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新聞期別 :

關鍵字搜尋 :

拒砍假訴求遭漠視 青年力爭勞權
校園
第1634期
拒砍假訴求遭漠視 青年力爭勞權
2016-10-26
【記者陳玟蓓台北報導】由於拒砍七天假的訴求一直未受重視,「高教工會行動青年委員會」23日串連59個青年團體至立法院前抗議,強調學生不需要一例一休,但砍七天假卻會實際影響工時及工資,呼籲政府能在11月8日《勞動基準法》修法草案二讀前儘速將該法案退回。 遊行隊伍行經行政院時駐足向政府喊話,帶著象徵過勞青年的「肝」,強調青年團體力爭應有的國定假日權益。圖/陳玟蓓攝新政府上任後積極推行《勞基法》修法,將目前的一例零休改成一例一休並刪除七天國定假日。青年團體為表達不滿,曾於9月24日前往立法院抗議,提出「19天國定假日一天都不能少」、「拒絕政府用一例一休交換七天國定假日」、「全面實施勞動檢查」三項訴求。但《勞基法》修法草案於5日進行一讀,僅在一分鐘內,便迅速通過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並送往黨團協商,造成勞工、青年團體盛怒。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國立陽明大學醫學系學生蘇子軒表示政府這幾個月以來執意砍七天假,忽視民眾勞動權益訴求,相當於賤賣所有勞工、青年的健康,「我們拒絕用一例一休或特休來交換七天國定假日,兩者之間並不相關。」 學生團體在立法院前抗議並高舉拒砍七天假宣言,再次呼籲政府不應漠視勞工權益。圖/陳玟蓓攝世新大學中國文學系學生許偉育指出,砍七天假會讓一年的工作日增加,而在這七天上班的勞工,卻無法得到雙倍薪資,等於變相減薪,「強硬推動的刪減七天國定假日,將會把我們推向更為血汗過勞的惡劣處境!」近幾年來,學費不停上漲,薪水卻不升反降。「反教育商品化聯盟」、輔仁大學社會學系學生林子傑則指出,超過90萬的學生家庭必須背負數十萬的學貸,而大學生畢業起薪不到三萬,就算畢業後一整年也還不完,政府應設法提高基本薪資,而非執意砍假,增加勞工工時將會惡化這些新鮮人的經濟處境。 將近60個學生團體串連起來,共同呼籲政府不應與資方靠攏,讓勞工權益受損。圖/陳玟蓓攝「政大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簡稱政大勞促會)成員、社會所學生吳昭儒表示,一例一休對打工族來說並沒有影響,但是砍假七天,卻會實際造成打工族一年損失新台幣7000多元,幾乎等於一個月的生活費。學生打工情形普遍,但勞動權益卻幾乎不受到重視。政大勞促會成員、教育學系學生洪詩婷表示,自己曾在餐廳、補習班做過十個小時的班,但雇主卻都沒有給予合理的加班費;朋友在茶餐廳工作時燙傷,卻沒有勞健保或任何補助。 政治大學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代表洪詩婷以自身打工例子,呼籲政府正視勞工權益。圖/陳玟蓓攝「國立台灣大學工會」秘書長、社會所學生曾稚驊建議應建立健全的勞檢制度及工會組織,確保法規能徹底執行;另外,若勞工遇到勞資糾紛,也能透過工會發聲,爭取屬於自己的權益。洪詩婷呼籲政府應重新審查《勞基法》修法草案,唯有透過公開的辯論、公聽會,才有辦法與人民達成共識,並再度強調七天國定假日只是最低保障,工時更要符合《勞基法》。
私校法修法形同虛設 私改盟籲多方制衡
校園
第1630期
私校法修法形同虛設 私改盟籲多方制衡
2016-09-28
【記者陳玟蓓台北報導】「私校改革學生聯盟」(以下簡稱「私改盟」)25日偕同教師、勞工團體於立法院前示威抗議日前初審通過的《私立學校法》(以下簡稱《私校法》)修正草案,質疑該修正案未能有效監理董事會,形同虛設,呼籲政府應確實改革。《私校法》自民國63年頒布至今歷經14次修正,日前教育部提出的《私校法》修法版本,規定政府補助款項高於新台幣6000萬的私立大學需增設一名公益董事,但因補助額門檻過高,遭師生批評形同虛設。另外,董事會內部的會議紀錄、法規章程及學校財務流動資訊也未明定對外公開的機制,容易讓人產生「黑箱」疑慮。 「私校改革學生聯盟」25日上午9時於立法院抗議《私立學校法》修法草案中,董事會設立的監督機制門檻過高。圖/陳玟蓓攝。