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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勞動成趨勢 勞權缺漏仍待制度解方
校園
影音
第1757期
非典型勞動成趨勢 勞權缺漏仍待制度解方
2021-11-18
▲請點擊圖片觀看完整報導。【記者張博涵、劉亭妤台北採訪報導】臨時工讀生在人來人往的街道宣傳活動,外送騎士穿梭在車陣中趕著送餐。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民國109年的統計,全台「非典型勞工」共有80萬人,包含我們熟悉的外送員、臨時派遣工或是學生打工族。「非典型勞工」就是非直接僱傭關係、採用定期契約或是部分工時的工作,因為契約內容與正職員工不同,非典型勞工不受《勞動基準法》全面保障,因此,普遍面臨低薪、工作不穩定、職業不安全等勞動權益問題。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秘書長施士青表示,權利侵害屢見不鮮,加班費未給、特休假未休,更因簽訂定期契約,而難以請領資遣費。致力於普及法律知識的新媒體法律白話文運動,14日邀請法律學者和不同類型的工會成員,參與「一國兩制:非典型勞工權益總體檢」論壇,討論非典型勞工在法制面的問題及未來的改革方向。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說明,我國目前無法讓非僱傭的勞動者享有勞動法的保障。常見的外送員、業務員適用承攬契約,相較於僱傭關係,承攬雖然沒有《勞動基準法》的薪資、工時等保障,但勞工能夠自行決定是否接案、上班,工作較為彈性。然而,實際情況卻是勞工仍然受制於公司強硬規範,無法自由選擇上下班時間,簽訂承攬契約卻要負擔僱傭責任,嚴重侵害勞工權益。新竹市平台外送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文萬華直呼:「我們自由嗎?我們並不自由。」他解釋,平台系統寫明可以申請休息至時段結束,但真實情況卻是系統會在休息時間的最後兩、三分鐘自動上線,即使外送員生病了、累了,都得每個小時起床、拒單。台灣的非典型勞動人口中,以勞動派遣人數最多。派遣勞工多數以定期契約先受雇於派遣公司,再由派遣公司指派到要派單位上班,而要派單位掌握了三方權力的核心。派遣勞工常面臨和正式員工同工不同酬的待遇,或遭要派單位要求派遣公司解僱、調職,更因臨時性、短期性的契約而無法請領資遣費,使派遣勞工陷入低薪、工作不穩定、缺乏就業保障的窘況。施士青表示,派遣公司經常被迫接受要派單位的要求,再壓榨這些派遣勞工,「要派單位就是一個派遣關係裡的大魔王。」隨著工作類型愈來愈多元,非典型勞動人口急遽增加,卻始終無法得到足夠的社會保障,在勞動市場追求彈性的趨勢下,要如何維護非典型勞工的權益,成為台灣社會正面臨的難題。
移民火星 《不在這裡》演繹迷失狀態
藝文
第1710期
移民火星 《不在這裡》演繹迷失狀態
焦點
2019-10-23
【記者劉書妤台北報導】一踏入演出場地,瀰漫空間的煙霧和螢光色的燈光打造出科幻感,「#腦袋空空」和「#就上太空」的標語逗趣地展現太空移民的主題。這是「Mars BUG——熒惑蟲計畫 」三部曲系列的第二部曲《不在這裡》,20日於「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C-LAB」演出,劇中以大量對話為主,且部分內容以錄音呈現。 入口處炫目的藍光和紅光呈現科技和未來感,左右兩處的標語以有趣的方式點出「太空移民」的概念。 圖/劉書妤攝《不在這裡》的劇情來自兩位擬真機器人Iris和Alice的一份報告,呈現火星第一批移民的生活紀錄。劇情延伸自獲得2018台北藝穗節首獎的戲劇作品《我好揪節——你想要的都不在這裡》,並結合國立台北藝術大學戲劇學系暨劇場藝術創作研究所劇本創作組學生陳弘洋的生命經驗。 