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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流產決策權惹議 公民提案籲修優生法
校園
影音
第1740期
人工流產決策權惹議 公民提案籲修優生法
2020-12-17
▲請點擊圖片觀看完整報導。【記者蕭淳云、崔兆慧綜合採訪報導】已婚女性人工流產權的爭議已延燒近十年,有民眾於11月底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呼籲政府取消《優生保健法》第9條中已婚女性人工流產需配偶同意的規定。根據該法,已婚女性須符合特定條件,例如懷孕影響母體身心健康、強制性交致懷孕等情況,才能自行決定是否要執行人工流產,否則則需配偶同意。然而,不少人認為這項法律並不合理,因此要求修正。該提案於平台上公布約兩週後通過成案門檻,截至14日,共有7000多人附議。衛生福利部於7日回應公民提案,並提出初步規畫。衛福部國民健康署也證實,將於明年3月提出修法草案,擬定取消配偶同意的規範。支持修法的團體認為,懷孕對女性造成較多不便與傷害,應由她們自行決定是否繼續懷孕,否則將侵犯女性的身體自主權。然而,依照現行法律,已婚婦女若未經配偶同意進行人工流產,可能面臨墮胎罪刑責。為捍衛性別平權,並符合聯合國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CEDAW)》,人工流產與女性身體自主權間該如何權衡,是近年社會持續討論的議題。此外,現行的優生保健法規範已婚婦女人工流產需得配偶同意,未成年女性則需經法定代理人允許,不過,未婚成年女性卻不在此限。因此,女性身體自主權因身份不同而有差異一事,也是各方爭論的焦點。 過去國健署曾計劃修正條款,將人工流產應獲得配偶「同意」,改為應「告知」配偶。然而,因各方無法取得共識,多次研擬修法都未成功。部分團體提出疑慮,指出人工流產決策屬於家庭事務,法律不該介入。且因雙方同時參與受孕過程,夫妻應共同決議,若賦予女性單方面決定權,將損害配偶權益。對於這項議題,支持修法的團體期望,女性人工流產決策不受配偶限制,然反對方則擔憂此舉將影響婚姻關係。現今各界仍存疑慮,期待社會能有效溝通。在重視性別平權、相互尊重的時代,如何理性探討人工流產議題,兼顧個人權利和家庭價值,將是政府與社會的一大挑戰。
無國籍兒童如幽靈人口 移工後代權益問題仍未解
國際
影音
第1713期
無國籍兒童如幽靈人口 移工後代權益問題仍未解
2019-11-15
【記者徐品蓁、林琬蓉、阮珮慈綜合採訪報導】為響應20日聯合國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滿30周年,深度關注移工後代議題的簡永達,受邀講述無國籍的移工後代所面臨的困境。台灣每月有不少移工在台產子,其中有些移工選擇棄養,使這些孩子雖生長在台灣,卻因沒有國籍,在法律上不被承認,無法享有任何權利,而被稱作透明的小孩。《透明的小孩——無國籍移工兒童》講座主講人簡永達說明,台灣的國籍認定採屬人主義,不利於無國籍移工孩童取得身分,他進一步解釋,國籍法嚴格限制血統,若小孩的生父和生母不屬台灣籍,便無法取得台灣的身份。而自2016年一月起,在內政部移民署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等機構的配合下,生父不詳、生母為失蹤外籍人士的無國籍兒童可透過協尋機制歸化為我國國籍。該機制規定,當發現無國籍失依兒少時,政府得在台灣境內協尋其生父母六個月,若發現生母已經返回母國,則境外協尋三個月。若生母的原屬國家不認定孩童具有該國國籍,或確認孩童生母失聯,社福機構便可申請將孩童歸化為我國國籍。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科兒童及少年福利科長王惠宜補充,經過這三到六個月仍未協尋到,可先幫孩子申請外僑居留證,以確保孩子身份跟就醫的權利。今年九月起,台灣與印尼政府更建立合作關係,透過協助印尼移工孩童辦理旅行文件,對其進行安置、轉介,幫助孩童獲得更好的照顧。社團法人台灣關愛之家協會創辦人楊婕妤分享,至今已經成功移轉十幾位孩童,此合作也更有利於孩童學習母國文化。但眾多移工孩童個案中,最棘手的類型屬於「父不詳、母失蹤」,若知道生母國籍,且其仍在台灣,卻無法掌握其行蹤時,該孩童便被認定依生母國籍,難以申請歸化我國國籍,依然無法享有應有的權益和保障。社團法人台灣兒童權益聯盟前理事周明湧在2年前了解到這個狀況後,便著手推動國籍法修正案。《國籍法第四條》明訂:「...未婚未成年之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其父、母、養父或養母現為中華民國國民者,在中華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雖未滿三年且未具備前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款及第五款要件,亦得申請歸化。」周明湧提出在其中加入一句「由法院裁定中華民國社政單位,或個人進行監護者」如此,社福單位便可代為申請國籍,解決該類型個案問題,落實兒童權利公約中保障的「兒童最佳利益」。國立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專任教授劉梅君也認同該修正案的推行,他指出,台灣採屬人主義,然而世界上有很多國家採屬地主義,「我想我們能不能雙軌,既採屬人也屬地。」目前,法律上仍不承認部分無國籍孩童,但他們正在台灣的角落默默成長,如何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的核心精神——平等、不歧視,讓所有孩童的基本權利得到應有的保障,是政府目前急需解決的重要課題。https://youtu.be/4N6CgqECp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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