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新聞期別 :

關鍵字搜尋 :

醫師過勞止痛錠—勞基法與醫療法何為良藥
專題
第1592期
醫師過勞止痛錠—勞基法與醫療法何為良藥
2019-06-26
亮麗白袍下過勞的醫師身影  今年9月私立醫院住院醫師將納入《勞動基準法》保障,但其中成員不到國內醫師人數的十分之一。過去受僱醫師僅受《醫療法》管轄,因目前規範有缺失,對此衛生福利部研擬修正《醫療法》部分條文,以彌補舊有制度之不足。醫師過勞案件時有所聞,卻不一定會被媒體關注。台北榮民總醫院胸腔內科醫師、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理事何建輝感嘆:「第一是因為他們很年輕,第二他們也不是什麼名醫,第三是這些家庭背後也不會有什麼其他的資源。」「我當外科住院醫師第一年,才知道我睡過的值班床上曾經死過一個學長。」姜冠宇回憶過往,「學長那時候太累了,所以免疫力降低,變成敗血症,值班的時候就走了。」何建輝表示,在《醫師工作壓力之文獻回顧》等國內外期刊中可發現,醫師在連續值班四周後,認知與行為表現約等同於血液中有0.05%酒精濃度時的情形。同一份報告中也提到,一般人在入睡時「穩定睡眠」的比例為45%,但受試實習醫師即使在非值班夜晚,平均最高也僅28.1%,低於有失眠困擾的重度憂鬱症患者的32.5%。且值班造成醫師憂鬱、焦慮程度顯著上升。醫師工作需要高度集中精神,精神欠佳除了傷害醫師自身,也對病人有所影響。姜冠宇舉出,國外曾有罹患血清素症候群的病人在半夜因醫師誤診而死亡。他認為應改變值班方式,讓每位醫師都有足夠休息時間。然而,社會大眾普遍不認為高薪醫師也是勞工,導致醫師在爭取納入勞基法時,不易受到諒解。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廖郁雯表示,勞動關係是以勞雇從屬與否來認定,希望民眾能意識到醫師也是受雇者。 「換算成時薪,其實我們是一樣的」儘管基層住院醫師起薪約八到十萬,但廖郁雯透露,單周工時普遍維持在80至88小時,是一般勞工40至44小時的兩倍,薪資並未較其他行業優渥。「換算成時薪,我們其實是一樣的。」何建輝無奈表明。過往保障住院醫師前三年工時限制的《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當中規定住院醫師四周總工時不得超過320小時,平均一周不得超過80小時。但主治醫師和公職醫師卻無相關規範,等同沒有工時上限。住院醫師暨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陳亮甫也解釋,由於主治醫師負責決策,常處在待命狀態,加上白天開刀、門診、查房等工作,相較住院醫師更難定義其工時。此外,何建輝也指出易被忽略的隱藏工時。尤其是外科相關科別,如神經外科或心血管外科,醫師在長時間的手術後,還需查房、幫病人換藥等,一天下來總工時遠超過普通勞工每日延長工作12小時的上限,每周高達100到110個小時是常態。而醫師工時過長也和醫院值班制度有關。何建輝解釋,現行一位醫師每三到四天值班一次,一個月共輪值八到十次不等。上午八點開始看診9小時,緊接著值班至隔日中午十二點才可休息。過往甚至有醫師值班到隔天下午,連續32小時都在工作,直到近年因《住院醫師工時指引》強制規定,醫院才調降到目前的28小時。除了工時問題,廖郁雯也提到,由於缺乏勞基法規範,聘僱契約可能被醫院隨意更改,是工會接到最多的投訴事項。陳亮甫舉例,由於主治醫師具專業度,有醫院在契約裡私訂條款,要求醫師須等到有人能接替該職位,才可離職。另外,常見的聘雇契約爭議還包含排班問題、離職違約金過高、給付獎金與否、或是醫師薪資被更動名目等。何建輝分享,自己的薪水就曾被醫院調低,在年終獎金計算上減少了逾三萬元。勞基法是唯一解方?透過勞基法保障醫師勞動權益的呼聲,早在25年前就已開始。