劇本的主要角色共三人,分別為Iris、Alice和Yang,前兩者是火星的女性機器人,而後者是火星的第一批移民,同時是勞動者和地球人,也是編劇兼表演者陳弘洋的化身。劇本特別之處在於內容不具備明確的敘事脈絡,主要劇情為Yang在澳洲打工的日記,穿插Iris和Alice說明太空的資料,傳達出人們對於現實期待落空的心情,並因此產生移民火星的念頭。 兩位女性機器人Iris和Alice聽著訊號接收器傳來地球人Yang的報告,內容傳達Yang在澳洲打工的日記。 圖/劉書妤攝最初幾位頭戴紙袋、象徵來自地球的勞動者們正在粉刷牆壁,接著燈光暗下,演出也正式開始。開場時,Yang拿著藍色塑膠袋、頭上配戴手機,他急促地唸著在澳洲寫下的日記。Iris和Alice則聽著太空接收器傳來Yang唸誦澳洲日記的聲音,他們不時停止播放Yang的生活紀錄,並朗讀關於太空人死亡、到達火星的成本等資訊。 頭套著紙袋的地球勞動者開始破壞展場的作品,整個世界彷彿變得殘破不堪且荒涼。  圖/劉書妤攝導演、現就讀北藝大劇場藝術創作研究所導演組的吳子敬提到,劇本內容一部分是陳弘洋自己寫的澳洲日記,表達私密的經驗和個人情感,另一部分則取材自網路上可搜尋到的公開資料,內容是較理性的文字。吳子敬說:「這個對比對我來說是處理文本有趣的地方。」另外,他也認為,編劇願意拿出自己的日記,對導演來說是難能可貴的事。 「我們不管在哪裡都不會快樂,即使我們真的到火星也沒辦法改變。」陳弘洋略帶悲觀地說。他表示,太空移民取自人類對於前往火星的期待,由此討論身處台灣的我們嚮往異國的念頭,出國打工即是其中一個面向。然而,其實大部分的人並不知道自己能去哪裡或想去哪裡,但就是想去遠方,甚至到最後可能發現一切都是一場空。 Yang手拿藍色垃圾袋,坐在貨櫃上方,神情呈現滿滿的無奈感。 圖/劉書妤攝陳弘洋也在劇本中加入由兩位機器人朗讀地球人的祈願,包含「學會新技能」和「身體健康平安」,這些祈願皆象徵對生活的期待。人們對現階段的生活不滿意,可是他們也不知道不滿的原因,並不斷欲求更多,火星移民就是因人類欲求不滿而產生的想法。 故事進入尾聲,最初Yang懷抱夢想至澳洲打工,最後卻倉促地離開澳洲,他覺得自己彷彿落荒而逃。而觀眾蔡傑曦認為,此劇從很多小細節談「離開」的概念,包括Yang最初離台前往澳洲,到最後他逃離澳洲,且Iris和Alice也在故事中朗讀太空人死亡的資訊,劇中包含各種不同層次的離開,象徵在生命和生活場域中遷徙的概念。
勞團上街抗議 控修法偏袒資方
校園
第1665期
勞團上街抗議 控修法偏袒資方
焦點
2017-11-15
【記者林宸佑台北報導】全身被層層鐵鍊束縛的民眾,正對眼前的總統府高喊「政府極右強壓迫,人民覺醒拚生存。」2017年「秋鬥」社運12日登場,秋鬥團體手持小豬撲滿朝著總統府丟去,表達對政府競選承諾跳票的不滿,尤其針對近期一例一休修法通過,勞工團體更在記者會上怒吼「拒絕修惡勞基法」。 今年「秋鬥」主題為「政府極右強壓迫,人民覺醒拚生存」,呼籲民眾極力擺脫遭惡法綑綁的困境。圖/林宸佑攝修法後的《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明訂,雇主若要進行勞動條件變更,依法須經工會同意,無工會者則須經勞資會議同意實行。然而根據經濟部及勞動部統計資料指出,全台約144萬家企業,卻僅有5%企業真正落實勞資會議。新竹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詹素貞直言,台灣籌組工會門檻過高,致使國內企業工會覆蓋率極低,變更勞動條件常仰賴勞資會議進行,但由資方主導的勞資會議,常導致勞方根本無力阻擋資方對於勞動條件的變更。國立台灣大學濁水溪社社員楊子敬表示,現今社會有許多新型態勞動條件邊緣的勞工,如:青年打工族,但在無工會的保障下,根本難以有協商的權利。