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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鬥遭警方舉牌警告 再掀《集遊法》爭議
影音
第1799期
秋鬥遭警方舉牌警告 再掀《集遊法》爭議
2024-11-15
【記者李香霆、林芷彤、林偌甯採訪報導】「已經違反集會遊行法之規定,我們現在依集會遊行法25條第一次舉牌警告、第一次舉牌警告。」一年一度秋鬥大遊行在凱道展開,抗議民眾因行經未申請停留的路段,遭警方以《集會遊行法》舉牌警告。 《集遊法》自動員戡亂時期訂立,因法條有限制人民言論自由的疑慮,至今已提案修法四十多次以上,但多以朝野無法達成共識收場。近期台灣民眾黨再次提出修正草案,希望重新檢討此法的核心規範。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林佳和表示:「集會遊行法誕生在臺灣民主極度不成熟的時期,所以它充斥了非常多從近代眼光看來已不合時宜的規定。」他認為越是自由民主的國家,應盡量避免事中的追緝,更不要事前的許可。 《集遊法》第八條規定,集會遊行需要事前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第四條則指出「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也就是說,主管機關能審查人民的政治言論,並能夠藉此剝奪人民集會的自由,對此,大法官解釋,若審查涉及集會遊行的言論、內容,便違反憲法。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王曦分享實務狀況,「台北市其實也不是完全沒有發生過,因為言論或者是因為拿不到其中某些文件,所以沒辦法拿到集會遊行許可這件事。」他認為現行《集遊法》具有言論自由遭事前審查的嫌疑。 另外,政府為保障國家重要機關的安全,也規劃了許多禁止集會遊行的區域,包括總統府、法院、司法院、國際機場等地區。《集遊法》在這些建築物周圍劃定300公尺的安全區域,相當於30部公車的長度,民眾無法接近此區表達訴求,導致傳遞意見困難重重。此次秋鬥遊行總指揮林子文即表示:「像我們這次申請的遊行其實也有碰到一些阻礙,中正一分局因為我們經過的地方正好對面是官邸,所以就不予核准。」林佳和認為理論上不應設置禁制區,他建議政府應具體定義集會遊行中不可逾越的紅線。 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指出:「國家應該要朝報備制修法,因為只要我們沒有修法,就代表我們仍然把這個允許不允許(集會遊行)的權利交給政府與國家。」近年來,《集遊法》爭議不斷,對於法律究竟是用來限制還是保障人民集會言論自由,仍待朝野與人民共同檢視。
聲援韓國Hydis工人 社運青年吃官司
生活
第1603期
聲援韓國Hydis工人 社運青年吃官司
焦點
2015-10-09
1日,八位聲援韓國Hydis關廠工人的台灣青年遭檢方以違反《集遊法》29條、《刑法》354條「毀損罪」、309條「公然侮辱罪」起訴。 圖/張方慈攝【記者張方慈台北報導】韓國Hydis關廠工人今年2月至7月來台抗爭,過程遭警方非法逮捕並交內政部移民署遣返,連聲援者也吃上官司。八位台灣聲援者遭檢方以違反《集遊法》29條、《刑法》135條「妨害公務罪」、354條「毀損罪」、309條「公然侮辱罪」四項罪刑起訴,1日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台灣聲援Hydis工人連線」、「台灣人權促進會」與聲援者召開庭前記者會,抗議檢方濫用法條,打壓聲援的社運青年,試圖使社運噤聲。