部分醫界人士不斷爭取將醫師納入勞基法,希望透過勞基法的強制力,保障醫師勞動權益。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主張,勞基法能明確訂定醫師的工時和薪水,讓雇主不能隨意剝削。另外,工會並不信任由衛福部所執行的醫院評鑑,希望能由獨立於醫療體系的勞檢取代。醫院評鑑扮演監督醫院運作角色,然而,廖郁雯表示評鑑項目多,工時不是唯一標準,「可能醫院其他項目表現優良,所以醫院還是繼續違反工時指引。」在此制度下,即便分數下滑,醫院也不會遭到處罰。此外,負責醫院評鑑的主管機關為衛福部,但其官員多來自醫院高層。由勞動部執行勞檢較可避免球員兼裁判的爭議,因此廖郁雯認為勞基法才能提供最完整的保障。醫師工時需高度彈性,方能處理緊急病患。衛生福利部法規委員羅傳賢以婦產科為例,從孕婦等待到實際生產的時間,婦產科醫師必須隨時待命。若依據勞基法解釋,將待命視為工時,孕婦可能在等待生產期間就遇上原主治醫師強制下班時間。他表示,醫師工時切分成看病、待命、巡房、訓練及研討會等多重面向,工時難以清楚計算。醫師工時不是醫師工作唯一複雜之處,羅傳賢分析,醫院經營模式多樣,光是私人雇用醫院就可細分出五到六種類別,且一位醫師也可能在多家醫院看診。要是發生爭議,勞動部與衛福部的解釋不同便會造成麻煩。以台北中山醫院為例,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理事長、台北中山醫院麻醉科醫師朱益宏表示,中山醫院屬社團法人醫院,近三百位股東中過半是醫師,這些醫師在醫院執行業務時,應為經營者的角色。「萬一醫生受了傷,到底是醫院所有股東付他職災呢?還是因為他本身是老闆所以不用?」因此醫界出現另一派聲音,主張在由衛福部主管的《醫療法》另立專章,保障醫師勞動權益。《醫療法》優勢在於其主管機關是衛福部,當醫師勞權發生爭議,衛福部較有能力處理。羅傳賢建議,可成立醫師勞權保障委員會,規定其組成必須包含一定比例的公正人士,如法律專家、律師團或醫師勞權團體綜合判斷,以避免互相包庇。但不論用什麼法源規範醫師勞權,都應明確定義工時及雇傭關係。朱益宏表示,法規對適用條件、保障及限制皆需寫清楚,「明訂清楚雇主負擔的責任跟受雇者應負的責任。」修法之外不可忽視的醫病關係私立醫院住院醫師將於今年9月1日納入勞基法,並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以維持工時、例休假日彈性;其他未納入勞基法的受僱醫師,衛福部則傾向以修訂《醫療法》專章來保障。以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的立場,仍認為應以勞基法保障,若要以醫療法保障,則應包含全體未受勞基法保障的受僱醫師。醫勞盟則聲明,專章所列條件應優於勞基法,否則就直接準用勞基法條文。然而,爭取醫師勞權保障,也考驗台灣社會對醫療的期待。朱益宏認為,單靠勞基法或《醫療法》的制定,並不能解決醫師過勞問題,而是需要檢視醫療環境整體的制度。若限制醫師工作時數,相對增加病人等待時間,影響看病權益。「我們現在覺得台灣健保制度好,是很多醫師的付出,才有那麼好的效率。」朱益宏指出,如果縮短醫師工時,台灣民眾需接受就診上的不便。朱益宏舉例,美國的公立醫院採候補制,病人須排隊預約門診,而有進行特殊治療、手術需求的病人甚至要等上數月。另外,陳亮甫指出,台灣民眾習慣到大醫院就診,造成中小型醫院冷清的現象。他認為,應宣導輕症與後續追蹤的患者到區域醫院或診所看病,再配合強制規範或鼓勵機制,增強病人分級轉診意願。政府立法保障醫師勞動權益時,仍應考量病人對改革的接受度。與民眾溝通,並設計配套制度,確保民眾反彈時,不會將責任加諸於醫院或醫師身上。台灣社會需重新思考過去執著名醫看診,及頻繁就醫等觀念,才能真正改善台灣醫療氛圍。  
實習生與勞工間的模糊界限 權利保障責任如何歸屬