「勞工不應只是被動爭取勞基法保護,更該透過工會,自主決定勞動條件」,並建議政府應設法擴張工會組織率。 抗議群眾手持「反對修惡勞基法」標語,表達對於近期勞基法修法,政府極力維護資方權益的不滿。圖/林宸佑攝對於本次修法鬆綁「七休一」的規定,世新大學學生勞動權益行動小組組員曾福全認為,此舉更讓打工族身陷困境。「老闆若硬是排連續12天的班,這12天他們就會被壓榨的很嚴重。」他希望政府落實勞工檢查,透過更高位階的法律保障勞工基本權利,而不是將勞資問題一概推給勞資會議處理。反教育商品化聯盟成員謝毅弘質疑,新法研議勞工所擁有特休假可延後一年排休,對於工作更換率高的打工族相當不利。他說明,很少有打工族能在一個崗位上工作超過一年,且勞工若因個人因素離職,資方可選擇是否支付未休完特休假折算之工資。這也使得青年打工族,一旦在一年內更換工作,除了可能休不到特休假,就連折算工資也無從領取。秋鬥團體普遍認為此次勞基法修法偏袒資方,扛著鐵鍊的民眾,在遊行中掙脫鐵鍊,象徵極力擺脫被惡法綑綁的決心,政府應權衡勞資雙方在職場上的對等關係,改善勞動環境。
學生打工前的必修課 慎選工作保權益
校園
專題
第1657期
學生打工前的必修課 慎選工作保權益
焦點
2017-06-09
互動式網站請按此工作評分【專題記者張寬逸、楊進傑、張碩、鄭雅方、黃慧文綜合報導】2016年7月4日,數十所大專院校學生至教育部門口抗議「學習型助理」為「假學習、真勞動」,要求教育部廢除「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回歸勞僱關係認定。國立政治大學社會所學生高若想甚至將雞蛋砸到當時的教育部高教司專委頭上,於今年(2017)3月被判處拘役20日,高若想表示,將提起上訴。2015年6月17日,自勞動部與教育部先後頒布《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與《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以下分別簡稱《指導原則》及《處理原則》),將學生助理分為勞僱型與學習型。勞動部頒佈之《指導原則》,旨在讓學生助理能夠比照勞工,受《勞動基準法》保障;然而由教育部頒佈的《處理原則》卻將在校內工作之學生助理區分為「學習型助理」與「勞僱型助理」二類,其中,僅有勞僱型助理被視為和學校間有傭僱關係,學習型助理則被排除在《勞基法》外。5月18日,教育部訂定《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今年8月1日起學習型助理將改稱「獎助生」。高教工會代表批評,教育部寧願在今年度(106年度)大學預算中補助「學習型助理」的商業意外保險(約2.9億元),也不願意用同樣的經費直接幫各兼任助理保勞保。 2016年12月23日,數個學生團體在教育部前針對「教學助理全面勞僱化」的議題提起抗議。圖\鄭雅方攝助理定義惹議 學習型、勞僱型難分清根據教育部的《處理原則》,學習型助理應以學習為主要目的,而非以獲取報酬為目的,學習又區分為課程學習與服務學習二種;若工作內容不是上述二者,就應該被定義為勞僱型助理。由於勞僱型助理受《勞基法》保障,校方有替學生投保勞、健保之義務,另應提供最低基本薪資,不得拖欠。根據《勞工保險條例》,有投保的助理享有各種保險給付,包括失能、傷病等。擔任勞僱型助理時的保險時間,也會計入未來可領取老年給付之年資內。由於學習型助理缺少這些勞動相關法規保障,對學習型助理之定義應更加慎重,學生也應該嚴格審視自己的工作內容。去年7月13日,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聯合勞動部與教育部推動之「生助理聘用勞僱化規畫」專案報告中,立委蘇巧慧便指出,政大曾以「暑期計畫學習型臨時性人員」招募助理,然而工作內容卻包含環境清潔,顯然有勞動事實,不應被定義為學習型。