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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學生會長候選人涉抄襲 選委會:不處分
校園
第1597期
政大學生會長候選人涉抄襲 選委會:不處分
2015-05-14
【記者陳脩云綜合報導】政治大學11至15日舉行第16屆學生會四合一選舉,但學生會正副會長二號候選人阿拉伯語文系學生陳億霖、教育系學生林杰民兩人,在選前卻二度爆出文宣抄襲他人作品爭議,投票日第三天又遭學生檢舉候選人於競選期間進行宣傳。對此,兩位候選人13日晚間公開澄清抄襲事件並未違法,14日則又發表貼文公開道歉。 政大學生會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13日收到學生檢舉,指出二號候選人在投票期間仍有拉票行為,並以一張勝利(V)手勢的投票流程圖,雙關「Vote投票」與「二號」,暗示其他同學將選票投給二號候選人,明顯違反《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會選舉罷免法》,甚至遭質疑圖片非原創作品。 對此,選委會約談陳億霖與林杰民,兩人皆表示並無指示同學進行宣傳,選委會基於證據不足,不予處分候選人。陳億霖也在13日晚間公開貼文回應抄襲爭議,他指出圖像在合理範圍內擷取化用,也非商業用途,經多方商榷後沒有明確違法,希望學生能跳脫紛紜議論,回歸候選人政見。兩人經過一天沉澱,14日在臉書社團「NCCU政大學生交流板」貼文公開道歉,承諾未來將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然而二號候選人的抄襲爭議已非首次發生,7日知名設計師聶永真曾於臉書貼文指出二號候選人文宣明顯仿造他的作品,引起熱烈討論。而後陳億霖與林杰民公開承認錯誤,並說明已向設計師致歉、私下和解,聶永真隨後也表示交由學生自行判斷文宣中爭議圖像元素的去留,並希望他們競選內容裡的良好立意政策不會因此受到影響。 選委會主委陳廣謙回應,選委會僅針對選舉期間的「選務紛爭」作出裁定。本校學生會選罷法並無規定文宣涉及抄襲時該如何處理,所以必須援引我國《著作權法》相關規範。 面對罵聲四起,仍有學生給予鼓勵,斯拉夫語文學系學生鍾亦庭認為:「學生期待的學生會長,不只是做到不違法,還有政見、操守和態度面面俱到。如果想要贏得選票,就要正面迎擊質疑,讓選民心服口服。」 學生重製網路取得圖片時常不慎觸法,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蔡明誠建議,雖然選舉宣傳為非營利使用,重製時仍以經過作者同意為佳,並且在合理範圍內使用、並標明出處。否則必須證明被重製圖像非原創,才得以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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