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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1期
盼體育畢業門檻二擇一 元智學生公投確定通過
2021-12-22
【記者劉亭妤綜合報導】元智大學學生會發起「體育門檻鬆綁」學生公投,邀請全體學生共同決定是否將體育畢業門檻改為「3000公尺跑走或25公尺游泳二擇一通過」。20日,投票結果確定通過,元智學生會將在校務會議等相關會議中提案,落實「體育畢業門檻二擇一」的公投訴求。 元智大學體育門檻現為「3000公尺跑走」與「25公尺游泳」,元智大學學生會發起「體育門檻鬆綁」學生公投,訴求兩項目擇一通過即可畢業。圖為公投選舉公報。 圖/元智大學學生會提供據元智大學體育室基本核心能力檢測公告,「3000公尺跑走」及「25公尺游泳」兩項體育能力檢定為學生畢業門檻,若學生未通過測驗,則需額外加修心肺適能檢定、游泳能力檢定課程,直到測驗通過或修滿四次課程。對此,元智大學學生會提出「體育門檻鬆綁」學生公投案,以主文「您是否同意,體育畢業門檻應降低為3000公尺跑走或25公尺游泳擇一檢定及格即為通過?」,訴求體育畢業門檻二擇一。元智學生會會長劉曜維說明,每位學生的體能強度不同,也有部分學生畏水或是不曾學過游泳,不應以兩項皆通過的方式,將規範套用於全部學生。元智社會暨政策科學學系學生楊凱筑表示,自己在國高中階段從未學過游泳,即使目前已修習兩次游泳能力檢定課程,仍無法通過「25公尺游泳」測驗,打算藉由修四次課程的方式通過游泳畢業門檻。「體育門檻鬆綁」學生公投案以同意1492票大於不同意568票,且同意票得票率超過全體學生人數15%,確定通過,顯示多數學生對於現行體育畢業門檻確實不滿。「可以不要再跑3000了嗎?」元智電機工程學系丙組學生程雅歆偏向支持公投通過,因為目前每修一門體育課都附帶檢測3000公尺跑走,使他感到厭煩,也無法理解不斷測驗跑走能力的目的究竟為何。元智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學系學生陳楷翔也屬公投同意方,雖然他已經通過檢定,但身邊仍有幾位不會游泳的同學還在努力,對他們而言,3000公尺跑走不是問題,25公尺游泳卻是艱鉅挑戰。陳楷翔認為,若體育門檻能降低為二擇一,對旱鴨子同學會較為友善。然而,也有同學持反對意見。「體育畢業門檻能夠體現一個學校對於體育的投入與在意程度。」元智林同學(化名)提到,若學校調降或是廢除體育畢業門檻,會塑造出不重視體育的形象,可能使學校獲配的體育經費減少,體育校隊與社團運作也將岌岌可危。此外,元智陳同學(化名)則擔心,此次體育畢業門檻公投將成為先例,其他畢業門檻的修訂也將會比照辦理,「因為過不了所以去更改體制,我覺得不太妥。」雖然公投案通過,但元智體育室暫時不會調整體育畢業門檻,仍待元智學生會正式提案,經相關會議討論後決議。「不是你不喜歡就把它拿掉,在教育的觀點來看,這是權利跟義務的問題。」元智體育室主任林青輝說明,訂定體育門檻是為彰顯校方對體育的重視,也希望學生正視體育、強健體魄。他進一步指出,其實元智的體育畢業門檻不算嚴苛,是參考教育部體適能測驗PR50成績,將「男生20分鐘、女生25分鐘」制定為「3000公尺跑走」的完成時限,而「25公尺游泳」更僅是教育部最新政策下的國中標準。「3000公尺限時跑走與25公尺游泳綁在畢業證書上的必要性是什麼?」劉曜維強調,元智學生會的訴求並不是過不了檢定就要改,而是認為將其設為畢業門檻不合理。他解釋,元智學生須修畢四門必修體育課程才能畢業,若學生能夠在課程中取得及格成績,就代表體育能力已受認可,但實際上,校方卻還透過額外的跑走與游泳檢定測驗檢核學生的體育能力,邏輯上十分吊詭。「游泳補救課程只教仰漂,只是想讓我考過而已。」楊凱筑更透露,要求學生通過游泳畢業門檻,卻不意味學生真正學會游泳,畢業門檻的意義更令人存疑。全國大學中,不僅元智將體育檢定列為畢業門檻,如國立中山大學就要求學生須通過「蛙式25公尺」測驗。