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喔,請開啟 Javascript 功能。
跳到主要內容
新聞總覽
view
更多新聞總覽
校園
【大學事】大學入學簡章新設轉系限制 學生質疑留下本系生成效
2024-11-29
影音
中藥產業人才缺 衛福部修法引爭議
2024-11-29
生活
【社論】高房價時代:小宅崛起與年輕世代的購屋困境
2024-11-29
國際
皇后大學安裝減碳設施 學生疑建設成本過高
2024-11-29
校園
學生創意發想東華夜市 攤位數量動線有待改善
2024-11-29
校園
國軍教召租借政大校園 學生憂影響校安秩序
2024-11-29
新知
中山發現新物種 鰕虎魚研究登國際期刊
2024-11-29
校園
國際
新知
藝文
生活
體育
專題
影音
首頁
新聞總覽
全部文章
返回首頁
新聞期別 :
請選擇...
第1801期
第1800期
第1799期
第1798期
第1797期
第1796期
第1795期
第1794期
第1793期
第1792期
第1791期
第1790期
第1789期
第1788期
第1787期
第1786期
第1785期
第1784期
第1783期
第1782期
第1781期
第1780期
第1779期
第1778期
第1777期
第1776期
第1775期
第1774期
第1773期
第1772期
第1771期
第1770期
第1769期
第1768期
第1767期
第1766期
第1765期
第1764期
第1763期
第1762期
第1761期
第1760期
第1759期
第1758期
第1757期
第1756期
第1755期
第1754期
第1753期
第1752期
第1751期
第1750期
第1749期
第1748期
第1747期
第1746期
第1745期
第1744期
第1743期
第1742期
第1741期
第1740期
第1739期
第1738期
第1737期
第1736期
第1735期
第1734期
第1733期
第1732期
第1731期
第1730期
第1729期
第1728期
第1727期
第1726期
第1725期
第1724期
第1723期
第1722期
第1721期
第1720期
第1719期
第1718期
第1717期
第1716期
第1715期
第1714期
第1713期
第1712期
第1711期
第1710期
第1709期
第1708期
第1707期
第1706期
第1705期
第1704期
第1703期
第1702期
第1701期
第1700期
第1699期
第1698期
第1697期
第1696期
第1695期
第1694期
第1693期
第1692期
第1691期
第1690期
第1689期
第1688期
第1687期
第1686期
第1685期
第1684期
第1683期
第1682期
第1681期
第1680期
第1679期
第1678期
第1677期
第1676期
第1675期
第1674期
第1673期
第1672期
第1671期
第1670期
第1669期
第1668期
第1667期
第1666期
第1665期
第1664期
第1663期
第1662期
第1661期
第1660期
第1659期
第1658期
第1657期
第1656期
第1655期
第1654期
第1653期
第1651期
第1650期
第1649期
第1648期
第1647期
第1646期
第1645期
第1644期
第1643期
第1642期
第1641期
第1640期
第1639期
第1638期
第1637期
第1636期
第1635期
第1634期
第1633期
第1632期
第1631期
第1630期
第1629期
第1628期
第1627期
第1626期
第1625期
第1624期
第1623期
第1622期
第1621期
第1620期
第1619期
第1618期
第1617期
第1616期
第1615期