擔任科技部計畫學生專任助理的江同學表示,她的工作內容是替教授約訪,並取得受訪者之工作資料,對自身的學習並無幫助,僅是做資料的處理、整理,按照教育部的定義,不應歸為學習型助理,除此之外,校方還時常拖欠薪資。任職政大校內EMBA勞僱型助理的小彬(化名)表示,在辦公室內常看到學習型助理需要替老師或學生處理行政上的事務,然而,行政雜務的處理不應是學習型助理的工作範圍。 學習型助理和勞僱型助理的定義比較。製圖/黃慧文 資料來源/教育部教育部修改指導原則 遭批「換湯不換藥」為了解決助理勞權爭議,教育部於2017年5月18日修改原有的處理原則,變更為〈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下簡稱:〈獎助生原則〉),希望能夠清楚地界定學習型與勞僱型助理的界線,除了將原「學習型助理」更名為「獎助生」,並規定須加保商業職災險。未來聘用獎助生前要舉行課程會議,以確定獎助生的工作範圍確實不涉及非關學習的勞務,其中至少要有十分之一的學生代表參與,負責對校方的監督。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集體協商中心、法務中心研究員李俊璋表示,主管機關把學生定義成「擁有勞工身分」,但同時又是「學生」,依照兩者分離的邏輯去修法。但他認為,其實學生在提供勞務,並同時進行學習,事實上「勞工」跟「學生」的兩種身分是並存的。李俊璋表示,根據〈獎助生原則〉的第四點(註【1】),會造成身分上的認定更加模糊。他強調,認定原則會使技專院校的學生的校外實習被認定為無對價僱傭關係,造成勞動條件保障的不足。弱勢學生也被納入獎助生補助的範疇,條文中明確規定「安排學生參與學校規劃之『無對價關係』之服務活動」,李俊璋認為這很矛盾,校方規定弱勢學生若未達到一定的服務時數,必須去補服勞務才能拿到獎助,這已經是個明顯的勞務對價關係。政大勞動權益促進會的徐子為同學表示,學校應該無條件給弱勢學生補助,讓他們不用工作就能維持生活,不應用時數來換。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師大分部成員陳炳權認為,雖然〈獎助生原則〉規定要為獎助生(學習型助理)保商業職災險,但實際上仍是規避行勞務之實的學習型助理的身分。保了商業險,等同於將原先用來補助公共體系(勞保)的金錢,轉移到私人財團手中。陳炳權認為,因為教育部態度消極、學校不願動用原有的經費來支付保險,這和總統提出的「高教公共化」口號背道而馳。關鍵在於高教預算必須提高。在教育部頒布獎助生原則的一周後,包含政大勞動權益促進會等數個青年勞團,便召開記者會批評教育部此舉是「換湯不換藥」。全教總李俊璋則表示,《大學法》第33條、司法院大法官563號解釋都有提到,任何大學的學則訂定,都必須要有學生代表出席參與討論。根據〈獎助生原則〉第九點中規範,各類獎助生權益保障、申訴及救濟管道及處理程序,應納入「學生學則規範」,學生依照法律是可以得到在會議中表達意見的空間。高教工會指出,校內的勞資爭議申訴管道缺乏工會代表參與,容易遭校方控制。陳炳權表示,很多學校會盡量避免學生來干涉校方的勞動條件。「勞資爭議的申訴平台不應該在資方的平台之下,應是由更上級的機關來協調處理勞資爭議。」李俊璋建議,會議中可以納入實務工作者、民間組織的人事等第三方,避免學校以操控法定人數的方式,掌控勞資爭議申訴會議。再者,工會學生代表可以和校外勞權組織多做連結,以掌握資訊的優勢。「最重要的是,會議的紀錄要透明、公開。」若校方仍持續控制著勞資爭議申訴平台,建議同學可以申請各縣市勞工局所提供之外部勞動申訴、檢舉,透過公權力的介入保障自身權益。 勞健保不重要?專家說給你聽納保爭議未息,勞健保究竟能夠提供哪些權益保障呢?蔡晴雨律師曾在她的文章表示,勞保是透過國家與僱主和勞工共同分擔保費的方式,讓勞工能在工作期間或退休後獲得一定的保障;包括生育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職業災害醫療給付、老年給付以及死亡給付。