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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產業人才缺 衛福部修法引爭議
影音
第1801期
中藥產業人才缺 衛福部修法引爭議
2024-11-29
【記者張傳儀、潘慧芳、洪翊程採訪報導】近年來,中藥行數量銳減,為了讓更多專業人才進入中藥產業,衛福部於四月擬調整中藥行開設限制,並於九月召開相關會議邀請各界討論,希望藉此穩定中藥行的人力資源與營運情況。然而,近日卻出現反對聲音。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長蘇奕彰解釋,「中藥商過去凋零速度非常快,所以我們擔心他養成時間很長,站在國家立場,就希望我們把每個區塊、每個階段都需要的人才都準備好,然後可以讓整個產業鏈都完備,不要中斷。」他補充,「我們正式教育制度裡面,已經養成的人,如果還可以讓這些中藥商,具有規模有經驗的中藥商,可以接納,那這樣訓練上會比較快,可以縮短時間。」 目前經營中藥行需具藥師資格才能登記立案,但政府設立的藥師資格考試與中藥系所學內容不符,因此中藥系學生畢業後無照可考,更無法自行開業。對此衛福部擬修改《藥師從事中藥製劑製造供應及調劑應修習中藥課程標準》,將經營資格調整為修滿中藥相關35學分課程,及一年的從業經驗,始可開立中藥行。中國醫藥大學中國藥學暨中藥資源學系教授張文德表示,「因為現在考慮到說很多的中藥行一直在凋零政府也是很擔心,所以他才想說用這種方式來鼓勵,同時能夠有一些新生的人員、願意對中藥有熱情的人員來投入中藥產業。」中國醫中國藥學暨中藥資源學系學生陳玉蓮認為,「因為我們系本來沒有證照,然後聽到這個消息就是覺得這個系又多了一個出路。但是我是覺得,雖然我們系最後的目標是希望有中藥師的證照,還是離我們的理想差一點點。」 中藥行和中醫體系密不可分,中醫開設藥方後,由中藥行的師傅負責抓藥。而中藥的種類多樣且長相相似,不同藥品對人體有不同作用,需要經過多年的經驗和學習才能準確分辨藥材及其功能,因此也有專家認為,放寬中藥行的開業標準另有隱憂。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提到:「在法規上中藥西藥都是藥,是由藥師來管理跟調劑。那現在政府的這些政策部分,其實就是說你只要有一年的這種經驗在中藥行,就可以來販售中藥,那是不是未來我們在西藥也可以這樣子。除非你政府把中藥當食品來管理。可是你如果要讓他比較能維護民眾健康安全的話,用藥品來管理,必須還是要藥師來管理這部分。」生元藥行抓藥師傅施協呈也表達了他對未來中藥產業的期許:「當然我們是希望衛福部它可以開放,但是他需要建立一個制度可以保障消費者,然後也讓消費者安心的一個制度,然後有一個鑑別中藥師的制度,那這樣子可能有更多人投入這個產業。」衛服部想從法規上完善中藥產業,但應如何修改營業規則,仍待政府與醫藥產業共同討論。
被忽視的急救英雄:緊急救護技術員的正名之路
專題
第1778期
被忽視的急救英雄:緊急救護技術員的正名之路
2023-04-05
【專題記者林婕宇、邱楷淇、陳世軒、梁家柔、張倩怡綜合報導】「我好像是孤兒,明明就在從事醫療行為,但是我沒有被認證為醫事人員。」這是擔任高級緊急救護技術員(Emergency Medical Technician-Paramedic, EMT-P)的陳茂軒,在過去疫情下執勤、救護過程中的最大感觸。在新冠疫情最嚴峻的時期,中央下令醫事人員優先享有醫療資源及防疫補助。民眾對此大多樂見其成,認為醫事人員冒著生命危險診治患者,理應擁有醫療資源優先使用權。然而,多數人卻忽視了EMT-P在醫療體系中扮演的角色。駕駛救護車在疫區衝鋒陷陣、第一線接觸並救護高風險患者的他們,無論是疫苗施打優先順序還是防疫獎金的分配,待遇皆不如醫事人員。「遇到這類情況,我都會覺得自己好像低人一等。」回想EMT-P在醫療體系中的不明身分,陳茂軒表示,雖然他們為患者執行許多醫療行為,但在法律上,他們的定位卻是救護人員,甚至在部分民眾眼裡他們只是技術人員。 EMT-P是救護的第一線人員,在患者到院前負責緊急搶救。即使他們暴露在高風險的環境搏命工作,但因身份非醫事人員,不僅有些權益缺乏保障,有時也會被民眾質疑,專業性不被重視。 圖/林婕宇攝衝鋒緊急救護第一線 EMT-P為急救中堅力量「他們就是在你我意外發生時,幫你跟死神拔河的人。」中華緊急救護技術員協會主任秘書林伊慧說道。緊急救護技術員(以下簡稱EMT)主要負責患者到醫院前的各種緊急救護處理,讓病患能夠維持相對穩定的狀態,提高存活率。台灣的EMT體系依受訓時數長短分為三級:初級緊急救護技術員(EMT-1)、中級緊急救護技術員(EMT -2)及EMT-P,三者可執行的救護項目不同。其中,EMT體系中最高級的EMT-P不僅能執行如傷口包紮、心肺復甦、緊急接產等初級救護工作,也能為患者實施氣管插管、心臟電擊等更具風險的侵入性醫療行為。台灣多數EMT-P為消防人員結訓後,再考取證照後擔任。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截至2021年4月9日,台灣的EMT-P組成就有約八成為消防人員。對此,陳茂軒說明,由於消防單位會開設救護相關訓練課程,且負擔隊員培訓所需之費用,一般民眾雖可自行至醫療院所參加EMT-P課程,但必須先擁有前兩等級的執照,還得自費約30萬元學費,取得資格的門檻相當高。此外,EMT-P是接觸患者的第一線救護人員。從患者角度,EMT-P能給予他們到院前最迫切需要的救護處理;對醫生來說,EMT-P則能提供患者到院前的第一手病況資訊。「他們是醫生的千里眼和順風耳。」臺大醫院雲林分院副院長江文莒指出,EMT-P是傷者從事發到送醫前的照顧者,他們的救援處理及病況掌握,會提高醫生對病徵判斷的準確性與醫療效率,讓病患得到更好的幫助。EMT-P到達救援現場後,需要在第一時間判斷病患的生命體徵、病況等,接著要在相對簡陋的醫療環境下盡可能做出最好的急救措施。以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案件為例,EMT-P一旦確認病患OHCA後,需要馬上開始進行CPR(心肺復甦術)並將病患送上救護車前往醫院。若救護效果仍有限,他們則會與醫師聯絡後使用電擊器,待救護車到達醫院後,再由醫生接手,進行院內治療。對偏鄉地區而言,EMT-P在當地的醫療急救體系中更是至關重要的一環。相較於醫院密度高的城市,偏鄉就醫較不便,患者抵達醫院的車程動輒一小時起跳。此時作為第一線應對者,EMT-P的評估與處置就非常關鍵。「我經常比喻我們偏鄉EMT-P是移動的急診室,」陳茂軒說道:「並不是只要將病患快速送至醫院,還必須以深厚的經驗與臨床技巧照顧病人,不致病情惡化。」 