第1614期
第1613期
第1612期
第1611期
第1610期
第1609期
第1608期
第1607期
第1606期
第1605期
第1604期
第1603期
第1602期
第1601期
第1599期
第1598期
第1597期
第1596期
第1595期
第1594期
第1593期
第1592期
關鍵字搜尋 :
搜尋
全部文章
校園
國際
新知
藝文
生活
體育
專題
影音
藝文
專題
第1672期
老屋留下了,然後呢?居住權與文史保存的拔河
2018-03-21
【專題記者阮怡婷、謝宜臻、薛惟中、劉蘭辰綜合報導】今年年初,新竹市暫定古蹟「太原第」遭溫姓屋主強拆時,引發各界文化資產保存人士譁然。有報導指出,屋主疑似為賣地、進行都更,而在未通報文化局的情形下違法拆除古蹟。從檯面上的報導看來,文資保存聲浪高漲,檯面下古蹟所有人或居住者則在第一線,面臨著「我家『被古蹟』了」的窘境。當私有財被指定為文化資產、被賦予具公共性的意涵時,其背後的公私利益考量糾纏不清,本專題將從台北萬華的楊氏古厝、新北淡水的重建街街屋到新竹北埔的姜阿新洋樓,帶領讀者了解「我家被古蹟」後可能會經歷的掙扎。<b> 古厝留存惹家族反目 老屋失修成危樓「居住環境惡劣,堅決反對納為古蹟」的白布條橫掛於庭院,布條背後的正房大門深鎖,門前堆棄冰箱、桌椅等大型家具,門檻上還列放著四、五罐滅火器。左右廂房同樣緊閉門扉,從碎裂的窗口看進去,左廂房內屋頂坍塌,雜草叢生。這是位於台北萬華的楊氏古厝,2015年被列為歷史建築(註1)。 雖經市府列為歷史建築,但抗議布條至今仍橫掛於楊氏古厝前,且屋前堆放許多雜物。 圖╱薛惟中攝楊氏古厝座落在台北市萬華區的「堀仔頭聚落」,經國立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康旻杰的團隊調查指出,此聚落可能是台北市現存最完整的拓墾聚落,而楊氏家族早期則為當地的開墾大戶。曾為古厝居住者之一的楊忠穎表示,古厝本身有超過270年的歷史,古厝內還有一口活水古井,他藉由與「守護堀仔頭聯盟」的合作,已成功將其申報為古蹟,然而楊氏古厝的古蹟認定卻備受挑戰。「那像古蹟嗎?」附近街坊鄰居大多存疑,房子年久失修,看起來根本已經不能住人,然楊忠穎證實,目前古厝內仍有住戶。他結婚生子搬離右廂房後,現下右廂房裡還住著他的二哥。對門的左廂房雖已坍塌,但與正房相通的左耳房內還擠著另一戶楊家人。據楊忠穎說法,此戶楊家人堅決反對將古厝列為古蹟,也因他們彼此意見分歧,在楊氏古厝的保存運動發起後,兩房楊氏後代便少有往來。 因修復遭阻,楊氏古厝屋內多已嚴重坍塌,喪失遮風避雨的居住功能。 圖╱劉蘭辰攝原居住於左耳房的楊先生指著樑柱腐朽、屋頂塌陷的正廳,語帶無奈地說:「我們的『公媽』本來放在這裡。」牆上還隱約可見「瑞色繞金蘭」的橫批。歷經兩百餘年風霜的古厝,雖從外部觀看還能遙想當年風華,內部卻已在歲月侵蝕下成了殘壁斷垣,難以想像曾為居住空間。楊先生表示,文史工作者及政府在評估古厝狀況時,僅從尚為完好的屋舍外觀判斷,卻不曾進入古厝內勘查。楊先生指出,他們嘗試修繕古厝時,往往會受各方外力阻擋,「就只能放著讓它垮」。 曾擺放楊家祖先牌位的正廳,如今已樑柱傾頹。楊家後人只好將牌位移出。 圖╱劉蘭辰攝因居住環境越趨惡劣,楊先生已搬離古厝,但仍會抽空回來陪伴不捨搬離的年邁父親。「我只剩下這邊可以住了!」楊老先生目前居住於有鐵皮屋頂保護的左耳房。另一側楊忠穎原本居住的右廂房則因有維修,屋舍外觀看來還算完整。 面對古厝修復的重重困難,原住於左耳房的楊先生無奈表示:「只好讓它垮!」 圖╱劉蘭辰攝楊氏古厝的古蹟身分認定困難,除了因為家族內部意見分歧,還有一阻因是此區早在2000年時就被劃為都更區,附近街坊鄰居多數已簽約同意,包含楊氏古厝的居民。楊家反對派因希望都更後此地能另造新屋,而堅決反對古厝納為古蹟;反觀楊忠穎在保存行動邁入第四年後,他也開始覺得古蹟保存希望渺茫。在私有古蹟認定與否的文化價值判斷上,私人利益與公共利益間的拉扯不斷。