陳炳權表示,勞健保是社會運作的基礎項目,是必須品,沒有選擇性,只要有勞動事實就必須要保勞健保。「教育部讓學校彈性定義助理身分,容易讓學生被定義為學習型助理。」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擁有五名員工以上的僱主有義務幫勞工投保勞保。全教總李俊璋表示,若僱主沒有投保,對於學生發生職災、職業病,甚至是年資,都會產生影響。他坦言:「尤其是上班路線中的通勤職災,很容易讓沒有經濟能力的學生造成極大的損失。」然而有些校、資方時常以人事成本增加,負擔變重為由大量刪減校內勞僱型的工作名額,甚至是向學生喊話,表示保了勞健保之後,學生薪水會縮水,讓學生選擇去當學習型助理。針對這些現象,全教總李俊璋表示,勞動關係中,最需要確保整體勞動環境的健全,「如果學校單純為了節省成本,而造成學生發生職災或是職業病等等,就是沒有維護學生的權益。」健保署規定,無工作者應依附配偶或直系血親,以眷屬身分到其投保單位辦理投保。勞促會同學徐子為舉例,假設某學生家人的薪資為五萬,該學生依附家人投保的金額將是712元;若以自己的薪資投保,假設一個月薪資6000,健保仍必須用最低薪資21009元計算,投保金額是296元,每個月即可省下416元。除了校內工讀,學生在校外打工也需要注意自己的權益,否則自身權益受損卻不自知。根據本專題小組在政大發出的146份有效問卷,63%的學生打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契約。另外,有19.2%沒有保勞保或就業保險,22.6%沒有保健保,22.6%沒有支付加班費。很多學生並不清楚法律給予的權益保障,政治大學國貿學系黃同學(化名)表示,找第一份打工時,因為不清楚勞健保相關規定,未以此作為選擇工作的標準。歐語系同學(化名)則認為,短期打工有無勞健保不影響她的選擇。 了解應有權益 免於不法剝削學生應該如何保障自己的勞動權益?針對僱主未依法保勞健保,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分析,若僱主連勞健保都沒有保,很難期待他在其他方面會是個「守法者」。遇到這樣的僱主,要盡快想辦法離開。若已經工作了一段時間,應勇於檢舉,不要忍氣吞聲。蔡晴雨律師建議,若是遇到僱主有違法情形,除了可以向勞保局檢舉,也可以向僱主請求賠償或是提出調解、訴訟。「如果真的不想做可以和老闆表明違法並終止勞動契約,要求老闆給付資遣費。」高教工會陳炳權表示,針對打工單位,申請勞檢其實算是最簡單的方式。他強調一定要具名,「因為勞檢單位人力吃緊,所以常常選擇不處理某些匿名的案件。」陳炳權也建議學生,可以加入各校勞動組織(如工會)或參與勞權社團(例如政治大學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蒐集多個個案,再一次檢舉,效果會更好。全教總李俊璋認為,預防勝於治療,勞方相對資方弱勢許多,在進入打工環境之前要了解並排除不適合的場域。他建議學生可以多詢問學長姊的經驗。另外可以透過勞動部台灣就業通網站,或進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的網站下載「校外工讀自我檢核表」,來檢視工作環境、勞動條件是否合格。許多同學因為與僱主熟識,當權益受損時,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此,李俊璋表示可以理解學生的心態,但若過度陷於人情,反而會損失法律上應有的基本保障。他建議學生在勞資糾紛發生時,可以先透過學生會、校內工會或其他NGO先進行協調。他相信,店家和學生若有不錯的關係,協調過後的結果並不會太差。