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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集《她和她的她》揭熟人性侵議題 被害人創傷修復受關注
校園
影音
第1775期
影集《她和她的她》揭熟人性侵議題 被害人創傷修復受關注
2022-12-15
【記者彭嘉輝、蔡文馨綜合採訪報導】近日影集《她和她的她》受到廣泛討論,劇中女主角林晨曦在高中時期遭受老師侵犯,向家人及校方傾訴,卻無法得到信任,讓林晨曦難以撫平事件帶來的創傷。而現實生活中,性侵害案件遠比我們想像的還要常見。根據衛生福利部的數據,2022上半年共有4519件性侵害事件通報,換算下來,每60分鐘就有一個性侵害通報案例。不僅如此,更有高達九成是熟人性侵,遠比陌生人來得多。根據統計,被害人與加害人屬於伴侶關係的案件就有38.9%,其次是家庭成員佔18.1%,再來包含普通朋友、同學、職場、師生關係等也都是常見的性侵加害人。然而,遭到親近的熟人侵犯,被害人恐因驚嚇無法及時釐清自己的遭遇,而選擇壓抑不向外求助,使他們容易遭旁人質疑。對此,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榮譽教授王燦槐說:「平常講的就是很典型的被害人,就是一直哭啊,有些被害人,他其實是表現得很冷靜,因為他就一直ㄍㄧㄥ 在那,所以外面的人旁邊的人也會覺得,你說你發生那個事,可是你還是可以照樣吃飯,照樣上學所以他們就再往前推論這件事是假的,所以我覺得整個對被害人的那個迷思,就是懷疑這件事情是假的。」社會中常出現對「完美被害人」的刻板印象,但諮商師強調,每位性侵被害人都會有不同的反應和情緒。有些人容易因震驚、錯愕、害怕等複雜情緒,出現頭痛失眠等症狀,有些更會自我貶低或自責,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性侵方案服務督導梅悳惠也進一步說明,「那有可能他會透過想要傷害自己的行為來阻止來降低這樣的一個痛苦的感受,那最後一個其實比較可能是在性侵害的當事人裏面,可能會出現他可能會不經意或是不斷地回想到他過去事件的創傷的一個場景一個感受等等,那其實是無來由的,那對於當事人來說也會受到很大的影響。」在性侵害事件過後,身邊親近友人往往會感到心急、難過以及氣憤,希望幫助當事人趕快好起來,這樣的心態卻可能導致當事人不願表達真實情緒。對此,長期關注性侵害議題的勵馨基金會,提出「聽、問、接、找」四大原則,給予大眾一個合適的方式來協助身旁的受害親友。除了日常生活中親近友人的協助外,專業諮商心理師或輔導員則扮演修復創傷的重要角色,不僅幫助當事人穩定情緒,也協助當事人重新建立安全感與調適生活步調。米露谷心理治療所諮商心理師謝筱柔表示,「我覺得至少可以讓他比如說情緒有宣洩的出口,找到一些就是如果安撫自己的焦慮、害怕、緊張的方式,其實對於他們在恢復就是生活的部分,其實就已經是蠻重要的了。 」面對性侵害事件,社會大眾常以「完美被害人」的迷思檢視、評價,若是用陪伴與不責備的方式幫助當事人發聲求助,更能夠協助當事人順利走過創傷復原之路。
司法天秤無法衡量的傷痛 修復式司法另闢正義之路
專題
第1724期
司法天秤無法衡量的傷痛 修復式司法另闢正義之路
2020-04-30
【專題記者支琬清、黃婕、王品淇、白欣、劉庭莉綜合報導】「那我兒子有活下去的權利嗎?」宋喬安眼眶中隱忍的那一滴淚,最終流了下來。自社會寫實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播出後,引發熱烈迴響及省思。劇中因一起隨機殺人事件,使得加害人與被害人雙方家屬陷入痛苦的深淵中。社會對於現今司法如何修補彼此情感創傷的討論更甚從前,讓修復式司法逐漸受到重視。遭遺忘的情緒角落 對話為被害人開啟療傷窗口民國100年,年僅兩歲大的王昊遭母親同居人虐待致死,引起社會震驚。