專題
第1697期
實習生與勞工間的模糊界限 權利保障責任如何歸屬
2019-03-27
【專題記者林宛賢、林子淇、劉苑杉、郭又華綜合報導】在台灣餐旅、醫護、美容美髮等技職體系中,學生進入業界實習往往為必修一部分。教育部自2009年開始鼓勵技專校院等開設校外實習課程,此課程制度使各校強制實習生人數增加,實習生所面臨權益受損的案例也日益嚴重。若學生適應不良想離開實習單位,也會害怕影響實習成績而選擇隱忍,因此實習生權益更急需重視。實習生身分模糊 勞動權益易遭罔顧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召集人蘇子軒指出,根據《勞動基準法》中的〈勞動契約書〉,一般受僱者判准是否為勞工,必須依照三項從屬性質:金錢、人格及組織來辨別。受雇者是否為他人營業目的勞動、是否於企業組織內服從雇主權威、是否被納入生產組織,並接受懲戒等都可影響受雇者的身份界定。他解釋,實習內容屬校內學分學程,卻在校外場所進行工作,因此身份界定模糊,導致實習工時過長、工作量過大以及無給薪等問題層出不窮,上述問題卻無法被正視。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林佳和解釋,技職體系中的實習生,儘管符合〈勞動契約書〉中對於勞工的描述,但實習屬必修課程,旨在培養實習生專業技能,所以被排除在「勞工身份」之外。此類實習生常見於餐飲、美容美髮、醫護等專業技職體系。因上述實習生不具勞工身份,目前沒有特定勞動法規得以保障權益。林佳和強調,儘管有些實習生未被歸類為勞工,不代表其不該受保障。他舉例,歐陸各國於1970年代便全面將實習護生與醫生納入勞動法保護範疇中,在法學上稱為「準用」。然而,台灣實習醫護生至今未能享有勞動權益上的保障,更遑論其他同樣具有勞動事實的實習生。<b>實習生困境多:超時、過勞和經濟負擔餐廳中坐滿一百多位客人,只有實習生小海(化名)忙進忙出,一人控制出菜順序。因不夠人手支援,他身兼跑菜員,總在送出熱騰騰的菜餚後,立即奔至廚房安排下一道菜餚。過程中他必須眼觀四方,哪桌的餐點需要補充、又有哪些菜餚可同時烹飪,小海說:「控菜頭腦要轉得快,已經沒有時間去跑菜了,更何況我一個人要做多位跑菜員的工作。」小海就讀玄奘大學,在飯店餐飲部門實習一年,曾多次從事餐飲相關工作。即便他清楚餐飲行業的辛苦,但此次的實習工作量遠超乎他的想像,「這是我有史以來做過最累的一份工作!」無獨有偶,實習生阿靜(化名)大二時曾至飯店房務部門實習,除了基本房間清理,還需負擔業者為了節省人力而另外吩咐的業務,例如打掃各自樓層的客用電梯與樓梯間等。每天早上,領班會依據當日人力分配需整理的房間數。表定每日整理11間房的阿靜,礙於飯店人手不足,都會在領班要求下,被迫多整理三至四間房。雖然多整理房間會有加班費,但阿靜只想準時下班。他說:「我的月薪22K,最後總會到27K,就證明我一個月多整理30至40間房,非常可怕。」巨額工作量下,實習生早已疲憊不堪,但餐飲業超時工作才是他們習以為常的實習生活。「我曾經三個月加班的時數超過一百個小時。」在人手不足的飯店裡頭,每日超時工作便是小海的日常。表定下午兩點半的休息時間,也會因大量的善後工作而延後至下午四點。小海只能利用僅存10至20分鐘的時間,快速解決晚餐,再度迎接新一輪的戰爭。小海在採訪中說:「我常常凌晨十二點多下班,最晚凌晨兩點半才下班。」阿靜曾連續工作超過七天,原本排定的休假日卻被主管叫來加班,他礙於人情壓力與人手不足等原因無法拒絕。「有一陣子我是崩潰的,打電話給媽媽哭,和他說我不要實習了。」阿靜曾向校內老師及主管控訴他的排班時間不合理,也把實習狀況如實告知班導師。雖老師有把狀況轉告飯店主管,並安排雙方溝通,但排班問題依舊未能解決。玄奘餐旅管理學系助理教授陳貞绣坦言,加班為餐旅業普遍現象,雖他能理解相關情況,但不能讓實習生常態性加班。「學生其實也不是不能加班,而是他不知道加班為了什麼。」