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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語家教翻教學新篇章 盼補足本土語政策缺口
專題
第1825期
台語家教翻教學新篇章 盼補足本土語政策缺口
焦點
2026-04-09
【記者熊子萱、王翊丞、呂詠倢、林家慶報導】 手指依序滑過繪本文字,老師以台語帶領小朋友一字一句緩緩唸出,孩子稚嫩的聲音時而流暢、時而停頓確認老師的口型。台語家教教師高帷宸已從事該行業超過三年,他欣慰地說:「從學生完全不會講,到現在能和我用台語聊天,我覺得台語家教是真的有助於傳承台語。」 台語曾是台灣社會的主要使用語言,但在國語政策影響下,再受到產業轉型、世代交替等變遷因素,台語面臨凋零的危機。根據民國109年行政院人口及住宅普查資料顯示,以台語為主要使用語言者僅占31.7%,(另有54.3%的民眾將台語列為次要使用語言)。若依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語言瀕危分級標準,語言存續的關鍵在於是否能於世代之間順利傳承,而非僅由年長者使用。然而據資料顯示,台灣6至14歲以台語為主要語言者僅占7.4%,65歲以上長者則佔65.9%,顯示世代傳承已出現明顯斷層。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以華語為主要語言者中,有35.2%在童年時期最早學會的語言為台語,反映部分兒童在成長過程中,母語遭到強勢語言所取代。 回顧本土語教育的歷史,2002年國小全面施行每週一節的本土語課,直到20年後,台語課才終於走入中學課堂。自2022年起,國中及高中將本土語文納入部定必修課程,學生可選擇台語或其他國家語言學習。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語文學系教授許慧如提及台語的窘境,「台語是最強勢的弱勢,最熟悉的陌生人,最陌生的家人。」早期社會中,曾有超過七成民眾使用台語,社會普遍認為台語並無消失危機,相關資源因而轉向扶持其他本土語言。然而這樣的政策取向,卻使台語在與客語及原住民族語言的資源分配中陷入競爭。許慧如認為在此時空背景下,相關單位並未體認到台語的弱勢處境,反而自認無需介入保護,「就是假gâu(註一)的舉動。」 註一:假gâu,指自以為是。 台北市本土語文輔導小組成員蔡淑惠回顧過去的本土語教育,他認為課本除了需要深化聽說讀寫的能力,同時也得兼顧生活化,「20年下來發現嚴重不行,從國中、高中開始,那些孩子不可能跟你唱唱跳跳。」當校園內的台語課程所學,難以延續至日常時,社會開始尋覓其他可能途徑。除了民間持續透過講座、影視創作與學術研究進行推廣外,近年更出現了「台語家教」的新興模式。台語家教教師許君(化名)指出,台語家教的興起,部分源於教育現場在資源與人力上的不足,提供了新的契機與可能性。他表示,在家教的教學過程中,不僅著重語言本身,也會融入生活知識與文化內容,「我們也希望可以塞一些生活知識,或是傳承語言、文化給他,讓學生慢慢對這個語言有一些使命感。」 目前台語家教市場大致可分為三大客群,包括語言與文化傳承、語文競賽指導,以及台語認證考照,其中語文競賽指導占比超過半數,是主要需求來源。學生家長Olivia(化名)表示,為了讓孩子在台語朗讀比賽中精益求精,因此聘請台語家教協助指導。