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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實名制困難重重 制度與實務落差大
專題
第1745期
農藥實名制困難重重 制度與實務落差大
焦點
2021-04-07
【專題記者詹和臻、陳卓希、邱海鳴、江俊緯綜合報導】「頭家娘,啊我酪梨要用什麼藥?」農民熟門熟路地走進農藥行,望向陳列於櫥窗裡琳瑯滿目的農藥,這是南部農藥行的日常。 北部早已沒有人務農,巷弄中,農藥行除了迴盪整日的電視聲外,偶有常客來採買自家用的園藝藥劑,順道嘮家常。 圖/邱海鳴攝農藥行的主要任務,是針對農民的需求販售藥物,並教導用藥方式,讓農民除去作物病蟲害時,也保持外表美觀以利販售。農民與農藥行之間有著互信互助的聯結,因此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1月突襲式公告,7月將正式實行農藥實名制政策時,農民第一時間就趕到農藥行詢問。「現在要實名制,我們(農藥行)麻煩,農民更是不懂。」屏東縣植物保護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植保公會)理事長郭永俊拿出一本登記簿,上頭記載農民的姓名、電話與地址。他表示,實名制是政府的美意,希望從源頭控管食品安全,但目前沒有完善的配套措施,更缺乏與農民溝通,「政府把食安的壓力都放在業者身上。」他憤慨地說。政策無配套 實名制增業者經營壓力 農藥實名制政策規定,農藥經銷商與業者必須以POS系統(註一)登記農民身分證字號、作物和病蟲害名稱,並每天向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陳報農藥產銷記錄,用以追蹤農藥流向,間接管理農藥殘留的問題。註一:銷售時點情報系統(point of sale,POS),是一種廣泛應用在零售業、餐飲業、旅館等行業的電子系統,主要功能在於統計商品的銷售、庫存與顧客購買行為。實名制雖立意良善,但多數農藥經銷商持反對意見。屏東縣植保公會監事朱正文舉例,像家庭園藝、農地種電(註二)都需要除草,但因實名制僅限農民身份,且需登記種植作物、病蟲害,阻斷諸多農藥需求者的管道,「實名制沒有對應的配套,總不能寫種電除草吧?」註二:農地種電是政府為了發展太陽能產業推動的政策,在農地建設太陽能板,讓閒置的農地發揮最大作用。 農藥實名制強制農民購買農藥需提供身分證字號,用以追蹤藥物流向,卻忽略實際務農的問題。 圖/邱海鳴攝郭永俊提出另一反對理由,從三年前開始,購買農藥就需登記姓名、聯絡電話和地址,並造冊管理;批發商和果菜市場也都會登記農民出售的作物,掌握貨源方便追查。而即將施行的實名制要求出示身分證字號,不免有矯枉過正疑慮,且使農民擔憂隱私外漏,「農民年紀都比較大,對身分證這種個資都很敏感。」過去實名制為宣導性質,但今年變為強制政策,不僅影響農民,對農藥行更是一大衝擊。「我們(農藥行)當然反對啊!現在就已經在做了,突然說要增加POS系統,又要身分證,那之前做假的?」位於大稻埕的農藥行許老闆(匿名)說出諸多同行心聲。農藥經銷商立穎有限公司業務林俊吉補充<b>,現在近八成農藥行沒有年輕人,並超過一半沒裝電腦,農藥商得從手寫登記轉而適應電腦操作。