但近幾年,不少大學已漸漸鬆綁相關規定,國立東華大學過去也曾制定「50公尺游泳」與「女生800公尺、男生1600公尺跑步」兩項體育畢業門檻,但民國107年,《國立東華大學體育課程實施辦法》修正後,改成二擇一通過即可。而國立政治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會更進一步推動體育課程學分化,使體育課程、體育學習正常化。 全國部分大學與元智大學一樣,設有體育畢業門檻,然而已大學開始鬆綁畢業門檻,更有大學已將體育課程學分化,使體育學習正常化。圖為示意圖。 圖/劉亭妤攝在體育畢業門檻之外,英語檢定、證照、服務學習、通識講座也是目前國內常見的大學畢業門檻。實踐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學生邱詩軒分享,他認識的學長就曾因英檢未過而延畢,而他自己則因不想花時間準備「不需要」的英檢,從日間部轉至不要求英檢的進修推廣部。邱詩軒質疑,其實很多畢業生進入職場工作並不會使用英文,但大學卻仍以英檢作為畢業條件,「畢業要求英檢?連英文就用不到了,我去考英檢做什麼?」劉曜維則表示,元智目前也設有「多益550分」等英檢畢業門檻,元智學生會未來將會爭取廢除,「既然已有校內英語必修課程,何須靠校外廠商再次驗證元智學生具備足夠的英語能力?」元智除了體育、英檢畢業門檻外,還有「經典五十」,要求學生在大學四年內閱讀《易經》、《柏拉圖對話錄》等特定經典書目,並透過自行向教師申請認證、修習特定通識或零學分課程的方式,累積50點經典點數。「我覺得元智的畢業門檻有點太多了!」程雅歆表示,學生為了完成經典五十,必須要挪出大量的時間、專注力,反而壓縮在專業領域學習的機會。陳楷翔補充,為了取得點數,學生只會瘋搶高點數的課程,或僅上網查詢書籍內容繳交心得,並無其他收穫。程雅歆更是直言:「經典五十本來就不應該存在!」對此,劉曜維則期待校方開放更多認證書目,未來元智學生會也將持續蒐集各方意見,檢討並改善現行畢業門檻的問題。延伸閱讀:暨大設通識講座為畢業門檻 中籤率低引爭議政大首解離校手續爭議 畢業條件鬆綁還權於生
校園
第1760期
暨大設通識講座為畢業門檻 中籤率低引爭議
2021-12-15
【記者黃弈軒綜合報導】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一名學生於4日在Dcard校版發文表示,為達成畢業門檻,他於大學三年期間報名13場通識講座,但因校方採抽籤制,導致他皆未抽中,令他質疑通識講座設置為畢業門檻的正當性,引發學生議論。據《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全校共同及通識教育課程修課辦法》規定,學生應至少出席六次通識講座才可畢業。暨大每學期約舉辦八場通識講座,每場約提供610位名額供學生報名參與,但根據暨大活動報名及參與記錄查詢系統公開資料顯示,110學年度第一學期每場通識講座大約有1000位以上學生參與抽籤,顯示中籤率不到五成。此外,因講座報名是採亂數抽籤,難保障每位學生的中籤率,使他們能參與的講座數量參差不齊。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許多學生反應,通識講座採用抽籤制導致他們每學期能聽到的通識講座數量不一。 圖/李佳臻提供對於抽籤制度設計,暨大前學生會學權部長賴欣嬬說明,過往通識講座採用現場排隊制,對該時段有安排課程的學生造成不便,後因疫情影響改為線上搶位,但也發生網路塞車、電腦頁面當機等問題,造成學生不滿,因此最後才選擇採取目前的抽籤制。暨大應用化學系學生李佳臻表示,自己大學三年共報名了18場通識講座,但僅抽中3場,身邊卻有同學每場都抽中,令他感到不解,「感覺還是能以人工方式降低這種事情發生。」而大四學生雖有保障名額,但許多人為了盡快達到畢業門檻,紛紛「為報名而報名」,暨大財務金融學系學生A同學(化名)就坦言,自己為了畢業,幾乎每場通識講座都報名,也不會特別注意演講內容。李佳臻進一步補充,此制度反而不利於對該講座內容有興趣的同學參加。