李俊璋表示,學生對勞動保障條件都應有一定的認識,他呼籲政府可以透過政策形成或監督,讓民間、政府提供學生更多的工作選擇,讓學生在進入工作環境前,能充分的選擇適合的工作單位,避免進入勞動條件差的單位,影響自己的權益。   註【1】:〈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第四點四、大專校院獎助生參與以學習為主要目的及範疇之教學研究活動,或領取學校弱勢助學金參與服務活動之附服務負擔助學生等,非屬於有對價之僱傭關係;其範疇如下:(一)課程學習:1、指為課程、論文研究之一部分,或為畢業之條件。2、前課程或論文研究或畢業條件,係學校依大學法、專科學校法授權自主規範,包括實習課程、田野調查課程、實驗研究或其他學習活動。3、該課程、論文研究或畢業條件應一體適用於本國學生、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或大陸地區學生。4、符合前三目條件,未有學習活動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者。(二)附服務負擔:指大專校院為協助弱勢學生安心就學,提撥經費獎助或補助學生,並安排學生參與學校規劃之無對價關係之服務活動。前項獎助生,不包括受學校僱用之學生,及受學校指揮監督,並以獲取報酬為目的從事協助研究、教學或行政等工作,而應歸屬於有對價之僱傭關係之兼任助理。
亞裔留澳生打工劣勢 為生活費遭剝削
國際
第1634期
亞裔留澳生打工劣勢 為生活費遭剝削
2016-10-26
  【記者江殷年綜合報導】17日澳洲一名亞裔女留學生姜若彤,涉嫌走私毒品被逮捕,8月也曾因洗錢案被判處七年六個月。根據《澳洲新快網》,南澳移民專家喬安娜‧豪(Joanna Howe)表示,為了支付高額生活費,她一點也不意外學生從事非法行為。    來自香港的姜若彤西元2013年來到澳洲,因為英文能力不佳只能謀得低薪的工作。獲得學生簽證後,在澳大利亞商務科技學院(Australian Institute of Commerce and Technology, AICT)修習英語課程,卻在期間涉嫌洗錢和走私等非法活動。豪表示很多國際留學生為了賺取生活費,從事薪資低於法定時薪的餐飲、零售和清潔行業。根據陸媒《今日悉尼》2月雪梨留學生工資調查,六成學生表示,他們的時薪低於全國最低工資標準。   「某些人還是自願做黑工。」昆士蘭科技大學(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QUT)科學與工程學院的台灣留學生余宗霖說,澳洲政府規定留學生一周打工不能超過20小時,若打黑工就不會受限於時數,但也代表沒有保險、不須報稅,也不會有退休金。他表示,自己有一份合法打工,扣掉房租一周生活費有澳幣108元(約新台幣2606元),但必須省吃儉用才能過活,因此有些學生並不在乎打工的合法性。    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林宜蓁曾到澳洲打工度假一年,她表示,學生願意將就黑工是把它當作跳板,累積足夠經驗再換工作。林宜蓁也提及,有些商店真的存在種族歧視,如澳洲最大果昔品牌,無論哪家店員工都是白人青少女,她曾在日本料理店工作,看見老闆娘直接丟掉白人男生的履歷,老闆娘表示:「白人不適合這份工作。」因此有些店面只錄用印度人、華人或是白人,聘請特定種族員工變成雇主不成文的規矩。    為因應相關問題,2010年澳洲政府正式執行《公平工作法》,由職場監察署轉型成澳洲平等工作監察署,提供勞工申訴各式職場問題,包括雇主短付工資、要求超時工作等。昆科大資訊科技研究所姚同學說:「通常雇主會被抓,都是因為和員工處的不好被投訴爆料。」    姚同學目前在一家租車公司打工,待遇每小時澳幣13元(約新台幣315元),2016年澳洲最低時薪調漲至澳幣17.7元(約新台幣430元),他不諱言這是一份黑工,選擇這份工作是因為工作時間彈性,加上對車有興趣。「我們也沒有特定找黑工白工,主要還是看工作性質和時間。」他進一步表示,也有雇主表面合法,但實際工作時數超過20小時,端看雇主和學生怎麼溝通,因此在澳洲黑工的情況仍普遍存在。   
