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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見的社會角落:家暴黑數
專題
第1720期
看不見的社會角落:家暴黑數
2020-03-19
家庭暴力的背後牽涉經濟、文化和長照等議題,更隱含各家庭成員裡彼此間的權力關係。來源:Pexels【專題記者何昀儒、劉書妤、蔡淳宇、楊瑞盈綜合報導】嘉南藥理大學社會工作系助理教授吳敏欣回憶過往協助的受暴案例,一位70歲老人長期懷疑妻子外遇,時常以三字經辱罵她,後期變本加厲出現掐脖子等肢體暴力行為,並頻繁打電話確認其行蹤、控制人身自由。這位妻子為了子女不斷忍耐,孩子長大後,又認為彼此年事已高,因此不願通報。最後讓這位妻子決定通報的關鍵原因是丈夫高頻率地要求行房,當行房不順利時便惱羞成怒,進而毆打妻子。在一次丈夫動粗後,妻子請求女兒幫忙報警。然而,警方到場詢問其是否要申請保護令,卻又讓她猶豫不已,認為夫妻鬧上法院不妥。大眾對上述婦幼受暴案例相對熟悉,然而隨著社會結構改變,家庭暴力受害者不僅限於婦女與兒童,高齡化社會沉重的照護壓力,導致老人受家暴的比例逐年提升。而跳脫以往的刻板印象,男性也可能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但多數人常忽略這些較少數受暴者群體。此外,近年新移民人口逐漸增加,亦衍生出新移民配偶受家暴的問題。逃不開的羈絆——居留權成家暴通報阻力根據內政部移民署外籍配偶人數與大陸(含港澳)配偶人數資料顯示,台灣的外籍配偶人數從民國93年的33萬6483人,上升至108年的55萬7450人。「文化衝擊上的不了解,導致家庭暴力發生。」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助理教授戴世玫講述一位菲律賓籍配偶的個案,婆婆要求媳婦到香舖購買蠟燭,但由於文化背景不同,該媳婦認為白色聖潔即購買白色蠟燭,卻不知白色在中華文化中象徵往生,婆婆見狀十分生氣,進而對她施以肢體暴力。這位新移民因尚未取得身分證,丈夫又是法律上的唯一保證人,加上證件被婆婆沒收,她選擇忍耐,並聽從婆婆及丈夫的指令。類似上述案例的新移民受暴者,若想完全脫離暴力環境,往往須走上離婚一途。然跨國婚姻離異,牽涉居留權問題,因此居留權常影響受暴新移民的通報意願。中港澳之外的新移民配偶,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1條規定,若未生養子女,且未取得保護令,離婚後就必須返國;若其子女取得台灣國籍,則可依親居留。而針對中港澳配偶,另訂《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與《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我們沒有一套完整的法令,可以針對移民做絕對的處理。」戴世玫表示,移民法無法一體適用,為目前處理新移民家暴事件的最大困難。而新移民配偶若離婚,還需面臨爭監護權的難題,她們可能因對於台灣法律不熟悉,擔心爭取不到子女監護權,恐被迫與孩子分離,而動搖通報意願 。雖目前法院以孩子的最佳利益為考量判決,如果新移民為孩子的主要照顧者,且有穩定的工作,即使經濟實力不如丈夫,仍有機會取得孩子的監護權。然相較台灣婦女,新移民配偶的原生家庭無法立即提供支持與庇護,打官司耗時耗力,對她們是一大負擔。此外,由於東南亞儒家文化盛行,部分新移民因家醜不外揚的觀念,而無法放下面子通報。且新移民到台灣發展,被親朋好友寄予厚望,因此她們回到家鄉也不敢向家人傾訴婚姻不幸福。為減少新移民受暴黑數,戴世玫認為,政府對於新移民的查核機制應更為主動,當她們入境時,第一時間將其個資建檔入庫至政府各單位。