許君也觀察到,市場中有超過七成需求來自語文競賽,而非日常語言使用,家教逐漸形成一種以競賽為導向的服務模式。許君進一步指出,此現象亦與升學制度息息相關。他說明,「有些家長以升學制度為導向,希望孩子可以參加這樣的比賽,獲得一些頭銜上的亮點,放到學習歷程中。」然而由於不少學校缺乏具備台語朗讀或演說指導經驗的師資,家長遂轉向校外資源,尋求台語家教協助。 相較於兒童市場以語文競賽為主,成人選擇台語家教的動機,則多集中於取得台語認證,以利職場使用。隨著108課綱將本土語言課程納入國、高中必修,校園對本土語師資的需求大幅增加,也進一步帶動認證考試風潮。大念也觀察到,「滿多老師除了本科系的專業外,也會想要再補一科台語的執照,所以想考的人也越來越多。」此外在少子化衝擊下,老師們若可掌握更多科目的教學專業也能有備無患。中學數學教師阿表龍(化名)便指出,「當哪天學生或班級數突然減少,如果你多一張證照的話,就可以多教幾門課。」 不過,在以競賽與考照為主的市場之外,仍有部分學習者是出於語言與文化傳承的目的而走進台語家教課堂。高帷宸分享,一名28歲的學生驚覺在祖母過世後,家中的台語也隨之消失,連帶使祭拜禮俗與傳統儀式失傳,「為了找回跟阿嬤的溫存與連結,所以找我上台語課。」他進一步指出,雖然目前台語家教市場仍以語文競賽指導為最大宗,但以語言傳承為目標的學生,反而是三類族群中最穩定學習的一群,更能在過程中看見他們語言能力的漸進式成長。 台語家教的教學方法與學校課程有所不同,會直接對應學生需求,彈性空間更大。在沒有統一教材的情況下,台語家教教師通常會自行編撰講義與開發多元教學模式。高帷宸分享,他會視學生程度調整台語使用比例,除了指導比賽技巧也補充背景知識;大念也分享他的教學經驗,「有些人單字很會講,但是無法構築句子,我就用聊天的方式,趕快讓學生把它變成一句話。」 台語家教教師多為30歲以下的年輕人,當面臨比自己社會歷練豐富、台語口說能力很好的中年人也來上課時,老師是否會產生心理矛盾,認為與母語由上而下的傳承順序相反?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董事吳玉祥,則認為老師是「論輩無論歲」,「做老師沒有在看年紀,是看你的功夫、你的學術能力,年輕人要去克服年紀的門檻。」他補充,年輕輩擅長讀寫,具有考試或競賽經驗,長輩則具有更多的文化底蘊與詞彙量,口說能力較好,在教學現場各有所長,能力與經驗才是決定教學品質的關鍵。 然而,在教學實務上尚存疑慮。台語可能因不同地區的地域文化或生活習慣而在詞彙、腔調甚至句法上而有所不同,但為因應教學需求,家教教師往往得將具多元性的語言統一為教學規範。推動孩童台語教育的台語巢創辦人許宸豪即補充兩難之處,「語言沒有唯一的標準答案,但要有標準才能推廣,有點像是必要之惡。」許慧如則補充,透過建立標準的語言形式,反而有助於多元腔調的發展,「藉此確立台語的母語地位,不同口音在教學上就不會是問題。」 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陳豐惠觀察到,為了保存腔調多元性,在語文競賽的演講、朗讀項目中,如以澎湖腔這類的特殊腔調參賽的選手常名列前茅,「一方面是選手表現好,一方面是不讓這類腔口(khiunn‑kháu)被消失。」高帷宸也分享,自己抱持謙虛態度進行教學,向來鼓勵學生保留家鄉腔調的特色。 