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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8期
2025-11-14

【記者黃律齊報導】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以下簡稱招聯會)於5日公告備審資料相關規定之修正。依新制,凡參加「繁星推薦」或「申請入學」的考生,均須於備審資料中如實呈現個人事蹟。若經查證發現不實內容,將可依嚴重程度,取消錄取資格或開除學籍,甚至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而學生即使已從大學畢業,仍可追溯處分,撤銷學位。

招聯會5日公告修正規範,加嚴學習歷程檔案違規認定,並提醒學生即使畢業,仍可追究責任。 圖/黃律齊攝

招聯會5日公告修正規範,加嚴學習歷程檔案違規認定,並提醒學生即使畢業,仍可追究責任。 圖/黃律齊攝

招聯會強調:「大學招生規範的核心精神在於預防與提醒,透過明確規範,引導考生理解誠信態度的重要性。」因此,本次修訂並非加重懲處,而是希望透過闡明既有規範的適用時間點與範疇,提醒考生自遞交資料起即應維持誠信。新條文在原先「錄取後未註冊前」與「註冊入學後」的規範之外,增列「報名後至錄取前」等文字,明訂若在此階段發現備審資料不實,可取消報名資格或採取其他適當處分。另一方面,招聯會亦擴大「違規行為」的認定範圍,在原有「偽造、變造、考試舞弊」之外,新增「或其他影響入學公平性等情事」的敘述,期待能涵蓋更多可能破壞招生公正性的行為。

此次規定的修正,源自114學年度申請入學期間曾傳出多起備審資料不實的案例。如有學生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分享自己的學習歷程時,將參與辯論活動的經歷標注為「最佳辯士」,遭網友質疑造假。事件曝光後,各校陸續取消他的錄取資格。現就讀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的王同學(化名)表示,其實在高中校園裡造假並不罕見。他舉例:「很多人會假裝自己有參加一個活動,只是沒得獎,這就很難抓。」因此,他認為此次制度修正不會有太大影響。國立政治大學學生羅澤也指出,真正要改善招生誠信問題,應從教育現場著手。他認為,應將「寫作方法」與「學術倫理」系統性地納入高中課綱,引導學生在備審資料中如實呈現學習歷程,而非僅用後續懲處手段進行規範。

招聯會由各大學組成,負責規劃入學方案並委託執行考試。大考中心則依招聯會委託研發並舉辦大學入學考試。 圖/黃律齊攝

招聯會由各大學組成,負責規劃入學方案並委託執行考試。大考中心則依招聯會委託研發並舉辦大學入學考試。 圖/黃律齊攝

國立中山大學教務長歐淑珍回應,該校近年未曾出現學生備審資料造假的情況,但若學系對資料內容有疑慮,會在評分前或面試時進一步釐清,再據此評分。此外,他建議主管機關建置具公信力的活動與得獎資料庫,由高中端上傳登錄,以協助學生彙整備審資料,並提供大學端查核使用。國立中正大學教務長李翠萍則補充,此次修法不僅展現大學端對備審資料真實性的重視,也提醒學生在呈現學習歷程時應遵守誠信原則。她進一步建議,高中端應積極發揮輔導與引導功能,在日常教學中加強宣導真實呈現的重要性,協助學生培養誠信意識。

針對大學呼籲高中端加強把關,高中教師林老師(化名)指出,「有些學生可能不是故意造假,而是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已經超過倫理或法規的界線。」他認為,最根本的解方應回到教育源頭,從培養學生的誠信、自覺與責任感做起。他亦提出,即便是高中教師也難以全面掌握學生資料的真實與否,因此現階段最可行的作法,是讓學生自行簽署切結書,明確了解若有不實將需自行負責。此外,林老師亦呼應歐淑珍的觀點,同意建置全國性的活動與得獎資料庫,否則高中端難以統整學生經歷,且資料保存有一定年限,後續查核將更加困難。

對於大學與高中端的質疑,招聯會解釋,教育部目前推動「大學招生專業化發展」計畫,現已協助各校建立更完善的查核與輔導機制。例如,部分大學會編製「高中生競賽及語言檢定項目簡介」,供審查備審資料的委員參考,以釐清學生競賽成績、語言檢定級別及其代表意義。而高中方面,招聯會表示,學校可將學生與家長的回饋提供給大學作為制度改善參考,同時持續加強學生的研究倫理與法治教育。

教育部推動「大學招生專業化發展」計畫,鼓勵大學設專責人力統籌資源,將招生作業系統化、適性化。 圖/黃律齊攝

教育部推動「大學招生專業化發展」計畫,鼓勵大學設專責人力統籌資源,將招生作業系統化、適性化。 圖/黃律齊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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