日後若新移民遇家暴,各縣市的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以下簡稱家暴防治中心)透過移民署服務站的查核系統,即可調閱相關資料,達成體系間合作。高齡社會的未爆彈——長照問題觸發家暴近年台灣人口結構變化,除了新移民增加之外,也邁入高齡化社會。根據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公布的「家庭暴力事件通報案件統計」,94年「老人虐待」通報案件共有1616起,107年則攀升至7745起,顯示老人受暴案件有上升趨勢。臺北市家暴防治中心專線及救援組組長王儀玲談到,這可能與高齡化和社會變遷有關。老人家暴議題涉及諸多面向,有些案子起因於照護問題,有些則是孩子為了爭家產毆打父母,各類案例分別需不同系統介入支持與處理,包括法律專業人員、長照服務等。「造成老人受虐黑數的原因,可能是老人本身能力問題,如失智或行動不便。而不願通報則與親情羈絆有關。」吳敏欣觀察,父慈子孝的思維深植人心,有些老人無法接受自己舉報或控告兒女。王儀玲亦說:「老人受虐案件大部分都是非常嚴重才通報,或者老人就醫時,醫護人員見他身上有傷,家暴才被揭露。」依社工的實務經驗,王儀玲表示,老人受虐致死原因多與照顧問題有關。「老人經濟安全是很重要的課題。」她補充,老人應該保持經濟獨立自主,有些長者依循傳統觀念,提早將家產分給子女,以為子女會善盡照顧責任。其實不然,每年都有幾起老人遭遺棄的案子,最終由政府單位協助緊急安置。為降低老人受暴黑數,目前113保護專線設有通譯人員,使照顧老人的外籍移工,即便中文不流利也能協助通報。另外,醫護與從事老人服務相關工作的人員,若知悉老人受暴,也都有責任通報。男子氣概的枷鎖——被忽視的求助聲不只老人有「法不入家門」的思維,部分男性也困在傳統男子氣概的迷思裡,致使家暴黑數產生。據衛福部「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被害及相對人概況」統計,94年男性受暴通報人數為1萬49人,佔總通報人數的17%,107年男性通報人數則達2萬8963人 ,攀升至總數的30%。對此臺灣男性協會秘書長王泓亮表示,愈來愈多人意識到家暴可尋求正式系統協助。然而,許多案例即使通報也未必能成立,因此受害者不一定能得到應有資源。「當你拿掉性別的框架後,其實有很多可能會發生。」王泓亮說。他闡述,一些男性受暴者覺得自身較強壯,因而告訴自己「我要忍」,這種個性反而默許了家庭暴力的發生。而財團法人旭立文教基金會社工督導王孝予也表示,「中華文化下的家庭父權概念仍存在,對一些男性來說,受家暴是件丟臉的事。」此外,經濟控制也被視為家庭暴力的範疇,雖經濟控制在男性受暴案例中為少數。不過王泓亮也表示此類型案例仍時有所聞,像是妻子管控丈夫薪水,一天只給予餐費和交通費。這實際上亦屬經濟控制,然而多數當事人卻都沒意識到自己可能已成為受暴者。除了男性受暴者本身受刻板印象侷限而成為黑數,求助體制對男性不友善是也是原因之一。王泓亮認為,台灣家暴的求助系統過去奠基於「異性戀」、「已婚」及「有子女」的婦女族群,以這個族群受害者的經驗建立。即使如此,該群體都不見得能得到全面的協助,群體以外的人,例如男性、多元性別者或新移民,便更難得到完善扶助。另外,社會工作者作為受暴者求助管道的一環,其敏感度不足可能造成當事人通報不成反被羞辱,進而影響受暴者對求助系統的信任度。「很多時候求助系統不友善,你(系統)不友善,受暴者就不相信你,他又怎麼會來求助呢?」王泓亮提到男性願意出面求助時,通常狀況都相當危急,比如傷勢嚴重或小孩受威脅,不然男性受暴者並不相信求助系統。王泓亮說明,若男性遭遇家庭暴力問題,可撥打男性關懷專線,或向台灣男性協會等單位尋求諮商,相關社福單位也會協助轉介家暴防治中心。不過相較婦幼保護措施,政府對男性受暴者的保護仍稍嫌不足,未統整服務男性受暴者的協會清單,且缺乏男性受暴者的安置庇護所。