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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0期
2016-09-28

【記者陳婉琪綜合報導】首屆臺大電影獎於22日公布入圍名單,隔日卻以「演員不是大學生」為由,於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上臨時公告取消《戲》的八項入圍資格,引發網友討論。

《戲》一共入圍最佳演員獎在內等全部八個獎項,然而劇組卻在23日接獲主辦單位聯絡,告知作品演員資格不符,要將他們從入圍名單中除名。主辦單位在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公告解釋,因行政疏漏未能及時發現《戲》當中演員資格不符問題,直到頒獎典禮(24日)前一天彩排時,工作人員觀看入圍影片才發現。

《戲》劇組第一時間向主辦單位反映,質疑為何在入圍名單公布後才發現演員非大學生,導演、國立台灣藝術大學巫姓學生認為這種作法並不合理,她們完全沒有救濟時間和機會。劇組團隊也表示希望主辦單位能提出讓人信服的解釋,並拿出積極解決問題的態度,而非只有發文回應。

《戲》影片開頭畫面。圖/《戲》劇組提供 《戲》演員因劇情需要為小學生,卻因演員資格不符而被取消入圍資格。圖/《戲》劇組提供


《戲》演員因劇情需要為小學生,卻因演員資格不符而被取消入圍資格。圖/《戲》劇組提供 《戲》因演員資格不符而臨時被取消入圍資格。圖/《戲》劇組提供


主辦單位表示先前已有三部作品同樣因演員非大學生而在送審前就判定失格「秉持與前三件作品同等處理的原則」,一概判定失去賽格。另外,報名簡章中參賽團隊「限全國大專院校學生」的規定,主辦單位認為「自然」包含演員,發生入圍爭議後卻又為「規範說明不清楚」致歉,讓網友紛紛質疑主辦單位的審查機制是否存在公平性。

臺大電影獎報名簡章內容。圖/擷取自臺大電影獎報名簡章 臺大電影獎報名簡章對參賽團隊的資格限制,其中並未特別註明演員。圖/擷取自臺大電影獎報名簡章


留言網友之一、政治大學中文研究所學生范寧鷳認為,規範演員資格會限制作品發展,讓劇組礙於規定無法選擇合適演員,也會影響作品呈現,故參賽團隊認定若包含演員,一開始簡章就應註明清楚,避免誤會。她也認為主辦單位回答問題時避重就輕,對於臨時發現演員資格不符的原因,只用「行政瑕疵」帶過,卻沒有詳細說明疏失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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