力、宣揚台灣原住民族文化的表演,竟意外掀起一場風波。民國107年8月1日,原住民族日,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委外經營的舞團竟未經奇美部落同意,擅自穿著部落傳統服飾,並錯誤展演屬於勇士階級Ciopihay(註一)的Pawali。奇美部落族人憤而提告,成為《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以下簡稱《原創條例》)通過後第一起侵權官司。註一:Ciopihay為奇美部落年齡階級中約18至20歲的年輕男性,擔負最繁重的工作,也是訓練要求最嚴格的階級。 位於花蓮縣瑞穗鄉的奇美部落為阿美族文化發源地,早期因封閉的地理環境,交通不便,少受外來干擾,因此保有阿美族傳統的年齡階級制度。 圖/奇美部落族人鄭志貴提供《原創條例》護原民文化成果 奇美部落Pawali仍遭侵權為保護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原創條例》明訂原住民族的傳統服飾、歌曲、民俗技藝等,具有文化意涵的標的物,可申請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以下簡稱傳智權)。若他人想借用原住民族文化成果,必須經過該族群或部落授權。然而,《原創條例》96年通過,卻遲未啟動相關保護措施,待8年後《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公布,傳智權申請制度才正式上路。原民會經濟發展處傳統智慧財產科專員施忠禮指出,《原創條例》為台灣獨創,無法借鏡國外相關法律,加上社會大眾對原住民族文化的認知較為不足,導致條例上路至今仍顛簸難行。對原住民族來說,每項傳統文化表現都蘊含祖靈智慧,具特殊含義或禁忌。奇美部落傳統智慧專用權發言人蔡富榮指出,Pawali 只能由較年長的男性領唱、Ciopihay階級負責跳舞,且只適合在莊嚴的歲時祭儀中表演。但過去外界多次未取得部落同意,逕行公開表演Pawali,「沒有理解奇美部落的文化脈絡,還誤導、扭曲我們的舞。」為避免自身文化再遭誤用,奇美部落向原民會申請傳智權,並於107年4月通過審查。「原本想說有了傳智權後,我們可以放心一點,沒想到4月通過以後,8月就出問題了(指南島民族論壇事件)。」蔡富榮說。蔡富榮強調,傳智權申請書已特別載明禁忌事項,若未按照部落傳統,可能會冒犯祖靈,甚至招致災禍。但令族人不解的是,原民會身為《原創條例》的主管機關,為何還擅自展演已通過審查的標的物?「我覺得這個文化的詮釋權或是主體性,不是我們(奇美部落),是原民會耶。」蔡富榮無奈表示,原民會宣稱演出Pawali是為了推廣原住民族文化,屬於公益的合理使用範圍,其實已曲解《原創條例》的立法精神。「原創條例一開始就不是保護個人利益,而是將原住民族本來有的權利還給他們。」奇美部落委任律師蔣昕佑解釋,《原創條例》雖採借著作權概念訂定傳智專用權,但兩者立法精神不同。《著作權法》為了調和私人與公共利益,設有合理使用條款,在適當情況下可限縮創作者權益。但《原創條例》是為了將過往不平衡的權力關係扳回正軌,保障原住民族使用自身文化的權利,矯正過去文化遭外人擅自挪用的情形。兩年過去,奇美Pawali一案進展緩慢,針對是否將舞團所屬公司列為被告、依據何項法條請求權利等問題,因無前例可循,遲遲未有定論。蔡富榮坦言,「法官和律師都還在摸索,我相信原民會也是一樣,因為這是原創條例的第一案。」對奇美部落而言,爭取文化主體性,仍是一條漫漫長路。<b>尊重部落談授權 麒麟啤酒「罐」入原民文化元素「(原創條例)並不是限制大眾使用原住民族文化元素,而是希望尊重原住民族的文化表達,你要使用任何一個元素之前,要取得原住民族或者是部落的授權,而且要正確使用。」施忠禮說。109年11月,台灣麒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取得授權,在啤酒瓶身印刷阿美族馬太鞍部落與噶瑪蘭族傳統服飾、排灣族佳平部落祖靈柱圖紋等,推出「Bar原民傳智設計罐」,成為傳智權首件大型商用案例。 