現今兩性平權的意識逐漸興起,民間社福單位積極宣導和教育,除了希冀打破傳統刻板印象,也期望以預防取代緊急救援,王泓亮沉痛地問:「人家真的來求助,那我們社福單位有辦法接住求助人嗎?」他盼政府能補全社會防護網,使社會對男性受暴者更友善。「有些案例其實是受害人,但他受害後一直沒得到處理,累積多年壓力而對小孩不當管教,所以才變成相對人(註)進入系統。」王泓亮說。註:相對人:「相對人」是家暴事件中的一方當事人,且當事人兩方都可能互為「相對人」。因此,「相對人」的範圍包含「加害人」。完善保護系統 盼減少家暴黑數王孝予提到,家暴專線不分性別與年齡,凡是家暴受害者,都可以撥打113保護專線尋求協助。「知道會如何被幫助這點很重要。」戴世玫表示,大眾明白遭家暴應撥打113,但鮮少人了解撥打後會得到何種幫助,「我們應該讓民眾清楚程序為何,以降低大眾的緊張和焦慮。」針對新移民家暴防治,衛福部保護服務司也補充,政府透過《新住民入國前輔導手冊》、官方臉書及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等,宣導人身安全相關議題,希望新移民及早尋求協助。此外,113保護專線也提供英語、越南語、泰語等五種外語通譯服務。除了保護專線,家暴事件也可透過第三方通報。然而,上述新移民配偶、成年男性與老人皆屬「家內成人保護」範疇,若當事人不願受協助,政府單位難以介入。王孝予回應,以台北市為例,如受暴者無意願接受社工協助,社工會協同其家屬勸說,「現在會以家庭為單位處理家暴案件。」此外,目前檢察官、社政主管機關與警察可依職權幫忙申請短期的「緊急保護令」,民眾亦可透過警察或自行向法庭聲請「暫時保護令」與「通常保護令」。但欲獲長期保護,受暴者必須出庭並提出證據,以聲請通常保護令。當受暴者通報並進入保護體系後,社工便會依當事人需求給予幫助。王儀玲舉例,家暴防治中心可提供專業法律諮詢,社工也會和律師、醫師、警察、里鄰長和司法機關等單位合作,多方整合各種資源,才能給予當事人適當協助。 各縣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針對每位受害者提供經濟、法律、諮商等不同面向的協助。圖為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圖/蔡淳宇攝預防勝於救援 從源頭降低家庭暴力「家暴後續的通報、救援,其實都是在補救。」王孝予認為,預防是根除家暴最有效的方式。不只是各縣市家暴防治中心,許多非政府組織也投入預防宣導,鼓勵家人間交流彼此想法,避免長期累積不滿致使暴力發生。此外,王儀玲也指出,鮮少民眾會於婚前進行婚姻輔導,她希望國人在組成家庭前,學會如何溝通與解決問題。她也強調,家暴不分性別、年齡及種族,每個人都可能受家暴,唯有從教育及預防宣導著手,才能減少憾事發生。
「看見我們」    新移民戲說無國籍人心聲
生活
第1610期
「看見我們」 新移民戲說無國籍人心聲
焦點
2015-11-30
南洋姊妹劇團舉辦的《看見我們》巡迴表演於22日在萬華新移民會館演出,以戲劇呈現《國籍法》限制下所產生的無國籍人問題。 圖/張方慈攝【記者張方慈台北報導】「血肉的身軀,找不到一紙身分證明」,道出新移民的徬徨與孤寂。南洋姊妹劇團的《看見我們》,22日於萬華新移民會館演出,呈現台灣《國籍法》限制下產生的無國籍人問題。全劇台詞不多,戴著白色面具的姊妹,將自己或夥伴的親身經歷搬上舞台。《看見我們》分為多幕小短劇,開幕直接點出移民法規對新移民造成的困境,接著分別呈現婚仲公司如何將新移民商品化、法規制度、移民姊妹如何辛苦背負台灣婆家的歧視、生子壓力及家鄉的經濟期待的壓力。婚姻結束後能否居留    監護權成關鍵詭異的音樂聲中,三位穿著劃一的官員以整齊的步伐踏步進場、口中不斷重申「依法行政、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四位姊妹則背著行李箱彎腰前行,並從箱中拿出面具戴上,並再戴上吊牌「微罪」、「協議離婚」、「無國籍」、「500萬」,最後又扛著行李箱離開。