陳貞绣表示,學生希望加班時數可轉換成相對利益的費用或休假。若實習生加班後無任何薪資或休假,校方也會與人力資源部反映相關問題。儘管小海也認為加班是餐飲業常態,亦願意與飯店共體時艱,但令他身心俱疲的是,「加班」所領的時薪僅為80元,遠低於當時的基本時薪,所付出的勞力更無法與薪資成正比。他為實習工作下了一段註解:「錢少事多離家遠」。他補充,從新竹隻身前往台北實習需另找住處,而實習飯店位於市中心,附近房價高昂,他只能選擇價錢相對低廉但距離實習飯店較遠的住所。 實習生必須透過實際操作,學習飯店多元的服務項目,讓顧客賓至如歸。(圖為示意圖) 圖/林子淇攝護理專科學生同樣也面臨經濟壓力,輔英科技大學五專部護理科四年級學生吳振源表示,所有護理專科學校規定學生必須完成基礎護理和高級護理兩次實習。實習過程中並無給薪,且必須另繳實習費。儘管吳振源留在南部實習,但仍需額外負擔往返實習單位與住家的交通費,更遑論到外地實習、租房子的學生,經濟壓力不容忽視。美和科技大學護理系二技日間部學生小怡(化名)表示,若在實習過程中校方有給予部分交通與住宿補助,對於經濟有困難的實習生將是巨大幫助。他也坦言,由於在五專高級護理實習期間尚未有資格考取護理師證照,所以沒有條件和醫院議價。如今考取證照後,他未來可在醫院內帶薪實習,也減輕不少經濟壓力。<b>面對實習權益隱憂 校方應當溝通橋樑 上述實習生所遭受的不合理待遇,只是部分實習生的縮影,但學校所擬定的實習條款,卻可能影響著他們是否向實習單位爭取自身權益。小海因為學校實習規定的緣故,讓他勇於向主管爭取該有的權利。《玄奘大學餐旅管理學系學生專業實習辦法》闡明,實習單位僅掌握40%的實習分數,剩下的分數則由老師訪視、成果報告或實習週誌等組成。因成績不全然掌握在實習單位手中,小海在爭取自身權益方面大大減少了顧慮。陳貞绣觀察到部分實習生因成績掌握在主管手上而敢怒不敢言。玄奘透過老師訪視互動、實習週誌或諮詢企業等多元方式評定成績,可讓學生更勇於爭取自身權益。普遍上,校方會安排老師到學生實習單位進行訪視。以玄奘為例,老師主要輔導與安撫學生情緒,平日用通訊軟體保持良好互動。學生開始實習二至三個月後,老師會至實習單位訪視,了解其工作情況。「學生看到我們比較有安定的力量,(會覺得)不是被學校丟到企業。」陳貞绣表示,訪視期間會與人力資源部協調,希望可以和學生互動。若學生在實習期間不適應實習單位,陳貞绣會先聽學生講述其狀況後,再分享自身與同儕工作經驗,也會和人力資源部門反映該學生問題。陳貞绣坦言,部分學校有適度調整實習成績比例,但企業依然有高度的掌控權。相較起小海,阿靜校內所制定的企業實習獎懲規定,無法讓他在遭遇不合理待遇時,和實習單位有議價的本錢。阿靜也曾考慮放棄實習,但根據校方規定,若學生因個人因素而轉換實習單位,造成該單位及學校作業困擾,學生將被記小過兩支,甚至該實習時數不被承認。相較之下,美容美髮企業提供實習生的環境與待遇較佳,他們提供實習生基本薪資,實習時數亦按照實際上班時間計算,知名髮廊主管設計師杜明倫認為,實習生在美容美髮業的去留為個人選擇,若栽培多年的實習生選擇離開,則應檢討公司制度,「好的教育才能塑造出符合公司價值觀的文化」。另外關於實習生成績計算問題,他表示,成績評分首重態度,因能力培養不難,但實習生的態度好壞將影響服務品質,「正因為重視人與人相處,才能培養出優秀人才。」針對學校與企業如何建立良好合作關係問題,學校會提供雙向篩選機制協助企業與實習生配對,不僅能讓學生及家長對企業放心,當企業發現不適任的實習生時也能由校方安排調遷實習單位。 實習生透過多次實際操作練習,才能像老師一樣站在美容展的舞台大展手藝。 圖/林子淇攝對此,萬能科技大學時尚造型設計系助理教授范姜慧珍認為,學生在企業實習,校方應擔任守門員為學生挑選好的企業合作,也必須安排老師從中擔任協調角色。她也提到私立大學因需要特別招生,所以相對重視實習生議題。以萬能科大時尚造型設計系為例,一名老師負責八名實習學生,老師每日必須留校至少八小時,若學生有實習相關問題都能立即向老師反映。