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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事】民團再倡《大學法》修法 望提升學生自治權益
校園
第1800期
【大學事】民團再倡《大學法》修法 望提升學生自治權益
焦點
2024-11-22
【記者張傳儀報導】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3日舉行「大學亂象、產學合作與高教治理總檢討」公聽會,針對大學校務會議參與代表比例及高教環境進行討論。在會前,立委范雲、沈伯洋及臺灣學生聯合會(以下簡稱臺學聯)等民團組織在場外召開記者會,呼籲教育部盡快提出《大學法》修正草案。 臺學聯理事長蔡璟鴻表示,《大學法》是國內高等教育的重要依據,但距上次大量修正已過20年,法令明顯不合時宜。他指出,現行《大學法》僅以少數條文保障學生自治,因法規中「大學應輔導學生自治組織」的框架,造成學生會的主體性越發薄弱,同時限縮學生權益。再者,他認為校內會議學生代表的保障席次不足,造成學生對議案無實質影響力,難以撼動校方與教師代表的絕對多數。此外,大學校長遴選與學生權益密不可分,目前制度是藉由遴選委員決定校長人選,缺乏學生意見。 對於《大學法》修正方向,臺學聯提出要求改善學生權利、終結專權以及提倡高教改革的三大訴求。針對學生權益及自治方面,蔡璟鴻認為必須確立學生會的地位,明訂學生會權利與義務,保障學生自治權。「因為現在是規定要有(學生會),可是沒有說要到什麼地步、要有多完善,那學生會的必要性跟權利很有可能被學校限縮。」國立政治大學學生議長張庭瑜說道。他指出,目前對於自治組織的扶植取決於校方決策,影響學生會的自主性。他也建議在法規中設計更完善的制度,確保學生自治組織的經費來源和法理依據。 此外,根據《大學法》第十五條對於校務會議中學生代表名額的規定,經選舉出的學生代表不得少於會議人數的1/10,數量不足以對學校決策產生影響,因此希望修法將比例提升至1/3,或將行政主管改為列席,確保學生影響力。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總會長陳庭楚表示,他曾在會議中因與校方想法不一致而被禁止發言,「我們就只有一個人在(會議)裡面孤軍奮戰而已,很難說你跟校方有不同意見的時候,你要去打過這個提案。 」目前的《大學法》無法實際讓學生意見受到重視。 對於校長遴選制度,臺學聯主張學生應參與校長遴選,目前制度缺乏學生意見,蔡璟鴻說:「學生才是學校的主體,那我們應該如何讓最高治理者來參考學生的意見?就是在校長遴選當中,如果可以讓學生代表身份被保障,那其實是非常好的。」東吳大學學生議長康平皓則說明,《大學法》中私立大學的校長任期及續聘規則由校方規範,校長遴選的權力大部分由董事會掌握,學生意見無法被納入考量。 談及《大學法》的修法爭議,國立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劉嘉薇表示,雖然學校以平等關係的自治性組織看待學生會,但他也說明:「因為在實際執行上學生會並沒有太多的資源,當然還是會造成所謂的,跟校方之間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他認為學生是學校的主體,學生代表在校務會議中比例應該要逐步提升。他也建議《大學法》應增加校長治校滿意度,及行政單位服務品質的調查,除了可以增加學生傳遞自身意見的管道,對於校方治校來說,也將造成一定壓力,促進校方提升行政效率。 《大學法》修法議題延續許久,過去曾經進入一讀程序,但在進入立法院二讀時,因教育部無法統合學生及校長團體等各方意見,所以造成流會。蔡璟鴻說明臺學聯希望與校長團體喊話溝通,取得《大學法》修法的共識,並推動修法程序,讓學生權益更進步。
校方提學代遴選改制惹議 中正學生力阻校園自治倒退
校園
第1769期
校方提學代遴選改制惹議 中正學生力阻校園自治倒退
2022-10-27
【記者彭嘉輝綜合報導】國立中正大學24日召開校務會議,校方提議將校務會議學生代表遴選,從全校學生直選,改為各院自行推選。對此,中正學生會極力阻擋通過,抗議此案將嚴重影響學生參與和自治。會後,校方成立專門委員會(註一),預計最快於12月26日在第二次校務會議進行決策。註一:委員包含學生會正、副會長、學生會議長、學務長、主任秘書、一名教師會代表、老師陳尚志、各院一位學生代表與各院院長。 現今學生自治條例也並未完善,國立中正大學學生會提出修正辦法,避免學生代表遴選改為院內推選。 圖/戴莘提供現行制度下,校務會議中共有19位學生代表,包含學生會會長與副會長,以及六位由學生會推派的代表,經過議會質詢,同意後才能任命,剩下11位則是經過全校學生直選產生。然而,校方認為近年學生代表組成皆以社科院為主,不足以代表全校學生意見,因此提案改制,將現今2/3的學生代表回歸各院自行推舉,目的在於讓各院在校務會議上多元發聲。校方提出的改制看似立意良善,實則引發中正學生會的激烈反抗。事實上,四年前的校務會議學生代表遴選,便是以院內推舉的方式進行,中正學生會學權部部長戴莘說明,在院內推選制度下,學生會推派的代表僅有五位,其餘14位將依照人數比例分配至各院。根據過去經歷,他表示,一旦院內沒有適合人選,院方、系辦將會隨意派人作為代表,且選舉過程不公開,無法得知最終選出的學生代表是否為自願,等同架空學生的參政權。