根據現行法規,一般移民欲歸化為中華民國國民需居留滿五年、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擁有500萬財力證明。外籍配偶雖適用特殊歸化,居留三年可提出申請,但仍需擁有財產證明。沒有小孩的外籍配偶,如果在居留期間喪偶、離婚,則必須比照一般移民辦理。南洋台灣姊妹會成立以來,不斷爭取新移民姊妹的權益。2009年千名新移民姊妹及家人上街頭爭取權益,終於讓政府將法規放寬為「特殊歸化者只要有工作、幾萬塊的存款即可通過財力證明。2010年促使政府修法通過,新移民姊妹如果因遭遇家暴離婚,或是擁有小孩監護權,可以留在台灣。不過,目前法規以監護權來決定新移民是否能居留,顯示法律仍未將新移民視為主體。如果台灣籍子女孩滿20歲,擁有自立生活的能力,母親便必須離台;若想歸化,仍需照一般移民辦理,提出500萬財力證明。此外,外籍配偶如果遭遇喪偶,或不是因為家暴離婚,又沒有小孩,則必須在15日內離開台灣。曾有新移民與先生婚姻走到瓶頸,雙方協議離婚後,遭小叔檢舉婚姻不實,最後公部門選擇相信台灣人的指控而撤銷她的身分證。 四位姊妹則背著行李箱彎腰前行,並從箱中拿出面具戴上,並再戴上吊牌「微罪」、「協議離婚」、「無國籍」、「500萬」,最後扛著行李箱離開。 圖/張方慈攝婚仲公司將新移民姊妹商品化戲劇第二幕,台灣人阿偉在家人一再催婚之下,到「東亞紅娘國際婚仲公司」找老婆。仲介拿出一本相簿,陳列一張張年輕、漂亮的小姐照片「任君挑選」,還提出五大保證:保證處女、保證三個月娶到家、保證生小孩、六個月之內跑掉再換一個、十八萬全包。仲介誇張的言語搭配滑稽的音樂,呈現婚姻仲介如何將外籍配偶包裝成商品販售。演員解釋,許多人認為新移民姊妹明知道是買賣婚姻,仍願意來台,目的就是為了錢。事實上,這些廣告並不會出現在母國,姊妹們來到台灣後,才知道原來仲介是這樣廣告自己。在進入台灣家庭後,許多婆家還是認為姊妹是「用錢買來的」。 仲介誇張的言語搭配滑稽的音樂,呈現婚姻仲介如何將外籍配偶包裝成商品販售。 圖/張方慈攝面談檢視跨國婚姻真實性?不合理制度造成無國籍人戲劇第四幕則以綜藝節目實境秀「跨國婚姻大挑戰」單元來諷刺跨國婚姻境外面談的不合理狀況。劇中節目主持人模仿面試官,提出「有智慧、有深度」的問題,要求夫妻同時回答,以檢視婚姻真實性,阻擋跨國假結婚。問題包括太太昨天穿什麼顏色的內衣、先生身上哪裡有痣、結婚的第四道菜是什麼、先生在台灣的房子有多大等等問題。演員表示,這些問題看似荒謬,卻是在真實面談中,面試官曾提出的問題。夫妻回答不一致,節目工作人員便為夫妻掛上「免」、「談」字卡,呈現配偶即使有婚姻證明,甚至擁有小孩,只要沒有通過境外面談,婚姻是「一切免談」。戲劇中不斷出現姊妹帶上白色面具的橋段,象徵姊妹在無國籍狀態下,就像是沒有臉孔的人,既沒有母國國籍,也沒有台灣國籍。過去《國籍法》規定,移民申請歸化必須先放棄母國國籍,然而申請過程費時且限制重重,如果移民的財力、品行、婚姻不符規定,便會被拒絕,也難以恢復原國籍,頓時變成無國籍的國際人球。現行法規雖修改了「歸化必須先放棄母國國籍」的規定,仍要求移民必須在一定期限內放棄,且歸化後仍有五年觀察期,期間可以撤銷國籍。對於一般台灣人而言,擁有公民身分及相關權利是理所當然的事。然而南洋台灣姐妹會成員邱雅青指出,沒有身分證和國籍證明的姊妹不但居住合法性成問題,也沒有勞健保保障、無法申請低收入戶證明;連辦理手機門號、上網訂火車票都受限制。雖然只有一兩個星期排練一次,演員表現卻相當專業。指導老師李秀珣表示,戲劇內容便是姊妹現實生活中的生命經驗,不需要特別去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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