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應用化學系李佳臻認為通識講座設置為畢業門檻不妥,「沒興趣的人去通識講座就完全沒有吸收,反而真正有興趣的人沒機會聽到內容。」 圖/李佳臻提供「抽籤制不是為了解決通識講座名額供應的不足,是為了解決報名過程中所遇到的困難。」賴欣嬬觀察到現行制度的缺漏,並希望校方能增加通識講座場次或是講座名額,解決名額不足的問題。暨大觀光休閒與餐旅管理學系學生李晴渝亦有同感,「一學期的講座數量實在不太夠,加上會不會抽中都要看運氣,希望可以少聽一點場次。」除暨大外,國立中山大學與亞洲大學同樣將通識講座設置為畢業門檻。中山社會學系學生許亞軒指出,在中山,只要在大一時參加過新生訓練營,便可抵免六次通識講座,因此,即便中山的講座常額滿,但仍不至於對學生造成負擔。亞大學生會會長黃思穎也說明,亞大每學期約有30多場講座,學生可透過網路搶位及現場排隊兩種方式報名,且未必場場額滿,因此學生幾乎都能順利參與。 國立中山大學與亞洲大學同樣有通識講座設置為畢業門檻的制度,但皆無出現名額不足問題。 圖/李佳臻提供但對許多學生而言,通識講座作為畢業門檻的正當性仍有疑慮。暨大中國語文學系學生許月秋認為,若強逼沒興趣的學生參與講座,其實無助於達成均衡學習的立意。畢業於暨大教育政策與行政學系,現就讀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研究所的陳智彬也認為通識講座為個人喜好選擇,「學校應該是要思考如何找到學生有興趣的通識講座,提高參與率,而不是逼迫學生聽講座。」對此,暨大通識教育中心社會組組長張力亞說明,將通識講座設為畢業門檻,是為培養學生具備廣博知識。而針對學生質疑,校方目前正重新審定辦理模式、精進講座品質,盼滿足學生需求。
專題
第1697期
實習生與勞工間的模糊界限 權利保障責任如何歸屬
2019-03-27
【專題記者林宛賢、林子淇、劉苑杉、郭又華綜合報導】在台灣餐旅、醫護、美容美髮等技職體系中,學生進入業界實習往往為必修一部分。教育部自2009年開始鼓勵技專校院等開設校外實習課程,此課程制度使各校強制實習生人數增加,實習生所面臨權益受損的案例也日益嚴重。若學生適應不良想離開實習單位,也會害怕影響實習成績而選擇隱忍,因此實習生權益更急需重視。實習生身分模糊 勞動權益易遭罔顧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召集人蘇子軒指出,根據《勞動基準法》中的〈勞動契約書〉,一般受僱者判准是否為勞工,必須依照三項從屬性質:金錢、人格及組織來辨別。受雇者是否為他人營業目的勞動、是否於企業組織內服從雇主權威、是否被納入生產組織,並接受懲戒等都可影響受雇者的身份界定。他解釋,實習內容屬校內學分學程,卻在校外場所進行工作,因此身份界定模糊,導致實習工時過長、工作量過大以及無給薪等問題層出不窮,上述問題卻無法被正視。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林佳和解釋,技職體系中的實習生,儘管符合〈勞動契約書〉中對於勞工的描述,但實習屬必修課程,旨在培養實習生專業技能,所以被排除在「勞工身份」之外。此類實習生常見於餐飲、美容美髮、醫護等專業技職體系。因上述實習生不具勞工身份,目前沒有特定勞動法規得以保障權益。林佳和強調,儘管有些實習生未被歸類為勞工,不代表其不該受保障。他舉例,歐陸各國於1970年代便全面將實習護生與醫生納入勞動法保護範疇中,在法學上稱為「準用」。然而,台灣實習醫護生至今未能享有勞動權益上的保障,更遑論其他同樣具有勞動事實的實習生。<b>實習生困境多:超時、過勞和經濟負擔餐廳中坐滿一百多位客人,只有實習生小海(化名)忙進忙出,一人控制出菜順序。因不夠人手支援,他身兼跑菜員,總在送出熱騰騰的菜餚後,立即奔至廚房安排下一道菜餚。過程中他必須眼觀四方,哪桌的餐點需要補充、又有哪些菜餚可同時烹飪,小海說:「控菜頭腦要轉得快,已經沒有時間去跑菜了,更何況我一個人要做多位跑菜員的工作。」