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墮胎自主權 挪威逾2萬人上街抗議
【記者徐佳渝綜合報導】「我的身體,我的選擇!」17日挪威民眾因不滿首相艾娜.瑟爾貝克(Erna Solberg)10月提案提高墮胎門檻,聚集在挪威首都奧斯陸,舉牌示威抗議、表達反對訴求。自17日的抗議遊行起,民眾不滿的情緒陸續延燒至挪威34座城市,參與抗議的民眾總計高達2萬5千多人。 民眾舉著被神像化的艾娜.瑟爾貝克圖像,圖中他懷著多胎的身孕,周圍還有許多挪威傳統用來墮胎的衣架。 圖/卡洛琳.維斯蔻格提供挪威首相艾娜.瑟爾貝克10月提議修改挪威「墮胎法」,廢除法條第二項「唐氏項(Downs Paragraph)」。對於懷孕12周以上的女性,若健康上無法負荷,或胎兒被檢查出有重大疾病,如唐氏症候群、心臟衰竭(Heart Failure, HF)等狀況,「唐氏項」即可賦予女性合法墮胎的權利。(註1) 為捍衛墮胎法,民眾聚集在挪威國會前抗議,反對首相艾娜·瑟爾貝克的決定。 圖/瑞珍.比莉斯提供為了維護女性權益,17日挪威各地出現「捍衛墮胎法(Forsvar Abortloven)」的抗議活動。參與聲援的「挪威女性公共協會(The Norwegian Women's Public Health Association)」表示,擁有身體自主權是重要的人權,「懷孕女性也是人,不只是放置胎兒的容器。」協會表示,若政府剝奪女性墮胎權,只會導致更多非法危險墮胎的發生。參與者、大學生蘿拉(化名)分享,自己14歲時曾懷孕,但當時因沒有能力養育小孩而選擇墮胎,所以她認為墮胎應依照女性自身的意願,政府無權干預。就讀佛里登倫高中(Frydenlund School)的瑞珍.比莉斯(Regine Blix)則認為,若政府需限制女性墮胎,執政者也應釋出協助家庭經濟的配套措施,「養育患有疾病的小孩不容易,經費補助是政府至少要做到的。」 抗議民眾不分男女老少都來捍衛墮胎法,總計全挪威有25000多人參與其中。 圖/卡洛琳.維斯蔻格提供根據《路透社(Reuters)》報導,艾娜.瑟爾貝克被質疑是為拉攏反墮胎的保守派「基督教民主黨」(Christian Democratic Party),才提議修改墮胎法,為其2021年的選舉鋪路。而部分抗議民眾也認為,首相的決定無疑是政治操作的結果。對此,瑞珍.比莉斯指出,大眾無法接受女性權利被當作政治交易的籌碼。蘿拉(化名)也表示,提高墮胎門檻等於是「侮辱女權」,讓挪威民主走倒退步。基督教民主黨副主席肯兒.依果.洛普斯塔(Kjell Ingolf Ropstad)日前在「挪威廣播公司(NRK Radio)」訪問中表示,墮胎是歧視患病胎兒的行為。抗議活動參與者、就讀偉斯特達爾斯傳播學院(Westerdals School of Communication, WSoC)的卡洛琳.維斯蔻格(Caroline Vestskogen)也承認墮胎有歧視的意味,但他提到身邊親友領養唐氏症小孩的經驗,讓他明白養育患病孩童一點都不容易,「這不是隨便任何人都能承擔的重責」,認為女性應當在墮胎上握有決定權。 抗議民眾高舉著「別碰墮胎法,不然把你待在家裡的妻子送去大學。」標語,表達對反墮胎保守人士的憤怒。 圖/瑞珍.比莉斯提供部分民眾也質疑,墮胎對健康會造成負面影響。抗議活動參與者、就讀伯丁高中海事學院(Bodin upper secondary school and Maritime College)學生歐妲.約翰森(Oda Johnsen)認為,墮胎對健康有一定風險,但他也提到,並不是所有女性都能負荷懷孕或生產過程,若懷孕造成女性生命的威脅,墮胎會是最好的選擇。挪威女性公共協會則指出,主張墮胎合法化的人士並不是對未出生的胎兒冷酷無情,相反地,他們認為墮胎是讓整體傷害減至最低的「壞選項」。(註1)挪威墮胎法載明,女性懷孕前12周可自由墮胎,懷孕12周至18周,必須評估胎兒狀況後提出申請,方能墮胎,懷孕18周後則另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