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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3期
2024-12-12

【記者林宜婷、吳妤潔採訪報導】《學生輔導法》睽違十年首次大幅度修法,為因應日前校安事件頻傳以及校園輔導量能不足等問題,立法院於11月29日三讀通過部分修正條文,期望透過補足專業輔導人力缺口以及強化校內三級輔導制度,改善各級學校輔導系統的運作與服務品質。立法委員柯志恩說道:「不管是青少年或是大家的一個身心健康是非常的重要,我們也很希望在這樣子的一個人力增加之外呢能夠讓大家能夠接住每個小孩。」

目前高中以下學校採取三級輔導制度,第一級發展性輔導,由導師針對學生實施生活、學習及生涯輔導。如若學生狀態不佳,導師將與輔導室專任輔導教師合作,實施第二級介入性輔導,提供個別化諮商資源。專任輔導教師也會進行個案管理,評估學生情況。若狀況更為嚴重,則會啟動第三級處遇性輔導,將學生轉介至輔導諮商中心,接受進一步的服務。而在專任輔導老師的配置上則以班級數作為標準,國小階段每24班設置一名專任輔導老師;國中每12班;高中則以每15班設置。如若校內總班級數超過55班需至少額外設置一名專業輔導人員。大專院校則以師生比1:1200的標準配置。然而,目前輔導系統運作上仍面臨多重挑戰,包含輔導人力嚴重不足、專輔師資區域化,以及主管專業性等問題,造成學生權益受損。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何俊彥說明:「以目前來看的話,專任輔導教師來講,我們會看到有一些城鄉差距分布不均的一個現象,那根據我們統計全國的國小裡面大概有2/3,那國中大概有四到五成的學校是全校只有一位(專任)輔導老師。」國立政治大學生小毛(化名)則說:「(有需求時)我沒有辦法及時地去找到幫助,就是我不管怎麼樣,我一定要等兩個禮拜後,它(校內心諮)的預約永遠都是滿的。」

《學輔法》此次著重修正以下五項內容:第一,將擴增校園專業輔導人力;第二促進三級輔導及跨專業合作;第三,健全輔諮中心統籌任務,單位主管人員應由專業背景者擔任;第四,為維護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只要經過學生本人同意,未成年學生可在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下進行輔導諮商;第五則為強化輔導人員多元在職進修和學校輔導主管的專業性。「校園裡面的青少年,他們在各方面來講,其實都很需要一些輔導跟關懷,所以人力的增加,對於校園現場一定是有幫助。」何俊彥說。

針對此次修正內容,民團表達擔憂,雖然修法後有助於增加校園二級輔導環節所需的專業輔導教師數額,但現階段專業人力資源恐難以充分補足配置需求,且二級輔導作為三級輔導制中最重要的一環,輔導教師若缺乏經驗,也無益於協助個案管理。此外,輔導人員的薪資待遇問題也仍待檢討與改善。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學生輔導法修法也是我們樂見的。我覺得建議當中這次修法要先看好就是過程的狀況,要按照個案還有學校的樣態去調整。」

儘管此次修法是為改善現今學生輔導資源的不足,但面對教育現場的狀況差異、專業輔導資源分配以及專業人員待遇等問題,未來校園輔導系統能否有效運作,有待社會各界共同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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