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大學報

【社論】台漫環境缺投資誘因 政府應改善產業環境

2018/12/26 02:39:17

繼經濟部工業局2014年與日本知名動漫出版企業「角川集團(KADOKAWAグループ)」合作,在台灣設立「角川國際動漫教育(KADOKAWA International Edutainment)」後,長榮大學的「長榮角川國際動漫工作室」也於11日正式揭牌營運,期望與角川國際動漫教育聯手培育台灣動漫人才。然而在台灣,新生代漫畫家通過教育體系的訓練後,還須面臨出版業者是否願意投資的考驗。

由於1960年代《編印連環圖畫輔導辦法》的審查制度打擊了台灣本土漫畫,出版業者長期仰賴發行日本漫畫,民眾也漸漸習慣日式風格的作品。但本土漫畫家仍不懈地創作,鄭問的水墨漫畫進軍日本第一年就奪下「日本漫畫家協會漫畫賞(日本漫画家協会賞)」的優秀賞,2010年彭傑更登上日本發行量最高的連載漫畫雜誌《週刊少年Jump(週刊少年ジャンプ)》。此外,台灣漫畫家2012年前往法國參加「安古蘭國際漫畫節(Angoulême International Comics Festival)」,也受到歐洲文化界注目。

由此可見,台灣並不缺乏漫畫人才和創意。然而從成本、製作、行銷與營收來看,代理翻譯漫畫對出版業者來說,方便而有高效益,導致日本漫畫在台灣漫畫市場有約九成的市佔率。根據文化部2016年《台灣出版產業廠商經營成果概況調查》統計,台灣75%的漫畫出版業者購買國外漫畫版權。相反地,栽培一名漫畫家需要花費數年時間,台灣的商業出版業者普遍不願承擔成本與風險。

儘管文化部自2010年起舉辦「金漫獎」,並在2017年宣布將於中台灣電影中心設立「國家級漫畫博物館」,角川國際動漫教育等教育體系也陸續在台灣出現,但光是頒發獎金和學位、蓋博物館,出版業者似乎仍沒有足夠誘因投資漫畫家。對此,日本除了有許多培養原創漫畫人才的校系、博物館,政府也設立小型基金來支持動漫企業和工作室,並為動漫企業的出口提供商業保險,投入大量資金協助動漫企業發展與外銷。

此外,日本出版業者和漫畫家簽訂的版稅合約,一般以單一出版物為主。若業者要發行相關衍生作品,須提出新合約,並支付漫畫家一定比例的銷售額。然而文化部的調查指出,台灣的出版業者普遍採取一次性授權,應用範圍也常未明確界定,漫畫創作者難以掌握作品授權後衍生的收益,往往不能獲得合理的報酬。

因此,台灣的漫畫人才培育,雖逐漸跟上日本的腳步,走向教育體系,但學生學成結業後,要以此專長維生仍不容易。政府可考慮在獎項、博物館之外,提供出版業者基金、保險等投資漫畫家的實質誘因,並建立更完善的版權機制,保護漫畫人才的創作權益,以促進台灣本土漫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