抗議行動召集人、世新大學學生勞動權益行動小組成員許偉育指出,董事會在學校內的工作職權應為監督校務及輔助的角色,但卻透過任命校長的方式實際掌控校務,成為全校最大的行政決策者。私改盟總召林子盟表示,這是全台私立大專院校普遍存在的問題,絕非個案,為避免董事會坐大,強行控制校務運作,影響整體師生權益,政府應全面設立公益董監事,落實董事會的監督機制。近年台灣整體高等教育攸關私校董事會的弊案層出不窮。東海大學學生議會議長李宜佩指出,去年董事會強行撤換校長的事件造成校務延宕多時,校務提案有去無回,將近半年時間處於「無校長狀態」;而許偉育也表示,今年世新校長在沒有經過事先審議及討論的情況下,於校務會議強行通過調漲學費的提案,事後校長說明此為「上面」指示的既定政策,「顯示出師生幾乎沒有任何民主權利可言,只能任由董事會擺佈。」為解決董事會過去過度涉入校務的弊病,私改盟提出校長應從教職員中選舉產生,董事會則不得干涉選舉結果,劃清雙方職權範圍。除了過度介入校務運作之外,董事會更可以利用財務預算的編列,甚至透過掏空從中牟利,獲取最大的利潤。許偉育指出近年來世新不斷進行撙節政策,不但大量縮減公共設備的預算、提高學雜費,更增加兼任講師的名額,在逐步犧牲學生學習資源的同時,每年卻編列三百多萬的交通預算給只有不到20人的董事會。此外,私改盟認為私校若遇經營不善,董事會不應私自接收校產,而應由政府代為管理,收歸公有,避免校產再度落入私人口袋。許偉育以103年因經營不善停止辦學的永達技術學院為例,直言學校在「退場的這兩年之內,憑空冒出超過三億元的花費,也沒有人知道錢的流向。」顯示出「校產如家產」,學校形同提款機的情形早已屢見不鮮。為防止私校董事會在運作、財務以及人事上產生不透明、不公開的黑箱情形,私改盟疾呼政府應透過全面設立學生、勞工及公益董監事,讓私校中董事會不再是一言堂,而是透過多方制衡,以民主化的方式管理校政,試圖健全整個高等教育體制。 「私校改革教師聯盟」發起人尤榮輝呼籲政府應落實董事會的監督機制,讓私校由師生治理,以剛正私校董事會濫權的陋習。圖/陳玟蓓攝。「私校改革教師聯盟」發起人尤榮輝指出私校法是私校運作的根本大法,與學生的受教環境、受教品質,甚至跟教師權益有密切關係,「修私校法等於是打破長期官、商、立委所形成的穩定利益共生結構,希望政府能大刀闊斧改革解決《私校法》沉痾。」除了私校學生關注《私校法》改革的議題,本次抗議活動更有不少國立大學學生一同參與。國立東華大學學生郭家瑋表示《私校法》牽扯到學生的教育問題,影響相當全面,希望可以透過到場支持的力量,呼籲社會大眾一同正視該議題。
打工族反砍國假 怨政府變相減薪
校園
第1630期
打工族反砍國假 怨政府變相減薪
2016-09-28
【記者楊進傑台北報導】手持抗議標語,喊出「青年要勞權,拒砍七天假」的口號,「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工鬥青年產業後備軍」、「反教育商品化聯盟」與13所大學學生代表24日下午1時於立法院前抗議。認為政府砍七天國假對青年打工族而言相當於變相減薪,要求立法院退回修法草案。抗議學生演出行動劇控訴政府與資方壓榨青年打工族,並在象徵勞工健康的「勞工之肝」淋上代表鮮血的紅漆,意指青年打工族被迫過勞。同時提出三項訴求,包括「勞工國定假日19天,一天都不能少」、「拒絕以一例一休或特休假作為砍除國定假日交換條件」、「要求勞動部加強宣導並進行勞動檢查,落實部分工時工作者勞動權益」。 學生演出行動劇,以紅漆代表鮮血淋在「勞工之肝」上,象徵血汗勞工被迫過勞出賣健康。圖/北大翻牆社提供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與第39條規定:勞資雙方原約定之工作日如適逢國定假日,應予放假且工資照給;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是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新政府上任後,立法院將《勞基法》修法草案排入優先法案,打算加速推動砍除七天國假的進程。對此,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代表蘇子軒表示,政府砍國假對打工族而言整整少了七天的雙倍薪資,以民國106年元旦起調漲後的基本薪資新台幣133元換算,一天八小時的工時,七天下來將損失約7500元,未來這些打工族進入職場,若成為全職勞工,一年工時將整整多了56小時。