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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無照旅館登廣告 業者盼彈性規範
新知
第1643期
禁止無照旅館登廣告 業者盼彈性規範
2016-12-28
【記者李恩綜合報導】立法院於23日三讀通過《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若未合法領取營業執照的旅館業者將營業及出租資訊刊登媒體,將處以新台幣3至30萬元的罰鍰,然根據交通部觀光局11月統計,台灣未合法旅館家數佔總數的14%,尤以宜蘭縣43%為最高,顯示無照旅館在台灣的比例甚多。台灣政府從民國104年開始頻繁地對無照旅館業者立法取締,立法院於1月22日將無照日租套房三讀納入《發展觀光條例》,且在今年10月21日根據該條例將無照業者的非法營業罰鍰提升為10至50萬元,嚴重者更可能致停業處分。而此次修法更著重於「無照旅館經營管道」的管制,以罰鍰壓制無照業者的經營通路。「網路通路就是我們最大的客源管道了,我們一切的訂房流程及宣傳,全都是透過網路平台營運的,這勢必會對我們造成很大的影響。」青年旅館業者余宸偉認為,雖然政府的制裁動作頻繁,卻沒有考慮旅館的多元性質去做彈性的法律規範。余宸偉表示,政府立法點多以傳統旅館、飯店業者為基準,在硬體設備上,建材需全是防火材質,走道長寬空間都須與政府規定相符,但這對於小資金的青旅業者根本難以達成。青年旅社以便宜、背包客為其出發點,房間空間大小自然有別,他期許政府多加了解多元旅館業的特性,而非一意以法律制裁。以Airbnb為例,目前在義大利博科尼大學(Universita Commerciale Luigi Bocconi)就讀的交換生曾韋竣表示,在歐洲旅遊的學生大多使用Airbnb訂日租套房,而歐洲許多國家也以Airbnb本身的安全規則做規範,取代法律直接性地制裁業者,對此他說:「期許台灣政府也能夠正視這樣新興的共享經濟,並改良立法著手點,而非一意要求符合政府規定。」面對非法業者未來營業的危機,合法民宿員工、蘭陽技術學院健康休閒管理系學生郭智豪則認為,現階段單是合法民宿的競爭已頗為激烈,此法條的修正通過,大致上並不影響合法民宿的宣傳與經營。「我們寧可支付罰鍰,也不願意放棄經營。」余宸偉認為罰鍰並不會讓他停止經營青年旅社,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生潘盈家說:「這樣的立法無法達到一定的效果。」她認為,政府在立法過後僅提及罰鍰和檢舉方式,沒有提出後續的相關配套措施,期許立法者能提出實質辦法解決無照旅館於台灣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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