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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5期
平冤特展以客觀證據再述冤案 邀全民共談司法改革
2022-12-13
【記者廖嘉嘉台北報導】案例看板上的文字詳細描述受冤者從蒙冤到上訴成功的過程,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於9日至13日在華山1914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舉辦《其實,罪證並不確鑿 平冤十週年特展》,介紹協會成功平反的13件冤獄案件,並展出其客觀證據,更邀請每位平反者到場分享自身經歷,期望大眾能更全面了解台灣冤案。 展場除了描述每一起案件的平反經歷,也展出關鍵證據,供民眾瀏覽。 圖/廖嘉嘉攝展覽陳列平反成功的案例介紹看板與相關科學鑑識器材、證物,以2013年台中市沙鹿區幾起入室竊盜案為例,當時檢察官並未拿到現場鞋印鑑識結果,便起訴與被害人描述特徵相似的張振忠,強迫其在收押幾日後認罪,展場設置當時鞋印照片與鑑識比對資料,民眾能自行比對鞋印,也能藉此反思,若當時檢方將鞋印納入證據,便能避免這場冤案發生。 平冤者張振忠與協助他平冤的律師何俊龍一同分享從入獄到成功平反的過程。 圖/廖嘉嘉攝除了張振忠案,其他案件多因司法人員錯誤解讀鑑識結果而導致,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執行秘書楊雅雯說:「某一些科學報告應該要如何解讀,不是司法界人員可能看待的那樣。」他表示,各行都有自己的專業,但鑑識與司法人員專業不同,以致於司法人員容易誤解鑑識報告或受檢警人員影響。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專職律師唐玉盈認為兩方合作,對於秉持公正客觀的鑑識工作為一大隱憂,「最好是把這些科學鑑識的人員獨立出來,不要被檢警那種急於破案的心情影響。」展覽另一展區為聲音劇場,民眾能戴上耳機,聽見受冤者在筆錄、訴訟過程中所接收到的言語,身歷其境感受受冤者的無奈。民眾賴采翎在觀賞聲音劇場後說道:「有一種心臟被掐住的感覺。」而民眾洪靖佳則認為聲音富有情緒,文字無法比擬,「透過那些聲音,我們可以更接近他們內心最真實的想法。」 在展場的聲音劇場中,民眾戴上耳機,聆聽冤獄者心聲,並理解其內心掙扎與面對的各種壓力。 圖/廖嘉嘉攝展覽帶領民眾探討台灣冤案,提到未來十年冤案救援,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研究人員焦郁婷希望大眾一同參與,將不同專業力量回饋其中。國立臺灣大學化學工程學系碩士生劉倚辰也提到,希望即將上路的國民法官制度能使司法領域容納更多元的聲音,讓法案不再只由同一觀念的司法人員全權判斷。
專題
第1728期
當人民進入刑事審判 國民法官制的挑戰與展望
2020-06-10
【專題記者何昀儒、劉書妤、蔡淳宇、楊瑞盈綜合報導】近年台灣幾件重大刑事案件引發社會大眾關注,然判決結果時與民意背離,因而出現「恐龍法官」一詞。為減少司法和人民間的距離,司法院於三月通過「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意即未來人人都可能成為法台上的一員,與職業法官共同審判刑事案件。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可使刑事案件審判融入更多元的想法,司法院盼此制度上路後,判決可更符合國民期待。 圖/取自Visual Hunt<b>拉近法律與人民距離 司法院推國民法官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吳景欽提及,現今民眾鮮少至法庭旁聽或閱讀判決書,且判決書篇幅極長、用詞艱澀,無法律專業者多半難以了解。此外,隨著人權保障意識提高,法官判死刑的可能性低,其審判結果常不符人民期待,吳景欽說:「『判決的落差』是造成台灣民眾普遍不信任司法的原因。」有鑑於此,司法院開始研擬人民參與審判的相關草案,並於民國106年推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而今年提出的最新版本已送入立法院審議。<b>參審與陪審各有利弊 草案須考量台灣民情人民參與審判在世界各國主要分為參審制與陪審制,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賦予參與民眾的職權不同,職權包括認定被告是否有罪與量刑,以及評議時,職業法官是否和參與者討論審判結果。