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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後無止的訊息聲 教師離線權的立法困境 
專題
第1809期
下班後無止的訊息聲 教師離線權的立法困境 
焦點
2025-05-01
【記者林沂葳、楊凱傑、張傳儀、吳妤潔、黃詠欣報導】「禮拜六晚上他爸爸一直打電話給我,說他(兒子)要辦理轉學的手續。」退休教師葉亞寧曾指導多個問題學生,他認為下班後處理學生事務已是常態,包辦學生照顧責任的教師,似乎背負著沉重的道德包袱。 學生團體「鉛筆藍圖」、教育工會及家長團體,2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為教師爭取「離線權」,意即教師下班後應擁有不必在線上即時回覆學生與家長訊息的權利,以維護工作與生活平衡,進而提升教學品質。 國立政治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授黃譯瑩解釋,現在社會需要討論教師離線權的主要原因是通訊軟體讓現代父母更容易透過訊息、電話傳遞他們的焦慮給教師。「現在每個學生都是家庭的寶,帶一個班等於帶了許多家庭,下班後還須繼續服務,家長的焦慮變成了教師的焦慮。」 有別於一般勞工,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蕭東原認為教師被視為一種「志業」,需要有遠大的抱負。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秘書長楊逸飛解釋,「志業」的包袱讓加班或其他額外工作被視為教師「應該要做」的事情,形成一種道德壓力。在這種體系下,教師如果試圖改變現狀,反而會受到輿論的約束。 楊逸飛表示教師常被賦予「專業父母」的角色,學校教育幾乎要取代家庭教育的功能,許多的課後困擾來自家長對學生過於在意,因此會為了一些瑣事,頻繁聯繫教師,甚至期望立即得到答案。高雄某國小教師小花(化名)認為因為通訊的便利,家長覺得凡是只要問教師就能獲得解答,使學生對教師依賴度變高,導致教師需要應付更多的瑣碎事情。 台北市私立再興中學教師呂佳儒感同身受,他說:「有些家長什麼事都會打電話,忘記帶水瓶或藥品這樣的小事也會聯絡導師。」在網路與通訊軟體普及的時代,教師的工作時間及地點被延伸,下班後仍須隨時、隨地待命。這樣的狀況,也讓離線權成為教育現場愈來愈重要的討論議題。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教授張民杰認同離線權的必要性,「從教育本質思考,主張教師離線權對父母和學生也是好事,讓教師有充足時間休息,才能用心陪伴、教導和引導孩子。」小花認為離線權可以讓學生更獨立,承擔自己的學習責任,「這樣孩子會知道不能因為忘了帶東西就靠家長傳訊息問教師,必須在學校就把事情搞清楚。」 研究指出教師下班後越頻繁使用通訊軟體處理工作事務,工作壓力越大,且工作倦怠感越深。鉛筆藍圖總召傅瀚柏觀察到,「有教師害怕被究責而選擇回覆訊息,如果因忙碌漏看訊息,會被家長視為失職或不關心,結果家長就用1999或向教育局投訴。」傅瀚柏解釋立法可以提供一個保障,「透過法律訂定教師離線權的核心目的是讓教師有權力選擇是否回覆訊息,而不是絕對必須回覆。」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召集委員葛如鈞針對目前離線權的政策推行狀況,他苦笑道:「還沒有看到我們政府包括行政院、教育部有更明確的態度或方針。」他解釋離線權的具體實施會牽涉到細節,如是否加給、如何區分工作時間、不同學校類型的界定,都需要行政單位先有初步看法。 鉛筆藍圖提議,推動離線權立法會先有大的原則性規範,而具體的細節和實施方式則交由各個學校內部去制定符合其自身狀況的規定。傅瀚柏進一步說明,「國小、國中、高中的情況都不一樣,公私立學校的需求也不同,所以需要客製化。」 張民杰表示離線權的最終目標是讓親師生三方都能受益,但也指出透過立法主張離線權可行性低,因為「教師的上下班時間不像勞工那樣明確,有些教師沒課就離開了。」台北某私立中學人事主任林建中也以實際情況說明,「教師的工作時間不像公司上班族是機器必須持續運轉八小時,教師沒課時,可能在辦公室趴著休息,這在一般公司不會發生。」他解釋教師工作時間安排上的彈性或非連續性,與傳統嚴格界定的工時制不同,其界線很難拿捏。 新竹市香山區虎林國小校長林啟誠也認為「離線」的界定對於教職來說仍有困難之處,「教師的工作對象畢竟是人,所以他跟勞工所謂純粹對事物或產品的生產線這方面的認定,會稍微有一點模糊空間。」 界線模糊外,蕭東原認為,教師工作性質與學生的生活息息相關,下班後會需要處理班級或學校的事務是難免的,「家長白天要上班,那我如果有什麼事,可能只有晚上才有時間聯絡教師。」針對此情形,蕭東原也建議家長需要有限度,他認為時間太晚,除非緊急情況,否則不需要打擾教師。 