儘管家教市場主要是因為功利需求而存在,可是對於保留與認同台語文化,仍有待教育環境共同改善。大念說:「畢竟大家多以比賽、考試為導向,今天沒有這個證照和比賽,還有需要台語家教嗎?」許慧如也提出學習台語本末倒置的問題,台語不該只是表演的語言,「文化要先有在用,才談得到(台語)傳承,本末倒置是因為地基被掏空,要回頭來建立食衣住行的文化。​​」他表示,可先讓台語能力轉化為可實質獲益的條件,從制度面提升學習與應用的誘因,例如公務員若具備台語能力可納入加薪考量等。對於校園中的推廣,陳豐惠也有類似看法,認為應從將台語列入制度化升學評量著手,「(台語)不考試就被認為不重要,地位永遠跟不上。」 許宸豪則指出,目前台語教育推動上存在斷裂問題,「老一輩有優秀的台語聽說能力,但無法順利進入教學體制;年輕一代擅長讀寫卻難應用於生活中。」在他看來,現有政策欠缺將兩代所長相互整併的對應培訓體系,以致彼此之間無法相互學習,只能透過具備門檻的體系進行有限的交流,「最大的效益傳不出去。」他說。 當正式教育體系難以培養帶得走的語言能力,民間力量逐漸成為補位的重要角色,而台語家教的興起,被視為語言復振的另一種可能。吳玉祥指出,「台灣學當年也是突然興起,逐漸讓歷史、地理與人文研究成為常態;台語家教的出現,某種程度上是類似的發展,只是發生得較晚。」進一步觀察學習動機,為孩子聘請台語家教的家長黃偉雯,提出語言延續的關鍵在於社會態度的轉變,「當我們對自己使用的語言有自信,認為它是美的、值得被使用的,自然會有更多人願意學習。」許君則從教學現場出發,強調台語學習不應止於語言本身,「不論學生的母語是什麼,我都會告訴他,語言是一種傳承,也是一種社會責任。」 相較於校園課程的普及性,高帷宸則認為家教授課模式在學習效果上更具備優勢。他指出,主動尋求台語家教的家庭,多半已具備語言瀕危的認知與學習動機,再加上家庭支持與持續投入,使語言得以更有效地在生活中實踐與傳承,而非僅停留在課堂之中。此外,他也肯定台語家教的雙向價值,「不只是幫助有需求的學習者,也讓教學者在過程中持續精進與成長。」 從個人學習動機、語言平權建立到家教市場的形成,台語復振正處於一個緩慢卻持續前行的過程中,而在制度推動與民間實踐的交織下,台語教育的未來或許能不再僅依賴單一體系,台語家教的出現即代表有更多人開始重視母語傳承。學生家長酆景文道出他的心聲,「生囝了後感覺台語佮家庭、感情、傳統,有太濟物件牽做伙矣,我若無和囡仔講台語in會袂記得重要的代誌、傳統。」(註二) 註二:翻譯為華語則意指,「生小孩後發現台語和家庭、感情、傳統等太多東西息息相關,我如果不和小孩講台語他們會忘記重要的事情、傳統。」
陪玩姊姊-遊走在幼兒照護灰色地帶的新興服務
專題
第1702期
陪玩姊姊-遊走在幼兒照護灰色地帶的新興服務
焦點
2019-05-22
陪玩姊姊平日負責到雇主家中和小孩玩樂,讓全職家長能有兩到三小時的喘息時間能處理家務或做自己的事。 圖/孫佾妘攝父母親照顧孩子需耗費大量精力,有時候也需要喘息空間。因此,在徵才網站、網路論壇、相關科系臉書專頁及托育平台上出現「陪玩姊姊」。陪玩姊姊有許多名稱,如陪讀、伴讀、保母姊姊,他們在約定時間到雇主家中,陪伴幼童玩樂。不過,由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規定托育工作必須要向政府登記,究竟陪玩姊姊與登記合法托育人員間的界限應如何劃定?[註]:本職業雖稱為陪玩姊姊,但實際上並無明確性別限制。