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新聞期別 :

關鍵字搜尋 :

消防員秋鬥鬥安全 求殉職真相爭補足人力
生活
第1610期
消防員秋鬥鬥安全 求殉職真相爭補足人力
焦點
2015-11-30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22日參與秋鬥遊行,希望政府正視消防員權益。 圖/趙安平攝【記者趙安平綜合報導】「警消人力足,人民才幸福!」「殉職是人禍,藍綠是幫兇!」參與二○一五秋鬥遊行的「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成員聲嘶力竭地喊著口號,控訴政府長期漠視基層警消人員的工作權益。新屋大火奪六命 消防員要真相今年1月,桃園新屋保齡球館發生大火,六名前去救災的消防員不幸命喪火窟,引起社會諸多討論。5月,檢方偵結案件,將殉職原因歸咎於「安檢不實」,讓殉職消防員家屬及消促會難以接受。消促會秘書長鄭雅菱表示,只將殉職原因歸咎於沒有做好安全檢查,是非常不合理的。預防做得再好也很難避免災害發生,她認為消防局包庇現場指揮官,只將責任歸咎於安檢不實,卻沒有去調查指揮官、大隊長等高層人員,只將他們列為證人。消促會希望透過對消防局提告,能找出導致消防員殉職的真正原因,並讓消防局能重視基層消防員的權利,凸顯問題的嚴重性,推動改革。消促會助理秘書陳姳臻指出,新屋一案的問題應與現場指揮體系及人力不足、工時過長有關。其中,大火發生時,因消防人力不足常需要其他分隊前往支援,因而會有默契不足的問題。此外,各分隊亟需人力,使得警專生在畢業後無法進行充足的職前訓練,也可能是此次大火造成殉職的原因之一。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副理事長余宗翰。 圖/趙安平攝爭取合理工時防過勞副理事長余宗翰說,消防員目前面臨最大的問題在於「人力不足」。目前全台灣消防員不到1萬3000人,遠遠不及法定的2萬8000人。「勤一休一」或「勤二休一」的工作狀況,也導致消防員每月工時高達360到480小時。因此,他要求政府應補足消防人力,並改善不合理的工時,還給消防員合理的工作條件。法律學者林佳和指出,台灣的消防員工時制度,在其他國家非常少見。例如鄰近的日本是採取三班制,法國則是勤一休二。他認為,消防員工時的最大問題在於「待命時間過長」,政府卻拒絕將消防員的待命時間算入工作時數,宣稱出勤時間並不長。林佳和表示,政府應該設置「工時保護」,將待命時間算入工時,否則是變相地綁住消防員身體自由。 二○一五秋鬥遊行,數名警消上街爭取組工會的權利。 圖/趙安平攝「補足人力、配備」為當務之急   人力問題一再跳票陳姳臻提到,自從新屋大火造成六名消防員殉職之後,政府終於提撥預算讓各縣市購置「熱顯像儀」,但卻仍然規避人力不足的問題。鄭雅菱說,協會自民國102年成立以來,抗爭最有成果的是「爭取設備」,因政府只需編列預算即可解決。但消防員的根本問題「人力不足」,卻因涉及人事成本,遲遲沒有下文。消防署曾允諾會在三年內補3000名消防人力,但卻一再跳票。林佳和認為,目前國家預算經費不足,導致人力不足的問題遲遲無法解決。「政府看重救災卻又不肯花錢,反而將錢花在辦節日、嘉年華,令人覺得不可思議。」他呼籲政府應增加消防人力,並給予應有工時,讓消防員有充裕時間學習新的救災技術,才是治本之道。陳姳臻說,政府不斷刪減預算,讓消防員的權益長期受到忽略,再加上消防設備老舊的問題,不利消防員的救災工作,等於是棄城市安全於不顧。她希望「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的組成,能夠號召輿論,並團結如醫療體系、警察等不同的力量,讓政府能正視這些問題。
政大要求助教選學習型 學者:明顯違法
校園
第1606期
政大要求助教選學習型 學者:明顯違法