各協會依據地方規定舉辦救護員課程,請來許多急診室醫師與救護員教學,除消防人員外,一般民眾若想學習救護技術並考取執照,也能來參加課程。 圖/邱政龍提供<b>EMT-P人手吃緊陷惡性循環 醫療救護制度藏隱憂EMT-P對醫療體系來說不可或缺,當他們面對危急情況如心跳已停止的患者或是嚴重受創的傷者,能進行侵入性治療,或是打針給藥,這是其他等級EMT無法施行的救護技術。不過,台灣EMT-P佔整體EMT的比例卻極低。根據衛福部2021年4月統計,台灣的EMT-P人數共有2003位,僅佔整體EMT人數約2%,許多消防員只有EMT-2等級。「就看個人興趣,我是沒什麼興趣的。」目前為EMT-2的消防員賴智勇坦言自己沒有意願考取EMT-P。同樣沒意願考EMT-P的消防員何浚華解釋,每個人成為消防員的動機本來就不太一樣,有人對救護較有熱忱,有人則是救災。加上EMT-P考試內容不簡單,訓練時數得滿1280小時,實際上會花上短則五個月,長至一年的時間受訓與實習,因此並非所有消防員都願意付出時間與心力。此外,擁有EMT-P執照的消防員得負責更多消防工作,像是擔任教官工作訓練EMT-2、參加會議、確保救護任務的品質,還得持續進修維持執照,「對他們(EMT-P)而言,就是多了一張證照,要多做一件工作。」在民間擔任EMT-P的何憲欽解釋,雖然EMT-P被賦予研究、發展的功能定位,可惜目前制度並無法多給他們相對的福利,而正因為成為EMT-P後伴隨的工作量增加,消防員成為EMT-P的意願大多低落。「我們考取這張證照,薪水是沒有任何增加,所以這些會來考取的人,大部分就真的是熱忱。」木柵分隊EMT-P黃名揚分享道。消防人員本身的數量不足,導致EMT-P的人力更加吃緊。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截至2022年12月底,台灣各地方消防機關編制員額為20,419人,然而實際員額僅有16,305人,距離理想編制整整不足兩成。除了消防員人手不足,導致每位EMT工作量增加,台灣的救護車免費制,也是造成EMT出勤量大的原因之一。「七、八年前上海急救中心主任來我們單位參觀,他說上海1200萬人口一天的救護量,跟我們台北市240萬人口是一樣多的。」EMT-P邱政龍表示,他們勤一休一、單月執勤超過300小時,這樣的工時與工作量,和現階段的待遇相比實在不平衡。而在實際救護的過程中,雖然EMT-P受訓的時數比前兩等級已大幅增加,但他們能執行的救護項目仍受到限制。當EMT-P要對患者做出較進階的處置,如心臟電擊、注射給藥時,須透過預立醫囑(註),或是醫生線上給予即時性醫療指導,方能執行。不過,在實際面對患者的緊急情況下,EMT-P的判斷跟醫師可能會產生歧異,陳茂軒回憶,自己曾經想對一位患者實施氣管插管,然而醫師判斷這樣也許會導致腦壓更高,因此在電話中駁回陳茂軒的請求。當時他雖然覺得自己的做法沒有問題,但礙於法規也只能聽從醫生的判斷。註:預立醫囑為醫生在事發前,判斷該EMT有能力執行特定醫療行為,因此預先為他背書。若之後事發,該EMT便能直接對患者實施醫療行為,不需再取得醫師同意。<b>提升緊急救援品質  專家籲救護學位化台灣的EMT走在救護第一線,每天近距離接觸大量病患,但正因未納入醫事人員,讓他們一直暴露在高風險環境之中。EMT在急救過程中,就曾因為非醫事人員身份,而未被告知患者有愛滋病情,因此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接觸到患者的血液,引發風險。對此,陳茂軒說:「我不像在醫院裡可以插健保卡去查詢,如果我幫他做一些侵入性的醫療行為的話,我可能會疏於防備,但如果我提早知道,我就有更多增加防護措施。」而這個問題,在多年後的今日仍未解決。 緊急救護技術員負責駕駛救護車至第一現場,每日都在接觸患者的他們,受到的權益保障卻不同於醫事人員。五年前一位花蓮的EMT,在救護的過程中接觸到愛滋患者的血液,但因非醫事人員,患者無告知病情的義務,此事引發爭議。 圖/張倩怡攝若要被列為醫事人員,根據台灣現行法律規定,需要從相關學系畢業且通過國家考試方能符合資格。惟目前台灣大專院校皆未設立救護相關的科系,讓EMT無從被列為醫事人員。針對這點,關注醫療政策的厚生基金會執行長陳柏同表示,台灣的救護量遠比救火的多,其實更需要救護的人才,「假如今天想要把他們醫事人員化,其實最根本問題是要先設救護系才比較好訓練人才出來。」江文莒認為以現時EMT的訓練來說,只有EMT-P適合列入醫事人員,「取得EMT-1執照的時間僅需一個禮拜,相對於其他醫事人員多年的訓練,如此短的培訓就能獲得資格是不太可能的,所以真的能夠納入的大概是EMT-P等級。」但他也擔憂EMT-P的訓練系統與醫事人員相差甚遠,在有限時間內他們可能僅熟悉急救技術操作,較難以深入理解每個醫療背後的生理與病理邏輯。台灣醫療救護學會秘書長張育通也認為,即使是最高級的EMT-P也可能訓練不足,「1200多個小時,其實一半的時間在實習,另外一半的時間在上課,上課訓練時間其實很短,只能學技術,相對其他醫療人員,他們對醫療跟臨床判斷還是比較不足。」張育通以自己在澳洲攻讀緊急救護學士的經驗為例,他花了三年專心學習專業知識,被視為專業人員訓練,以此確保EMT-P有足夠作為醫療人員的專業能力。對此,救護醫療學位化成為國際趨勢,除了訓練更紮實,也確保EMT-P有足夠專業能力醫事人員化。目前不少國家的高級救護員需有相關學位或文憑,除了前面提及的澳洲,還有英國、新加坡等地。而在澳洲和英國,高級救護員更被視為醫事人員。張育通分享之前在澳洲實習的經驗,紮實的訓練換得民眾對其專業的尊重,「專業訓練下的醫療品質讓民眾會願意聽救護的,民眾會信賴他們。」以台灣現況而言,全面學位化仍是困難重重,而日本的雙軌制可作為參考對象。除了消防單位訓練,日本還有設有相關的專門學校,最後再以統一的國家考試確保救護員的水準。臺大醫院雲林分院院長馬惠明肯定台灣學位化的可行性,「如果是警專去辦二技,或是醫護相關學校和技術學院來辦理,學位化後教材也會比較穩定。」而張育通也提出,即使沒有直接的學位,也可以學程或必修學分,作為台灣較可行的替代方案。<b>關乎全民生命安全 政府應正視救護系統改革在大專院校設立緊急救護相關科系,可望成為推動醫事人員化的第一步。針對EMT-P學位化,中國醫藥大學醫學系急診醫學科副教授陳維恭雖表示支持,卻也點出施行困難度,「如果要學位化,第一個要面對的問題就是就業。」他解釋,學校設立科系時,須考量學生畢業後的出路,但台灣目前的EMT-P都是在消防機關服務為主,缺額相當有限,學校設立科系的意願自然不高。「不只是學位化的問題而已,整個救護系統都要跟著改變。」陳維恭指出,如果讓院前救護的工作不只公家的消防機關,同時也在民間救護車內執行,也許能有效增加救護相關學系畢業生的就業機會,達成「院前救護多元化」的願景。 