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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7期
勞動保障外的作田人 農民職災誰保庇?
2021-04-28
作為農田中的保護傘,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是否真能夠替農民遮風避雨,又或者只是毫無用處的空傘架呢? 圖/江俊緯攝【專題記者詹和臻、陳卓希、邱海鳴、江俊緯綜合報導】「我受傷是兩年前的5月6號,我永遠記得那一天。」農機操作員洪國華回想起被農耕機壓斷腿的那天,仍然心有餘悸。「爸爸,帶我去蹦蹦!」在洪國華的三歲兒子眼中,爸爸賴以為生的農機只是會發出「蹦蹦」聲的玩具。殊不知,那天應兒子要求去田裡「蹦蹦」的洪國華,差點被失控的農具奪去性命,眼看著金屬製的笨重農機朝自己襲來,他卻來不及反應,應聲被擊倒在地,「短短兩秒鐘之內,你只有一個想法,死啊。」洪國華頂著刺眼的陽光,站在雜草叢生的農地中,重現兩年前被農耕機猛力撞傷右膝蓋的場面,並擺出倒地無助的神情。雖然事發後,洪國華幸運地重建斷裂的十字韌帶,但為了營生,手術後他強忍著劇痛立刻接續工作。他模擬當時用繩子將塑膠椅吊起作為階梯,再以左腳用力蹬上發財車,才能順利上下農機,「(開車時)用左腳踩右側的油門,避開沒力的右腳。」「什麼農民職災攏嘸啊(都沒有),我從來沒聽過,不知道。」洪國華回憶,當時他只慶幸能活下來,醫院和農會從未向他提及理賠事宜,至於治療的開銷,因為他沒有加保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以下簡稱農民職災險),無法申請職災理賠,只能摸摸鼻子認命,繼續工作想辦法賺回來。然而,發生意外兩年至今,他的右腳仍會在行走時隱隱作痛。 屏東縣農機駕駛員洪國華兩年前右腳十字韌帶斷裂,動完微創手術後卻直接工作,沒有養傷及復健,至今仍可看出右腳微跛。 圖/邱海鳴攝洪國華的案例只是冰山小角。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統計,民國109年農業就業人口為55萬餘人,且這些農業就業人口平均年齡高達62歲,如此龐大且高齡化的群體,卻被排除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下簡稱勞工職災險)之外,沒有被視為相同的勞動力,那當前能夠保障農業工作者的權益是什麼?<b>同是勞工卻兩種制度 <b>農民職災險功能薄弱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農保)為保障農民權益的主要法令,希望讓農民享有與一般勞工相同的保障。台灣於107年修正農保部分條例,全面試辦農民職災險,保障從農者的職業安全,補貼農民因職業災害產生的傷害、身心障礙、就醫及喪葬等花費,保費為每月新台幣25元。農民職災險採自願性投保,農民只需月繳保費15元,另由政府補助10元。不過,低廉的保費卻沒換來顯著成效,據108年行政院院會議案公告,全台農民投保率僅有15%,以今年桃竹苗地區為例,農民投保率皆不及三成。農業工作者投保農民職災險須符合兩種身份:一、具有農保資格的實際從農工作者;二、現在有實際從農工作,但已領過勞工保險(以下簡稱勞保)或其他社會保險者,能以健保第三種類人身份申請加保。此外,農委會現在也正增修範圍,希望納入不具農保身份、但有實際務農的實耕者。農民職災險積極廣納多種身份,原因在於,先前的農保,無法落實農民健康給付的功能。「農保本來就是掛羊頭賣狗肉,雖然叫做農民健康保險法,但實際就是領退休金。」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林良榮解釋,現在的農保雖仍具「健康」保障,但因為給付過低,逐漸被84年實施的《全民健康保險條例》(簡稱健保)取代。而現在農民投保農保的首要原因,是為了在退休時,領到相當於勞保老年給付的「老農津貼」。為保障農民工作權益,農委會開始試辦屬於農民的職災險,林良榮認為,農民職災險應比照勞保制度做整合。他以4月23日通過的勞工職災險做比較,此法將原先勞保的「職業災害」項目單獨立法,不僅提高補償給付、完善職災認定機制,更擴大納保範圍,被稱為「勞工節最好的禮物」,但法定勞工範圍卻不包括農民。