徵才網站104人力銀行在家教網中皆以陪讀為名稱,媒合平台bananny則表示,未來考慮將陪玩姊姊改稱陪讀夥伴。但本篇仍以目前較常見的「陪玩姊姊」一詞稱之。<b>家長需要一口新鮮的空氣【專題記者孫佾妘、劉雨婷、林傑立、何家璇、陶怡軒綜合報導】「孟孟,來吃飯!」「孟孟啊,你在做什麼?」呼喊聲從工讀生的口中傳出,陪伴小孩、與小孩玩耍不再只能是親屬的工作。擔任「陪玩姊姊」近半年、就讀政治大學的翁秀瑜,課間打工便是前往雇主的家庭,與幼童玩樂,如玩玩具、念故事書、拼圖等活動,讓專職照顧小孩的母親得以分神做其他事。翁秀瑜分享,大多數聘用陪玩姊姊的都是單薪家庭,母親為了親自教育孩子,辭去工作成為全職家庭主婦。他的排班時間很彈性,當家長需要額外精力去專注在別的事務上—包含家務工作、兼職教課、休閒運動,他便負責填補孩童身旁的空缺。陳郁庭自女兒阿布兩歲起,便開始仰賴陪玩姊姊協助,至今已經歷四、五任。夜間缺乏完整休息,白天又必須完成家務瑣事,讓敷衍孩童或電視育兒變得更無法避免,「本來和她玩到一半,突然想到衣服還沒有晾、東西還沒拿出來退冰,那就只好暫停去忙自己的事情。」陳郁庭認為,陪玩姊姊可在工作的二至三小時全神貫注面對小孩,「像阿布很喜歡演戲,姊姊就會認真地陪她扮家家酒、看繪本。」而這正是他無法做到,提供長時間且不間斷的完整陪伴。即便阿布今年二月已進入幼兒園就讀,他依舊會在假日雇用陪玩姊姊。 對陳郁庭來說,雇用陪玩姊姊既可以提供孩子足夠的玩樂時光,也讓他能從繁重的母職中得到喘息時間。 圖/林傑立攝對於全職母親來說,過去唯有麻煩自家長輩幫忙帶小孩,才有空檔喘息。然而,在對孩子的教養方式上,與長輩容易產生世代差異。陳郁庭說:「比起親友照顧,陪玩姊姊更能跟你做搭配,只要先把原則講清楚,姊姊們就不會去觸犯你的底線。」三歲男孩孟孟的媽媽宋楚雲也認為,保母因為因為年紀和專業,多少會對小孩教養方式有所堅持,為避免矛盾,陪玩姊姊較符合需求。「而且因為姊姊年齡跟自己比較接近,也比較不會尷尬。」他坦言。宋楚雲至今已聘僱五位以上的陪玩姊姊。他表示自己若完全親帶,一天中至少要和兒子相處18小時,陪玩姊姊能替母親們分配掉與小孩形影不離的時間,保持適當的距離,讓母親得以更有耐心對待小孩。他形容在路上遇到,對孩子不耐甚至大小聲的家長,「他可能不是有心對小孩那樣,他只是累壞了。」陳郁庭坦言儘管自己以能照顧女兒為樂,但仍會疲憊,就算女兒睡著仍須時時警惕,「就像在做24小時不打烊的工作。」陳郁庭表示,在聘僱陪玩姊姊後,全職家長終於可以做自己真的想做的事情,無論是運動或兼職鋼琴教學,「就算一個禮拜只有兩三次,還是會突然覺得,我有呼吸到空氣的感覺。」陪玩姊姊配合度高、時間彈性的優點,深得家長的喜愛。<b>家長好幫手 陪玩姊姊為何出現?陪玩姊姊或稱陪讀夥伴,工作概念類似於歐美的Babysitter,是一種彈性高、輔助家長陪伴並看顧兒童安全的新職業。不過因為文化差異,陪玩姊姊與Babysitter並不相同。托育媒合平台Bananny創辦人高幼軒表示,在歐美地區Babysitter常是鄰居家的青少年,就近幫忙照顧自家幼兒。「但在台灣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不像歐美如此強烈,加上大家在城市裡可能也不認識自己的鄰居,所以我們很難直接找鄰居幫我們照顧。」 托育媒合平台Bananny創辦人之一的高幼軒表示,平台將陪玩姊姊與保母的工作內容做出區別,並提供詳細說明,讓家長可根據自己的需求來選擇。