針對消防專業,培育出許多消防員的警察專科學校僅設有消防安全科,該科主任邱晨瑋認為,雖然將救護「學位化」對急救品質而言有所加分,然而依台灣目前消防和救護合一的體系,兩系所會有衝突。 圖/林婕宇攝目前台灣的EMT-P多為消防人員考照後擔任,而專門培育消防人員的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消防安全科」,也將緊急救護納入課程,並規定學生畢業前須擁有初級緊急救護證照。警專消防安全科主任邱晨瑋認為,若是台灣未來走向消防、救護分離,學位化對於強化緊急救護體系具正面效益。但談及警專設立緊急救護相關科系,他卻直言相當困難,原因在於台灣的消防與救護尚未分立,絕大部分的縣市無專責救護單位,EMT也須進入火場執行火災搶救勤務,「消防人力已嚴重不足,若學生在學期間只學習救護相關知識,畢業後將不具備火災與其他災害的搶救能力。」「中央衛福部是否願意重視、執行是最大問題。」邱晨瑋義正辭嚴地說。他認為,若要達成EMT-P學位化,政府必須補足消防人力,並推動消防、救護專業化,讓人員能夠專才專用。而最重要的則是各地消防人員編制應相同,畢業人員分發至各縣市才可安心執行相關業務,否則若救護系學生未經火災搶救等相關訓練,分發至無專責救護之縣市,將會衍生出其他問題。在2022年提出《醫療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的立委溫玉霞,也認同最大的問題即是政府的不重視,「就是衛福部和消防署在互相推諉責任。」「市政府可能願意編一億的預算去做煙火秀,但每年卻只願意編兩千萬的預算給消防局。」陳茂軒以此比喻消防單位長年遭地方政府忽視的無奈。消防預算不足影響了EMT-P的培訓資源,也讓學位化與醫事人員化之路遙遙無期。改善第一線救護人員的困境,就是為全台灣人的生命安全著想,而政府何時才能看見這群衝鋒陷陣、與死神拼搏的醫療急先鋒?
導正避孕藥錯誤認知 校園性教育課程應完備
校園
影音
第1762期
導正避孕藥錯誤認知 校園性教育課程應完備
2021-12-30
▲請點擊圖片觀看完整報導。【記者王嘉瑜、黃亭茹綜合報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22日公布,市面上一款口服事前避孕藥「溫不妊T/28膜衣錠」,其有效期限內的藥品主成分含量未達90%,低於原先核准的90%至110%之間,恐怕影響服用後的避孕效果,使部分女性開始擔憂口服避孕藥的藥效。新北市藥師公會常務理事鄭文柏表示,事前避孕藥主要有兩個成分,第一個是雌激素,它能夠抑制排卵;再來是黃體素,它可以增加精子游動的困難度,以達到避孕的效果。他解釋,當藥物某成分劑量不足的時候,即可能會無法達到標準的有效濃度,故未能有預期的避孕效果。事實上,避孕藥分為事前和事後避孕藥。事前避孕藥較為常見,副作用也較輕微,若每日定期服用,即可達到極高的避孕效果。事後避孕藥則屬於緊急措施,副作用因此較為嚴重,且避孕效果視服用情形而不均。兩種避孕藥皆屬於醫師處方箋用藥,必須經過醫師評估後才能取得藥物,民眾無法自行前往藥局購買。中山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郭安妮則表示,一般要評估患者適不適合服用避孕藥,醫師會針對患者的身體狀況做評估,包括有無肝腎功能、凝血因子的問題,或者患者有無血栓的病史、被診斷出血栓症狀,可能都不適合使用避孕藥。此外,根據衛福部國民健康署於最近一次家庭與生育調查研究發現,20至49歲未曾結婚且有性經驗的婦女,其中約有九成曾使用保險套進行避孕,僅有兩成女性使用口服避孕藥進行避孕。然而,保險套屬於物理避孕方式,避孕效果仍低於事前避孕藥。郭安妮強調,婦產科醫師協會一般會建議,良好的性行為是口服避孕藥加保險套。原因是口服事前避孕藥的避孕效果高達99%,而保險套則可以預防性病的傳播。若兩者同時使用,就是最安全的性行為。女性使用避孕藥頻率相對低落的現象,源自於社會對於避孕藥的種種迷思。避孕藥不僅有避孕的藥效,也可以作為調控經期紊亂、原發性經痛與經血量大的方式。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梅家穎談到,大眾說到「吃避孕藥」,「可能都是想到他可能怕自己懷孕,或者是説他比較想要無套,就會怕別人覺得自己的性生活比較不檢點。」他補充,他吃避孕藥的原因不只為了避孕,也是為了調整自身身體體質與經期。台灣社會普遍對性抱持迴避態度,尤其女性的「性」更是禁忌話題。而校園中的學生少有管道參與性知識的討論,導致多數人對正確的避孕措施疏於了解,呈現避孕藥迷思源自於校園性教育的不足。現任台灣性教育學會理事長鄭其嘉表示,大學生目前的性教育相當缺乏。他指出,大學的衛生保健組、健康中心需開設健教講座,或與通識課老師合作,以完善大學階段的健康教育課程。梅家穎説:「大家一聽到避孕藥會直接聯想到避孕,沒有想到這是可以透過荷爾蒙來改善人體的東西,所以這個名稱可能會讓大家對它有點誤導。」他期望,老師應於健康教育課程中,針對避孕藥的用途多加說明,進而改變大家對它的觀感,讓大眾以更開放的胸襟討論「性」事。完善的校園性教育可以引領學生,從下至上了解避孕藥的正確知識,不僅能破除避孕藥的各種迷思,也能導正社會大眾對於女性性行為的錯誤認知。
居服員身處失智照顧前線 訓練課程仍待完備
專題
第1744期
居服員身處失智照顧前線 訓練課程仍待完備
焦點
2021-03-25
【專題記者詹湘淇、陳宥菘、甘媄心、黑立安綜合報導】「他(失智長輩)會每天忘記我是誰,但我還是會每天重複自我介紹,面帶笑容、像哄小孩一樣地哄他出門。」居家照顧服務員(以下簡稱為居服員)郭士霞描繪與個案相處的日常,字句中夾帶著溫柔。協助盥洗、陪同外出、照料一切生活起居,這些瑣碎的工作,都由居服員一手包辦。然而,一位居服員通常身兼多件個案,不僅要顧及每位個案的生活細節,罹患失智症的長輩往往還伴隨多種病症,因此需要花費更多額外時間,去選修訓練課程,才足夠因應各類個案的突發狀況。郭士霞感嘆,這些訓練課程立意良好,但實務應用卻有限,「我們去上這些居服的課程,老師教的理論都很有道理,可是這些個案們的症狀、嚴重程度都不一樣。」於是,現今居服員只能透過自身經驗,去思考如何對應不同個案。當前政策所提供的資源,真能有效提升居服員的照顧品質嗎? 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我國將於民國114年邁入超高齡社會,長照議題成為現代社會中刻不容緩的難題。圖為示意圖。 圖/甘媄心攝<b>衛福部緊縮支付基準 訓練課程恐淪形式隨著我國人口結構快速老化,失智症人口也快速攀升,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為衛福部)曾推估,民國108年的失智症人口恐超過28萬人。