註:紅字為制度相同之處台灣目前草案屬於偏向參審的混合制,意即國民法官會與職業法官一起認定被吿是否有罪及量刑,與參審制相同。而國民法官的人數與選任程序等,則是參考陪審制的方式。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法官邱鼎文解釋,一般民眾缺乏法律知識,且許多民眾擔心自己無法律專業,難以勝任國民法官,為消除此疑慮,草案規劃採參審制,讓法官與人民共同評議。以參審制為主,優點為職業法官與人民共同評議,彼此能相互溝通與交流意見。但參審制也有其弊病,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專職律師陳彥亘解釋,交流過程難免產生「權威效應」,職業法官因本身具法律專業,可能在討論中扮演意見領袖的角色,主導整個評議的方向與結果。對此,邱鼎文回應說:「權威效應在各種人民參與審判都會出現,重要是如何減低影響,比如民眾人數是職業法官的兩倍,且在評議時會由國民法官先發言。」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專家學者認為草案應以陪審制為基礎。陪審制由陪審團自行決定被告有罪與否,職業法官不得干涉,較能真實反映人民的想法與意見。吳景欽表示,陪審員不需量刑,不用承擔量刑的壓力,「參審員甚至可能遇到判定死刑的狀況。」而針對陪審制無判決書的疑慮,台灣陪審團協會副秘書長林秉權說明,可參考比利時利用選單方式,列出各項成罪要件讓陪審團判斷、勾選,製作成簡易判決書,或是由書記官將陪審團的討論記錄下來、整理成判決書。此外,陪審制還有助於改善現今刑事訴訟法的不足,陳彥亘指出,目前法院不強制證人、鑑定人親自出庭,法官可直接使用證人筆錄或鑑定人書面報告,作為證據將被告定罪,但此做法恐有疏漏、法官也可能解讀錯誤。由於陪審團無法依靠筆錄判斷,證人、鑑定人勢必要出庭,因此,陪審制可望帶動證據法則的重要改革。另外,因參審、陪審制度各有優缺點,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期望兩制度能一併試行。陳彥亘補充說:「哪些案件採參審、哪些採陪審,可以用法院或案件類型做區別。」對此,邱鼎文回應,若類似案件因審理方式不同,而產生不同結果,恐抵觸刑事訴訟重視的公平性,且併行會增加國民學習新制度的負擔、需要的配套措施也更複雜。<b>國民法官以重刑案為主 血腥證據恐造成心理創傷除參審、陪審的差異外,最新草案的適用案件範圍亦有更動。在106年草案中,國民法官適用於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一年約有1200宗。今年的草案則將適用案件門檻提升至十年以上,改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和「其他故意犯罪因而致人於死者」,預估每年約有600宗案件。因十年以上之案件屬重大刑案,可能遇判死刑的狀況,恐將增加國民法官心理壓力。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何賴傑說明,國民法官須查看證據,而審理重大刑事案件往往會接觸血腥的影像,恐造成國民法官的心理創傷,導致更多民眾不願參與審判。對此,邱鼎文指出,未來將設立專責處理國民法官的單位,其中包括心理諮商服務。並且,選任時會告知民眾該案件可能包含何種證據,事先詢問民眾是否能接受,且司法院會斟酌不選任無法接受的民眾,政府亦會規劃提供相關心理諮商及治療途徑。<b>國民法官須負保密義務 草案保護其人身安全與隱私為確保國民法官能獨立公正行使職權,他們須負守密義務,但判決確定後原則上可不用保密。邱鼎文表示,相較日本需終生守密,對人民來說心理負擔較大,因此台灣採判決確定前守密制,讓國民法官於判決確定後,便可與他人討論、分享經驗,藉此使國民法官制生根。國民法官負擔義務,政府相對也給予其保障。由於參與審判有風險,草案中也制定相關規範保障其人身安全。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陳運財說明,除了禁止任何人對國民法官有不當接觸和聯絡。若違反法規、對國民法官或其親屬有恐嚇等行為,將加重被告刑責。如國民法官認為有需要,政府也會採取必要保護措施維護其人身安全,例如派警察保護、集中住宿等。此外,若涉及特殊案例,比如幫派成員參與的案件,可裁定不採用國民法官審判,而維持過往職業法官審判制度。除人身安全之外,草案亦保障國民法官的隱私權,明定國民法官的個資調查表不可被抄錄及攝影,避免資料洩漏。且檢察官、法官、律師等參與選任程序的關係人都有保密義務,若違反皆有相關罰責。不僅保障國民法官的人身安全及隱私,為降低審判對其工作的影響,草案也規定民眾參與審判一律可申請公假,且國家會按照到庭日給予日費與旅費,但請假期間是否支薪,公司可自行決定。