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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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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可以只曖昧不確定關係嗎?難以被定義的情感型態「Situationship」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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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刪懲戒權 教養需考量兒童發展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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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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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示威反職場霸凌 呼籲政府正視吹哨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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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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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新設護理學系 入學門檻引爭議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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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2期
學生示威反職場霸凌 呼籲政府正視吹哨者權益
焦點
2024-12-06
【記者林以晴 陳樂怡台北採訪報導】由學生發起的「台灣反霸凌護吹哨遊行」,於11月29號齊聚勞動部前示威,表達對職場霸凌文化的關注與不滿。抗議成員手持「反霸凌,護吹哨」的標語牌,呼籲政府重視吹哨者的權益。遊行發起人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李超群說:「我覺得這是應該要做的事情。我們每個人都有心中的善良,我也看到很多人這幾天打電話告訴我,他吹哨了,他很害怕,他也分享他以前被霸凌的經驗。那如果今天沒有人站出來,沒有人喊出來,大家都會忘記這件事情。」 團體提出三大訴求,第一,要求徹查霸凌事件真相,公開事實並追究加害者責任;第二,呼籲政府加速制定《吹哨者保護法》,保障吹哨者免受報復;第三,推動完善揭弊者保護機制,確保揭弊者的基本權益。參與民眾趙頌穎說:「我覺得起碼以台灣現在的環境,應該保護吹哨者是最重要的,等到他的情緒已經到極限,只能透過自殺的方式來吹哨的時候,對雙方都是傷害。」 吹哨者是指,為了阻止不公或危害發生,舉報貪污、欺詐、環境破壞、職場霸凌的人士。然而,吹哨者往往面臨重大風險,可能遭到報復性解僱、威脅、職場孤立,甚至法律訴訟等不公對待。吹哨者洪瑞壕分享他的經驗:「我曾經在疾病管制署做政府採購,那個時候疾管署的長官就是對我施壓,要把不合格的廠商,透過補件的方式來讓它變成合格。但是事實上我拒絕了。那我拒絕的結果就是,不僅調離採購職務,而且還在短期內,就是大概在兩年的時間之內,換了三次位置。」 為避免吹哨者受到不當對待,立法院已在11月7號初審揭弊者保護法草案,通過以下兩項條文。一,揭弊機關接到檢舉後,應展開調查,並可要求揭弊者或相關單位提供證據協助。相關人員若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配合。二,如果揭弊者依照法律程序檢舉的內容涉及國家機密、營業秘密或其他依法保密的事項,則不會因此承擔洩密的法律或倫理責任,包括民事、刑事、行政及職業上的懲戒 但洪瑞壕仍擔憂道:「其實我並沒有辦法相信,在目前的法制下,可以保護我這個吹哨者。他們完全可以對我做更多的職務調動,或者是阻擋我休假,甚至影響我調職。」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分析道:「我覺得值得討論的就是,不同的人他需要的保護不一樣,你到底要開放到怎樣的揭弊。那到底應不應該內部揭弊先行,是不是也應該以公司的大小, 來區隔揭弊的對象。」 台灣推動吹哨者保護法已行之有年,仍有許多立法細節待專家討論,民眾期待政府盡快完善相關法規,讓吹哨者都能在安全的環境下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