對此 ,「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隨之訂定。其中,照護失智症者的居服員在申請「照顧服務員進階訓練(AA11)」項目時,須完成「失智症照顧服務20小時訓練課程」,才能取得每日新台幣50元的加給費用。在規定頒布初期,因長照需求龐大,亟需於短時間內培育大量居服員,且中央政府尚未建置線上資訊系統,無法一一登錄、對照居服員的訓練紀錄。因此,不論申請AA11項目的居服員是否完成訓練,衛福部長期照顧司皆會支付加給。時至今日,居服員人數已大幅增長,線上資訊系統也建置完成,衛福部遂於1月19日宣布,從3月1日起檢核訓練紀錄,停止將AA11項目的加給費用核予未受訓者。由於公告宣布至規定上路僅相隔一個半月,許多居服員為了持續領有每日50元的加給費用,紛紛報名訓練課程。相較於公告頒布之前,學員多自發受訓,居服員王O云(化名)觀察到,部分課程同學有應付了事的心態,「有上就好,為了要領這個錢而去上課。」甚至有居服員一天即負荷超過10小時課程,同學上課目的出現歧異,課程似乎流於形式。此外,根據居服員與所屬機構簽署的工作契約,薪資計算方式除了月薪制外,另有將居服員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全數加總後,再與所屬機構拆帳的方式。但因現今有許多機構未與居服員明訂修課完成後,50元加給費用的歸屬,加上各機構針對訓練課程2500元的報名費用,由機構支付或居服員自負的規定也不同,許多居服員對於是否進修仍持觀望態度。<b>課程規劃側重理論 居服員籲增加實務演練  失智症訓練課程由社團法人台灣失智症協會(以下簡稱為台灣失智症協會)統籌規劃,內含八門課程、共計20小時,囊括居服員實務照顧上所需要的基本概念。即便如此,長照政策研究專家伊佳奇對訓練課程提出質疑,他認為失智症照護需仰賴跨領域知識,如:老年醫學、神經醫學、營養學、口腔學等專業層面,居服員應多學習理論內容,以完善失智症患者的日常照顧服務。身擔五件失智症照顧個案的居服員廖仁佑卻持不同想法,他認同理論固然有其必要性,但實際照顧患者時,卻不見得完全適用,「服務個案時是人與人之間,不是人對書。」修習完課程的居服員王O云,則道出現階段課程設計的盲點,他指出,講師授課多以書面資料講述理論,雖能讓居服員有基本的學理認知與概念,但他卻說:「課本上的問題不會代表是我們(居服員)的問題。」對此,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湯麗玉回應,課程除了規劃理論講習,更設計實作課,「演練對他們後面能不能把知識運用出來,其實是關鍵。」但是,現下實作課程規劃仍無法滿足居服員實務工作需求。中華民國紅心字會社區照顧服務部總主任徐國強便直指,實作演練課程「遠遠不夠」,由於照顧失智症患者的工作現場變數太多,需透過更多模擬演練,以帶領居服員接近真實狀況。然實際上,訓練課程能帶給居服員的幫助很有限。徐國強坦言,在課程的模擬演練環節中,學員未必能融入情境,並將課程演練與實務經驗相互對照。他補充,關鍵也在於,授課老師是否有足夠經驗與能力去引領學員換位思考。另外,王O云建議,課程可進一步安排居服員前往失智症機構與長輩互動,藉此讓居服員貼近失智長輩的日常生活,從中觀察並習得相關照顧經驗。廖仁佑則提議附上更多案例,幫助居服員在照顧失智患者時,更了解如何應對不同狀況。<b>培訓時數招質疑 課程安排待討論此外,訓練課程時長也招來質疑。在可以正式提供服務前,居服員須先接受90小時的培訓課程,至於失智症患者的照護訓練則非強制,也僅20小時。伊佳奇批評:「20小時都是基礎的東西,我開120門課都不夠,開八門課怎麼夠?」相對於人口老化程度亦高的日本,與失智症相關的訓練課程就已高達200小時,反觀台灣目前的課程規劃,明顯不足以培養居服員在實務照顧上應具備的知識與技能。回頭檢視目前失智症訓練課程能否提升居服員照護品質,廖仁佑認為,課程固然可以增加居服員的知識,但由於居服員大多已有實際服務失智症個案經驗,也具有固定的照顧模式,因此課程對於居服員來說更像「複習」性質,且事後訓練也可能擾亂他們原先已習慣的照顧模式。針對現行居服員訓練課程的不足之處,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專門委員陳玉澤表示,長照2.0是採滾動式修正模式,中央政府每年皆會徵詢各方意見,若有修正必要,將會召開會議討論,並重新頒布課程內容。社福移工未納訓練體系 照顧品質存疑慮國內居服員對於失智症訓練課程持有質疑,但反觀外籍社福移工(註),他們多數長時間陪伴在失智症患者身邊,卻連提出質疑的機會也沒有。註:根據《就業服務法》,社福移工是指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家庭幫傭、機構看護等工作者。 部分銀髮族的生活起居需仰賴照顧者,許多家屬會考量聘用社福移工,長時間陪伴在患者左右。圖為示意圖。 圖/林依瑩提供根據勞動部統計數據,截至110年1月份,在台的產業與社福移工人數已達70萬9853人,其中社福移工25萬426人,約佔總數38%,但他們卻不被列在失智症訓練課程體系的受訓人員當中。陳玉澤說明,目前國內對於社福移工的訓練,僅由護理師或居服員到府指導照護流程。「我其實贊成移工去上課,但我們要如何讓這26萬人都上到課?」徐國強點出,移工人數多之外,外籍移工一旦要受訓,如何籌措預算也是一大問題。他認為,國內若要提供移工課程資源,因不可能提撥公務預算,勢必要請雇主自費。但現實中,會願意自掏腰包的雇主寥寥無幾,「第一是沒有人會願意多花一筆錢,第二是如果移工去上課了,長輩誰來照顧?」失智症患者家屬王挹芬曾聘用移工,以因應24小時照顧家中長輩的需求,然而,每位移工所提供的照顧品質不同,使他曾多次更換移工。此問題更凸顯移工納入訓練體系的必要性,王挹芬同樣對此表示贊同,卻也擔憂移工去上課時長輩無人照顧。徐國強補充,文化認知、教育水準具有差異,也是移工受訓無法展開的原因,「任何的照顧都是生活嘛,所以這就會有文化上的問題。」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秘書長林依瑩投入長照服務多年,同樣認為移工應納入訓練體系,但因移工主管機關不同於居服員,屬勞動部管轄範圍,若要使移工接受長照訓練,將難以區分訓練權責,使執行難度更高。<b>失智照顧水準欲提升 實務訓練須充實縱使政府提供給社福移工與國內居服員的訓練資源不一,兩者在長照服務與照護失智症個案中,都擔任不可或缺的要角。然而,現行政策對於居服員工作的實務效益有限,對未接受國內專業課程的社福移工而言,更難保障自身照護品質。湯麗玉坦言,現行失智症訓練課程仍有進步空間,他建議,未來能在居服員受訓後,定期召集居服員進行個案報告,並分享實務工作經驗,藉此相互學習,提升照顧水準。徐國強也分享,居服員所屬機構應能在實務照顧上,扮演臨床督導角色,使居服員的照顧品質更加完備。居服員身處失智症照顧的第一線,面對工作上的重重挑戰,訓練課程的質與量仍未臻完善,難以提升專業能力。郭士霞分享,失智症長輩平時雖然會重複問同樣的問題、忘記自己要做什麼,也不太會表達,但郭士霞說:「常常想到,如果他(失智長輩)是我的父母親,或這是未來我自己的模樣,就更能有同理心去體諒。」