面對實名制,屏東縣農民陳志雄堅定表示,農民絕對願意配合政府的政策,但現在農藥制度有諸多與實務相衝突的現象,尚未被看見和解決,「比起要不要拿身分證,我們只要作物賣得出去就好了。」 約莫下午四點,果菜市場開始傳來此起彼落的叫賣聲,來自四面八方的農民聚集於市場,登記姓名及作物後,交由果菜市場販賣。 圖/邱海鳴攝農藥管理制度不完善 農民難取得有效藥劑 「明明很多農藥是同成份,但濃度不同,就沒辦法噴在同個作物。」郭永俊以農藥「陶斯松」為例,濃度48%可以噴在稻米,但毒性較低的40.8%卻不行。農民陳志雄也說:「我也想用低濃度的,對人體比較好啊!」但礙於需要登記種植作物,農藥商只能賣給農民對應該作物的藥,可見農藥管制不夠完善。屏東縣植保公會常務理事許曹乙舉例,大白菜與高麗菜雖然是同一菜種,用藥卻不能通用,「只因為這藥登記在大白菜,沒有登記在高麗菜啊!」滿福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黃星叡解釋,農委會規定,農藥僅限用於有登記的植物,只要藥商不願花錢登記多種作物,就會讓有效藥劑只能使用於特定作物,而沒登記的作物,只好不斷重複使用已產生抗藥性的農藥。「農民有兩個選擇,一個是加重農藥量或密集使用,一個是依照規定使用,然後因為病蟲害嚴重而沒有收入。」黃星叡無奈地說。農委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以下簡稱毒試所)退休研究員楊秀珠談到,政府有推行「農藥延伸使用」,農民可申請擴大農藥適用的作物種類。例如農民在種植番茄時,發現特定藥物可治某疾病,便可向政府申請,「農民應該要講出來讓政府知道,覺得必要就會幫他們做評估,而且不用錢。」「有在延伸使用應該選擇要變多才對啊!」但許曹乙反駁,成功延伸使用的藥物佔比不高,且申請流程冗長。新藥還在送檢時,舊藥可能因為政策限制、作物出現抗藥性等原因,面臨被市場淘汰的困境,因此農民能用的農藥種類越來越受限。黃星叡以多年接觸農藥議題的經驗分享,只要合法推薦用藥有效,實名制就不會遭受那麼大的反彈。但目前大部分的推薦用藥都效果有限,無法精準改善作物的病害,所以農民被逼著提高藥物濃度、使用頻率,導致作物的農藥殘留量倍增。不精準的用藥制度,等同逼農民使用無效藥劑施作,黃星叡感嘆,農民為了保住收成,難免會使用未登記在該作物、但可以有效防治病蟲害的藥劑,「嚴格說起來是違法的,但是不噴又不行,會沒有收成。」在惡性循環下,實名制將導致農民無法取得有效藥劑,成為務農的一大阻礙。採收期規定難執行 農民違法護生計除了缺乏有效推薦用藥,農藥上標示的「安全採收期」,也為政策與務農間的模糊地帶。安全採收期規範農民,藥物施用後需隔多久時間才可採收,目的為降低殘留於作物上的農藥量,讓消費者食用不會有安全疑慮。在毒試所教導配藥技術20餘年的楊秀珠解釋:「採收期是有它的意義的,農民貿然去噴、去採,是不是對自己、對產品都會有問題?」安全採收期經過層層檢驗把關,目的就是保障農民和消費者健康。而他也提到,農藥實名制更可加強防治農民使用非法藥物,「農民抗議說沒登記的藥就不能買了,但那本來就不能用啊!」屏東縣農民古先生(匿名)對此提出癥結,現今規範的安全採收期並不符田間實際採收期。他曾因作物的藥物殘留量過高沒通過檢驗,事實上,藥品從噴灑到採收最快三天至一個禮拜,「那像小黃瓜這種每天都要採收的作物怎麼辦?要我噴後放三天讓它爛掉?」他透露,因為制度缺乏與實務配合、變通,農民會為生計而違反規定,「我問櫃檯小姐(採檢單位)這樣怎麼辦,他說:『被抓到算你衰!』」