(註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又簡稱《文資法》第三條定義,「歷史建築」與「古蹟」乃屬不同種類的有形文化資產,維護管理等相關規定大有不同,兩者比較資訊詳見後文圖表。)<b>老舊街屋的修繕困境 古蹟維護誰負責穿越如海的觀光人潮,熱鬧的淡水商圈中有處靜謐的階梯巷道「重建街」,在福佑宮旁承載著「淡水第一條商業街」的歷史,而街上創建於1930年代的14號與16號街屋緊鄰,皆於2009年被登錄為市定古蹟(註2),是老街保存的精神指標。創建屋主是當地醫術遠播的醫生陳其宗,街屋為他行醫的診所及藥房,因為循著山勢而建,屋內空間由層層階梯連結,形成獨具地理特色的格局,街屋外觀亦保留完好的日治時期建築式樣。「我印象還很深刻,小時候街上都是跑來跑去的小朋友,3、4歲的我還會趴在閣樓邊緣,往下偷看阿公為人看診。」16號街屋的住戶陳坤女憶起兒時在屋內與街頭巷尾的場景,嘴角不由自主地上揚。但長大後由於房屋老舊,16號與14號街屋原計劃共同整併改建成現代住宅,然財團法人淡水文化基金會後來提報兩街屋為古蹟,再加上街道與建物的文史特色受政府及民間重視,街屋門前原先勢在必行的道路拓寬工程也就此暫停。 鐵窗外停放著腳踏車、擺著未拆的信件,16號街屋因登錄為古蹟而沒有被整併為現代住宅。 圖╱劉蘭辰攝陳坤女以為即使無法建成現代住宅,也能由政府補助並協助改善老舊屋況,但陳家人在登錄古蹟後才發覺事實並非如此。環視九旬老屋,陳坤女語帶無奈地表示,樑柱已受白蟻蛀蝕,牆面也因風吹雨淋等因素,偶爾有反潮狀況,文化局不定時委託專人進屋視察,整修事宜卻無消無息,「前兩天也有人來看,我跟他說:『你看,那個柱子都蛀光了,很危險。』」多年前這裡也曾有屋內漏水的情形,陳家人向文化局申報整修後,得到的回覆卻是自行出錢處理,「他說前面排隊整修的人(待修古蹟)太多了,街屋還沒有整修急迫性。」母親陳林滿曾嘗試搬至其他親人家中居住,仍因住不習慣而打退堂鼓。陳坤女苦笑地說,母親曾向她嚷著:「我攏無住過新厝。」但她也猜想,這輩子也許都看不到老家整修了。 沿地勢而建的兩棟街屋仍保有舊時街屋的建築式樣,但登錄為古蹟後尚未獲得政府翻修的協助。 圖╱劉蘭辰攝緊鄰16號街屋的14號街屋以水藍色大門迎賓,屋內暖黃的燈光中,一束束的香草從樑上垂下,以香草為主題的販售商品以ㄇ字擺設環繞著顧客。2011年這裡由現任屋主蔡以倫接手,以「香草街屋」為名,在重建街喚起在地居民的老街情感,也開啟觀光客對重建街的認識。「這裡的公共性意義已經大於私人意義。」蔡以倫說,房子登錄為古蹟後對長輩來說不僅增添了紀念性,也延續世代間情感,而就他的觀察,香草街屋已經成為老街保存的基地,在地人對街屋的認同感也由此而生。「例如上禮拜的淡水提燈籠活動約定好在階梯處集合,大家都會知道集合點就在香草街屋。」附近店家「淡水九崁28」的老闆黃建忠也肯定香草街屋的經營,並認為其為重建街的領頭羊,「說實在,在這裡經營店家很辛苦,但因為有他,我們也是咬緊牙根撐下去」。 香草街屋對淡水重建街一帶來說,是凝聚老街情感的重要據點。 圖╱謝宜臻攝目前作為工作室、營業及教學空間的香草街屋,多年前也和16號街屋一樣遇上漏水問題,「古蹟漏水,政府應該要補助修理,這是我們普遍的認知嘛。」蔡以倫通知文化局後,文化局找來三位專家勘查狀況,最終卻只獲得一紙「照原貌修復」的公文。他說,政府大費周章請來專家簡單查看後,卻請毫無頭緒的屋主自行修理。然而坊間一般房屋修繕服務極容易獲得,但倘若屋主想要補強或修復古蹟,這樣專業的修繕工程該找誰協助呢?蔡以倫認為,香草街屋雖具古蹟身分,但這並沒有限制他對香草街屋的經營與空間設計。不過在公告為古蹟後,原本期待政府方主動進行修繕,或是針對古蹟空間運用介入輔導,但實際上無論是維護建物或是古蹟經營,他皆沒有獲得足夠資訊與諮詢的管道。「只罰,不輔導。」蔡以倫語帶無奈地表示,經過先前漏水自行修繕的經驗,未來向文化局申報修繕的意願已大幅地降低。(註2:2009年,14號與16號街屋所在行政區為「台北縣淡水鎮」,因此在當時為縣定古蹟;2010年五都升格後改制為「新北市淡水區」,故為市定古蹟。)