醫師勞權處方箋──勞基法與醫療法的選擇題
專題
第1696期
醫師勞權處方箋──勞基法與醫療法的選擇題
2019-03-20
為改善醫師惡劣的勞動條件,醫師勞權團體積極推動所有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保障。然而,醫療工作專業複雜,不易訂定一套全體適用的標準,因此出現另立《醫療法》專章的聲音。亮麗白袍下過勞的醫師身影【專題記者孫佾妘、劉雨婷、林傑立、何家璇、陶怡軒綜合報導】「一台刀八個小時,主任一天給我開三台,我沒有值班就從開刀第一天早上,開到第二天太陽出來。」現任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整合醫學照護科醫師、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以下簡稱「醫勞盟」)理事姜冠宇回憶過往擔任住院醫師時期,「我還要查房,中間完全沒有睡覺。」醫師在大眾觀感上屬高階白領階級,擔任醫師就等於坐領高薪。華航罷工事件引起社會對白領勞動權益的關心,但其實醫師是否納入勞基法在多年前早已爭論不休。今年9月私立醫院住院醫師將納入勞基法保障,但其中成員不到國內醫師人數的十分之一。在此之前,受僱醫師僅受《醫療法》管轄,而擔任住院醫師的前三年由《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保障。因目前規範仍有缺失,對此今年3月衛生福利部研擬修正《醫療法》部分條文,希望可彌補舊有制度之不足。醫師過勞案件時有所聞,除了新聞上曾鬧得沸沸揚揚的蔡伯羌醫師、林彥廷醫師外,還有不少未見報或篇幅甚小的報導。台北榮民總醫院胸腔內科醫師、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理事何建輝感嘆:「第一是因為他們很年輕,第二他們也不是什麼名醫,第三是這些家庭背後也不會有什麼其他的資源。」「我當外科住院醫師第一年,才知道我睡過的值班床上曾經死過一個學長。」姜冠宇回憶過往,「學長那時候太累了,所以免疫力降低,變成敗血症,值班的時候就走掉了。」何建輝舉出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醫師林煜軒等人的調查研究,在《醫師工作壓力之文獻回顧》等國內外期刊中可發現,醫師在連續四周繁重的值班工作後,認知與行為表現約等同於血液中有0.05%酒精濃度時的情形。在同一份報告中,也提到睡眠品質的相關研究,一般人在入睡時「穩定睡眠」的比例為45%,但受試實習醫師即使在非值班的夜晚,平均最高也僅28.1%,比有失眠困擾的重度憂鬱症患者的32.5%還低。另一項研究顯示,值班造成醫師憂鬱、焦慮程度顯著上升。醫師工作以病人為中心,工時長,且需要高度集中精神。欠佳的精神狀態除了傷害醫師自身,也對病人有所影響。姜冠宇舉出國外案例,過去有罹患血清素症候群的病人在半夜因醫師誤診而死亡。「整夜沒睡,你覺得你的判斷會準嗎?」他認為應該改變值班方式,讓每位醫師都有足夠休息時間。為保障醫師權益,以捍衛醫療人員勞動人權為宗旨而成立的醫勞盟,早期致力向政府、民代遊說保障醫師勞權的政策。不過姜冠宇表示,近來醫勞盟暫退居幕後,主要處理勞資糾紛及區塊鏈的醫療系統問題。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前身是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在吸引更多關心勞權的年輕醫師後,於2017年正式成立工會。除處理醫師們的勞權問題,如協助爭取婚假、年休還有年終獎金發放,也積極對外發聲。在爭取納入勞基法方面,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廖郁雯說:「在社會氛圍內,大家不會認為高薪、白領的醫師是勞工,但是不是勞工並不是看領多少薪水。」他表示勞動關係認定是依據勞雇的從屬性,希望民眾能意識到醫師也是受雇者。廖郁雯認為,公開召開記者會間接促成衛福部訂定新的辦法,並提出住院醫師與醫療機構之聘僱契約範本。接下來,除了召開記者會外,他說:「我們希望透過社福衛環(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的立法委員,一直不斷的去和勞動部施壓,要求他們提出具體時程和相關資料。」「換算成時薪,其實我們是一樣的」廖郁雯透露,儘管基層住院醫師起薪約八到十萬,但單周工時普遍維持在80至88小時,是一般勞工40至44小時的兩倍,薪資並未較其他行業優渥。「換算成時薪,我們其實是一樣的。」何建輝無奈表明。《住院醫師工時指引》規定,住院醫師四周總工時不得超過320小時,平均一周不得超過80小時。但主治醫師和公職醫師卻無相關規範,等同沒有工時上限。何建輝認為,儘管住院醫師工時限制仍偏高,但還在合理範圍內,且比起完全沒有上限好,「以前很常(每周)超過100(小時),基本上除了睡覺以外,你都在工作。」另外,住院醫師暨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陳亮甫也解釋,因主治醫師負責決策,需直接對病患負責。常處在待命狀態,加上白天的開刀、門診、查房等工作,相較住院醫師,更難定義工時。除表定工時外,何建輝指出隱藏工時難以計算,尤其是外科相關科別,如神經外科、整形外科或心臟血管外科。因為需要長時間的手術,醫師開完刀後,還需查房、幫病人換藥等,一整天下來遠超過一般勞工每日延長工作12小時的上限,一周工時高達100到110個小時是常態。此外,醫師工時過長也和醫院值班制度有關。「我們以前實習時曾聽過,有些學長姐可能某天值班值一值,就(倒)在值班室裡,人就沒醒來了。」何建輝解釋,現行一位醫師每三到四天值班一次,一個月共輪值八到十次不等。上午八點正式看診至下午五點,緊接著值班至隔日上午八時,再值班4小時,至中午十二點才可休息。過往醫師甚至會值班到隔天下午,連續32小時都在工作,直到近年因《住院醫師工時指引》強制規定,醫院才調降到目前的28小時。除了工時問題,廖郁雯也提到,聘雇契約爭議是工會接到最多的投訴案件。由於缺乏勞基法規範,聘僱契約可能被醫院隨意更改。