郭永俊分析,政府推行實名制不只是打壓農藥,另一方面是為推行有機農業。有在從農的許曹乙說明,有機農作在台灣的市佔率僅不到1%,「台灣小農居多,一塊田都種三、四樣,病蟲害很多,有機不適合。」也因台灣這樣密集且繁雜的農耕模式,讓農業工作者認為實名制窒礙難行。許曹乙談到,因為土地作物種類多,所以噴農藥時容易污染其他鄰近作物,導致出貨作物的農藥殘留量違規。就算有實名制也難以追溯真正農藥噴灑的源頭,「如果一塊田上種五樣要怎麼噴?防檢局跟我說:『那就噴有機的!』」朱正文道出他從防檢局收到的回覆。 台灣勞力密集式的耕種方式,再加上作物種類繁多,並不適合大面積農藥噴灑,也難以管控農藥流向與殘留藥劑的源頭。 圖/江俊緯攝農藥污名化 大眾認知不足「實名制讓農民只能造假。」郭永俊預測,如果農民沒辦法取得需要的農藥,就會謊報種植作物的名稱,助長不法藥物或讓更多農藥在檯面下販售。而農民能合法使用的農藥數量也不多,屏東縣植保公會監事朱正文解釋,新藥需農藥商花錢做試驗才可核准使用,但通常礙於時長,農民會重複使用舊藥。造成農民無藥可用的原因,可從制度面看起。台灣農藥管理為登記制,農藥商向防檢局提出新藥劑申請,經由毒試所進行檢驗,「要兩年,兩百萬。」楊秀珠提及試驗過程耗時且成本高。郭永俊補充:「一家花錢試驗後,所有廠商都能跟著用,那誰會願意(當花錢的人)?」即使經過繁瑣、嚴謹的試驗過程,但大眾對農藥的認知不足,仍無法消弭消費者對於農藥的懼怕心態。「消費者只要一聽到農藥就覺得是毒藥,農藥不是毒藥啊!它是來幫農民解決問題的。」美林植物保護有限公司經理曾祥義強調,當農民合法使用藥劑,加上遵守政府規定的安全採收期,即為安全用藥。至於電視新聞、農委會常提及作物被驗出「不可使用的農藥」,其實不一定會對人體或環境不好。此類沒有經過試驗核准的藥物可分成兩種:禁用農藥、未核准使用農藥。禁用農藥通常毒性較強,人類攝取可能危害健康,或殘留於環境許久。至於未核准使用的農藥,農傳媒創辦人汪文豪舉例,有支藥物能同時使用於杭菊和茶葉兩種作物,抑制相同的病蟲害,但是藥物僅合法登記於市場廣大的茶葉,因此,未登記的杭菊為未核准使用。諸多媒體不懂其中差別,直接下「毒杭菊」這類誤導消費者的標題,使大眾恐慌、更使農民不滿,「很多記者分不出這些差距,未核准使用不代表它很毒。」汪文豪說。農藥管理為消費者導向 犧牲農民權益 民國108年台灣全面禁用農藥「巴拉刈」,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曾表示,考量巴拉刈對人身安全有無法回復之影響,且曾民眾飲用巴拉刈自殺的案例,再加上具有可替代藥劑,所以為了不讓民眾再食用巴拉刈自殺,因而禁用。「那我為了防止別人跳樓自殺,以後就不要蓋大樓。」曾祥義認為,農藥的功能是保護農作物,應該以對植株、環境的傷害程度去訂定農藥規範,而非因為極少數人誤用而禁止。實際上,巴拉刈在溶於水後可被土壤分解,且相較現行的替代藥劑「固殺草」,巴拉刈殘留時間短,對作物與土壤傷害也更小。曾任防檢局局長的黃㯖昌也說:「我當局長時公開反對過禁用巴拉刈,因為那是農民需要的,是最好的除草劑。」台灣農藥的毒性分級是根據對人體的傷害,而非對環境的危害。「其實農藥沒那麼可怕,吸最多的是我們欸!」農民陳志雄坦言,有些藥已經販售十多年,早跟土地和平共存,但「劇毒農藥」的標籤不僅讓民眾害怕,也讓政府禁止劇毒農藥更加名正言順,卻犧牲掉環境與農民的權益。