另外,草案明文規定,國民法官若參與刑事審判,不管公務或私人機關,都不得對其處以職務上的不利處分。陳運財說:「審理時間拉長,會對國民法官原來的工作單位造成影響,所以需要多方積極配合。」<b>盼國民法官帶入多元意見 司法教育成未來國人「必修」民眾透過參與審判,不僅能了解司法運作的過程與審判結果的形成,同時也提高大眾對司法的關注度,有助於提升人民對司法制度的信賴。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陳清秀說:「專業法官容易就法論法而忘記情理,國民參與審判就是希望『情理法兼顧』。」而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金孟華補充,此制度並非期待國民變成專業法官,而是希望來自社會各領域的國民,將其社會歷練與多元意見帶進法庭,協助法官認定事實。「民眾完全理解後,才會把審判工作當作一回事。」何賴傑認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為重大政策變革,至少要有五年時間推行國民司法教育。邱鼎文闡述,制度實施後,政府將發佈各項措施,包括設立專責單位,並與教育部聯繫修改課綱、納入國民法官相關知識等。 司法院舉辦模擬法庭活動,除了使法官、檢察官及律師熟悉國民法官制度的運作過程,也讓參與民眾了解參與審判的程序。 圖/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司法事務官王靜琳提供<b>制度落實仰賴媒體自律 法律人亦需學習與國民溝通而國民參與審判制度通過後,也應注意其他相關事項。因現今民眾容易接觸媒體資訊,外界也擔憂國民法官易受媒體影響,何賴傑闡述,媒體常鉅細靡遺地報導案件內容,他認為若此情況無法解決,國民法官制度施行後,將對被告十分不利。陳清秀也提到,部分媒體可能對法律和事實一知半解,卻大肆評論導致眾口鑠金,因此要重視如何加強媒體自律。法務部司法官學院院長蔡碧⽟則補充,重大案件的審理過程,考驗人民能否完全排除來自媒體影響。以他國為例,日本由媒體公會發起訂定自律規則,以免影響參審國民的判斷。在法規還未明文規定前,只能呼籲媒體自律,以及由法官提醒國民法官於審判期間應避免接觸媒體及與他人談論案件內容。此外,陳運財舉例,包含如何讓國民法官理解審判過程、適用法律及審判基本原則;而重罪案件通常會花費較長時間審判,因此需考量如何安排開庭日程以集中審理案件。金孟華表示,過往檢察官、律師和法官習慣法律人的溝通模式,但若未來推行國民參與審判,法律人必須學習與民眾溝通,將專業術語轉換為淺顯易懂的語言,讓人民了解法律審判程序。
校園
第1642期
北市推陪審制 法治教育待加強
2016-12-21
人民參與審判制度比較表。【記者鄭順祥台北報導】台灣陪審團協會與台北市政府民政局17至18日合作舉辦「全民陪審團制模擬法庭」,為全台首次民間與政府合作的模擬法庭。而模擬法庭僅是推動陪審制的一部分,若要順利推行更須加強公民法治教育。民國99年白玫瑰運動的女童性侵案,民眾抗議法官判決不當,但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張靜提到,法界認為是人民對於審判制度的不了解而致。另外台灣的觀審制雖讓人民提供意見,實質上仍由法官獨立判決,與旁聽無異,因此他開始推動陪審制,落實人民參與審判。張靜表示陪審制的優點在於「卷證不併送」,陪審員和法官僅知道要審理的訴訟案件,開庭後再由檢察官舉證,如此一來才能落實「無罪推定原則」,並解決現況「卷證併送」下,法官在開庭前已看過所有對被告不利的證據,開庭時多半延續警察和檢察官工作的問題,讓法官中立地聽訟,而非辦案。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則提到,法官態度不佳和司法教育不足造成民眾對司法產生距離感,陪審制等同讓民眾學習如何看證據,是一個辨認是非和說服的過程。陪審制雖讓全民參與審判,但其最大的隱憂在於社會大眾並未接受法律專業教育。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學生曾煥秦提到,人民容易基於個人觀感或社會看法來判斷,讓審判淪為公審。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生游絍騰也表示,「把一個人的生命、自由、幸福操之在一個情緒慷慨激昂的人手中, 與古代獵女巫、燒活人的行徑有何差異?」他認為實行陪審制的前提是「法治教育」,但不能只是死板的課本文字,而是要有實際的公民參與經驗。對此,真理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吳景欽回應,台灣的法治教育還停留在紙筆測驗,不如美國學生從小就至法院旁聽,公民參與的程度遠超過台灣學生。