陳亮甫表示,由於主治醫師具專業度,不易即時找人接替,有醫院在契約裡私訂條款,要求醫師須等到有人能接替該職位,才可離職。另外,常見的聘雇契約爭議還包含排班問題、離職違約金過高、給付獎金與否、或是醫師薪資被更動名目等。何建輝分享,自己的薪水就曾被醫院調低。原本薪水是本薪七萬加兩萬元獎金,被改成本薪五萬加四萬元獎金,而年終獎金是以本薪乘上一個半月計算,因此實際上少領三萬。勞基法是唯一解方?透過勞基法保障醫師勞動權益的呼聲,早在25年前就已開始。部分醫界人士不斷爭取將醫師納入勞基法,希望透過勞基法的強制力,保障醫師勞動權益。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主張,勞基法能明確訂定醫師的工時和薪水,讓雇主不能隨意剝削。另外,工會並不信任由衛福部所執行的醫院評鑑,希望能由獨立於醫療體系的勞檢取代。醫院評鑑扮演監督醫院運作角色,評鑑項目共207條,其中包含醫師工時安排、醫師教育訓練及醫院設備是否完善等。廖郁雯表示,工時並不是評鑑唯一的標準,「可能醫院其他項目表現優良,所以醫院還是繼續違反工時指引。」在此制度下,即便分數稍稍下滑,醫院也不會遭到處罰。此外,負責醫院評鑑的主管機關為衛福部,而衛福部高級官員,多來自醫院院長或副院長等管理職位,因此勞方質疑評鑑為球員兼裁判。而勞檢的主管機關為勞動部,較沒有官官相護的問題,因此廖郁雯認為勞基法才能提供最完整的保障。醫師工作具高度專業性,並以救人為主要目標,醫師工時需高度彈性,發生緊急危難時,方能即時進行醫治。然而勞基法條文一板一眼,明確訂定工作時間,無法配合各行各業。衛生福利部法規委員羅傳賢以婦產科為例,從孕婦進醫院等待生產到實際生產的時間,婦產科醫師必須隨時待命。但在勞基法解釋下,待命視為工時,孕婦可能在等待生產期間就遇上原主治醫師的強制下班時間。羅傳賢表示,醫師工時切分成看病、門診、待命、巡房、訓練及研討會等多重面向,複雜的工時計算,是勞動部無法全面考量的。醫師工時不是醫師工作唯一複雜之處,醫院經營的多種型態,也增加醫師納入勞基法時,勞動部解釋法律的困難。醫院經營模式除了公立醫院及私立醫院外,還存在如開放醫院、社團法人醫院、聯合診所等多種醫院經營模式,一位醫師也可能同時在多家醫院看診。羅傳賢分析私人雇用醫院,仍可細分出五到六種類別,要是發生爭議,勞動部與衛福部的解釋不同便會造成麻煩。以台北中山醫院為例,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理事長、台北中山醫院麻醉科醫師朱益宏表示,中山醫院屬社團法人醫院,近三百位股東中超過一半是醫師,因此這些醫師在醫院執行業務時,應該是經營者的角色。「萬一醫生受了傷,那到底是醫院所有股東付他職災呢?還是因為他本身是老闆所以不用?」因此醫界出現另一派聲音,主張在由衛福部主管的《醫療法》另立專章,保障醫師勞動權益。《醫療法》的優勢是,其主管機關是衛福部,當醫師勞權發生爭議時,衛福部較有能力處理。針對球員兼裁判的疑慮,羅傳賢則建議,可以在衛福部底下成立醫師勞權保障委員會,並規定委員會組成必須包含一定比例、中立的公正人士,如法律專家、律師團或醫師勞權團體綜合判斷,以避免互相包庇的情形。但不論醫師勞權使用什麼法源規範,都應明確定義工時及雇傭關係。朱益宏表示,法規對於適用條件、保障及限制都應寫清楚,「明訂清楚雇主負擔的責任跟受雇者應負的責任。」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成員出席衛福部《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參與草案研擬。(圖/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提供)修法之外不可忽視的醫病關係針對各界看法,衛福部醫事司3月11日於網站公告表示,私立醫院住院醫師將於今年9月1日納入勞基法,並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醫師可與雇主約定工時,以維持工時、例休假日彈性;其他未納入勞基法的受僱醫師,則修訂《醫療法》專章保障。以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的立場,仍認為應以勞基法保障,若要以醫療法保障,則應包含全體未受勞基法保障的受僱醫師。醫勞盟的聲明稿中則提到,專章所列條件應優於勞基法,否則就直接準用勞基法條文,不須再另立法條。然而,爭取醫師勞權保障,除了相關法律規定,也考驗台灣社會對醫療的期待。朱益宏認為,單靠勞基法或《醫療法》的制定,並不能解決醫師過勞問題,而是需要檢視醫療環境整體的制度,長遠規劃才能成功。若限制醫師工作時數,相對也會增加病人就醫等待時間,影響病人看病權益。「我們現在覺得台灣健保制度好,是很多醫師的付出,才有那麼好的效率。」朱益宏指出,如果縮短醫師工時,台灣民眾需面對就診上的不便。他舉例,美國的公立醫院採候補制,病人須預約門診,常有很多病患排預約,需進行特殊治療、手術處理的病人有時甚至得等上數月。另外,在英國,病患需先至診所看病,除非經轉診才可至醫院接受治療,不像國內患者可直接到醫院就醫。若要避免醫師過勞,姜冠宇提出落實分級醫療制度會是一個解方。例如台北市政府推動的「台北市立聯合醫院與台大醫院雙向轉診計畫」,建立院所合作機制,藉由轉診將病人送到適合的醫療單位,有效分配看診人數,縮短病患等待時間。另外,陳亮甫也指出,台灣民眾習慣到大醫院就診,造成有些大醫院門診壅塞,中小型醫院反而無病人的現象。他認為,一方面應教育民眾,輕症與後續追蹤的病患到區域醫院或診所看病,另一方面應配合強制規範或鼓勵機制,增強病人轉診意願。隨著台灣社會勞動意識提升,醫師的勞動條件漸受關注,政府立法保障醫師勞動權益時,仍應考量病人對改革的接受度。與民眾多加溝通,並設計配套制度,確保民眾反彈時,不會將責任加諸於醫院或醫師身上。台灣社會需重新思考過去執著名醫看診,及頻繁就醫等觀念,才能真正改善台灣醫療氛圍。
長照商討缺原民參與 新政策遭控忽略文化差異
校園
第1693期
長照商討缺原民參與 新政策遭控忽略文化差異
2018-12-21
