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汪芝瑜綜合報導】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計算機與網路中心1日依據「電腦與網路使用收費要點」,公告下學期起凡未繳電腦與網路使用費者,將無法登入選課系統,消息一出引起反彈。學生認為此舉是變相剝奪受教權,校方於24日校務會議退回此要點。
電腦與網路使用費應用於校園電腦與網路軟硬體之建置與維護,計算機與網路中心行政諮詢組技正黃俊榮表示,這項費用原不包含在學雜費中,因此許多學生選擇不繳納,造成學校困擾。校方經9月21日行政會議,加強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
然而電腦與網路使用費繳交與否,不應間接影響學生受教權。高應大機械工程系學生曹哲嘉表示,因為沒繳交這項規費而無法登入選課系統、無法預選自己想要的課,是變相剝奪學生求知的權利 。
除影響學生選課權益外,由於要點未細訂停權內容,學生議會議長、資訊工程系學生呂紹榕表示,在停權項目不明的情況下,「今天暫停選課系統,明天不能使用無線網路,後天就上不了學校首頁,」此例一開將使學校行政權無止盡擴大,對學生極為不利。
沒有學生出席的行政會議上,校方卻做出影響學生權益的決策。學生議會主張校方違反《大學法》第五章第33條第一項規定,「大學為增進教育效果,應由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出席與其學業、生活及訂定獎懲有關規章之會議」,認為此決議案應屬無效。高應大企業管理系學生黃承澤提到收費決議沒有經過學生同意,校方就私自決定,「對學生來說就像在收保護費。」
另外《專科以上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第六條也規範,「學校收取代辦費及使用費,應由收取費用之業務單位提案,經學校行政會議或相關會議審查通過,送經校長核定後公告,並於學校資訊網路公開。前項會議,應邀請包括學生會等具有代表性之學生代表出席。」呂紹榕表示大學行政方藉由行政會議規避學生代表之監督、修改學生權利相關的規章,是十分荒謬的事。
面對學生反對聲浪,校方於24日校務會議中決議,將「電腦與網路使用收費要點」駁回重審。秘書室行政組代理組長蔡美琪表示,由於計網中心在行政會議提案前未與學生討論,違反行政程序,因此退回該要點、須重新修訂內容。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學生議會不滿未繳電腦與網路使用費不能選課的決議,向校方提訴求。 圖/高應大學生議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