林良榮分析,勞工職災險單獨立法,能更有系統地保障各領域勞工,「但勞工的給付提高,農民跟一般勞工的給付就會有明顯落差。」他說明,同樣付出勞力工作,但農民和一般勞工卻使用兩套職災保險制度,導致受到的保障不同,對照改善後的勞工職災險,凸顯出農民職災險的功能薄弱。<b>田間傷害難舉證 <b>理賠審理程序亦冗長 農民只有在工作中傷亡,才能獲得農民職災險理賠,但判定上卻存在模糊空間。林良榮說明,農民職災險強調「先傷後病」,即優先辦理職業傷害,而暫緩理賠慢性職業病,因為判定職業傷害遠比隱性疾病容易。除認定職業疾病困難外,相關醫療服務也尚未完善。目前全台只有兩家農民醫院,其中一家是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雲林分院,該院環境及職業醫學部主治醫師李念偉說道:「農民來看診的很少,一年大概十幾個而已。」而且多為明顯外傷,少有農民因為職業病就診。他另提及,慢性的骨科疾病應該為農民職業病大宗,但現在農民職災險並未保障,導致農民就診意願低。疾病發生不像外傷有明確的時間、地點,因此農民難以舉證。「農民說噴農藥導致職業病,說不定是阿伯自己愛抽菸、嚼檳榔。」林良榮解釋,目前台灣沒有專精農業醫學的專家,因此在判定農民職業病時,不免難以鑑定。另外,農業的工作場域自主性高,上班時間和路徑會依據季節、天氣或供水時間等因素改變,通勤時的職業災害沒有統一判斷依據,使得保險理賠條件更難認定。「阿伯從農途中,可以繞一下先去吃個早餐啊!」林良榮舉例,下雨也可能導致農民臨時更改上班路線,而農民職災險並無考量這些不確定因素,反倒全然由農民自行舉證。農業職災的舉證程序涉及法律知識、網路操作,需要農民自行提出資料佐證,常讓理賠對農民來說是可望而不可及。屏東縣養豬戶許先生(匿名)憤慨說道:「小傷還可以照相,有的人已經躺在那邊,要怎麼照?」他還提出,多數老人家不會用手機,農民職災的舉證制度,仍有諸多改善空間。高雄市美濃區農會總幹事鍾清輝分享,曾有農民在深夜巡田時發生意外,申請理賠時,卻被懷疑是要去朋友家裡喝酒的「假職災」。經由農會協助後,透過行車事故鑑定,證明農民當時穿戴著雨鞋,輔以當地輪番灌溉的時間表、委請專家協助農民製作的路線圖,才成功幫助農民取得職災理賠,舉證過程耗費諸多人力和時間。 屏東縣農民鄧振宗在採收檳榔時,左手拇指不慎被農刀割傷,他表示,為了生計,受傷也無法休息,更無暇顧及傷口有破傷風的可能性。 圖/邱海鳴攝儘管如此,與農民第一線溝通的農會,只能負責幫農民辦理申請程序,最終認定仍交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然而,勞保局不諳農業事務,導致諸多理所當然的田間耕作常態或傷害,卻需花上冗長的判定時間,以及勞保局、農會及農民之間數次溝通。屏東縣長治鄉農會經辦洪怡芬分享案例,一對夫妻在田裡灑水時,老婆幫忙牽水管,卻不慎絆倒導致膝蓋受傷,農會協助申報後,勞保局竟回函詢問工作時牽水管的原因,「牽管一定需要協助,在田間是很稀鬆平常的事情。」洪怡芬無奈地說。前屏東縣政府勞工處處長林德輝也強調,勞保局的審議委員未必了解農耕生態,所以農會需要花更多心力解釋及舉證。面對難以認定的農業職災案例,勞保局也會轉交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監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農監會)協助、提供專業農業知識。被聘為農監會委員的鍾清輝形容道:「像是再一個複審的機會,怕會錯殺農民權益。」此方法雖然提高審核理賠的正確率,但同時也顯示出農保特殊的法律地位,不像勞保原先就由各領域人才進行審查,農業職災卻需要另組織單位判定。<b>農民身分難認定 投保、請領困難重重 「其實一開始是要把勞工、農業、漁業、軍公教,統一包在國民保險(註一)裡的。」前嘉義縣政府農業處處長林良懋補充,但各職業的工作內容差異過大,難以統一訂立保險身份及理賠申請,所以最終選擇分開納保。註一:國民保險(簡稱國保)為一種政策概念,主張所有職業都應該享有同等的社會福利,並未實際辦理。然而,各自立法後並沒有妥善分配接管單位,農保仍全權交由勞保局負責管理,使農民職災險缺乏農業領域專家和適用的審核制度,導致職災判定過程曲折,更顯示出農保、勞保條件的不平等,甚至連最基本的農民身份認定,也依舊懸而未解。