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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校園流浪犬惹爭議 找尋校安與動物權益間的平衡點
校園
第1711期
【社論】校園流浪犬惹爭議 找尋校安與動物權益間的平衡點
2019-11-01
流浪犬隻傷人問題長期以來一直是國立政治大學校內熱門的議題之一,不論學生、老師都一定聽過或遇過這樣的問題。近期由於21日在商學院前,再度發生同學雙腿遭犬隻咬傷事件,這項校安議題也再次引發學生熱烈討論。政大校園中,長年有狗群被特定人士飼養在校區,開放空間有犬隻十分常見,然而這些狗群卻會無故攻擊學生,造成師生與校方困擾。學生也對於此事有兩派不同看法,一方支持學校將具攻擊性的犬隻帶離校園,送至收留中心或他處;一方則認為校方無權利帶走流浪狗。 政大校內犬隻眾多,並非所有犬隻都有危險性,因數量眾多,學生難以辨別哪些為溫馴犬隻,哪些有危險性。 圖/《政大學聲》提供除了學生間意見相左,政大流浪犬問題還有另一項難關,便是長年飼養校內流浪犬的李姓校友。李姓校友除了每天會固定至學校餵食流浪狗,也曾將新的流浪狗帶入校園,導致除了狗隻與師生間的衝突,狗群間的衝突行為也會影響師生。並且由於李姓校友認定流浪狗為自身所有物,每當校方決定移置流浪犬隻,李姓校友便會表達激烈抗議,並且阻礙台北市動物保護處抓捕大隊的行動。針對流浪犬隻問題,政大校方早已在民國101年1月的校務會議中通過《國立政治大學犬隻管理原則》,也在108年1月的校務會議中修正第三條條文,更改為「本校校園除導盲犬、政府機關工作犬及依前項規定繫狗鏈或做好防護措施者外,禁止犬隻進入本校建築物內。民眾攜帶犬隻,應依規定繫狗鏈或做好防護措施,否則得不允許其入校,已進入校園者,得予驅離。」並同時增訂第七條,「民眾違反本原則規定,造成他人傷害或損失者,除應負相關法律上之責任外;本校禁止該民眾及犬隻入校,已入校者予以驅離,並取消其使用校園資源設施等權益。」以及增訂第八條條文,「本校得視違規情節逕行通知警察機關及臺北市動物保護處派員到校協助處理。」除上述規範犬隻進出之外,政大也有訂定流浪狗移置相關規定,目前校方依舊以TNR(Trap捕捉,Neuter絕育,Return放回)政策為主。然而這項問題卻始終無解,自101年至今,校園中依舊不時發生犬隻傷人與連續對人吼吠的事件。加上雖有規範與管理原則,卻無法有效規範李姓校友的行為,並且由於規則中未訂立罰則,因此只能對該校友口頭規勸,成效不彰。政大校方現在由於以上諸多因素,僅能表示校園為開放空間,歡迎民眾按規定攜帶犬隻入校,並秉持無攻擊性犬隻若無人檢舉學校並不會特別驅趕。然而由於犬隻攻擊並不固定,難以辨別是否具攻擊性,若真發生犬隻攻擊學生事件,駐警隊也難以在第一時間抵達驅趕犬隻。僅能向學生宣導,若發現任何具潛在攻擊性犬隻,盡可能拍照錄影以確定犬隻身分,幫助校方執行捉捕移置。然而這樣的做法治標不治本,學生在遇到流浪狗攻擊、威脅時,難有多餘心力紀錄、確認犬隻身份或特徵。政大校園中的流浪犬問題除了單純攻擊事件,還面臨校外人士的餵食及阻饒,因此校方在借鑑他校管理流浪犬方式時,需要作出應變及更改,讓制度更加符合校園現況。動物權益固然重要,但是當浪犬已明顯影響師生,校方除更改校內犬隻管理,也該徹底執行管理規則,不應因校外人士干擾而使捉捕行動被延緩。面對程序上執行的困境,學校也該更加積極推廣、幫助學生運用現行管道蒐證,確實執行捉捕移置,兼顧學生與動物權益,讓校園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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