小海就讀玄奘大學,在飯店餐飲部門實習一年,曾多次從事餐飲相關工作。即便他清楚餐飲行業的辛苦,但此次的實習工作量遠超乎他的想像,「這是我有史以來做過最累的一份工作!」無獨有偶,實習生阿靜(化名)大二時曾至飯店房務部門實習,除了基本房間清理,還需負擔業者為了節省人力而另外吩咐的業務,例如打掃各自樓層的客用電梯與樓梯間等。每天早上,領班會依據當日人力分配需整理的房間數。表定每日整理11間房的阿靜,礙於飯店人手不足,都會在領班要求下,被迫多整理三至四間房。雖然多整理房間會有加班費,但阿靜只想準時下班。他說:「我的月薪22K,最後總會到27K,就證明我一個月多整理30至40間房,非常可怕。」巨額工作量下,實習生早已疲憊不堪,但餐飲業超時工作才是他們習以為常的實習生活。「我曾經三個月加班的時數超過一百個小時。」在人手不足的飯店裡頭,每日超時工作便是小海的日常。表定下午兩點半的休息時間,也會因大量的善後工作而延後至下午四點。小海只能利用僅存10至20分鐘的時間,快速解決晚餐,再度迎接新一輪的戰爭。小海在採訪中說:「我常常凌晨十二點多下班,最晚凌晨兩點半才下班。」阿靜曾連續工作超過七天,原本排定的休假日卻被主管叫來加班,他礙於人情壓力與人手不足等原因無法拒絕。「有一陣子我是崩潰的,打電話給媽媽哭,和他說我不要實習了。」阿靜曾向校內老師及主管控訴他的排班時間不合理,也把實習狀況如實告知班導師。雖老師有把狀況轉告飯店主管,並安排雙方溝通,但排班問題依舊未能解決。玄奘餐旅管理學系助理教授陳貞绣坦言,加班為餐旅業普遍現象,雖他能理解相關情況,但不能讓實習生常態性加班。「學生其實也不是不能加班,而是他不知道加班為了什麼。」陳貞绣表示,學生希望加班時數可轉換成相對利益的費用或休假。若實習生加班後無任何薪資或休假,校方也會與人力資源部反映相關問題。儘管小海也認為加班是餐飲業常態,亦願意與飯店共體時艱,但令他身心俱疲的是,「加班」所領的時薪僅為80元,遠低於當時的基本時薪,所付出的勞力更無法與薪資成正比。他為實習工作下了一段註解:「錢少事多離家遠」。他補充,從新竹隻身前往台北實習需另找住處,而實習飯店位於市中心,附近房價高昂,他只能選擇價錢相對低廉但距離實習飯店較遠的住所。 實習生必須透過實際操作,學習飯店多元的服務項目,讓顧客賓至如歸。(圖為示意圖) 圖/林子淇攝護理專科學生同樣也面臨經濟壓力,輔英科技大學五專部護理科四年級學生吳振源表示,所有護理專科學校規定學生必須完成基礎護理和高級護理兩次實習。實習過程中並無給薪,且必須另繳實習費。儘管吳振源留在南部實習,但仍需額外負擔往返實習單位與住家的交通費,更遑論到外地實習、租房子的學生,經濟壓力不容忽視。美和科技大學護理系二技日間部學生小怡(化名)表示,若在實習過程中校方有給予部分交通與住宿補助,對於經濟有困難的實習生將是巨大幫助。他也坦言,由於在五專高級護理實習期間尚未有資格考取護理師證照,所以沒有條件和醫院議價。如今考取證照後,他未來可在醫院內帶薪實習,也減輕不少經濟壓力。<b>面對實習權益隱憂 校方應當溝通橋樑 上述實習生所遭受的不合理待遇,只是部分實習生的縮影,但學校所擬定的實習條款,卻可能影響著他們是否向實習單位爭取自身權益。小海因為學校實習規定的緣故,讓他勇於向主管爭取該有的權利。《玄奘大學餐旅管理學系學生專業實習辦法》闡明,實習單位僅掌握40%的實習分數,剩下的分數則由老師訪視、成果報告或實習週誌等組成。因成績不全然掌握在實習單位手中,小海在爭取自身權益方面大大減少了顧慮。陳貞绣觀察到部分實習生因成績掌握在主管手上而敢怒不敢言。玄奘透過老師訪視互動、實習週誌或諮詢企業等多元方式評定成績,可讓學生更勇於爭取自身權益。普遍上,校方會安排老師到學生實習單位進行訪視。以玄奘為例,老師主要輔導與安撫學生情緒,平日用通訊軟體保持良好互動。學生開始實習二至三個月後,老師會至實習單位訪視,了解其工作情況。「學生看到我們比較有安定的力量,(會覺得)不是被學校丟到企業。」陳貞绣表示,訪視期間會與人力資源部協調,希望可以和學生互動。若學生在實習期間不適應實習單位,陳貞绣會先聽學生講述其狀況後,再分享自身與同儕工作經驗,也會和人力資源部門反映該學生問題。