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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逃電線桿倒塌致災夢魘 電纜地下化的漫漫長路
專題
第1725期
難逃電線桿倒塌致災夢魘 電纜地下化的漫漫長路
2020-05-07
【專題記者阮珮慈、吳曼嘉、張佳琪、徐品蓁綜合報導】每年夏秋颱風肆虐,台灣各地時常傳出大範圍停電,或電線桿遭吹倒造成人員傷亡的意外。根據台灣電力公司(以下簡稱台電)天然災害停電統計,民國108年有超過60萬戶居民因地震、豪雨、颱風等因素造成停電。為了防災考量,台灣自80年便開始推動電纜地下化工程,而在106年,台電也編列74億元預算實行配電線路地下化(註1),期望能有效降低災損,提供高品質的穩定電力。註1:電纜地下化之「電纜」範疇包含配電線路、有線電視纜線和警訊纜線等,由於台電僅負責「配電線路」部分的地下化,故有關台電之工程皆僅指涉配電線路地下化。電纜地下化比例漸攀 盼穩定供電降災損所謂配電線路地下化,是將電線桿拔除,相關設備和線路埋至地下的工程。105年,梅姬颱風吹倒全台600根電線桿,造成超過400萬戶停電,龐大的損失讓台電提出為期三年的「強化配電線路防災韌性計畫」,加速配電線路地下化工程。該計畫將曾因颱風造成電線桿倒塌或迎風面之路段,列為配電線路地下化的優先地區。而隨著全台配電線路地下化比例逐漸提高,電線桿被強風吹斷的機會大大減低,也還給城市乾淨的天際線。不過目前台灣電纜地下化的比率約為四成,且各縣市的地下化程度不一,台北市電纜地下化比例為85.2%、高雄市僅52.2%、桃園市至今未足50%。負責主管全台電纜地下化工程的內政部營建署公共工程組簡任技正趙啓宏解釋,電纜地下化工程施作成本高於架空型電纜約七至十倍,考量成本與使用效益,直轄市、人口密集區和新市鎮優先實行該工程。而東部地區則由於人口少,建置效益較低,傾向延用架空型電纜。 內政部營建署公共工程組簡任技正趙啓宏指出,台灣各地皆有防災型電纜地下化的考量,但由於使用量及人口數不同,導致地下化的比例不一。 圖/張佳琪攝電纜全面下地呼聲高 然實際執行需多方考量台北市道路管線暨資訊中心主任陳宏銘說明,纜線下地後外層有PVC保護層,若無外力破壞,損壞機率較架空型纜線低。雖然地下化的纜線抗風災能力較佳,但若遇到淹水和地震,搶修復電工程更為困難耗時。當地下電纜毀損,台電需開挖路面至毀損位置,重新進行接管,有時甚至須額外抽水、清洗淤泥、烘乾以及更換損壞設備後才能送電,台電配電處副處長孫志雄解釋:「變壓器和開關碰到水便無法供電,但是(設置地點)淹水又很難評估,必須考量地方的排水系統。」檢修難度高,人員只能從人孔蓋下地查看接點之間有無故障情形。 台北市道路管線暨資訊中心主任陳宏銘表示,地下化電纜能抗風災,但怕淹水和地震。 圖/阮珮慈攝此外,配電線路地下化尚需仰賴地方政府協助,孫志雄舉例,如遇政府機關推動「路平專案」,地下管線事業單位只得將一定比例的人手孔蓋置於柏油路下,使得檢修人員難以辨識其位置,增加台電例行檢修的難度,造成供電穩定與道路平整兩種需求相互牴觸。此外,監視器或電訊纜線等電線桿附掛物未配合拆除、地下管線繁雜使空間不足無法埋管,或是地方政府未徵收道路導致無法埋管等,也讓地下化之路困難重重,執行效率不彰。「這各有利弊,並不是地下化就萬無一失。」孫志雄指出,相比之下,原本被認為有礙觀瞻的電線桿,反而容易發現故障處,不需申請開挖馬路,也沒有回填和交通管制等問題。且並非所有地區皆適合地下化,狹窄的巷弄空間,就不足以放置配電設備,不適合實施配電線路地下化。台電配電處副處長黃銘宏再舉例,台灣東部地區受限於土地取得困難,且道路規劃尚未完備,地下化程度低,他說:「東部的道路不像都會區都已經計畫好了,有可能這個月埋管,下個月就要遷走。」 台電配電處副處長黃銘宏說明,配電線路地下化雖然有許多優點,但仍須考量其不易檢修的問題,且並非所有地區皆適合地下化工程。 