以往學生總實習時數較少,僅有320小時,許多企業認為帶領實習生會浪費他們的資源,因此不願意花心力在實習生身上,導致實習生常不見學習成效。現今萬能科大將實習安排在大四下,時數增為720小時,店家更願意花費成本培訓實習生,實習生待遇更比照《勞動基準法》。實習生畢業後也能無縫接軌晉升正職,范姜慧珍補充:「大約有60至70%的實習生會留在單位工作。」針對護專校院如何保障實習生,吳振源表示,校方在課堂上與實習前都會針對法規與實習相關事項做說明,減低學生在實習過程中的風險。小怡補充,實習前校方也會替學生投保、進行健康檢查等例行事項。若學生與實習單位或病人產生糾紛,校方也會從旁給予協助。但吳振源強調,大部分病人都會對實習生較為友善。<b>實習勞權意識應提升 維持健康產學關係「若在實習過程中遇到糾紛或權益受損的情況,實習生們可以尋求像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這類的第三方組織。」蘇子軒建議,可向勞動部申請勞動檢查。他提及,一旦實習生與企業、雇主發生任何勞資糾紛,校方有義務介入並保護學生們的權益。他無奈指出,現今校方容易與企業掛鉤,導致息事寧人的事件層出不窮,實習生也會礙於人情壓力,使得糾紛事件不了了之。近期傳出國內知名旅館業者逼迫實習生加班事件,教育部表示將爭取《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立法。即便如此,蘇子軒認為教育部的想法應有所改變,不能只將實習做為課程的一部分。由於技職校院強制規定實習,其從屬性質高過於普通大學的實習,使得學生與企業方的議價空間限縮。他認為,強制實習生的勞權意識若能抬頭,便能期待此意識擴及至普通大學的實習生,更能期待未來正職人員的勞權也受重視。「實習是拿來補學校學習不足的,而不是用來填補免費勞動力。」政大勞工研究所教授劉梅君評論,現今實習過於浮濫,許多學校打著「實習」的幌子招攬新生,期待學生受校方與知名企業的合作吸引。實際上,學生進入實習工作後卻時常發現情況不如人意。針對此現象,他認為必須要有規範,且學校與教育部需用心把關,否則即便存在規範也屬枉然。產學合作與人力市場關係不可分割,校方在實習生與企業間必須扮演好中介角色。由於目前沒有保障實習生權益的相關法規,因此仰賴校方建立實習生與企業間良好的溝通橋樑,才能使三方互利。產學合作本來是美意,若到最後「學」的元素消失,那麼實習也將失去本身的意義。
學生反勞基法修惡 「法會」剃度酸賴揆
校園
第1668期
學生反勞基法修惡 「法會」剃度酸賴揆
2017-12-06
【記者張玟榕台北報導】「舉頭三尺有人民!」多位青年為抗議《勞動基準法》修惡,組成「過勞功德會」,3日在行政院前舉辦「過勞大悲功德大法會」,吸引上百人到場參與。現場透過剃度與唸誦《勞基法經》,諷刺行政院長賴清德期勉照服員將低薪視為做功德的說法。法會現場擺設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賴清德、勞動部長林美珠三人佛畫像,不僅備有鮮花素果,一旁還放置功德金、紙紮屋以及金童玉女。功德會成員、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學生趙振辰表示,希望透過文化抗爭的方式,吸引全國各地發想更多創意,表達反對勞基法修惡的決心。 多名青年現場剃度,表達對行政院推出勞基法修正案,加深過勞、低薪現狀的不滿。圖/張玟榕攝 「過勞功德會」以法會形式諷刺行政院長賴清德的「功德說」,各項儀式元素準備齊全。圖/張玟榕攝過勞法會不若以往街頭抗議,透過衝撞、吶喊表達訴求。參與落髮行動、台大社會學系學生徐連毅指出,這次抗爭沒有設立發起人,組織成員亦無明確界線,便是希望活動能不侷限於特定團體所領導。抗議形式則期望透過降低門檻,不論貼貼紙或印傳單,讓全民皆可效法,擴大規模。