【記者高海葳綜合報導】衛生福利部為保障原住民長者能獲得適切的照顧,於今年將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站(簡稱文健站)納入「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 」。然而有原民學生指出,長照計畫規劃過程缺乏原民參與,使計畫內容未顧及漢人與原民價值觀的差異,照顧方式也未遵循部落文化,中央資源因而無法被妥善利用。此外,文健站人員也表示,照顧服務員(簡稱照服員)任用制度限制,使照服員與部落長者無法維持長期合作關係,難以建立共識及信任。衛福部於今年實施「長照計畫2.0」,強化照顧資源。本次計畫內容除增加部落照顧服務項目外,更擴大將55歲以上失能之平地原住民納為服務對象,並將提供部落長者日間照護的文健站納入計畫,不過計畫規劃過程卻未曾有原民參與。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碩士班學生柯哲瑜認為,中央長照相關制度相當混亂,衛福部為「長照計畫2.0」主辦單位,具醫療專業知識,卻缺乏對原民的了解,亦未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商討計畫內容,便直接於部落實施計畫。此舉造成中央提供於部落的資源,因未配合原民文化而無法被妥善利用。柯哲瑜點出,原民和漢人價值觀極為不同,中央規劃長照政策時以「照顧」老人家為出發點,但部落族人視長者為智慧的累積,並不需要「被照顧」。且多數長者尚具生活自理能力,照服員只需從旁協助即可。曾於部落偏鄉醫院實習的國立陽明大學醫學系布農族學生古子明分享,不同族群對生病與死亡有不同觀念。他舉例,達悟族傳統觀念認為老了生病是因身上有惡靈,若接受子女照顧,會將惡靈傳染給子女,長者因而傾向不接受治療。若醫療人員想投藥或進一步治療,反而影響長者在生命最後的尊嚴。因此他強調,醫療人員須體認具備文化敏感度的重要性。柯哲瑜認為,提供「文化照顧」能讓照顧資源被完整利用。她指出,屏東美雲魯凱族婦女組織便將部落的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和部落文健站結合,讓老人家和小朋友在田裡工作,互相照顧並用族語溝通,便是很好的「文化照顧」。或是部落的健康操以橡皮筋射氣球代替,讓長者憶起過去山上打獵情形,也相當符合文化照顧。不過柯哲瑜提到,目前衛福部提供部分部落長者送餐服務,雖出於善意卻讓老人家覺得被接濟,常把餐點放到冷掉不吃。她強調,照顧方式應依不同部落的文化本質調整,不能以同一套方式對待所有原民。柯哲瑜除點出中央長照計畫內容未符合部落文化,目前中央每月派督導至部落進行照服員照顧情形的評估,希望保障每位原民長者皆能受到適當照顧,此舉卻造成照服員與部落長者缺乏長期合作關係,無法建立共識及信任,增加文化衝突的可能性。屏東縣龍潭文化健康站人員陳小姐認為,照服員任用制度只限原民身份,造成文健站缺乏照服員,因此她期許政府開放漢人擔任照服員。花蓮縣古風文化健康站李服務員則認為,限制照服員原民身份使服務員和原民長者間溝通良好,不易產生衝突,應繼續維持。陳小姐也指出,照服員年齡斷層現象嚴重,再加上多不具專業醫療照護知識,她希望政府加強培育專業人才,鼓勵青年返鄉。古子明則表示,目前政府已施行原民醫療人員的公費培育﹐且培育的人才完訓後,大部分都留在各部落服務。他期許政府增加醫療相關科系的原民名額,讓更多學子學成後能回到部落服務,提升部落照顧環境。 原住民學生及漢人學生齊聚部落,為更進一步了解原住民傳統文化而努力。 圖/高海葳攝
染髮的隱憂-亮麗外表的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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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6期
染髮的隱憂-亮麗外表的潛在風險
焦點
2017-06-08
點此進入專題網站觀看完整報導【專題記者 鄭順祥、江殷年、龐家姍、吳旻蓁、顏麗家、薛若儀採訪報導】走在校園中可以發現染髮的學生不在少數,從常見的棕色、深紅色,到較少人選擇的金色、粉紅色都有。而染髮的原因有很多,包括為了擁有更亮麗的外貌、工作需求、偶像崇拜等。根據大學報收集的530份問卷結果顯示,在學生族群中,有將近95%的人是「為了美觀」選擇染髮。此外,大約半年染一次的人就佔了36%。究竟為了美觀的背後,需要做出哪些犧牲呢? 大學報針對學生染髮之調查圖表,共530人填答。 圖/專題網站截取美麗髮色背後 經濟與健康的拉扯「當髮模可以省下非常多錢。」有兩年髮模經驗的學生李怡燕表示,當初是擔任設計師的國中同學找上自己,目前已染過鐵灰藍、粉棕、紫灰等至少七種顏色。她提到,當髮模算是圓了想嘗試染特殊色像是紫色、灰色的心願。但特殊色容易掉色,時常需要補染,且價格普遍偏高。經濟因素考量是學生成為髮模的主要原因,學生林小蕎表示,除了能省下頭髮造型的花費,也能常常更換不同的髮色,但染的顏色不能自己挑,基本上是全權交給設計師處理。但看似外表光鮮亮麗的髮模,其實有著不為人知的一面。現為知名連鎖沙龍設計師的Aggie同時也是公司的髮模,留有一頭看似柔軟的紫色長直髮,髮質卻極為乾燥粗糙。她表示是為了方便染上特殊色多次漂髮造成的。「我是一個活在當下的人,比較在意看起來如何。」雖然髮質受損嚴重,不過李怡燕目前沒有放棄當髮模的念頭。她提到染髮最密集時,大概一個多月換一次髮色。除了要定期回去補染,更要承受多次漂髮、染髮造成頭髮的毛躁與斷裂。Aggie更提到不少人會因為漂、染髮過敏,但美髮院會在事前做頭皮隔離保護。過敏的狀況則因人而異,有些人是完全沒感覺,有些人的頭皮會感覺到刺刺癢癢的。「第一次漂的時候頭皮非常痛,漂完隔天頭皮是一大片一大片的掉。」漂過頭髮兩次的學生吳孟哲分享,因為自己頭皮比較敏感,所以漂染後頭皮出現的副作用很明顯。 當髮模有改變造型的機會,但漂、染也造成副作用。 圖/林小蕎提供而一般學生為了染髮,除了健康因素外,更要考量預算。「每半年會存錢染一次當奢侈品,像買名牌那種心情。」從國中就開始染髮之旅的學生呂函諭,目前已經累積10次以上的染髮經歷了。呂函諭表示長期染髮真的會造成經費負擔,所以通常會等到頭髮嚴重褪色或是長出黑色頭髮之後才會補染。有兩次染髮經驗的蔡育民也表示,染後髮質比以前差很多,所以需要花比以前更多的心力及金錢在護髮上,所以即使會特別預留染髮的開銷,不過還要加上事後的保養花費,支出往往會超過預算。另外,呂函諭分享,雖然染髮後髮質變糟,但得知護髮染不傷頭髮,也比一般染髮便宜,因此以後都會選擇護髮染。染髮是否容易致癌 現有研究仍難以斷定 頭髮、頭皮結構示意圖。製圖/顏麗家頭髮分為表皮層(毛鱗片)、皮質層與髓質層,而染髮分為暫時性染髮與永久性染髮。暫時性染髮,如染髮噴霧,是將染劑附著於毛鱗片上進行上色,經過幾次的洗髮顏色就會淡化消失;永久性染髮,如染髮劑、泡泡染,則是先以第一劑的氨水(阿摩尼亞)將毛鱗片打開,並以第二劑的過氧化氫(漂白水)深入皮質層將髮色漂白,接著利用染色劑上色,不同髮色所會用到的染色劑不盡相同。 染髮種類與過程示意圖。 製圖/顏麗家根據圖中的資料,台北榮總臨床毒物科醫師楊振昌指出,各成分在接觸後是否產生毒性或致癌性,主要與劑量及接觸時間有關,也與個人是否容易皮膚過敏有關。