<b>政府溝通效率不彰 未能落實私有文資保障私有財產被指定為古蹟後,就會失去所有權嗎?其實,依據《文資法》私有古蹟所有人不僅不會失去建物產權,更可享有稅賦減免、容積移轉等優惠。然而,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助理教授蕭文杰坦言,經常遇到政府處理私有文化資產時不與所有人溝通、協調的狀況。他認為政府未盡告知責任,造成私有古蹟所有人誤解法令。蕭文杰舉台南麻豆電姬戲院為例,戲院所有人在文資審議時,便因擔憂戲院指定為古蹟後會遭政府強制徵收而反對,後經文資處澄清才消除疑慮。蕭文杰說:「文化單位必須告訴他,指定後不是什麼都不能用,而是你家會得到百分之九十的修繕補助、土地還可以買賣。」此外,蕭文杰亦表示,民眾若明白法令的優待條款,自然能提高申報意願。除了應享有的權利之外,《文資法》內對於古蹟義務的規範更是繁雜,例如古蹟所有人應訂定管理、維護計畫。但蕭文杰指出,政府的輔導機制不周,亦造成發展私有文資的阻力。「連我們這種在教書的對於怎麼寫管理計畫都很頭痛了,何況是完全沒有專業背景的文資所有權人?」蕭文杰補充,儘管法條內規範政府應予以協助,但政府大多在完成文資審議後就不再過問建物狀況,僅依法開罰未盡義務的文資所有人,讓文資所有人欲哭無淚。 古厝左廂房的原住戶因修繕問題而搬離,左廂房因此廢棄至今。如今還可見到樹木從屋頂竄出。 圖╱劉蘭辰攝「法規上有,但政府不做。當然民間對自己家要變文化資產的抗拒越來越大。」蕭文杰表示,目前政府文化單位對文資所有人的告知及輔導仍做得不夠,導致民間普遍反彈自家財產「被古蹟」亦使目前私有財產被指定為文資的案件不多。蕭文杰坦言,面對法令的誤解、政府的漠視,文資所有權人既無法隨意處分財產,又得不到官方援助,只好採取激烈手段,例如拆除或燒毀文資。對此情況,蕭文杰認為,若站在所有權人的心態上,「或許你也會這樣」。<b>執行須涉多方溝通 文資認定困難重重文化資產認定不僅要保護古物價值,還要顧全居住者或所有權人的意願。對此,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聘任企劃師張先生指出,文資身份要透過民眾提報、專家會勘、所有權人同意等多方確認建物價值後才能核可。目前全台北市的私有文資有上百件,多半由所有權人自行出資維護,「我們每年都會在年底通報管理人隔年度的經費補助事宜。」張企劃師表示,歷年申報數量並不多,民眾或許在發包工程時無法找到適當窗口才導致流程遲滯。曾在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服務,現任文化資源科專員林先生則表示,私有古蹟是所有文資類別中最棘手的案件,雖然開放全民申報,但勢必會涉及產權人的居住權益衝突,進而引發居住品質、產權利益,以及文物收藏等觀點角力,更無法展開接下來的維護工作。林專員指出,問題並非單純出自官民兩造,其中更常牽涉到都市更新的建商、關注文資議題的媒體或文史工作者。這些角色各以己身立場檢視建物存廢正當性,往往容易忽略實際居住在其中的所有權人角度,這會讓一般大眾更加誤解私有文資劃定可能面臨的多重挑戰。 私有文資數眾多,目前多由屋主自行出資維護,申報補助金額者為少數,淡水重建街的兩棟街屋即為自行修繕的一例。 圖╱劉蘭辰攝至於文資修復後,張企劃師指出,不論是古蹟或歷史建築都可以買賣或出租,但須先向政府提請再利用計畫,買賣案則要考慮政府的優先承購權,「無論是功能變更或所有權人轉換,文資身份都要確保建物不被毀損」。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文化資產指具有歷史、藝術、科學等文化價值,並經指定或登錄者。並依資產屬性細分為古蹟、歷史建築等十四類。)<b>洋樓凝聚家族情感 重建在地連結成挑戰在全台私有古蹟中,新竹北埔的縣級古蹟姜阿新洋樓是蕭文杰口中政府與居住者溝通較為完善的例子,公共利益與私有利益衝突較小。 