台灣麒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推出「Bar原民傳智設計罐」,在東部區域限量販售。 圖/余松翰提供談及與部落的合作過程,負責Bar原民傳智設計罐的廣告總監陳宏明表示,從初步向原民會說明計畫構想,到與部落洽談,共歷時三個月。設計團隊曾與族人反覆討論,避免錯誤呈現授權標的物。以阿美族馬太鞍部落的男性傳統服飾五片流蘇裙為例,裙子固定由紅、白、藍三種顏色組成,且不論由左至右或由右至左觀看,顏色的排列順序都相同。另外,排灣族佳平部落則特別向設計團隊強調,金祿勒家族祖靈柱上的雕紋為六根手指,而非一般人認知的五根。「原住民族其實佔(全台)人口不到2%,他們的力量很少,所以必須靠大家的力量去支持。」陳宏明期望Bar原民傳智設計罐成為標竿,向大眾示範傳智權授權的正確流程,並推廣台灣原住民族深厚的文化內涵。他表示,公司給付的授權金能幫助部落協會運作,啤酒瓶身的設計圖檔則可回饋當地,作為文化傳承與教育用途。<b>不被承認的Lalu:文化形式難界定 傳智權申請受阻然而,並非所有原住民族文化都能像奇美、馬太鞍、佳平部落,以及噶瑪蘭族一樣,順利取得傳智權的保護。南投縣魚池鄉,Lalu(拉魯島)獨自坐落於湛藍的日月潭中央,顯得格外靜謐、神聖。根據邵族傳說,獵人先祖為了追逐一頭肥碩的白鹿,隨之抵達日月潭。後來,白鹿幻化成美女,與獵人在夢中約定遷居於此。對邵族來說,Lalu意義非凡,是最高祖靈的居住地,更是邵族信仰的核心。「沒有Lalu的話,我們哪來的詞彙叫Mulalu(祭祀)?哪來的祖靈籃的名字叫Ulalaluan?」邵族文化發展協會理事高榮輝(Hudun Lhkatanamarutaw)說。如此重要的文化,卻未獲應有的尊重。日月潭涵碧樓酒店於91年逕自將「Lalu」一詞註冊為英文商標,原應守護邵族的Lalu,卻被挪用成商業象徵,令族人感到被冒犯。「我們再不保護文化的話,就會被濫用。」高榮輝憤慨地說。因此,《原創條例》實施後,邵族便於105年為Lalu申請傳智權。 「Lalu的命運很坎坷,每個政權對這個島名稱都不一樣。」高榮輝無奈地說。邵族聖地Lalu,日治時期被命名為玉島,漢人則稱珠仔山,二戰後國民政府又改為光華島,有「光耀中華」之意,直至民國89年才正名為拉魯島(Lalu)。 圖/高榮輝提供這條抗爭路,邵族走得十分艱辛。原民會最終以Lalu僅是地名為由,駁回「Lalu/拉魯——邵族最高祖靈聖地」申請案,邵族人因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邵族文化發展協會總幹事陳姳曄指出,Lalu是邵族的文化精髓,體現於多篇傳說之中,「你輸了,就變成是國家認可說這個東西(Lalu)不屬於你。」對此,施忠禮解釋,在申請傳智權時,部落除了要說明文化標的物是部落獨有、於世代間長久流傳,也須以客觀方式證實標的物的存在,如影像、樂譜等。「智慧創作不是只有一個概念,它不是一個祖先留下來的想法而已。」他表示,原民會要求邵族補足申請要件,以證明Lalu不單是一個名詞,而是可以展現的創作成果,並非否定「Lalu/拉魯——邵族最高祖靈聖地」申請案。事實上,根據《原創條例》第3條(註二),除了音樂、舞蹈等創作類型,原住民族也可依「其他文化成果之表達」申請專用權。《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起草人、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黃居正解釋,《原創條例》留有模糊地帶,是為了涵蓋未被明列的標的物種類,如建築、口傳故事等。他補充,即便是文化概念,也可能附著在各種具體的形式上,延展成不同文化內容。註二:本條例所稱智慧創作,指原住民族傳統之宗教祭儀、音樂、舞蹈、歌曲、雕塑、編織、圖案、服飾、民俗技藝或其他文化成果之表達。然而,目前通過傳統智慧創作的案例,多半屬於明定的標的物種類。當原民會與原住民族雙方對標的物的想像和歸類有所差異,《原創條例》第3條所界定的彈性空間,便難有具體成效,也導致Lalu案產生爭議。邵族人口不到千人,因居住在觀光勝地日月潭,傳統領域不斷流失,文化傳承問題迫在眉睫。「我們都開玩笑說,原創條例是留給子孫的田。」陳姳曄認為,若《原創條例》無法守住Lalu,他們將失去唯一可傳給子孫的文化寶藏。