如何界定納保人身份,定義出農民與其他勞工的差別,為各自納保後的首要難題。研究勞動法領域的林良榮表示,農保在被制定時,斷定農民都是長期務農、藉此營生的人,在這樣片面的思考模式下,認定長期務農者理當擁有自己的農地。因此,農保資格大多以農地為判斷依據。「時代轉變、從事農業的生活型態變得多元,就產生了很多人沒有農地,但實際在從農工作時發生職災。」林良榮補充,現今有諸多投身休閒農業的都市農,或是政府大力推廣的青農,這幾類從農者多半沒有自己的農地,但有務農事實,也可能發生農業職災。同樣可歸類為農民,但農保卻將他們排除於保障之外。農業保護傘外,仍有一群身份沒被界定的農民。雲林縣青年農民聯誼會總會長陳鳳義提出,現在農民職災險存在癥結,因為農民需要有農保資格,才有投保農民職災險的門檻,「很多真正的農民沒有農保,但是很多不是正常的農民有農保。」台灣目前僅劃分出農民與勞工界線,但仍有一大區塊需要被界定的農業工作者。農民被強制與勞工身份畫出區隔,更導致農民職災、職業病難以認定。有在務農的林德輝說道,農業屬於特殊工作,台灣有諸多兼業農,上午耕作完、下午從事其他行業的工作,職災分類變得困難,「像中暑過熱、心血管疾病,怎麼知道農民是因為其他工作,還是從農造成的?」 菜農林春生注重工作場域的安全,要求員工要穿鞋工作,包裹頭部防止中暑,希望將農民受傷的機率降到最低。 圖/邱海鳴攝林德輝補充,勞保配有專門預算和職業醫師,負責預防與認定勞工職災,但農業部分,卻沒有人教導農民安全知識,「應該涵蓋到所有勞動力,不應該只在有勞保身份的勞動力者。」他認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稱職安署)範圍涵蓋士農工商,農民和其他工作者一樣,都是付出勞動力工作,勞動部應該也要照顧到農民。「保險是風險管控,跟場域、地點有很大關係。」林良懋提及,現行的勞工職災法,區分出各行業別,計算不同行業的費率,但農民職災險卻沒有分類。實際上,農民在不同環境、從事各類務農,危險程度會有差異。保證責任台灣佳沛果菜生產合作社理事陳育旗談道:「在外面(務農)比較危險,有水會掉下去,保費應該要加高一點。」而在裝置齊全的溫室中耕作,發生職災風險較低,保費應該因應工作安全程度做出區隔。<b>讓預防先行於救濟 與農互信成宣導關鍵 「15塊保險,我一天吃一顆蛋,身體還會比較強壯一點。」陳育旗笑說,他認為農民職災險的保障內容不完善,認定職業傷害的標準也模糊,不如自己另外保意外險,或是與農業工作者共組職業工會,加入勞保,在較健全的職業災害制度下受庇護。農民除了會因環境,導致中暑、熱衰竭等傷害,農機操作也是傷亡的另一主因。根據《聯合報》資料庫「聯合知識庫」過去的資料顯示,全台每年約有一至兩件、因為農民操作耕耘機不慎,導致壓傷、死亡的案例。「我從國小四年級就開始工作了。」洪國華從手持的小鐵牛(註二)開始學,慢慢到高中才接觸大型農機,「因為我爸是開火黎(註三)的,我不喜歡唸書,就去開農機不讓老爸唸。」洪國華已有近三十年的農機操作經驗,但是他沒有安全防護觀念,即使再熟悉小鐵牛,還是敵不過意外突襲。註二:小鐵牛為手持操作的小型農耕機,因為比傳統耕田牛隻有更好的功能、效率,所以有「鐵牛」之稱。註三:火黎為人工駕駛的大型四輪農耕機。洪國華的經驗絕非個案。相反地,多數農機駕駛都是邊開邊學,沒有人教導才是常態。對此,林良榮指出,政府除了給予職業災害救濟之外,更應從根本做好預防受傷的教育。「沒人想到農業預防,更不可能想到教農民做預防。」林德輝點出棘手的現況。他以日本借鏡說明,日本農民擁有「自主預防」的概念,像在操作機械、割草時,農民會替自己預留一塊安全範圍,作為遠離機械的動線,台灣農民卻習慣極盡使用農地,導致發生事故時無法即時應變。除了建立農民的預防觀念外,陳育旗也談到農機附有安全設備的重要性,「進口的機械設備絕對不會有人死掉。」他描述,進口農機是密閉式車廂,且裝設空調,可防止摔落和中暑。而且,若行進間沒繫上安全帶,進口農機的移動速度會自動大幅降低。 許多農民沒有受過正規農機操作訓練,而農機也沒有安全帶等安全設備,當農機故障時,農民沒有緩衝時間可以逃生。 圖/邱海鳴攝事實上,若農民真的發生職災,現在並沒有能幫助他們重回、適應職場的措施。現行的勞工職災險皆有「職業重建」制度,但是,唯獨農民無法享有相等權利,林良榮感慨說道:「現在的農保這麼薄弱,給付這麼少,農民發生職災後,要如何重回農務工作?」