在消費者意識抬頭後,政府也漸以消費者角度制定農藥規範,「因為一講到食安,沒有一個官員敢去說服消費者說農藥是安全的。」曾祥義無力地嘆了口氣。「不斷禁止與限制農藥的使用,反而讓農藥愈用愈多。」屏東縣九如鄉果菜批發市場檢驗實驗室研究員郭哲孝認為,近年來農藥在消費者眼中妖魔化,因此政府不斷禁止使用農藥,或下修農藥殘留量,卻沒有提供可替代的新藥給農民使用,會導致農民為了達到原先的效果,提高噴灑農藥的頻率,反而與農藥減量背道而馳。 許多農民考量自身年紀大、種植面積廣,無法自行噴農藥,因此會請專業農藥代噴,代噴人員時常一個上午要跑許多農田。 圖/邱海鳴攝依據毒試所公告的農藥使用資訊系統,農委會將農藥的作用機制編號,並建議農民不應連續使用相同代碼的農藥,以免讓害蟲產生抗藥性,來延長農藥有效使用壽命並降低成本。再加上合法農藥愈來愈少,也造成農民在選擇農藥時,面臨無藥可選的困境。郭哲孝也補充,近年來防檢局推薦用藥名單更動頻繁,但農村地區時常因通訊設備不齊全,或對科技產品不熟悉,導致政府與農村形成資訊落差。未收到訊息的農藥行,還是推薦舊藥給農民使用,或是農民根本不知道規定改變,仍使用舊藥噴灑,最終被檢測出農產品不合格。「農民不是不接受,是沒辦法做啊!」朱正文雙手一攤,神情窘迫地說。實名制顯露原有政策問題 農藥觀念教育成解方農業工作者普遍認為,當今農業政策是以消費者為定位,忽視實際從農的狀況。對於即將上路的農藥實名制,農民和農藥行紛紛指出「缺乏配套措施」為最大弊端。農藥實名制討論會議4月1日在立法院紅樓展開,農委會在陳報管道、政策輔導期上做出讓步,也承諾給予每人上限1萬5000元的電腦設備補助金。但對於農民來說,最大的難處並非實行農藥實名制,而是實名制顯露出既有農藥政策錯誤。「希望像日本一樣,制定容許殘留量。」屏東縣植保公會的許曹乙認為,除了提出更多可使用農藥給農民,當前單一作物匹配特定農藥的限制,應該要改成僅限制農藥殘留量,規定作物不可以被檢驗出超過一定劑量,並由政府列出合法藥物,讓農民自行依照需求使用。屏東縣九如鄉果菜批發市場特助陳政綱則以自身經驗分享,果菜市場透過主動幫農民檢驗農藥,並以檢驗結果提供不合格的農民施藥輔導。若檢驗通過則給予合格標章,除了是對品質的肯定外,若之後因故被政府檢驗不合格,則可以作為佐證請求複驗,「缺配套其實是缺了一個緩衝期。」陳政綱說。郭哲孝也談到,實名制的重點不應只是開罰,而應該給予農民輔導的空間跟額度。他舉例,長效藥的安全採收期長達兩到三個月,如果政府願意在三個月內給農民兩到三次的複驗次數,並予以農藥施作輔導,「我覺得農民就會願意接受吧。」「也許政府應該把放在實名制政策的心力,用在建立農民、消費者或農藥業者的一個(對農藥)觀念會好一點。」農藥行許老闆(匿名)則感嘆,比起透過農藥實名制強制限縮農藥使用,最應該著手改變的,是一般民眾對農藥的恐懼與不解。回到最直接受衝擊的農民立場。夕陽時分,餘暉落在一位農民身上,他在果菜市場嘈雜的聲音中怒斥,「農藥實名制不可能啦!」他轉身騎上摩托車,揚長而去。 清晨,農民戴上面罩行走於檳榔樹間噴灑農藥,藥物飄散在空氣中,呈現一片霧濛。農民是接觸農藥的第一線,政府把關用藥安全之餘,更應該了解農民實務上所遇問題。 圖/邱海鳴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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