東吳大學異議性社團城中跳馬社副社長方芯潔認為,大學生只能利用課餘時間打工,平常能排班的時間不多,為了支付房租、生活費、學費等開銷,會希望在國定假日上班並且拿雙倍薪資,「政府如果砍七天假,我們不僅無法休息,又拿不到雙倍薪資等於是變相減薪。」方芯潔更指出,真正落實發放雙倍薪資的業主本來就不多,政府砍國假是在合理化這些業主的違法行為。除了變相減薪,勞動稽查未落實也是問題。國立台北大學法律系學生王晨翔表示自己打工時的工作量常常超出負荷,卻僅拿試用期薪水115元,連基本薪資都沒有,「工時超過八小時卻拿不到加班費也是很大的問題。」王晨翔認為,政府沒有做好勞動稽查,導致打工族長期處在一個不友善的勞資環境,現在還打算砍七天國假,完全漠視勞工權益。 北大翻牆社社員手持標語於立法院前抗議,反對政府砍除七天國定假日。圖/北大翻牆社提供北大異議性社團翻牆社社員林昱中表示,現在大學文憑氾濫於就業市場,若沒有一技在身或是透過國家考試制度考取證照,很難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不僅基本薪資低,薪資調漲的幅度也低,大學生畢業後生活困難,加班到爆肝也是逼不得已。」在這樣的就業壓力下,政府又砍掉七天假,等於是落井下石。立法院對於此次勞方發起的抗議行動並未出面回應,抗議團體與學生代表呼籲政府若不正視青年打工族提出的訴求,必定持續有所行動,不排除將擴大串聯更多學校發起抗爭。 學生將淋上紅漆的勞工之肝掛在立法院大門上,藉此向立法院傳達勞工受資方壓榨的不滿。圖/北大翻牆社提供
【社論】遭立院拒門外 獨媒新聞自由受限
校園
第1599期
【社論】遭立院拒門外 獨媒新聞自由受限
2015-05-27
新聞媒體是第四權,要記者落實「看門狗」角色,須予其充分的採訪自由。但自3月以來,「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苦勞網」、《環境資訊中心電子報》等獨立媒體,被立法院以未經商業立案為由拒於門外。自詡為民主殿堂的立法院竟「大小眼」,阻擋「獨立媒體」入內採訪。依據立法院訂定的《採訪證件發放要點》第四條,唯有「完成公司(商業)登記有案」新聞組織的記者方能取得採訪證。然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載明,所謂新聞自由:「亦保障一般人為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或為促進公共事務討論以監督政府,而從事之新聞採訪行為。」新聞採訪自由受憲法明文保障,無論獨立媒體或其他新聞機構的記者,均有權進入立法院採訪。去年9月,行政院邀請多家獨立媒體採訪每週記者例會,顯示政府機關已正視獨立媒體之採訪自由,相比之下,立法院顯得保守。根據管中祥〈立法院是在怕什麼?〉一文,立法院秘書處副秘書長王全忠強調,限制獨立媒體採訪是為維護會議秩序及與會者安全。但非營利媒體記者進入議場如何會妨礙會議進行?又如何危害與會者安全?這些顯然是不合理的假設。從新聞自由程度可一窺國家的民主進展,獨立媒體長期關注特定議題,體檢政策、報導「不能戳的真相」,實為推展社會進步的動力。但立法院限制獨立媒體的採訪權,罔顧人民知的權利,令人心冷。立法院應重新檢討採訪證的發放規範,開放獨立媒體進入採訪,確保新聞自由。
草案一字之差 私校教師薪資恐減六成
校園
第1598期
草案一字之差 私校教師薪資恐減六成
2015-05-21
輔仁大學心理系系主任何東洪於立法院外落髮,展現抗爭決心。圖/董容慈攝 【記者董容慈台北報導】立法院原預訂於19日二讀通過《教師待遇條例》草案,其中有關私校教師薪給「準用」公校的強制規定,將改為「得準用」的任意規定。為此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18日於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抗議草案賤賣私校教師權益。輔仁大學心理系系主任何東洪、世新大學社會發展所副教授陳政亮也在現場落髮,表達抗爭決心。 大專院校教師薪給分為「本俸」與「學術研究費」。而《教師待遇條例》將原先《私校法施行細則》中,私校教師薪給「準用」公校的規定改為「得準用」,亦即未來私校將可合法刪減教師的學術研究費用。