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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大攤位新規限制嚴 學生憂市集傳統消失
校園
第1816期
輔大攤位新規限制嚴 學生憂市集傳統消失
2025-10-31
【記者邱柏翔報導】 輔仁大學於今年9月2日通過新版《輔仁大學臨時攤位管理辦法》,因新增收費制度及多項嚴格限制,導致學生社團申請擺攤意願降低。相較以往,本學期校園內擺攤販售活動明顯減少。輔大學生會指出:「這是首次開學到第六週,還沒有任何攤商市集的一次」。對此學生擔憂其籌措經費與舉辦活動的傳統會受到衝擊。 過去學生社團申請攤位原則上無須繳納場地使用費,新規定導入收費制度(註一),並更加嚴格管控食品衛生。以往僅要求販售食品攤位,自行填寫《臨時食品攤位衛生安全自主管理檢核表》即可。新版辦法規定,只要食物涉及加工,現場就必須持有中餐烹調、烘焙或飲料調製等相關技術士證照人員。輔大校方對於加工定義廣泛,經課外活動指導組證實把草莓洗乾淨後再包裝也屬於加工範疇,輔大社工系學會成員Kimico(化名)認為這種模糊且大範圍的認定標準,讓學生實務上難以因應。此外,新版辦法中加強取締使用明火、油炸設備與瓦斯鋼瓶。過往常見的現做美食將難以販售。 註一:未涉及銷售攤位每日需收費250元;而涉及銷售的特別攤位費用則為750元。若販售飲食,更需額外繳交300元的特別人力處理費,據課外活動指導組說明,此費用主要用於支應輔大衛生保健組定期巡查飲食攤位的人力成本。 Kimico(化名)表示,暑假期間已規劃好要販售食物,面對需要證照的突來要求,系學會需要臨時調整活動。另外他也對規範感到疑惑:「《臨時攤位管理辦法》對於要求食品證照的規則也不具體,只有說明販賣需要證照,那若是贈送食品是否需要證照?若是改由顧客自行DIY是否需要證照?」由於規則不明確,為避免觸法,他們最終只能放棄販售,Kimico說:「共同製作食物,是系學會成員凝聚力量的好機會,那種從零到有產出一件商品的成就感,現在都沒了。」有過擺攤經驗的輔大竹友會長江健業也指出,以往能販售草莓大福等加工品,現在卻只能賣未加工的草莓杯,吸引力大減。江健業表示,雖然認同校方對於食安的考量,但目前的規定過於僵化。他說明:「希望學校對食品的製作限制能寬鬆一點,至少能讓我們洗完再賣出去。」面對學生的反彈,輔大學生會已發起意見調查,希望彙整共識後與校方協商。輔大學生會長黃祥瑋表示,部分食品證照的報名時間多已截止,讓學生措手不及。而學生會也正積極與校方溝通,提出以當日食物檢體取代證照等替代方案。 對於學生的疑慮,輔大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輔導老師張秉倪解釋,修訂辦法是基於食品安全與相關法規的考量。他指出,過去校內論壇Dcard上屢次出現學生反映攤位衛生不佳的投訴,與傾倒廢棄油水等問題,讓校方意識到加強管理的必要性。他表示,學生在非標準廚房的場所製作食品販售,本身就存在法律風險。校方認為,既然無法確保製作場所的衛生,至少應確保製作者具備基本的專業知識。張秉倪說:「因為證照一定要上課,有考過證照的話,對食品衛生安全會比較了解。」不過,他也坦言,確實未設想到證照報名的時程問題。校方承諾,目前辦法仍在試行階段,將會在學期結束後,根據學生會彙整的意見及實際執行狀況進行滾動式調整,尋求在校園安全與學生活動彈性間的雙贏方案。 相較輔大的嚴格規範,國立政治大學則採取較具彈性的管理方式。根據政大學生會說明,政大校內不僅開放使用明火(需向環安組報備),也未硬性要求學生須持有餐飲證照,而是透過要求市集廠商投保公共意外險等方式加強保障。政大學生會也坦言:「嚴格的管理方式或許將使學生們漸漸喪失參與活動的熱情。」然而,國立嘉義大學食品科學系教授Ken(化名)表示,校方確有其難以卸責的壓力,因一旦發生食安問題,最終責任都會由校方承擔。他也指出,校方參考的規範本身沒有太過分的要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等單位皆有相關規範可供查詢。不過具體的規定,仍有待學生與校方之間進行良好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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