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行政院長賴清德公布自明年1月起,軍公教人員加薪3%的消息,但這項決議並不包含私立學校中的教師,引發私校工會特別在9月28日教師節當天召開記者會,希望政府能夠提供私校老師應有的保障。
事實上,不論公校或私立學校的教師都同樣受《教師法》的規範,也都是台灣教育場域中重要的一份子。然而,在《教師待遇條例》中,只保障私校教師的「本俸」必須與公校一致,其餘像是鐘點費、學術費仍然不在管轄範圍內。
且近年來,為了因應少子化,許多學校為了節省成本,紛紛裁減課程、停招系所,有些學校甚至大規模資遣教職員,導致許多老師成為流浪教師。此外,招生也因此成為私校教師的業績壓力,倘若招生不如預期,則可能遭扣薪,連帶影響工作權,進而影響教學品質。
然而,不只是教師工作權受損,學生也因此被迫共同承擔校方為節省成本帶來的負面影響,像是課程精實所導致修課選擇減少、許多課程從小班教學轉為大班制等。
不只私校對此制度不甚滿意,公校也認為此制度中,政府只補助75%,剩下25%為校方自籌款項,一年可能要增加幾百萬,甚至幾千萬的人事費用,長期下來亦會對校務財政造成一定負擔。
在逐漸惡化的教職環境中,「加薪」看似是欲改善惡化現象的一道曙光。但政府若只是倉促推行政策,而忽視未受到制度保障的私校教師,則很可能適得其反。老師是學生最直接的接觸對象,且授予學生專業知識與能力。倘若教職環境不能給予教師足夠的保障,讓他們無後顧之憂的授業解惑,反而可能因此侵害到眾多莘莘學子的受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