當日開庭前調解庭中,永豐餘大樓總部所在的信誼大樓代表針對非告訴乃論部分的公然侮辱罪及毀損罪,決定不提告。最後楊尚恩、潘誠佑、謝長宏三人被依「妨礙公務罪」起訴,陳秀蓮、林伯儀、盧其宏則被依《集遊法》起訴。工人跨海抗爭風波不斷 聲援民眾吃上官司Hydis公司為永豐餘集團子公司元太科技在韓國投資的面板廠,今年年初,公司宣布不堪虧損,關閉生產線並解雇超過300個員工。工人認為,元太科技透過授權生產線研發的FFS視廣角技術光是去年賺進新台幣29億元,卻不優化生產線任其老舊,最後以此解雇員工。工人於自今年2月開始,共分四波跨海來台。5月12日,工會前會長裴宰炯被發現在韓國江原道雪嶽山一處露營場自殺,抗爭升溫。由於質疑裴宰炯的死是Hydis公司私下會談、施壓造成,多位台灣聲援者分別在13日及14日前往永豐餘集團總裁何壽川住家及永豐餘總部(信誼大樓)抗議。裴宰炯遺孀李美羅於5月26日來台,並與聲援者在何壽川家門口搭建靈堂,展開長期抗戰。6月3日當天,約50位聲援者陪同李美羅及韓國工人到總統府前陳情,期間盧其宏拿麥克風呼喊口號,檢方依此盧其宏為首謀,依《集遊法》起訴;同日警方到聲援民眾所在的何壽川仁愛路住家前,拆除聲援民眾搭建的靈堂及帳棚。聲援者楊尚恩、潘承佑爬上載送帳篷、坐墊的攤販車,潘承佑並躺在物品上,試圖阻止車輛通行。檢方認為兩人行為對執法警察造成「強暴脅迫」,違反「妨礙公務罪」。 6月3日,韓國工人赴總統府陳情的同時,警方至何壽川住家前集結,拆除現場帳棚及裴宰炯靈堂,當時現場僅有十餘名抗爭者留守。 圖/宋小海提供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主任許仁碩表示,當天只有十多位台韓民眾留守,警察以優勢警力清場,卻挑兩位同學起訴。許仁碩表示,同學自知會被抬離,躺在車上只是為象徵性表達訴求,過程也沒有造成任何警員受傷,卻被扣上妨礙公務的罪名。他質疑,數十名警察抬一兩位學生,如何對警察造成強暴脅迫,「民眾躺在地上,警察就害怕得無法執行公務了嗎?」實踐大學媒體傳達設計系學生楊尚恩則表示,6月3日警方清場時,他抱著自己的置冰箱坐在路旁,卻被警方拿走,他要求警方歸還,警方表示物品在公務車上,於是他上車取物,結果就被依妨礙公務逮捕。 許仁碩他質疑,當天警方以優勢警力驅離民眾,如何對警察造成強暴脅迫,「民眾躺在地上,警察就害怕得無法執行公務了嗎?」  圖/張方慈攝 楊尚恩表示,警方清場時將他的置冰箱拿走,他要求歸還,警方表示物品在公務車上,於是他上車取物,結果就被依妨礙公務逮捕。 圖/張方慈攝集遊法「首謀」不易定罪 以妨礙公務起訴案件增過去檢方多以《集遊法》29條起訴參與社運的「首謀」。近年來,社運者被依「妨礙公務罪」起訴案件也有上升的趨勢。全國工人連線成員盧其宏認為,依照《集遊法》,警檢必須舉證被告有指揮群眾、聚眾不解散的行為,加上民國103年大法官釋憲《集遊法》部分違憲,正當性受爭議。相較之下,「妨礙公務罪」則由警察自由心證,警方若認定現場民眾有妨礙公務的嫌疑,便可以將民眾依現行犯逮捕。「警方用《集遊法》一場行動辦不了幾個人,但妨礙公務的話他誰都可以辦。」近來被依《集遊法》起訴的案件,結果多為無罪,而妨礙公務案件判決結果則無明顯傾向。許仁碩表示,由於許多案件仍在審理中,因此還需要等更多判決結果定讞,才能透過判決統計觀察出妨礙公務的定罪率。 近來來社運者被依妨礙公務罪逮捕、起訴之案例。 製表/張方慈 資料來源/新聞資料、地方法院起訴書 過去五年來各級法院對違反集會遊行法案件的確定判決。 製表/張方慈 整理/台灣聲援Hydis工人連線 資料來源/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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