圖/張佳琪攝而在電纜地下化後,因變壓器等相關設備必須轉至地面,也引發民眾產生電磁波對健康的擔憂,使得變電箱成為鄰避設施(註2)。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曾提出電磁波對於人體有害的說法,但目前尚未獲得醫學證實。奇美醫院全人醫療科主任、同時也是協會前理事長的林高章表示,電磁波的危害在臨床上常很難定義或舉證,但不代表完全沒有。他強調,電磁波對健康的危害也會因人而異,一般人可能不受影響,但孕婦或小孩等敏感、低免疫力族群,還是建議盡量遠離電磁波超標地區。黃銘宏則回應,電力設施產生的電磁場為極低頻,而台電各輸變電設施的磁場量測結果,遠低於管制安全值833毫高斯,民眾不需過度恐慌。陳宏銘也補充,道管中心已改善變電箱僅能設置在道路旁,或須徵收私有土地的狀況,開放台北市政府所有公有房地,盼能提升電纜地下化機會,改善鄰避效應。註2:當某設施可以服務廣大民眾,確實有存在的必要性,卻容易被質疑影響附近生活環境,以致於居民不希望設置在其住家附近,該設施稱為「鄰避設施」。 變電箱設置位置往往引發附近居民反彈,需要各方多多協調溝通。圖為示意圖。 圖/張佳琪攝即便如此,仍有許多地方政府和民眾希望可以加速電纜地下化的進行,黃銘宏指出,居民共識為工程起步先決條件,地方政府也扮演關鍵角色。黃銘宏希望地方政府尋找更多能代表民意的人士參與會勘,共同協調供電設備設置位置,才能盡快達成共識。另外,他也提及各地方政府在分配確認可實施地下化區段的優先順序時,需考量施工量能,平均分配案件至各個單位,才能加速地下化進行。 架空型電纜影響市容,在自然災害來臨時也容易倒塌,各地方紛紛要求電纜地下化。圖為示意圖。 圖/張佳琪攝共同管道解決地下化問題 輔以電線桿加固降低停電損失然而電纜地下化之後,卻因未有整合,導致地下電纜雜亂無章,地下空間擁擠。於是內政部自89年開始推動「共同管道」工法和相關作業原則,規定新市鎮、道路開發或更新時,必須在地下架設共同管道,將兩種以上公共設施管線,如排水、通風、照明、通訊、電力或安全監視系統等各種設施容納其中。其結構以矩形及簡便輕巧為原則,上方設有可掀起之出入口,內部空間可供維修人員站立或通行,方便檢修和管理維護。 共同管道可收納原置於地面上和埋於地面下的管線,若遇故障可即時檢修,也具有耐震與防水等特點。 圖/內政部營建署提供趙啓宏進一步補充,共同管道與電纜地下化最大的差異在於共同管道如同箱子,能將雜亂的地下纜線全部收納進去,在興建之初便將管道蓋得大一些,未來若有新的管線亦能置入,有利於地下管線管理;傳統地下化工程則不可輕易變更,且隨著管線增加,不僅空間擁擠,危險性也提升。若能將傳統的地下電纜統一收容管理,除可美化市容和防災外,也能從根本解決道路頻繁開挖檢修之問題。此外,共同管道還具有耐地震、抗淹水的特性,維護成本也較傳統地下化工程低。 傳統電纜地下化(左圖)管線缺乏管理維修不易,且需頻繁開挖路面;反之,共同管道(右圖)不僅集中管理所有管線,也無需再更改道路使用規劃。 圖/內政部營建署提供趙啓宏提及共同管道推行最大的難處在於初期建置經費較高,因此,共同管道計畫由地方政府和業者共同出資營建,後納入管道中之業者僅需負擔租費,以提升其加入計畫之意願。該計畫已完成近兩萬公里共同管道,並預計在今年底完成全國規劃,待地方條件完備即可實施。共同管道的裝設可妥善管理地下化的管線,提升修繕容易度。至於不適合地下化區段的架空型電纜,台電除了肉眼巡視外,維護人員也會定期分區以紅外線攝錄影像熱分析儀,檢測纜線之間的接頭溫度,避免長時間過熱導致停電。並定時巡查,修剪桿線周遭的樹木,以減少颱風災損。此外,台電也透過加裝支線、併桿、基樁,加強電線桿抗壓能力,確保供電穩定。雖然不是所有地區皆適合將電纜下地埋設,但營建署和台電期盼未來透過建設共同管道與加固電線桿,達到減災、美觀、易管理的目的之餘,也讓居民免於停電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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