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宜大學異議性社團「尋根樹」於11日晚間發現張貼於校內的「台灣獨立」布條遭不明人士惡意破壞,掀起校園內言論自由界線的爭論。事實上,大學校園已非首次發生類似事件,如2017年國立中山大學的民主牆的「民主」遭人撕毀;2016年國立政治大學異議性社團「政大野火陣線」於校內布告欄張貼二二八受難者名單,遭主任教官強制撕除。
作為教育場所,大學校園內所出現的言論似乎更容易受放大鏡檢視,若言論牽涉高度敏感議題,更易遭人撻伐。然而每人的價值觀皆不盡相同,一旦校園內出現與敏感議題相關,立場又較為強烈的言論時,必會有對立方義憤填膺地「仗義執言」,爭吵到最後往往仍莫衷一是、不歡而散,情況嚴重者甚至可能上演全武行。不論是學生與學生、學生與教師、教師與教師之間皆然。長此以往,不少師生在校園內避談政治等議題,既不主動發表意見,亦不對他人意見有所反應。
為使師生擁有能安心抒發己見的管道,不少學校設立類似民主牆的場所供師生發表意見,或是放寬布告欄的張貼規定,讓校內師生擁有一處能暢所欲言的快樂天堂。然而,台灣一向以民主社會、言論自由為傲,若師生僅能在學校的一隅高談闊論,貫徹自己的言論自由,豈不荒謬?難道民主牆以外的處所,就沒有民主、自由?
學校常以「不符規定」或「造成他人不便」限制師生發表敏感言論。規定本該一視同仁,然而有的校方卻經常以雙重標準行事,令人難以心服,例如上述政大野火陣線傳單遭教官以違反規定為由而撕除的事件,學生卻在事後發現布告欄上有為數眾多的傳單亦未符合規定張貼,其中甚至包括校方行政單位的傳單。
「造成他人不便」更是一則不具客觀標準、虛幻飄渺的藉口。我們的日常中充滿著可能造成他人不便的言行,社團擺攤阻礙通行、師長要求學生填答與課堂無關的研究問卷,怎不見校方禁止?「造成他人不便」的實際後果是主觀且難以量化的,怎能以主觀理由限制言論自由?以2016年世新大學調漲學費爭議為例,學生團體於學校召開公聽會時抗議,卻被校方以「干擾會議進行、維護在場其他學生權益」驅趕,甚至爆發肢體衝突。該場公聽會本為討論學雜費調漲,世新校方亦在聲明中表示「透過公開透明的方式,給予學生機會充分表達」然而表達異議的學生,卻在公聽會上被要求離場,權益受損的「在場學生」究竟是誰,答案昭然若揭。
作為教育場所,學校應致力於保護師生的言論自由,不因立場而有所偏頗。例如在逢甲大學、中山醫學大學等校的規定中,若遇聚眾抗議,處理原則即是「積極溝通疏處,努力消弭爭議」。又例如6月時,國立中正大學的畢業典禮時,畢業生在校長致詞時當眾懸掛「校長獨裁」的海報,當下校長並未制止,反而以「寬容、包容」回應訴求。中正校方事後並無處分抗議學生,校長亦召開座談會與師生親自對話。可見大學在面對言論爭議時,不論是積極開設溝通管道,或是消極不主動禁止師生表意,皆有前例可循。
言論自由之可貴,乃在於人人皆能無懼地表述自己的所思所想。若有針鋒相對的言論出現,校方應幫助雙方溝通、相互理解,不宜化身執法單位而逕行禁止、介入。接納各式想法,讓不同思維彼此激盪,這才是大學作為教育機構,最理想的不言之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