圖/何家璇攝在台灣,陪玩姊姊的出現也與網路興起相關。高幼軒表示,過去因為沒有托育媒合平台,台灣人也不習慣挨家挨戶去找鄰居幫忙照顧家中兒童;就算願意找人,鄰居若沒有幼教、幼保背景,也不一定有信心照顧小孩,因此很難找到適當的人選,「但當大家開始習慣在網路上尋找各式各樣的服務時,陪玩姊姊才有可能出現。」網路上,包含104人力銀行及ptt網路論壇上,都能看到有人在徵求陪玩姊姊。但由於陪玩姊姊不是具法律規範的職業,因此也有人以「陪讀」、「媽媽小幫手」等名稱。高幼軒說:「雖然概念上都差不多,但因為名字不同,提供的服務也有差別。」而Bananny推出陪玩姊姊服務之際,明確列出陪玩姊姊與保母的差別,陪玩姊姊及保母間界線才逐漸明朗。陪玩姊姊原則上只有陪伴,凡涉及嬰幼兒生理需求,就屬於「托育」工作。所謂托育,就是父母將小孩交給他人照顧。提供托育服務的人員必須顧及兒童身心需求及發展,因此在台灣有《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居家托育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托育服務必須由合登記的專業保母提供。高幼軒說明,陪玩姊姊的工作不包括幫嬰兒換尿布、洗澡等,這些都屬於保母的工作範圍;陪玩姊姊僅負責陪小孩玩玩具,確保小孩睡午覺等輔助工作。她表示,以Bananny平台而言,不讓陪玩姊姊在父母不在身邊情況下,照顧兩歲以下嬰兒,「嬰兒沒有自理能力的情況下,陪玩姊姊難以提供陪玩服務,可以說照顧兩歲以下百分之百是托育服務。」陪玩姊姊近年來需求逐漸增加,高幼軒表示,Bananny自2017年暑假前間開始引進陪玩姊姊服務,如今已占Bananny整體服務2至3成。對父母而言,陪玩姊姊成為保母以外的第二種選擇,讓父母在找不到保母,或是有特別需求時,可以選擇不受制度綑綁的陪玩姊姊,幫助他們一同照顧小孩。育有兩個孩子的媽媽黃汝娸,在大女兒阿好八九個月時,曾考慮要尋找保母,但礙於保母偏好收新生兒,加上女兒處於分離焦慮階段,找保母的過程並不順利。懷二兒子阿福期間,又因為住院安胎,臨時需要有人照顧阿好,卻因為阿好已經兩歲,讓黃汝娸再次碰壁,因而選擇找陪玩姊姊。陪玩姊姊多半由在學或剛畢業的學生擔任,工作型態偏屬打工,可依照雇主需要自由排班。而對雇用陪玩姊姊的家長來說,他們的需求可能只是兩三個小時的喘息,或是臨時需要他人幫忙顧小孩,因此比起需要固定排班時間的保母,陪玩姊姊成為比較優先的選擇。不過在台灣除了固定時間的保母,也可以委託臨時托育保母,但臨托保母的時價約兩百五至三百五十元不等,等於三小時的服務就要花費近千元,而陪玩姊姊收費相對便宜。高幼軒說:「每次可能就花個三、四百塊,讓我出去喘口氣再回來,可以想像對父母來講相對是比較好的選擇。」陪玩姊姊的出現,讓父母可以在一天辛苦照顧幼兒後,擁有自己喘息的空間。尤其是家中有二至六歲兒童的家庭,年齡的因素讓他們比較難找到保母,而陪玩姊姊剛好可以填補這段學齡前的空缺。<b>多元幼兒照顧模式 你搞懂了嗎根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的定義,合法登記的居家式托育服務可分為固定托育與臨時托育。固定托育包含每日6至16小時不等的日間托育與夜間托育等,保母在固定托育的狀態下,能更清楚的掌握幼童狀況與需求,並提供幼童生理上的照護,如培養小孩睡眠作息、準備餐點與餵食、換尿布或是洗澡等。