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以私立大專院校助理教授為例,原先私校助教的薪資本俸為新台幣2萬9435元,學術研究加給為3萬9555元。但若《教師待遇條例》上路後,私校助教薪給扣除學術研究費,將從原先的6萬8990變為2萬9435元,減少近六成。 根據教育部統計處大專校院概況顯示,103學年度私校比例佔全國大專校院2/3,而全國近5萬名大專校院教師,就有約3萬人來自私校。高教工會理事長、政治大學勞工所教授劉梅君表示,台灣勞工產業低薪狀況已逐漸蔓延至教育產業,教師的工作內容為授課與研究,學術研究加給不應任由私校決定是否支付。 除了教師外也有學生到場聲援,反教育商品化聯盟成員、台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學生謝慧霆認為,教師的勞動權益直接影響學生的受教權跟教學品質,因此決定站出來聲援。而反教育商品化聯盟成員、台灣藝術大學美術系學生許鈺羚也直言,教師若因低薪資而需到處兼課,上課品質也將直接受影響。 19日,《教師待遇條例》草案二讀從立法院議程中排除,21日交由立委召開黨團協商後,22日進行決議。高教工會表示,會持續捍衛高等教育教師權益。
自治草案溝通不足 原民要求暫緩審查
校園
第1593期
自治草案溝通不足 原民要求暫緩審查
2015-04-15
【記者董容慈台北報導】立法院13日初審《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同時,原住民族青年陣線與台灣原住民政策協會於立法院羣賢樓外高喊「拒絕鳥籠自治!反對草率審查!」等口號,批評原住民族委員會在草擬草案時未與部落族人充分討論,要求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暫緩審查。民國99年行政院曾推動《原住民族自治法案》草案,但因立法院會期結束不續審遭到退回。經過五年,政院並未再次推動草案審理,反而改將原民會在原住民族不知情下訂定的《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送進立院。且延宕五年的法案也由自治法降為暫行條例。針對法案推動溝通不足,原住民族青年陣線成員撒丰安在記者會中表示,原民會在擬定《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時,並未有任何民間團體參與討論,僅舉辦零星的分區說明會,並培育種子講師到各部落進行單向的政策宣傳,「根本就是假自治,真鳥籠。」Pangcah阿美族守護聯盟召集人那莫.諾虎(Namoh Nofu)說:「部落對於法案的內容完全不知情。」除了程序瑕疵外,《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內容也有諸多不足,在土地權與財政權方面並未明確規範自治權限,僅表明「賦予一定之權限」。那莫.諾虎說明,目前部落不具有法人資格,只能被迫接受許多土地開發案,無法伸張部落主張。雖然《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賦予部落「私法人」地位,但只有被委託的權利,並沒有行使公權力的資格。所以此次訴求之一便是部落公法人化,讓部落具有能行使公權力的公法人地位。那莫.諾虎認為《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框架了原住民族對未來自治的想像。他表示,各部落族群的土地觀與慣習皆不同,不應用一套法案去推動,而應以不同的行政辦法去執行。撒丰安則認為,此草案美其名是試辦,但五年期限到後,原民會是否會推動正式的法案仍是未知數。近期原住民土地爭議頻傳,像是嘉明湖事件與花蓮大開發,凸顯出原住民族自治的重要性。原住民族青年陣線成員、台灣大學社會工作系學生潘宗儒表示,若原住民族取得自治權,便能自己決定在部落傳統領域中的開發,「土地的開發與利用應該是由部落自己決定,而非財團或是資本家」,原住民族青年陣線也將持續串連北部原住民青年力量,推動原住民自治。
置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