針對單薄的農保制度,高雄市美濃區農會總幹事鍾清輝認為,政府應該利用施行農民職災險近四年的經驗,蒐集農民申報職災的案例,了解每個地區常見、特有的農業職災,再進一步精良相關農用設備、宣導安全觀念等,建立一套適用各地區的農業預防機制。可惜的是,根據農委會統計,目前全台農民職災險平均投保率僅有二成七。對此,鍾清輝以工作經驗分享,美濃區農會的農民職災險投保率將近四成,「重點在溝通,農會要建立好的信用基礎。」他舉例,因為美濃區有諸多客家族群,所以他會將複雜的農保資訊,轉換為客家話再重新轉述,和當地農民建立良好關係。「我們只有跟農民擁抱在一起,農民才會信任我們。」鍾清輝豪邁地笑說。 早期溫室裡最高溫可能高達攝氏45度,現在多藉由在溫室設置遮陽布,並在適當距離配放插座、風扇,預防農民在烈陽下工作時中暑。 圖/邱海鳴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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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2期
大學校長反對助理納保 師生籲:莫成惡質資方
2015-10-02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與50多位大學生、研究生助理及大學教授代表前往行政院,捍衛兼任助理勞動權益。 圖/張方慈攝【記者張方慈、洪與成綜合報導】助理納保爭議自6月相關公告公布後越演越烈,日前百間公私立大學校長連署向行政院請願,要求「學校兼任助理排除適用勞基法」,引發超過百名大專院校教師連署反對。來自政治大學、台灣師範大學等校的50多位學生與教授、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代表,於23日共同前往行政院抗議,要求行政院「落實兼任助理勞基法保障、廢除學習型助理、擴編經費補助納保費」。以學習為名規避納保 制度或人情損害勞動權益過去兼任助理、工讀生因為工作場所位於校園內,性質究竟屬於「工作」或「學習」,各方爭議不斷。今年6月,教育部與勞動部分別公布《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及《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要求各校於新學期開始前確認與助理的勞僱關係,並且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為助理加保勞健保。然而,此舉也造成聘僱成本增加,因此各校紛紛減少兼任助理名額。曾表示「兼任助理納保衝擊如彗星撞地球」的台大主任秘書林達德指出,若以去年兼任助理名額推算,納保後的相關人事成本將增加新台幣4000至5000萬元,因此台大這學期的聘僱人數,將比去年減少約一到兩成。此外,中山大學校長、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理事長楊弘敦更向各校校長發出連署信,要求勞動部尊重大學自主,將學生排除在《勞基法》規範之外,否則至少給予一年的緩衝時間。楊弘敦在信中指出,為校內助理納保,不只提高各校聘僱成本,更讓師生之間成為對價關係,如此一來將傷害臺灣教育環境。目前為止,全國已有160多間學校校長連署。對此,高教工會及學生團體指出,「指導原則」將兼任助理區分為「勞僱型」及「學習型」,是大開後門。若經認定為學習型助理,校方即不需負擔其勞健保費用。目前各校紛紛巧立「學習」名目以規避納保,將個別教師推到前面變成擋箭牌,造成師生關係對立或是迫使學生因不願為難老師而選擇「學習型」。台大目前將教學助理認定為「勞僱型助理」,計畫助理認定為「學習型助理」,但是開放計畫主持人自行與助理訂定約定型態。不過,台大規定學生僅可選擇一份「勞僱型」助理工作,其他必須為「學習型」。目前校內仍有部分助理無法享有勞保保障。 政大社會所學生吳昭儒表示,行政院容若許各大學制定不合理的制度,將導致全台近六萬名的學生助理失去《勞基法》保障。 圖/張方慈攝政大社會所學生吳昭儒表示,許多大學本學期紛紛開設零學分的「實務」或「實習」課程,要求兼任助理選修,再以此認定為沒有勞僱關係的「學習型」,以減少勞健保支出。