蕭東原認為緊急狀況的判定會因為教師與家長的立場不同,而很難界定,他說:「家長遇到緊急情況再聯絡合理,但當小孩忘帶聯絡簿,你不問(教師)作業內容,隔天沒交怎麼辦?」呂佳儒也認同未來離線權實施,可能會增加教師和家長之間的對立,「我要明確界定什麼是大事,什麼是小事很困難,有時候家長認為的大事對教師而言只是小事。」 呂佳儒認為處理家長打來的緊急事件是無法完全避免的,至於如何界定緊急情況,他分享自身準則,「我會將傷害到自己或傷害到別人的事情視為嚴重的,作為是否處理的取捨。」他解釋教師可以先思考事情最糟的結果,如果無法承受才回應,以免後續處置更勞心勞累,「既然選擇了教師這份職業,應有這種認知,即時處理反而能減輕負擔。」 楊逸飛提醒,離線權並非時間到就完全停止工作,而是要將時間用在真正需要的工作上,「特別是在對某些家庭功能確實需要協助的同學,教師一定是要付出那個時間的。」他表示如果未來在法規上設定太過僵化的時間界線,可能會讓真正有困難的學生擔心尋求協助。 林建中也認同離線權針對緊急情況應保有彈性,他建議家長,「如果事情真的很急,家長可以直接打電話給教師,我相信教師看到來電也會覺得是急事而處理。」屏東縣某國中導師陳姊(化名)認為涉及學生人身安全等緊急狀況,在下班後,處理責任應該回歸家長,但他也提醒教師們,「許多緊急狀況是我們憑藉專業應該在平常就能觀察或處理,而非等到下班後變成嚴重事件才緊急聯繫。」 由於教師上下班時間及緊急事件的界定模糊,對於教師離線權落實的方式各方看法不同。黃譯瑩表示,若是要用法律約束教師離線,會讓原本彈性的親師溝通時間僵化,因此持反對態度。他說明,「立法最大的難點在於界定情境和查核狀態,教師如何證明真的離線或在工作。」他認為離線權的界線模糊,應交由教師自行決定其界線,不應該以法律進行管制。 林啟誠從校方觀點出發,他說:「我們也會希望導師不要因為有離線權這樣的主張,然後就變成切割得很清楚,因為學校成立的目的就是為了學生。」林啟誠進一步解釋即使立法,學校仍會與教師建立默契,只要是緊急、必要、關乎學生安全、輔導或學習的事務,教師仍應依個案情況協助。 若要保障教師離線權,除了立法外,楊逸飛認為,內部機制的完善才是首要目標,學校應該設立其他管道,讓家長在緊急狀況時可以使用。張民杰提議,學校可以提供彈性回應窗口或AI客服,讓家長在緊急事件發生時能隨時聯絡。張民杰指出,善用好校安電話,可以由值班校安人員處理學生生命安全的部分,而不需要完全由導師處理。 為保障教師的休息權益,葛如鈞提出學校可以設立驗證教師是否有真正離線的系統。他舉例,台大的線上課程平台NTU COOL提供私訊功能,因此教師可要求僅在此平台做聯繫,學校也較容易追蹤教師是否在下班後回覆學生訊息。林啟誠也表示,新竹市擁有提供教師上傳學生例行性上課資料的電子聯絡平台,鼓勵家長透過網站了解聯絡簿、考試、學生傷病、班級事務公告和孩子入班入校等資訊,不佔用導師下班後的時間,也可以達到親師之間的溝通平衡。 小花認為學校應該降低班級人數,因為一個教師帶二十幾個學生太多,班級人數少,教師才可以給予更多關注。陳姊最希望的是減少導師的授課節數,讓導師在白天有更多時間與家長溝通或輔導學生,減少下班後聯繫的必要。對辛勤工作的導師,小花認為可以以提升導師費作補償,「導師費十幾二十年來都是新台幣 3000 元,和科任教師相比,導師工作多很多,卻只多賺 3000 元很不合理。」 除了制度上的改進,教師自身也能透過主動規劃與設定界線來保障自己的休息權益。新竹市東區東門國民小學退休教師古教師(化名)表示,在他任教時,多半會在親師座談會時,就告知家長自己的管教準則,並與家長達成共識。陳姊也分享他與家長溝通的現行做法,「在一開學和家長溝通好交流方式,我不會給家長私人聯繫方式,而是以聯絡簿作為溝通管道,這樣未來有甚麼事情,也可以留下證據。」他也表示,若家長真的需要和導師電話聯繫,可以透過上班時間撥打辦公室電話。 林建中則認為教師自己需要建立強大的抗壓性,他呼籲教師應學會看淡很多事情,不要把所有工作都看得極端重要或認為自己不可取代。他相信,如果教師能自己判斷和拿捏事件的重要性,無形中就能建立自己的「離線權」,即使沒有法律規範,也能維持良好的下班生活品質。 林建中表示剛開始當教師時,很有成就感,覺得像牧羊人一樣引導學生。葉亞寧分享道:「我相信有很多教師剛進入到教學現場,抱持著熱忱,僅管被半夜打電話騷擾,仍秉持著教學本意,不厭其煩的回覆,但事後才發現怎麼跟自己想的不一樣,熱情被澆熄。」談及過去擔任新北割頸案加害者班導時,他為處理家長與學生的問題,來回溝通數次,這種無形的工時,往往不被納入正式的工作範疇,卻實實在在地消耗著教師們的精神和時間。 教師額外的付出和溝通,模糊工作與私人生活的界線,推動「離線權」背後的目的,正是為了保障教師們在非工作時間,能夠真正地休息和恢復精力。離線權不論是否進入法律層面,現今仍需社會、教師及家長更多的對話,互相體諒,營造友善的教學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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