姜家後代集資將姜阿新洋樓購回後進行整修,盼能結合當地社群,再現北埔歷史風華。 圖╱阮怡婷攝姜氏為清朝金廣福墾首,姜阿新洋樓則是由姜家第四代長子姜阿新於1946年所建,其在日治時期經營永光茶行,產業盛極一時。「然而,因為阿公生意破產,我在小學二年級時被迫跟著家人離開洋樓,搬到台北。」廖惠慶望著被鷹架包覆,正在整建中的洋樓娓娓道來,直到半世紀後的一次家族旅行,她偶然得知洋樓將被合作金庫拋售,馬上與六個兄弟姊妹商量,四處貸款才用八千萬元買回洋樓。 廖惠慶憶起兒時回憶及洋樓的歷史時,不禁侃侃而談。 圖╱阮怡婷攝但買下洋樓後的修繕工作更是漫長的路,「用傳統工法修繕要花四倍經費,還有加倍的時間。」目前長居在洋樓旁橫屋中的姜家長婿,財團法人姜阿新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吳錫斌苦笑道,光是向政府申請修復計畫就等了兩年,直到去年才正式開工解決屋頂瓦片以及內部嚴重的漏水、白蟻等問題。吳錫斌坦言維護古蹟耗資費時,還要每週與文化局、營造廠、監造開會協商,但為了延續老房子的價值、姜家人的記憶,並與老街攤販合作成立產業觀光協會,讓外地旅客看見北埔的開墾歷史,這些努力再辛苦也值得。「我希望可以與隔壁的金廣福公館和忠恕堂合作,串聯一條北埔古蹟線。」吳錫斌認為開放洋樓後,能認識不同年齡和背景的人,甚至讓建築系學生看見洋樓如何保留日本、台灣、中國與西洋的多重工法,「我們可以透過教育,影響新的建築史。」他也指出,洋樓是一個文化平台,藉由導覽與展演活動等收入維持營運之外還要開發更多籌資方式才能走得長遠,吳錫斌表示,就算維護之路走得蹣跚但也責無旁貸,因為古蹟留下來將能延續價值並由世代北埔人共享。 吳錫斌認為古蹟留下來將能延續價值並由世代北埔人共享,所以就算維護之路走得蹣跚但也責無旁貸。 圖╱阮怡婷攝望著充滿時代斑駁痕跡的洋樓,廖惠慶指著壁面的馬賽克,想像當年破產後全家身無長物的景況,「中學的我在台北常懷念起這些磁磚花色。」她沒想到自己還能重返童年舊居。透過家族、政府、營建商等花心思充分溝通下,廖惠慶除了一圓兒時記憶,更盼望串連社區在地的,甚至是外地的北埔人一起回鄉耕耘。「雖然我們的古蹟不及百年,可是如果不去保存以後就永遠都沒有了,要想得更長遠」。<b>突破建物框架 文資價值由當代社群再詮釋建國科技大學通識中心兼任教師黃子倫曾在《報導者》投書,探討如何重新構思文資保存的思維,並提出一個新概念稱作「變動的真實性」。黃子倫認為,古蹟保存不應該只限縮在建物的「真實性」。他舉世界遺產莫斯塔爾古橋(Stari most)為例,這座舊橋早於1990年代的波士尼亞戰爭中遭到摧毀,已不能恢復原貌。2001年舊橋重建後,仍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指定為世界遺產,原因是其還保有「社群與場址的精神」,直至當代它仍是基督教、伊斯蘭教與猶太教和諧共存的象徵地景。「到現代為什麼它還能有保存價值?」黃子倫指出,探討古蹟保存價值時,需要把建物放在現今的時空脈絡下思考,「它的存在應該要能跟現代人對話。」像是莫斯塔爾古橋的事例,就已跳脫建物構造真實性的框架,讓文資保存的精神與價值更向前一步。 古厝另一側的門前仍貼著「吉星高照」的春聯,門後卻已是殘壁斷垣。 圖╱劉蘭辰攝在文化部的網站上,列明楊家古厝的文化價值在於「宗族歷史之象徵意義」。現實中,崩塌的古厝正廳內,曾放有楊家祖先牌位的神桌仍靜靜佇立著,護龍上則有大把陽光從坍塌的屋頂灑落,照耀在印有「吉星高照」的斑駁春聯上。寫著「居住環境惡劣,堅決反對納為古蹟」的白布條在古厝前飄搖,訴說著楊家內部的掙扎。綜觀楊氏古厝、淡水重建街街屋與姜阿新洋樓案例,私有財被指定為文化資產後各有其挑戰,然而隨時間推移,其歷史空間和精神記憶或許應該成為當代社會養分,而非居住者的生活包袱,才能開創新時代意義,發揮變動的真實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