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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制度元旦上路 法官攜手人民參與審判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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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5期
國民法官制度元旦上路 法官攜手人民參與審判
2022-12-15
【記者鄧芯怡、賴羿安綜合報導】「國民法官制度」即將上路,從明年開始,你將有可能與法官一同在法庭內,審理重大刑事案件。國民法官能夠參與最輕十年以上刑事重罪的審判,在審判過程中,將由3位職業法官、6位國民法官一同審理。司法院希望藉此提升司法透明度,也期望做出更公正的審判。「經由國民法官跟法官判出來的,我覺得還是比較公開公正一點,因為法官不再是他們自己在審判。」被遴選參與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的陳淑玲表示。國民法官又是如何產生的呢?國民法官將以隨機抽選的方式,挑選符合條件的民眾加入審判。國民法官必須是年滿23歲,在法院管轄區居住4個月以上的民眾。此外,被選上者也不能具有法律專業背景,且必須有高中職以上的學歷。國民法官也不可在法律、政治、軍事、警察這四個領域服務,並被法院認定能公正審判的民眾。有部分人擔心國民法官是否可以勝任重要的審判角色,他們沒有接受體制上的審判訓練,可能容易受到職業法官的言論而影響決策,或是感情用事,都有可能影響審理過程的公正性。「法官也必須要維持符合證據裁判且公平審判的程序,他一定會適切地去領導案件進行。」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法官陳思帆說道。國民法官新制的實施,引發的不只是對於審判程序的爭議,更影響整個司法體系,其中包含了律師接案的意願。曾經參與模擬法庭的律師陳宇安說:「你問我以後要不要接國民法官的案件,我一定跟你說不要,因為太累了!」他表示國民法官案件需耗費連續好幾日審判,因而無法處理其他案件,且在準備的過程要額外花費心力做簡報解釋等,這些都降低律師接案的意願,甚至未來可能只有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願意處理,造成司法體系的負擔。國民法官即將上路,其存在的爭議讓許多人感到不安。因此司法院透過影片、漫畫等方式宣導,也舉辦國民法官特展與多次模擬法庭,幫助民眾更了解身為國民法官的權利義務。「我希望就是模擬法庭能夠更容易普及,應該被納入我們更正規的教育課程裡面。」法律白話文運動營運長徐書磊說道。另外,他也認為人民或是有機會當國民法官的人可以花一點時間了解「國民法官法」的規範,減少收到擔任國民法官的通知時可能浮現的擔憂。對於國民法官制度,各界秉持不同看法。不過新制度能拉近社會大眾和司法審判的距離,也讓法官得以和國民溝通,避免和民眾的想法脫節,期盼國民法官制度成為人民與司法之間的橋樑。 
非典型勞動成趨勢 勞權缺漏仍待制度解方
校園
影音
第1757期
非典型勞動成趨勢 勞權缺漏仍待制度解方
2021-11-18
▲請點擊圖片觀看完整報導。【記者張博涵、劉亭妤台北採訪報導】臨時工讀生在人來人往的街道宣傳活動,外送騎士穿梭在車陣中趕著送餐。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民國109年的統計,全台「非典型勞工」共有80萬人,包含我們熟悉的外送員、臨時派遣工或是學生打工族。「非典型勞工」就是非直接僱傭關係、採用定期契約或是部分工時的工作,因為契約內容與正職員工不同,非典型勞工不受《勞動基準法》全面保障,因此,普遍面臨低薪、工作不穩定、職業不安全等勞動權益問題。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秘書長施士青表示,權利侵害屢見不鮮,加班費未給、特休假未休,更因簽訂定期契約,而難以請領資遣費。致力於普及法律知識的新媒體法律白話文運動,14日邀請法律學者和不同類型的工會成員,參與「一國兩制:非典型勞工權益總體檢」論壇,討論非典型勞工在法制面的問題及未來的改革方向。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說明,我國目前無法讓非僱傭的勞動者享有勞動法的保障。常見的外送員、業務員適用承攬契約,相較於僱傭關係,承攬雖然沒有《勞動基準法》的薪資、工時等保障,但勞工能夠自行決定是否接案、上班,工作較為彈性。然而,實際情況卻是勞工仍然受制於公司強硬規範,無法自由選擇上下班時間,簽訂承攬契約卻要負擔僱傭責任,嚴重侵害勞工權益。