打工族反砍國假 怨政府變相減薪
校園
第1630期
打工族反砍國假 怨政府變相減薪
2016-09-28
【記者楊進傑台北報導】手持抗議標語,喊出「青年要勞權,拒砍七天假」的口號,「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工鬥青年產業後備軍」、「反教育商品化聯盟」與13所大學學生代表24日下午1時於立法院前抗議。認為政府砍七天國假對青年打工族而言相當於變相減薪,要求立法院退回修法草案。抗議學生演出行動劇控訴政府與資方壓榨青年打工族,並在象徵勞工健康的「勞工之肝」淋上代表鮮血的紅漆,意指青年打工族被迫過勞。同時提出三項訴求,包括「勞工國定假日19天,一天都不能少」、「拒絕以一例一休或特休假作為砍除國定假日交換條件」、「要求勞動部加強宣導並進行勞動檢查,落實部分工時工作者勞動權益」。 學生演出行動劇,以紅漆代表鮮血淋在「勞工之肝」上,象徵血汗勞工被迫過勞出賣健康。圖/北大翻牆社提供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與第39條規定:勞資雙方原約定之工作日如適逢國定假日,應予放假且工資照給;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是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新政府上任後,立法院將《勞基法》修法草案排入優先法案,打算加速推動砍除七天國假的進程。對此,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代表蘇子軒表示,政府砍國假對打工族而言整整少了七天的雙倍薪資,以民國106年元旦起調漲後的基本薪資新台幣133元換算,一天八小時的工時,七天下來將損失約7500元,未來這些打工族進入職場,若成為全職勞工,一年工時將整整多了56小時。東吳大學異議性社團城中跳馬社副社長方芯潔認為,大學生只能利用課餘時間打工,平常能排班的時間不多,為了支付房租、生活費、學費等開銷,會希望在國定假日上班並且拿雙倍薪資,「政府如果砍七天假,我們不僅無法休息,又拿不到雙倍薪資等於是變相減薪。」方芯潔更指出,真正落實發放雙倍薪資的業主本來就不多,政府砍國假是在合理化這些業主的違法行為。除了變相減薪,勞動稽查未落實也是問題。國立台北大學法律系學生王晨翔表示自己打工時的工作量常常超出負荷,卻僅拿試用期薪水115元,連基本薪資都沒有,「工時超過八小時卻拿不到加班費也是很大的問題。」王晨翔認為,政府沒有做好勞動稽查,導致打工族長期處在一個不友善的勞資環境,現在還打算砍七天國假,完全漠視勞工權益。 北大翻牆社社員手持標語於立法院前抗議,反對政府砍除七天國定假日。圖/北大翻牆社提供北大異議性社團翻牆社社員林昱中表示,現在大學文憑氾濫於就業市場,若沒有一技在身或是透過國家考試制度考取證照,很難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不僅基本薪資低,薪資調漲的幅度也低,大學生畢業後生活困難,加班到爆肝也是逼不得已。」在這樣的就業壓力下,政府又砍掉七天假,等於是落井下石。立法院對於此次勞方發起的抗議行動並未出面回應,抗議團體與學生代表呼籲政府若不正視青年打工族提出的訴求,必定持續有所行動,不排除將擴大串聯更多學校發起抗爭。 學生將淋上紅漆的勞工之肝掛在立法院大門上,藉此向立法院傳達勞工受資方壓榨的不滿。圖/北大翻牆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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