台大歷史學系學生張耿維在現場協助拍攝影片,期望有更多如他一般的小人物能面對鏡頭說出心聲,「政府應該為勞工畫出一條底線,而底線是完全不能有彈性的。」 念誦完86條《勞基法經》後,青年在法師的帶領下,於法會現場焚燒金童玉女。圖/張玟榕攝 法師諷刺政客最喜愛炒房地產,因此趕緊將紙紮屋火化做功德。圖/張玟榕攝南部剃度代表、國立成功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學生陳宗欣也表示,以成大清潔工為例,勞動條件低於法定標準,是南部勞工的常態。他強調,政府可以加強勞檢、立職災保險專法、降低工會籌組門檻,「有太多改善勞動環境的事可以做,我們的政府卻偏要盡速修惡勞基法。」現場發言代表、台大醫學系學生張閔喬也批評,行政院宣稱修法後工時上的彈性,都是勞工用自身頸動脈的彈性換來的。他以自身將來可能從事的醫療產業為例,當輪班間隔從11小時下修至8小時,工作所造成的危險將隨之增高。他強調,勞工可以做的不僅是念功德迴向給民進黨,更有能力改變由既得利益者制定的勞資關係。 青年發現供奉的三尊佛畫像似神實鬼,憤而將供桌上的鮮果砸倒畫像。圖/張玟榕攝 青年於法會結束後廣發功德金,希望民眾將勞動時所做功德寫於其上,並廣寄給負責修法的立委們。圖/張玟榕攝 現場民眾雙手合十,虔誠聆聽《勞基法經》的念誦。圖/張玟榕攝 多名青年現場剃度,表達對行政院推出勞基法修正案,加深過勞、低薪現狀的不滿。圖/張玟榕攝
【醫學生血汗實習 超時工作無法管一】隨傳隨到成噩夢 醫院人力不足致過勞
校園
第1598期
【醫學生血汗實習 超時工作無法管一】隨傳隨到成噩夢 醫院人力不足致過勞
2015-05-21
【專題記者/陳脩云 林子淳 陳芳珂 林千惠 鄭錦隆 簡卉萱】民國100年,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實習生林彥廷疑似因過勞於宿舍浴室內暴斃死亡,引發社會討論實習醫學生工時過長的問題,但至今都無解決之道。今年的五一勞動節,實習醫學生走上街頭,盼政府訂定專法以保障實習醫學生的勞動權益。 「李醫師,病人CPR!」凌晨一點半,一通電話叫醒才剛入睡的實習醫學生、陽明大學醫學系六年級李翰泓,那天是他在胸腔內科實習的最後一天。李翰泓睡意全失,匆匆穿了衣服衝出門。一踏入病房,老師和學長已經在做CPR,而他趕緊在一旁開醫囑、做心電圖。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搶救,病人三時恢復心跳後被送往加護病房。他鬆了一口氣,這時電話又響起,要求急救另一位病人,他趕緊狂奔至另一棟大樓,衝進病房與學長姊輪流壓胸,持續急救了兩個小時,病患仍回天乏術。他一回神才發現已經早上五點,再次巡視護理站,並幫病患抽血後,剛好是早上八點,若非已是實習最後一天,他就得繼續堅守崗位工作。 對實習醫學生來說這樣的情況並不是個案,他們常因突發狀況與值晚班需熬夜超時工作。以台北醫學大學七年級學生盧彥廷為例,雖然他對醫療工作充滿熱情,但每週包含值班的工作時間高達128小時。長時間工作及睡眠不足,加上龐大的工作壓力,使他未進入職場,身體與心理已無法負荷過量的工作內容,也因此飽受失眠之苦。 根據「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問卷統計,台灣實習醫學生工時每週平均89.1小時、平均最長連續工時33.5小時,均超出教育部「實習醫學生臨床實習指引」中實習醫學生單週工作不得超過88小時、連續實習值勤總時間不得超過32小時的規定。 亞東紀念醫院麻醉科退休醫師趙國永指出,醫院人力不足的問題,可能導致實習醫學生必須分擔住院醫師較不需專業知識的工作。他也說明,不同醫院及不同科別的工作負擔不同,婦產科及外科因病人多,加上必須應付突發的接生或開刀工作,致使實習醫學生晚上必須輪班待命。
置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