腎臟科醫師江守山也提到,染髮劑第一劑中,對苯二胺(PPD)、對苯二酚這類致癌物質常出現在深色的染髮劑上,政府已嚴加限制其用量。部分廠商也會以其他具類似功能的化學物質取代對苯二胺,德國、法國更已立法禁止染髮劑使用對苯二胺。目前學術研究討論染髮時,常把深色染髮劑另立一章討論,原因是對苯二胺會影響腎臟排毒,在動物實驗裡會引起膀胱癌,但在人體實驗沒有實際的數據結果。江守山認為對苯二胺既然對動物有傷害,對人的傷害也不容忽視。他表示,目前大部分對染髮的研究都顯示,染髮會增加血液腫瘤的風險。血液腫瘤包括非霍奇金氏淋巴瘤、淋巴瘤、白血病。楊振昌提到,對苯二胺類化合物在動物試驗,經口餵食後可能會導致泌尿道、肝臟、皮膚、乳腺、前胃、甲狀腺或淋巴系統的癌症;經由皮膚的試驗,亦有少部份研究顯示它會經由皮膚吸收而致癌。至於染髮劑第二劑會用到的過氧化氫,雖然其致癌的疑慮遠較對苯二胺類化合物低,仍有實驗動物致癌的研究結果。楊振昌表示,多篇國外研究卻顯示,常使用染髮劑者不見得較容易罹患癌症。以美國癌症學會(American Cancer Society, ACS),在1994年所發表的一篇針對近60萬名年齡30歲以上婦女長達6年的追蹤研究顯示,長期(20年以上)使用深色染髮劑的婦女,可能會稍增加罹患淋巴瘤與多發性骨髓瘤的機會(3%),但未增加罹患其他癌症的機會。哈佛大學在同年發表的一篇針對近10萬名護士長達14年的研究亦顯示,染髮與罹患淋巴瘤、白血病、多發性骨髓瘤間,並無相關性。因此有關染髮與癌症間有無相關,各方說法仍莫衷一是。也因為以往的研究缺乏一致結果,所以國際癌症研究署(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目前僅將染髮列為不確定對人是否具有致癌性,因此楊振昌認為,民眾也不必「聞染髮劑而色變」。一般而言,愈深色(例如黑色、紅色或棕色)的染髮劑,含有前述致癌物的量通常愈高。此外,較不易褪色的染髮劑,含有的致癌物量也多半較高,因此民眾應盡可能少用上述染髮劑,並拒絕購買來歷不明的染髮劑。挑選染髮劑時也能注意其包裝標示,經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認證的產品在包裝上會有標示。若為國內品牌染髮劑會標示「衛署藥製字第OO號」;國外品牌則會標示「衛部粧輸字第OO號」。若想了解該染髮劑成分的詳細資訊也能至衛福部食藥署藥物辨識資料查詢系統查詢。染髮劑刺激皮膚  使用前應先測試除了可能致癌的危險外,染髮最常造成的危害其實在皮膚,不慎者甚至會產生嚴重的過敏現象。楊振昌醫師建議,在使用一項新品牌染髮劑前,最好先滴一小滴在耳後皮膚,不要沖洗,觀察兩天後沒有紅腫等過敏反應再使用。染髮過程中也切記不要吸菸或飲食,若染髮劑不慎誤入口中,造成腸胃刺激,可能導致出血潰爛、肝腎功能變差或變性血紅素血症(四肢皮膚及嘴唇發紫),或是其他更嚴重的中毒症狀。江守山醫師表示,染完髮盡量不要吃葡萄柚和攝取大量的楊桃汁,因兩者都會影響酵素系統的運作,酵素系統無法正常運作,就會影響毒素排出體外。反之,如果要促進肝臟等酵素系統的活性,建議可以食用薑黃、大蒜、葡萄皮和紅酒含有的白藜蘆醇,如薑黃可以透過咖哩飯攝取。天然染劑較安全 民眾仍應審慎評估現代人重視健康,多會選用含植物性染料的染髮劑,現有的科學研究發現,天然染髮劑確實比較安全,但仍然有極少數使用者可能產生皮膚過敏的症狀。天然染髮劑中最常使用的海娜(Henna),萃取自印度指甲花的葉子。在國外民俗治療中指甲花使用在止血、利尿、抗腫瘤、抗腸胃痙攣、心臟抑制、降低血壓、對抗感染及緩解子宮收縮等,口服大劑量者會產生中毒。但若僅用於染髮,不會產生中毒現象,消費者不需太過擔心,唯獨需小心號稱天然的染髮劑是否仍摻有PPD,並在使用前後注意是否產生皮膚過敏等症狀。然而,天然染髮劑最大的缺點在持續性不足,江守山醫師也表示大部分的顏色都不夠深,無法染成黑髮,頂多是棕色。美觀與健康之間的拿捏,消費者可以審慎評估。雖然染髮尚未確定是否會致癌,但擔心染髮會提高罹癌風險的民眾,可以從以下幾點著手:一、減少使用深色且不褪色的染髮劑,多使用清洗1~3次或5~10次即可洗淨的染髮劑。二、染髮時可多使用含植物性染料的染髮劑,少使用易致癌的PPD染髮劑。三、自行染髮時務必戴手套。四、染髮時切記不要抽煙或吃東西,以免手上沾到染髮劑誤入口中,增加吸收量。五、染髮前兩天不要洗頭,有頭皮油脂保護可減少染髮劑接觸頭皮,或是塗一層凡士林也可以。六、染髮間隔至少一個月,一個月染髮兩次以上風險會較高。
身障者齊聚衛福部  丟尿布抗議爭平等
校園
影音
第1640期
身障者齊聚衛福部 丟尿布抗議爭平等
2016-12-08
【記者楊進傑、張碩綜合報導】身障團體穿著黑衣服,喊著口號要求衛福部出來面對。12月3日為「國際身心障礙者日」,身障者們以「揭開假面、看見差異」為號召,聚集在衛福部門口抗議。身障者莊棋銘表示,希望衛生福利部能夠在制定政策跟政策制定的過程中能夠符合國際身心障礙者公約的精神。希望公約的實行能夠讓身障者參與並表達意見。來自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的劉家承說:「儘管衛服部對我們永遠都是消極的狀態,但我們還是不能放棄,因為我們需要改變自己的生活。」騎樓不平整、人行道佔滿機車、以及公園路阻,處處影響輪椅族的用路權。有些餐廳和診所也因為缺乏無障礙空間,拒絕讓身障者進入。社會上充斥著不友善的對待,不僅造成生活上的困擾,也侵害身障者的權益。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秘書長張惠美表示,除了台北市之外,人行道在其他縣市相對較窄,有時還會被電箱、摩托車擋住。這些都是對身障公民不友善的地方。除了公共空間充滿不便,交通也是無障礙環境的重要一環。像是低地板公車的普及、高鐵輪椅席的數量。身障人士希望政府能積極改善交通設施,讓他們未來能更自在地行動。身障者莊棋銘表示,花東地區或者是南投地區,低地板公車非常少,對身障人士來說相對比較辛苦。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理事劉家幗表示,高鐵的輪椅席太少,若超過四個輪椅使用者,就必須分批坐。他認為可以用活動座椅或是彈性售票的方式。當身障者不需要的時候,還可以把它變成自由座等模式賣給一般乘客。台灣無障礙環境仍有許多進步空間,身障者期盼大眾更重視他們的權益,政府可以制定完善的政策,一起共創友善的環境。https://youtu.be/-osNgZget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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