焦點
2015-10-29
抗議學生拋灑冥紙、手舉標語,抗議政大校方要求學生助理全面簽署學習型關係認定表。  圖/洪與成攝【記者洪與成台北報導】政治大學勞動權益促進會21日在政大行政大樓前召開記者會,抗議校方拒發薪水給未簽署「學習型關係認定書」的課程助教,並焚燒「學習型關係認定表」、灑冥紙表達不滿。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指出,教學助理工作並非以學習為主體,即使有學習成分也無法改變勞雇關係,政大校方已明顯違法。政大校方7月時表示A、B、D類助教(註)全為勞雇型並納保,8月卻改由老師與助教自行選擇「勞雇型」或「學習型」,到9月又要求老師與助教全面配合選擇學習型。在校方壓力下,全校600多名教學助理,只剩通識課程「社會學動動腦」的兩位助教、政大社會所學生高若想、呂采穎選擇勞雇型。高若想表示,政大校方仍要求她與呂采穎簽訂「學習型契約」,否則不發放薪水,兩人因此未在正常發薪日領到薪資。 遭欠薪的助教高若想(持大聲公者)表示,校方仍持續要求他與呂采穎簽學習型關係認定表,否則不發薪水。 圖/洪與成攝高若想表示,他們兩人與「社會學動動腦」教師苗延威都認定教學助理工作屬勞動,校方卻自行認定為學習名義。她強調,如果校方持續不發薪水,他與呂采穎不排除發起罷工。 社會學動動腦授課教師苗延威(持大聲公者)到場聲援學生,強調他也認定助教是勞動性質。  圖/洪與成攝面對學生抗議,政大教務處註冊組長王揚忠強調,校方認為教學助理是學習而非工作,高若想與呂采穎需簽署學習型關係認定表,才能領到薪水。政大教務長于乃明說,學校最初的確考慮全面採勞雇型助理,但考量經費才決定全面改採學習型。政大勞促會批評,苗延威和兩位助教都認定教學助理屬勞動,校方仍迫其選擇認定為學習型助理,形同指鹿為馬。 政大註冊組長王揚忠(右三)、教務長于乃明(持大聲公者)皆表示,目前政大沒有「勞雇型」助理規劃,校方認為助教屬學習而非工作性質。 圖/洪與成攝對於「學習型助理」的認定標準,林佳和表示,「學習型」需以學生專業領域之教育學習為主,判斷標準包括「是否屬於學生專業教育學習領域之必要內容」與「是否以特定學生的專業知識為目標開設的課程」,只要不符合這兩項認定標準,即使工作有學習成分,仍然無法阻礙或取代勞動關係認定。林佳和指出,《勞動法》有所謂「規避勞動保護之其他法律關係選擇的濫用」。勞方看似能自由選擇某種法律關係,但選擇此種關係後將不再享勞動保護;除非雇主能證明新選擇可排除勞動保護的關鍵要素,否則就是明確違法。 林佳和指出,學生可向法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爭取權益。圖為學生抗議情況。 圖/洪與成攝林佳和強調,政大校方要求所有助理必須選擇學習型,違背上述原則,違法事實相當明顯。他表示,學生除透過勞檢等申訴管道捍衛自身權益,也可走法律途徑,向法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但必須先「被選擇為學習型」,再透過官司證明「其實工作屬勞動型」。 註:按照《國立政治大學教學助理經費補助辦法 》,各類助教定義分別如下(詳情可見http://aca.nccu.edu.tw/download/rulesdata/law74A.pdf):A 類教學助理:協助授課教師分組討論課教學,以學士班課程為主,開課人數須達三十五人以上。B 類教學助理:協助授課教師演習課教學,以學士班課程為主,開課人數須達三十五人以上。。C 類教學助理:協助授課教師課程相關工作,學士班整合、通識及專業科目等類別課程,選課人數每 科目三十五人以上者,均得經開課單位提出申請。D 類教學助理:協助核心通識課程授課教師分組討論課,以核心通識課程為限。   
置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