事件發生後,王昊的姑姑王薇君不停為孩子奔走,並成立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幫助更多受虐兒童。王薇君曾陪伴保母虐殺孩童的被害家庭進入調解程序,未料調解委員竟對家屬說:「孩子最終還是有價錢的。」接著便拿出計算機,算起賠償費,不顧家屬心中的傷痛。但被害家屬希望的,往往並非金錢賠償。因此,王薇君認為司法制度應要建立安慰或是對話的程序,使被害人及家屬的情緒有出口。「我們在調解裡比較沒有那麼多時間處理感情、傷害這塊。」台北律師公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孟秀說。同樣是雙方進行對話的機制,相較於調解,修復式司法更重視情緒與感受,提供加害人、被害人及其家屬對話與修復傷痛的機會。 台北律師公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孟秀認為,修復促進者須先傾聽再提問,先了解當事人,再依對方需求給予協助。 圖/王品淇攝擔任修復促進者(以下簡稱促進者)已有多年的中華修復促進協會理事長柴漢熙指出,修復式正義是最基礎的理念,不過僅刑事案件的處理稱為修復式司法,如用於少年或其他事件,則應稱作修復式程序。而修復式正義的概念應用,也在現今以刑罰為主的司法體系中,走出另一條撫慰療癒的道路。促進者偕同對話 助被害人逃出自責漩渦「被害人要真相,因為他會害怕再度被害。」柴漢熙緩緩道出被害人心境。過去曾參與法務部修復式司法方案實施計畫的他分享,不論犯罪程度輕重,「為什麼我會被傷害?」的聲音會不斷在被害人心裡迴盪,導致被害人開始檢討自我,甚至深陷其中、無法走出。 比起修復式司法,修復式正義更廣義且更符合其理念,柴漢熙期待能透過推廣,讓被害人正義得以恢復。 圖/王品淇攝透過修復式司法,試圖以對話使雙方釐清事情的責任歸屬,除了讓被害人走出自責情緒外,也進一步讓正義獲得實現。在法務部保護司針對修復過程事後的問卷調查得知,有75%的被害人感到正義獲得實現,承諾未來會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的加害人更高達93%。法務部保護司解釋道:「透過對話,也讓施暴的人去了解,做了這件事對他(被害人)造成的影響是什麼。」但要讓雙方真正走到面對面談話的這步,是需要相當的勇氣與努力。柴漢熙說明,被害人會害怕坐到桌前,不敢詢問被傷害的原因。因此需仰賴促進者輔導的技能,陪伴、支持、鼓舞被害人與加害人,給予被害人安全感,才能讓被害人在修復對話中主動表達感受。柴漢熙進一步說明,「當一個助人者不是給他方法,而是讓他明白他有能力解決。」培訓制度多方進行 公私部門歧見不易消弭目前國內對修復式司法的認知差異大,針對促進者需抱持的理念,便有不同學派的說法。台中地方檢察署修復促進者督導陳怡成認為,促進者應以人為本,並理解當事人的情緒歷程與受傷經歷,才能順利進行對話。柴漢熙則提出無害原則,即促進者應避免對當事人造成二次傷害。不過雙方皆認為促進者不應勸說以和為貴,或試圖說服對方原諒彼此。此外,促進者背景曾是選任的考量之一。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淑姿憶述,過去重視促進者心理諮商的背景,認為需具備心理諮商溝通技巧,才適合擔任促進者,幫助雙方的溝通。但時至今日,促進者背景相當多元。以台中地檢署為例,其下的促進者共47位,有近30位擁有律師背景,具有心理諮商專業則有十多位。甚至有部分人員是來自於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以下簡稱犯保)的志工,退休的觀護人員亦參與其中。有鑑於促進者來自不同專業,無論是法務部、地檢署或是民間機構,皆會根據促進者的背景進行課程訓練。卻因現階段對促進者的培育尚未有一致的標準,導致各方對於培訓方式的認知有所落差,進而形成多種培訓管道,更無法確定何種管道出身的促進者最為合適。