109年12月,法院認定Lalu是可用語言、宗教呈現的文化概念,且原民會未依法召開正式審議會,因此判決將「Lalu/拉魯——邵族最高祖靈聖地」申請案退回審議程序。邵族人至今還在等待,期盼《原創條例》能向Lalu打開保護傘。<b>申請成本高、大眾認識少 《原創條例》仍待推廣除了Lalu以外,邵族目前已成功替白鹿傳說、邵織紋等六項標的物申請傳智權。陳姳曄指出,《原創條例》出現後,錯誤使用邵族文化的情況逐漸減少。但整體而言,原住民族申請傳智權的數量依然不高,目前僅有79案通過審議,連在原住民族人口中排行第三的泰雅族都未提出申請,顯示傳智權仍有待推廣。傳智權申請率低的關鍵,在於高昂的成本。部落申請前須對標的物進行田野調查,並召開多次會議,以確認族人對文化標的物的理解一致。黃居正指出,部落將傳智權申請書送進原民會後,平均需等上29個月才能得知審議結果,「是一個成本非常高的權利保護機制。」黃居正認為,即使《原創條例》已向原住民族跨出友善的第一步,試圖防止文化挪用,「但它(原創條例)不該是唯一的工具。」傳智權的推廣,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蔡富榮則提及,台灣社會雖號稱多元,但對次文化仍有很大的排他性。除了政策面需再加強,也應讓更多人了解傳智權的基本概念,在使用原住民族文化元素時,能夠多一分謹慎。「對我們來講,我們要的只是一個尊重。」蔡富榮說。 108年取得傳智權保障的邵織紋,為邵族傳統文化重要表徵。今年1月,在日月潭力麗溫德姆溫泉酒店上樑典禮上,邵族傳統創作保護共同基金管理委員會與力麗集團簽訂授權契約,同意該酒店使用邵織紋圖樣,成為傳智權商業授權的典範之一。 圖/邵族文化發展協會提供
校園
影音
第1737期
原創條例難落實 致原民文化誤用爭議不斷
2020-11-25
▲請點擊圖片觀看完整報導。【記者詹湘淇、王崴漢綜合採訪報導】別具特色的原住民族文化,是台灣重要的文化資產。不過鮮為人知的是,若是隨意使用原住民族的傳統智慧創作,很可能面臨法律糾紛。以保障原住民族文化成果為宗旨的《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於民國96年完成立法。然而,因社會對此條例並不熟悉,大眾也欠缺對原住民族創作的認識,使這些文化成果常被不正確地公開展演。不僅傳統服飾遭混用,莊重的歌舞也被錯誤詮釋,原住民族的文化禁忌經常會被觸犯。《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雖為保障原住民族創作的重要法源依據,但因其定義及歸屬問題,使之立法精神難以徹底被落實。舉例而言,若不同族群擁有相似的表達內容,判定時便容易引發權利歸屬爭議。「權利歸屬的問題要清楚。」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蔡明誠認為,重點在於原住民族委員會,是否以可受公評的方式判定歸屬權。此外,因原創條例沒有明確定義侵權形式,使用者可能遊走灰色地帶,以致該文化專用權難以受到保障,種種問題使原住民族智慧創作權保障之路困難重重。有鑑於此,財團法人社教文化基金會在21日於慕哲咖啡舉辦「2020年原住民族人權與法制論壇」,邀集部落族人與法律實務工作者,一同討論傳統智慧創作權的實踐現況。「到底是什麼樣的情況下叫侵權?」雪谷南榕法律事務所律師劉繼蔚指出,侵權態樣在未來可能會愈趨複雜多元,相關規範應透過法規進一步深化。針對該條例目前的困境,學者主張,未來修法方向應朝保護原住民族文化內涵為發展重點,政策宣導力度也應加強。除此之外,更需從社會面著手,透過公民教育與社會對話,提升大眾對原住民族的文化素養、培養社會對多元族群的尊重與理解。維護少數族群權利是重要的社會課題,除了政府應從法制面調整,加強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的保障外,社會大眾也需保持尊重的態度,在相關智慧創作的使用上更加謹慎,避免誤觸禁忌及法律規範。如此一來,才能打造良善的文化場域,使原住民族的精神得以永續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