然而助理工作內容仍包括點名、登錄成績等與學習無關的行政工作;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也指出,清華大學宿舍幹部清理冰箱、發放點卷,校方同樣認定為學習型助理,「只因為學校聲稱,助理會學到東西。」他反問:「我們在任何地方工作,不都會學到東西嗎?」吳昭儒表示,行政院若容許各大學制定這種不合理的制度,將導致全台近六萬名學生助理失去《勞基法》保障,學生助理可以被學校任意減薪、解僱;萬一發生意外,也無法申請勞保給付,學校身為教育單位,不應帶頭鑽法律漏洞,「如果連大學都不願意遵守法律,我們如何期望私人企業遵守?」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主任林伯儀批評學校為減省納保所需支出,強行將學生助理劃為「學習型」,忽視學生實際工作狀況。 圖/張方慈攝捍衛勞動權益 百餘名教師、十八所大專學生會連署支持納保輔仁大學心理系主任何東洪及台灣師範大學英語系教授黃涵榆,23日也到抗議現場聲援學生。黃涵榆表示,師大校方將多數勞僱型助理的配額發配給行政單位,剩下的九個學院、50幾個系所共用一年4400萬元的助理預算。即使兼任助理的工作屬於「勞僱型」,系所礙於經費有限,也只能說服助理選擇學習型。黃涵榆認為,學校是在利用預算限制迫使老師與學生對立,並藉此卸責,他無法認同學校作法,因此決定站出來抗議。 台師大英語系教授黃涵榆不滿校方以預算限制迫使老師只能聘用學習型助理,因此決定站出來抗議。 圖/張方慈攝黃涵榆、何東洪兩位教授選擇站出來聲援學生,與他們立場相同的教師也不在少數。高教工會在24日召開記者會,公布百餘名連署支持兼任助理納保的大學教師名單,批評各大學校長「草率以大學自治之名,挑戰國家對勞動者保障」,並呼籲各校校長不要成為惡質資方代表,損害學校形象,而是應該與學生勞工團結爭取高教經費,以務實態度面對兼任助理權益保障。另外,台大、政大、北大等18所大專院校學生會也發表聯合聲明,批評反對納保的校長忽視學生基本受教及勞動權益,並表示如果校方不願妥善處理這次爭議,將發起進一步抗議行動,捍衛學生權益。納保規定可預見 教育部編列預算即可解決雖然百位校長在聯署信中表示,兩部「指導原則」在6月公告、9月實施,各校因應不及,因此主張兩部應再給各校一年緩衝期;不過從勞委會民國96年公告宣布「公部門內臨時人員自97年起適用勞基法」,到去年再次公告表示「私立學校編制外工作者適用勞動基準法」來看,學生助理納保的要求並非不可預見。高教工會副理事長、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管中祥也指出,各校學生團體先前曾多次向勞動部檢舉校內違反勞基法個案,因此至少兩年前各校就該意識到兼任助理納保議題,但勞動部發布指導原則後,各大學校長卻表示措手不及,顯示各校對遵守勞基法始終抱持苟且心態。相較今日公立大學衝突不斷,部分私校包世新大學、輔大、淡江大學,則因勞委會去年已公告規定而較早因應,至今已完成助理全面納保。管中祥表示,目前已有多所私立學校全面為兼任助理納保,反而資源較多的公立學校不願維護助理基本權益,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然而,私校內並非毫無異議,何東洪便表示,兩部會公布「指導原則」後,教育部並未考量勞健保成本而相應增加各校每年的預算補助,「餅沒有做大」,導致學校只能解聘助理,或是將全體助理減薪。他以自己所開設的課為例,助教原本一學期薪水為9000元,現在剩下7500元。他認為,教育部應補助各校納保經費,否則可能造成學校調漲學費來補足財政缺口,最後受害的仍是學生。超過百位教授連署的「支持兼任助理納保」意見書亦指出,補助納保經費不會使教育部負擔過重。高教工會估計,若計算校方每月應負擔每位兼任助理(月薪未達1萬1000元)2398元保費,以教育部目前超過1000億元的高等教育預算而言,教育部只需增編約1%經費,即可負擔全台六萬名助理的保費。 現場學生將印有各大學校長照片及發言的字卡丟在地上,並淋上紅油漆,抗議校長壓榨學生助理血汗。 圖/張方慈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