也因公私部門的培訓方式有別,各有利弊與立場,造成兩者間的溝通不善。公部門認為已盡力完善修復式司法的架構,但對民間機構而言,政府部門培訓的時長並不足夠,且專業制度也不夠完整。對此,法務部保護司表示會加強與民間溝通,努力平衡雙方的差異與想法。 台中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洪淑姿業管許多業務,仍不遺餘力推廣修復式司法,期待更多案件能在情感上進行修復。 圖/王品淇攝社會風氣待扭轉 難與刑訟脫鉤成推動阻力在推行修復式司法時,釐清並表達自身情緒,是對話相當重要的一部分。洪淑姿說明,西方父母會鼓勵孩子表達,東方則較注重於學業,忽視表達與情感控制能力。情緒表達的不熟悉,造成對話效果有限。陳孟秀也表認同道:「台灣人對於談感受是不熟悉的,這是很根本的問題。」台灣社會風氣對於兇手的不諒解,也形成修復式司法推動的阻礙。法務部保護司認為,推動修復式司法時,需要有經驗者的現身說法,但過往曾出現被害家屬表態欲與加害人對話,社會大眾隨即批評的案例,致使對話過的當事人不願分享經驗,怕再度被傷害。但法務部保護司也透露,尚無法確認當事人是否因社會輿論壓力而不敢參與,「可是這是犯罪事件兩者之間的事情,外人對事件過多的評價,好像是應該被修正的。」至於修復式司法對於刑事訴訟帶來的影響,各方亦有不同看法。法務部保護司認為,開始修復程序不影響原有的刑事訴訟流程,對話會跟後續的偵查、審判分開進行。但王薇君指出,在訴訟結束前啟動,難以得知加害人是否誠心道歉。他接著說明,惡意加害的案件,若被害人或家屬的心理創傷尚未平復,進入對話將有一定難度,恐也使被害家屬憂心,加害人的道歉會成為日後量刑的考量。走過十年里程碑:法制化後的下一步?修復式司法在台推行將屆滿十年,去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其正式法制化,賦予法規依據。對此,中華修復促進協會常務理事陳祥美樂觀看待,他認為修法後讓法律工作者在不同案件上,能有所依循。但修復式司法在推動上仍面臨許多阻力。王薇君提及,因投注人力資源於培訓並非易事,修復式司法無法一次到位,應先著重培育種子人員為要。陳怡成則補充,身為第一線與被害人、加害人建立對話橋梁的角色,促進者背負重要使命,未來應建立促進者的認證制度,「若沒有篩選機制,受過傷的當事人出去反而會進行反宣傳,使修復式司法更不易落實。」面對專業人力資源的問題,法務部保護司表示,有法規依據後,在人力跟預算的爭取上會相對有力。且洪淑姿提及,在正式入法前,台中地檢署並未分撥到有關修復式司法的預算,實際執行的經費,是由各地將緩起訴處分金(註)上繳至國庫後,再由犯保向國家申請而來。每年隨著開罰案件的多寡,緩起訴處分金也會有所增減,來源不甚穩定。因此,洪淑姿說:「期待入法後,修復式司法能有獨立預算。」註:被處以緩起訴處分之被告,會被要求繳交一定金額的錢給國庫,其便為緩起訴處分金。除此之外,現今法務部保護司申請修復程序的途徑有三種,分別為透過機關轉介、由檢察官發起,以及由當事人自行申請。但對於不同管道的推廣程度仍不足,較難增加民眾參與的意願。法務部保護司認為,正式法制化後,能讓大眾更了解何謂修復式司法。陳孟秀則指出,「修復式司法必須被普及化,要讓所有司法人員都認識這件事。」修復式司法的入法,除讓法律工作者在不同案件上能有所依據,也逐漸開啟相關政府機構與人民宣導溝通的管道。法務部保護司也表示,未來達到一定規模、標準化流程後,願與民間聯手,讓擁有相同理念的人共同合作。在各方努力下,現今司法體制對於被害人保護有更多別於以往的重視及措施,陳怡成強調:「修復式司法不需要走得快,要走得好,走得扎實。」 除了宣傳文宣、校園演講外,台中地方檢察署也在服務台設立諮詢窗口,讓民眾知道更多相關資訊。 圖/王品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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