而固定托育又可分為在宅托育與到府托育,在宅托育由家長將小朋友送到保母住處進行托育,是目前較多保母提供的服務,在宅保母最多只能同時照顧兩名兩歲以上、兩名兩歲以下幼童;到府托育則是保母到家長家中照顧小孩,針對單一家戶服務,但收費會較在宅托育來得高。固定托育規範以外的的所有接案都稱為臨時托育,以台北市為例,台北市政府社會局便提供臨時托育的幼兒照顧喘息服務,來舒緩幼兒照顧者負擔,並提供更彈性的托育服務。臨時托育可再細分為定點臨托、居家托育人員臨托與私立托嬰中心臨托。定點臨托開放家長將小孩送至臨托空間,由合格托育人員照顧幼童,此方案6個月至6歲孩童皆可托育;居家托育人員臨托為家長事先到台北市保母媒合平台尋找托育人員,並簽訂契約,提供在宅托育或到府托育服務,此方案12歲以下孩童皆適用;或是當私立托嬰中心人數仍有餘額時,可臨托未滿2歲之幼兒。以上三種方案皆需要三個工作日前先行預約。台北市托育人員、Edward媽媽蔡佳錡目前以承接臨時托育為主。他認為比起固定托育,臨時托育人員需要更高的反應力與機動性,在開始臨托服務的第一個小時內就要對孩子作息有初步了解,「知道他的下一餐我們什麼時候要準備,不論是喝奶或是副食品,或是我跟他玩遊戲,也要在短時間引起興趣動機,來安排活動引導。」在托育狀況的不同下,保母其實較喜歡接固定托育案件,因此臨托案件更難媒合保母托育。 對於保母來說,到府的臨時托育需盡快進入情況,面對較多不確定的情況,比起固定托育來說還具挑戰性。 圖/蔡佳錡提供高幼軒則認為,陪玩與托育最大的差異在於是否涉及幼兒生理照護,同時陪玩姊姊只能承接較短時數的案件,一般以兩歲作為是否適用陪玩服務的分界點。「比如說這個(滿兩歲的)小朋友已經戒尿布了,或是陪玩時間只有幾個小時,他沒有換尿布、洗澡這些需求。」透過工時與服務對象的限制,來避免陪玩姊姊工作內容涉及幼兒生理照護。同時陪玩與托育在孩童照顧權上也有所不同,托育是家長將小孩照顧全權交付給保母,並且離開小孩活動的空間;而進行陪玩時,家長多半都會在較近的距離進行自己的工作,小朋友的負責權仍在家長身上,陪玩姊姊只擔任輔助的工作。另外,若從法規層面來看,托育人員必須經過政府核可的課程訓練,且完成登記,才算合法托育,但陪玩姊姊在身分上並沒有相關法規進行規範。因此Bananny作為媒合平台,也對陪玩姊姊的身分與工作內容進行些許限制。如陪玩姊姊必須是在學學生或是畢業未滿兩年,同時透過學生證或是畢業證書進行身分認證。陪玩姊姊多半是幼保、幼教等托育相關科系學生,但也會因應不同孩子的需求,透過不同科系的陪玩姊姊提供服務,如聽力暨語言治療學系的學生更適合陪伴聽障孩子。蔡佳錡則表示,雖然社會局提供臨托服務,但仍有很多家長選擇請陪玩姊姊。主要是因為三種考量,一是陪玩姊姊較年輕,較有體力應付孩子的高活動量,再來是可以提供孩子更活潑的帶動遊戲或是簡單幼兒教學,最後也是最影響多數家長的考量,陪玩姊姊的薪資較低,可以減輕家長的臨托負擔。整體來看,傳統幼兒照護服務以固定在宅托育有最多保母提供服務,固定到府托育雖能更全面的照料單一家庭幼兒需求,但收費高出許多。臨時托育雖能讓家長在突發行程時,有人幫忙照護小孩,但提供臨時托育的托育人員較少。陪玩姊姊因為學生工讀的性質,薪資較低,時間配合上也較彈性,但不能支援幼兒生理照護的部分,通常只建議陪伴兩歲以上孩童,兩歲以下孩童家庭仍以聘請合法登記的保母進行托育較為恰當。