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評鑑僵化 盼訂多元標準三】校應加強輔助 廣納評量項目
【副刊記者/李丞凱 卜舒綺 邱柏勳】全社評實施計畫中提到,社團評鑑目的為「促進大專校院學生社團活動進步與發展」、「提升社團活動及經營品質」。面對僵化的社團評鑑,校方首要之務,即是重新檢視評鑑標準,回歸其初衷。多數學校都在社團評鑑辦法中明訂評鑑結果將作為校方提供教室與經費的參考依據,不及格者還會停止補助,甚至簽請解散。東華大學口琴社社長林芳如不贊成學校的這項規定。她認為,除了社團評鑑,校方應用更多元的方式來評定、分配資源,「例如舉辦活動的多寡、器材數量、實際使用情形等等。」宜蘭大學則是將社團評鑑分為「行政評鑑」以及「競賽評鑑」,以輔導、鼓勵代替懲處。行政評鑑內容以社團活動紀錄與場地使用狀況為主,競賽評鑑則參照全社評的評分標準。社團只有在「行政評鑑」項目被評為不及格,才會面臨休社、沒收辦公室的命運。宜大課外活動組表示,除非社團在當學期有重大狀況,基本上都能通過行政評鑑。至於「競賽評鑑」則以獎勵為主,成績優良的社團可以獲得獎狀與獎勵金,若被評為不及格,校方會加強輔導、盡力提供協助,不會強制解散。社團評鑑除了是要驗收社團一整年的活動績效,也不應忽略其協助社團發展初衷。元智大學在社團評鑑時,除了參照全社評的標準,也加入「社員滿意度問卷調查」的項目,佔總成績的20%。除了讓幹部在經營社團時能更注重社員的想法,也能從問卷中得到社員的回饋,做為未來改善的方向。社團能增長人脈、培養興趣、增進學生多元化發展,是大學教育不可或缺的一環。校方在訂定社團評鑑辦法時,應思考怎樣的制度才能對社團生活真正帶來助益。林芳如表示,社團評鑑的重點不是為了要給評審看,而是記錄社團一整年的活動,「五年、十年後,再回過頭來看,那些都是時間釀出來的珍貴回憶。」第一篇:【社團評鑑僵化 盼訂多元標準一】制式審查以偏概全 難顯社團特色上一篇:【社團評鑑僵化 盼訂多元標準二】評選淪形式要求 造假文書充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