新竹市平台外送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文萬華直呼:「我們自由嗎?我們並不自由。」他解釋,平台系統寫明可以申請休息至時段結束,但真實情況卻是系統會在休息時間的最後兩、三分鐘自動上線,即使外送員生病了、累了,都得每個小時起床、拒單。台灣的非典型勞動人口中,以勞動派遣人數最多。派遣勞工多數以定期契約先受雇於派遣公司,再由派遣公司指派到要派單位上班,而要派單位掌握了三方權力的核心。派遣勞工常面臨和正式員工同工不同酬的待遇,或遭要派單位要求派遣公司解僱、調職,更因臨時性、短期性的契約而無法請領資遣費,使派遣勞工陷入低薪、工作不穩定、缺乏就業保障的窘況。施士青表示,派遣公司經常被迫接受要派單位的要求,再壓榨這些派遣勞工,「要派單位就是一個派遣關係裡的大魔王。」隨著工作類型愈來愈多元,非典型勞動人口急遽增加,卻始終無法得到足夠的社會保障,在勞動市場追求彈性的趨勢下,要如何維護非典型勞工的權益,成為台灣社會正面臨的難題。
學者論安樂死合法困境 籲以關懷重省生命自主
生活
第1755期
學者論安樂死合法困境 籲以關懷重省生命自主
2021-10-27
【記者李謙謙綜合報導】「法律白話文運動」24日在國家人權博物館舉辦「2021多元博物館講堂」,其中一場次以「安樂死是否是生命自主的實踐?」為題,邀請兩位講者從各自角度剖析安樂死議題,並和現場聽眾進行討論。 安樂死議題於社會常有爭議,2021多元博物館講堂活動希望給予聽眾更全面的思考觀點,而非定論。 圖/法律白話文運動提供安樂死議題和人權、法律息息相關,長期受大眾關注,法律白話文運動事業部經理徐書磊以自身經驗表達安樂死議題的重要,他表示祖母曾因病痛希望了結生命,作為長期照顧者,他承受許多心理壓力,當時仍是學生的他白天上學、晚上跑醫院,加上高昂住院費用,讓他感到非常無助,「我們會把安樂死議題拿出來討論,是希望可以在新時代有不一樣的觀點。」 法律白話文運動事業部經理徐書磊作為2021多元博物館講堂系列活動的負責人,期待講堂激盪不同看法。 圖/李謙謙攝「人類對於死亡的恐懼是很大的。讓人類握有結束自己生命的手段,人必會嚴格看待,安樂死並不會鼓勵更多人尋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李茂生對台灣社會以「造成自殺氾濫」而不接納安樂死(註)的觀點提出見解。他坦言,推進安樂死議題,不只立法上仍須努力,「如果醫學界不去支撐我們的想法,最後的那步是絕對跨不出去的。」他解釋,對專業醫療團隊而言,安樂死違反醫生救助生命的基本倫理,然而,一旦安樂死合法化,需由醫療團隊協助病患藉由藥物結束生命,因此他強調推動安樂死,醫療界的支持蔚為重要。註:本篇安樂死意指由他人協助,具主動縮短生命作為的「積極安樂死」。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李茂生以「法的觀點」看安樂死現況,說明安樂死法案窒礙難行的原因,並呼籲社會謹慎看待此議題。 圖/李謙謙攝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榮譽副研究員陳文珊主張,若能在社會福利上有更完善的配套,選擇死亡將不再是痛苦的唯一救贖。他提到,人們常認為失去基本生活能力,是沒尊嚴地活著,但這並非當事者立場,每個人都應有平等選擇的機會,若安樂死法案上路,讓受偏見眼光影響者,仍能肯定自我生命價值,是社會該盡的責任。 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榮譽副研究員陳文珊信仰基督教,因此坦言自己確實對安樂死帶有部分保守想法,他強調,生命價值可透過關懷獲得,期盼社會能對承受偏見者提供更實質的友善。 圖/李謙謙攝「自我決定代表著自我負責,當責任都在飽受痛苦的自己身上,其實是非常殘酷的一件事。」李茂生表示,一個人選擇安樂死要考量眾多因素,過度強調「個人」決定,會有卸責於病患的疑慮。他參考荷蘭、比利時等安樂死合法國家,發現其決定安樂死過程,極為注重親屬、社工、醫師和病患間的溝通與討論,讓自主決定能伴以理解與支持。倘若患者希望執行安樂死,他呼籲體制應讓決定者能夠在「被關懷」的情況下選擇是否了結生命。實踐大學工業產品設計研究所學生陳羿安的祖母長期患有阿茲海默症,看著祖母從失智到失能,促使他思考,當喪失表達意識的能力時,能否由他人代為抉擇安樂死執行,「但這終究是一個很難解的問題,因為醫療期許跟輿論壓力很令照顧者兩難。」​​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學生廖為嘉希望台灣能夠借鏡安樂死合法化國家,在提升意識的路上一步一步往前邁進。 在安樂死議題上,每個人因不同背景,抱持著不同的理念齊聚一堂,參與活動除為獲取更完整的資訊,更期盼透過對話深入議題。 圖/李謙謙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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