陳貞绣坦言,部分學校有適度調整實習成績比例,但企業依然有高度的掌控權。相較起小海,阿靜校內所制定的企業實習獎懲規定,無法讓他在遭遇不合理待遇時,和實習單位有議價的本錢。阿靜也曾考慮放棄實習,但根據校方規定,若學生因個人因素而轉換實習單位,造成該單位及學校作業困擾,學生將被記小過兩支,甚至該實習時數不被承認。相較之下,美容美髮企業提供實習生的環境與待遇較佳,他們提供實習生基本薪資,實習時數亦按照實際上班時間計算,知名髮廊主管設計師杜明倫認為,實習生在美容美髮業的去留為個人選擇,若栽培多年的實習生選擇離開,則應檢討公司制度,「好的教育才能塑造出符合公司價值觀的文化」。另外關於實習生成績計算問題,他表示,成績評分首重態度,因能力培養不難,但實習生的態度好壞將影響服務品質,「正因為重視人與人相處,才能培養出優秀人才。」針對學校與企業如何建立良好合作關係問題,學校會提供雙向篩選機制協助企業與實習生配對,不僅能讓學生及家長對企業放心,當企業發現不適任的實習生時也能由校方安排調遷實習單位。 實習生透過多次實際操作練習,才能像老師一樣站在美容展的舞台大展手藝。 圖/林子淇攝對此,萬能科技大學時尚造型設計系助理教授范姜慧珍認為,學生在企業實習,校方應擔任守門員為學生挑選好的企業合作,也必須安排老師從中擔任協調角色。她也提到私立大學因需要特別招生,所以相對重視實習生議題。以萬能科大時尚造型設計系為例,一名老師負責八名實習學生,老師每日必須留校至少八小時,若學生有實習相關問題都能立即向老師反映。以往學生總實習時數較少,僅有320小時,許多企業認為帶領實習生會浪費他們的資源,因此不願意花心力在實習生身上,導致實習生常不見學習成效。現今萬能科大將實習安排在大四下,時數增為720小時,店家更願意花費成本培訓實習生,實習生待遇更比照《勞動基準法》。實習生畢業後也能無縫接軌晉升正職,范姜慧珍補充:「大約有60至70%的實習生會留在單位工作。」針對護專校院如何保障實習生,吳振源表示,校方在課堂上與實習前都會針對法規與實習相關事項做說明,減低學生在實習過程中的風險。小怡補充,實習前校方也會替學生投保、進行健康檢查等例行事項。若學生與實習單位或病人產生糾紛,校方也會從旁給予協助。但吳振源強調,大部分病人都會對實習生較為友善。<b>實習勞權意識應提升 維持健康產學關係「若在實習過程中遇到糾紛或權益受損的情況,實習生們可以尋求像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這類的第三方組織。」蘇子軒建議,可向勞動部申請勞動檢查。他提及,一旦實習生與企業、雇主發生任何勞資糾紛,校方有義務介入並保護學生們的權益。他無奈指出,現今校方容易與企業掛鉤,導致息事寧人的事件層出不窮,實習生也會礙於人情壓力,使得糾紛事件不了了之。近期傳出國內知名旅館業者逼迫實習生加班事件,教育部表示將爭取《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立法。即便如此,蘇子軒認為教育部的想法應有所改變,不能只將實習做為課程的一部分。由於技職校院強制規定實習,其從屬性質高過於普通大學的實習,使得學生與企業方的議價空間限縮。他認為,強制實習生的勞權意識若能抬頭,便能期待此意識擴及至普通大學的實習生,更能期待未來正職人員的勞權也受重視。「實習是拿來補學校學習不足的,而不是用來填補免費勞動力。」政大勞工研究所教授劉梅君評論,現今實習過於浮濫,許多學校打著「實習」的幌子招攬新生,期待學生受校方與知名企業的合作吸引。實際上,學生進入實習工作後卻時常發現情況不如人意。針對此現象,他認為必須要有規範,且學校與教育部需用心把關,否則即便存在規範也屬枉然。產學合作與人力市場關係不可分割,校方在實習生與企業間必須扮演好中介角色。由於目前沒有保障實習生權益的相關法規,因此仰賴校方建立實習生與企業間良好的溝通橋樑,才能使三方互利。產學合作本來是美意,若到最後「學」的元素消失,那麼實習也將失去本身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