他舉日本為例,日本推動裁判員制度(參審制)約花十年時間修法。修法期間,日本政府提供學校法治教育補助,也補助影視業推出相關影劇,甚至發行法律相關的電腦遊戲,藉由多元、普及化的方式落實法治教育。「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像是一個火車頭,它不僅帶動司法改革,更連帶提升公民教育水準和社會結構的改變。」吳景欽認為若司改要順利推動,人民更應參與其中而非只談論對司法的不滿,卻沒有具體行動。雖然民間團體推動陪審制,但11月25日「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中,司法院和法務部認為審判過程仍應有專業法官的判斷,主要規劃走向參審制。張靜對此指出,參審制中法官仍能影響參審員判斷,參審員可能淪為魁儡。他認為「權力使人腐敗」,因此美國發展出陪審制這種「制衡」的概念,讓法官權力不得無限上綱,對不信任司法的台灣人來說,陪審制仍是較好的選擇。本次活動跨出歷史第一步和台北市政府合作,張靜表示未來將會拓展至各地方政府,漸進式地串聯全台,「當地方人民早已有了共識,中央政府就不得不重視!」另外,與市府合作也解決以往模擬法庭陪審員採自願制,卻不符陪審制海選精神的問題,民政局局長藍世聰表示,由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關係,陪審團協會無法取得民眾資料,所以候選陪審員海選須由市府執行。 本次候選陪審員主要來自台北市大安區、中正區海選具意願的民眾,並於現場填問卷確認是否適任。 圖/鄭順祥攝 候選陪審員問卷填寫後,交由審檢辯三方審查,以民眾法律觀念是否正確決定適任與否。 圖/鄭順祥攝 對於問卷內容有問題時,經審辦長指示後,檢辯雙方皆可以提起對候選陪審員的相關詢問。 圖/鄭順祥攝 問卷審查後會留下14位陪審員進行陪審員宣誓,其中兩位備選者會於隔日審理時才被通知。 圖/鄭順祥攝
藝文
第1636期
劇現法庭真貌 體驗陪審實境
2016-11-09
【記者曾品媛台北報導】《KTV販毒疑雲》模擬法庭3日於玫瑰古蹟–蔡瑞月舞蹈研究社登場。該活動由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舉辦,以戲劇呈現法庭上律師、檢察官雙方辯證的真實樣貌。藉由導入陪審制度,邀請觀眾擔任陪審人員,實際模擬判決現場,讓民眾思索台灣未來施行陪審制度的可能。《KTV販毒疑雲》改編自真實事件,內容描述三個大學生相約卡拉ok包廂慶生時,遭到警察臨檢,並被查獲現場桌上有散落的安非他命。其中一人更因身上攜帶大量現金,被檢方懷疑涉嫌販毒。演員、靜宜大學法律服務社成員、法律學系學生李佩予表示,KTV為一般人常去的娛樂場所,腳本中發生的情節很有可能發生在日常生活中,能讓參與的觀眾產生共鳴。 《KTV販毒風雲》呈現法律上正反雙方的辯證,讓參與的民眾能夠瞭解到法律第一現場的真實樣貌。圖/曾品媛攝 雖然此案件是冤案,但演員在表現時並不注重在幫被告「平反」,只是忠實呈現判決經過,讓觀眾藉由日常的生活經驗判斷被告究竟有沒有罪。觀眾、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學生蔡佩璇表示,國高中階段接觸到的法律教育,就只是告訴學生「不應該犯什麼法」,無法讓民眾知道條文如何跟日常生活連結,也無法深入了解司法制度的運作情形,是需要改善的地方。觀眾在觀賞演出的過程中聽取證人的證詞,表演結束後經過分組討論決議判決結果。最後,現場的觀眾普遍因證據不足而認為被告無罪,真實情形卻是被告遭到另外兩位當事人相互包庇而陷害,與原先判決出現分歧。演員、靜宜大學法律學系學生王瑋鴻說:「台灣的法治教育明顯不足,一般民眾在審判過程中常常搞不清楚自己為什麼被判有罪,我們想要藉由這齣戲劇讓觀眾了解法律第一現場運作的樣貌。」總統蔡英文上任前的司法改革政策中,第一項即為建立屬於「人民的法院」。強調建立公民在法律現場中「由下而上」的對話制度,落實人民參與司法的理念。台灣目前雖然尚未導入陪審團制,但在司法院力推「人民觀審」的背景下,針對是否該施行陪審制度的討論也越來越多。活動主辦方、司改會執行秘書蕭逸民表示,台灣目前實行職業法官制度,而這些法官也是「人」,當一天要開十幾庭、一個月要審判上百件案子,自然會有先入為主的想法認為眼前的被告是有罪。蕭逸民說:「要改善現今的制度,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讓陪審團制度補足法官在判決時的誤判或是不足,才能體現人民監督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