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玟蓓台北報導】「私校改革學生聯盟」(以下簡稱「私改盟」)25日偕同教師、勞工團體於立法院前示威抗議日前初審通過的《私立學校法》(以下簡稱《私校法》)修正草案,質疑該修正案未能有效監理董事會,形同虛設,呼籲政府應確實改革。
《私校法》自民國63年頒布至今歷經14次修正,日前教育部提出的《私校法》修法版本,規定政府補助款項高於新台幣6000萬的私立大學需增設一名公益董事,但因補助額門檻過高,遭師生批評形同虛設。另外,董事會內部的會議紀錄、法規章程及學校財務流動資訊也未明定對外公開的機制,容易讓人產生「黑箱」疑慮。
「私校改革學生聯盟」25日上午9時於立法院抗議《私立學校法》修法草案中,董事會設立的監督機制門檻過高。圖/陳玟蓓攝。
抗議行動召集人、世新大學學生勞動權益行動小組成員許偉育指出,董事會在學校內的工作職權應為監督校務及輔助的角色,但卻透過任命校長的方式實際掌控校務,成為全校最大的行政決策者。私改盟總召林子盟表示,這是全台私立大專院校普遍存在的問題,絕非個案,為避免董事會坐大,強行控制校務運作,影響整體師生權益,政府應全面設立公益董監事,落實董事會的監督機制。
近年台灣整體高等教育攸關私校董事會的弊案層出不窮。東海大學學生議會議長李宜佩指出,去年董事會強行撤換校長的事件造成校務延宕多時,校務提案有去無回,將近半年時間處於「無校長狀態」;而許偉育也表示,今年世新校長在沒有經過事先審議及討論的情況下,於校務會議強行通過調漲學費的提案,事後校長說明此為「上面」指示的既定政策,「顯示出師生幾乎沒有任何民主權利可言,只能任由董事會擺佈。」為解決董事會過去過度涉入校務的弊病,私改盟提出校長應從教職員中選舉產生,董事會則不得干涉選舉結果,劃清雙方職權範圍。
除了過度介入校務運作之外,董事會更可以利用財務預算的編列,甚至透過掏空從中牟利,獲取最大的利潤。許偉育指出近年來世新不斷進行撙節政策,不但大量縮減公共設備的預算、提高學雜費,更增加兼任講師的名額,在逐步犧牲學生學習資源的同時,每年卻編列三百多萬的交通預算給只有不到20人的董事會。
此外,私改盟認為私校若遇經營不善,董事會不應私自接收校產,而應由政府代為管理,收歸公有,避免校產再度落入私人口袋。許偉育以103年因經營不善停止辦學的永達技術學院為例,直言學校在「退場的這兩年之內,憑空冒出超過三億元的花費,也沒有人知道錢的流向。」顯示出「校產如家產」,學校形同提款機的情形早已屢見不鮮。
為防止私校董事會在運作、財務以及人事上產生不透明、不公開的黑箱情形,私改盟疾呼政府應透過全面設立學生、勞工及公益董監事,讓私校中董事會不再是一言堂,而是透過多方制衡,以民主化的方式管理校政,試圖健全整個高等教育體制。
「私校改革教師聯盟」發起人尤榮輝呼籲政府應落實董事會的監督機制,讓私校由師生治理,以剛正私校董事會濫權的陋習。圖/陳玟蓓攝。
「私校改革教師聯盟」發起人尤榮輝指出私校法是私校運作的根本大法,與學生的受教環境、受教品質,甚至跟教師權益有密切關係,「修私校法等於是打破長期官、商、立委所形成的穩定利益共生結構,希望政府能大刀闊斧改革解決《私校法》沉痾。」
除了私校學生關注《私校法》改革的議題,本次抗議活動更有不少國立大學學生一同參與。國立東華大學學生郭家瑋表示《私校法》牽扯到學生的教育問題,影響相當全面,希望可以透過到場支持的力量,呼籲社會大眾一同正視該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