<b>陪玩可以彈性 但不能沒底線不過實際在工作時,因應家長不同要求,陪玩姊姊和保母工作範圍的區分其實並不一定清楚。曾就讀台北市立大學幼兒教育系、有十幾份陪玩姊姊工作經驗的林秀涵觀察,幼兒照顧中陪玩、家教、保母三者界線並不明確,不只三者名稱常常混用,在照顧過程中,陪玩姊姊的工作依據不同家長要求,也可能會涵蓋到生理需求照護或是提供教學服務。林秀涵舉例,一次到教會擔任陪玩姊姊,家長參加禮拜時,她負責幫忙照顧小孩。當時她帶的小孩還是兩歲以下的嬰兒,剛好遇到嬰兒大便,需要換尿布的狀況。家長已事先準備好尿布,並交代小孩需要的東西都在包包裡,因此她不好意思去麻煩家長。然而,由於她不熟悉這款褲型尿布的用法,勉強把尿布脫下來,卻弄得現場凌亂。「要記得你(陪玩姊姊)不是來弄孩子吃喝拉撒睡的人,如果你把自己定位成是沒有執照的保母,那你誤會大了,雇主也誤會大了。」曾就讀幼兒保育科系的林憶靜提到,陪玩姊姊的角色不需要陪伴孩子到八小時以上,若家長要求照顧到三天以上應該明確拒絕。另外,供餐、煮飯給小孩也不是陪玩姊姊需要負責的工作範圍,因為保母執照考試中有更專業的訓練。「陪玩姊姊是否能成為真正照顧幼兒的人確實是很模糊的地帶。」台北市信義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督導邱玉鈴提到,許多家長在找陪玩姊姊時,都是在家教網站裡看到。但2014年12月1日起,保母全面納管,依據居家托育管理辦法,必須要取得登記證才能成為合格的托育人員。居家托育管理辦法中規定,保母的登記資格有三種:第一是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第二是幼兒保育、護理和家政相關科系畢業生,第三則是參與政府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上完126個小時的課程,加上2小時性平課程,取得結業證書。另外,居家托育管理辦法第三條中,托育服務包含遊戲活動,因此,只要家長不與孩子待在同一空間,儘管是陪兒童遊戲,仍構成托育行為。社會及家庭署家庭支持組組長簡杏蓉表示,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兒少法)第25條規定,如果家長付費將孩子交由三親等以外且未登記的人托育,都有可能違反兒少法及居家托育管理辦法。此外,有時陪玩姊姊難以避免多負責額外的幼兒教育。「當你聽到家長說孩子哪部分不太好時,你不會想幫他加強嗎?」林秀涵以自身經驗為例,原本只負責陪玩的他,因與家長聊天時了解到小孩的情形,自發地在工作中加入教學,教導孩子從一數到九。林憶靜也承認這種潛規則的存在,但他認為這模糊的工作界定,也提供應徵者與家長談判的彈性空間。例如當家長希望陪玩姊姊也能負責孩子的英文教育,應徵者可依此據理力爭,獲得更多的薪水。陪玩姊姊作為父母親的幫手與另一雙眼,工作內容或多或少和保母或家教重疊,但應徵者卻不一定具備幼兒照顧與教育的專業。因此,高幼軒認為應建立應徵陪玩姊姊的審核機制,畢竟陪玩姊姊的服務牽涉到幼兒照顧與安全,並不是任何人都適合這個工作。透過實名把關、確保應徵者的幼兒照顧基礎理解,才能讓家長安心,也避免問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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