戴莘進一步說明,若校方強推改制,過去情況皆可能重蹈覆徹。校方則回應,目前改制規劃仍處於討論階段,因此不便多作回應。 現今學生自治條例也並未完善,國立中正大學學生會提出修正辦法,避免學生代表遴選改為院內推選。 圖/戴莘提供關心學生自治的中正地球與環境科學系學生李承恩認為,校方推出的新制,強行讓自治氛圍較低落的學院硬推派學生當代表,反而在學生自治中是本末倒置。中正會計資訊科技學系系學會會長劉芷綾指出,此舉無疑增加各系與系學會行政的負擔。他提到,若校方沒有提出明確且透明公開的選舉制度,最後代表可能會直接透過抽籤推派,或各系輪流指派一位出席擔任。根據《大學法》第15條,大學校務會議中的學生代表應透過選舉產生。對此,臺灣學生聯合會常務理事陳思妤說明,即便「選舉」二字並無明確定義,但現今中正校方提出的院內推選,可能會讓各院「非經選舉」推派學生代表,此舉不僅違法,更傷害民主價值。陳思妤更直言,校方將選舉機關從學生會修正為各院,等同將黑手直接伸進學生會之中,使校方與學生之間的互相尊重關係蕩然無存。針對校方質疑現行制度下的學生代表不具代表性,陳思妤表示,當選的學生代表只要是透過公平、公正、公開、無瑕疵且合法的選舉程序,就具備合法性與代表性。戴莘則認為,學生面對校方時皆是團結一體,因此,校方不應以院別試圖分化學生,「無論學生代表來自哪個院或系,自願參與校級各項會議,皆是為了中正大學的發展努力。」「為何學生代表的產生方式,並非由學生自己決定?」長期關注大學學生自治的立法委員范雲也對此案提出質疑,他表示在現行體制下,學生代表席次過少,而學生的聲音也注定在校務會議中,被其他代表的人數輾壓。范雲進一步表示,中正自治案例更加突顯現行體制的不合理,意味《大學法》的修法勢在必行。他期望透過修法,提升學生參與校務治理程度,並增加校務會議的整體效能與透明度。戴莘表示,學生會為了避免此案通過,正在修改自治條例,以保證各院在校務會議上至少有一名代表,彌補原先制度的不足,作為與校方談判的籌碼。此外,他也提及,未來學生會將透過委員會持續與校方溝通,力求在委員會內獲得支持,阻擋惡法復辟。 國立中正大學在10月24日召開校務會議,將學生代表遴選由全校直選改為院內推選。
改革陣線盼修改《大學法》 辦公聽會納意見
校園
第1624期
改革陣線盼修改《大學法》 辦公聽會納意見
焦點
2016-05-04
大學法改革陣線舉辦公聽會現場。 圖/蘇韋宣攝【記者蘇韋宣台北報導】「大學法改革陣線」4月27日、29日於陽明大學及台灣大學舉辦公聽會,針對改革陣線提出之《大學法》修法草案逐條討論,學生熱烈發表意見。發起人台大學生會副會長、法律系學生鄭婷尹表示,希望透過修改《大學法》落實大學校園學生自治,並提高校園內的民主參與程度。近日陽明與交通大學的併校事件引發校內學生關注。陽明學生會長陳佳菁表示,併校事宜的工作小組並無學生代表參與。她認為,在關乎學生受教權的重大政策上,學生應有發表意見的權利,因此針對《大學法》第7條的大學合併計畫,補述學生權益應由教育部另訂辦法保障,避免讓學生的學籍、課程及生活需求可能因併校而受害。草案更進一步提高學生參與校務決策的機會,將第15條有關校務會議之學生代表列席人數比例之規定,「人數不得少於全體會議人數十分之一」,提高至五分之一。並在第33條增補,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應有權出席大學「各種會議及因應重大校務設立之任務型工作小組」。針對校務會議之學生代表出席比例,現場學生指出,全台大學的學生自治組織人數不一,未必可以足額選滿校務會議人數中的五分之一。對此,改革陣線提出是否適合以十分之一至十分之三的彈性範圍規範學生代表比例。但現場學生認為制定比例的最高限度,會限制住學生代表參與校務會議的人數。另外,在第33條的修改草案中,新增了學生會費的收取方式,學校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或經學生同意,直接自學雜費中代扣會費,轉交學生會。目前多數學生會採用學生自由繳交會費的形式,修法後學生會費將變成強制收取。此修法引發現場學生討論,指出強制收費恐造成學生反彈。陳佳菁認為,當學生會為學生爭取權益或謀福利時,所有學生都可以享受得到,儘管多數人並未察覺,仍應繳納會費,學生會才有足夠資金為學生做更多事。但現場學生回應,若該校之學生會運作不佳,強制收取會費對該校學生並不公平。「大學法改革陣線」在3月底成立,目前已有台大、陽明、政治大學、中原大學等超過33所大專院校加入。鄭婷尹表示,基於希望改善學生會在校園內的定位,提升學生自治權才組成此陣線。她認為,台大學生會現隸屬於學生事務處之課外活動組,儘管學生會跟校方關係不錯,可充分溝通學生事務,但「學生能做的事,還是受限於學校。」改革陣線曾將《大學法》改革草案委託前立委鄭麗君交付立法院審查,但因尚未經過全台所有大學的討論,陳佳菁表示鄭麗君建議學生收集更多意見後再交出草案。鄭婷尹強調,改革陣線將繼續與其他大學聯繫,也會在六月召開記者會,宣布草案的修改內容,盼引起媒體、立法院及學生的關注,目標希望在9月的國會會期時送件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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