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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癮者再犯率居高不下 毒品背後的戒治難關
專題
第1729期
藥癮者再犯率居高不下 毒品背後的戒治難關
焦點
2020-06-17
【專題記者陳子瑜、陳妍如、萬巧蓉、方小瑀綜合報導】「我們吸毒已經十幾年,家人的接納度不高、新的朋友不敢跟我們接觸,根本沒辦法復歸到社會裡面。」昔日的藥癮者蔡明蒼敘述出獄後的光景,他渴望重回正軌,「但要踏出每一步都好難。」不久後他再犯,二次入獄。蔡明蒼坦言道:「光是坐牢很難改變一個吸毒的人。」因此近年來,司法矯正體系積極推動藥癮者回歸社區進行醫療戒治,但若社區的協助資源仍未臻完善,藥癮者想重啟無毒人生如同泡影。<b>藥癮者再犯率高 建立戒毒動機是關鍵據中華民國解癮戒毒協會(以下簡稱解癮戒毒協會)統計,藥癮者持續施用毒品的理由,首要是為了排解無聊、空虛的情緒。解癮戒毒協會心理師李欣怡解釋道:「如果吃東西(的快樂指數)是150,喝酒是200,吸毒能直接超過1000。」他指出,吸毒產生的強烈快樂感難以透過其他管道取得,因此藥癮者會一再尋求毒品慰藉。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林達進一步表示,施用毒品者一旦成癮,將導致腦部神經被破壞、心理酬賞機制(註1)失靈,最後唯有毒品能引發快樂情緒,讓藥癮者戒毒更加困難。註1:即執行該行為後得到相對應的滿足感,因此對該行為產生正向增強作用,鼓勵當同樣情境再度出現時,再出現同樣的行為反應。而難以擺脫舊有的人際關係,則是藥癮者使用毒品的次要原因。尤其,若生活中缺乏重要他人的支持,容易導致再犯。蔡明蒼解釋,許多藥癮者出獄後只能回頭找吸毒圈的朋友,經常一、兩個月後便重陷毒海遭逮捕。林達更表示,入獄的藥癮者隔離時間長、與社會脫節,導致藥癮者反而會與獄中結識的毒犯獄友繼續吸毒。此外,林達指出,部分藥癮者沒有主動戒毒的意願,不清楚毒品的危害。例如許多安非他命使用者是為維持工作時的精神而用藥,「這件事情他不覺得錯,因為我(藥癮者)在賺錢、我必須用。」然而毒品短期內雖可維持藥癮者的體能,一旦上癮卻可能破壞腦部及身體、甚至導致用藥者失去工作能力。<b>戒癮人力不足 緩護療執行受阻除三、四級毒品施用者僅須負擔罰鍰外,過往使用一、二級毒品的藥癮者被逮捕後,經司法機關判決即送至勒戒所進行強制戒治。民國87年,《毒品危害防治條例》修正藥癮者的定位為「病患型犯人」,從消極的懲處、監禁等司法途徑,轉為積極的治療取向。因此,檢察官可暫緩藥癮者的起訴處分,讓藥癮者維持原生活型態,回到社區進行戒癮治療(以下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簡稱緩護療)。在檢察官作緩起訴處分後的兩年緩護療期間,由地檢署的觀護人負責定期約談、訪視藥癮者,並監督其每月至地檢署驗尿。觀護人也與醫療機構合作,轉介藥癮者到醫療院所治療。除此之外,觀護人亦會在訪談藥癮者後分類再犯的風險等級,並交由各縣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的個案管理師(註2)(以下簡稱個管師)列入追蹤、輔導名單。註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於95年在全台各縣市開設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盼整合社政、醫療、警政、司法保護等各單位資源,並設有個管師對所有個案進行追蹤、輔導。政府盼透過社區醫療管道協助藥癮者戒毒,但根據台灣高等檢察署109年發布的毒品情勢快速分析,藥癮者在四年內再次施用毒品的比例高達五成,其中還不包含未被逮捕的潛在犯。過半的毒品再犯率反映當前藥癮者回歸社區緩護療後,戒治毒癮的成效仍不彰。首先,地檢署觀護人身為毒癮戒治環節中的要角,卻面臨人力不足的問題。根據法務部統計,106年全台地檢署緩護療人數近7000位,卻僅由200多位的觀護人分擔。受限於法務部下檢察機關預算員額(註3)的限制,地檢署無法任意增加觀護人人力,因此由衛生福利部編制毒防中心個管師,盡量觸及所有個案、提供完善處遇措施。註3:指各機關每年度編入總預算案並經立法部門審議通過後,該年度實際可進用各類人數的上限。不過,個管師雖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追蹤、輔導,實務上卻不具備法令強制力,導致藥癮者不願配合、個管師亦難觸及個案。「被告(藥癮者)會怕地檢署,因為不乖乖聽話會被撤銷緩起訴。但你(個管師)的監管又不是法律上的監管,只是道德勸說,我(個案)會嫌你煩。」林達道出個管師追蹤輔導的困難點。<b>毒癮戒治仰賴民間資源挹注 戒癮課程助重建生活藥癮者在戒毒過程中面臨許多阻礙,毒防中心的個管師亦缺乏強制力,因此除毒防中心外,許多民間團體開辦課程、設立中途機構等,並與政府協作,提升藥癮者的戒毒意願。基督教晨曦會行政主任蔡明蒼直言,「(藥癮者)回到社區才是真正的考驗開始。」晨曦會在全台各地設立毒癮輔導村與中途之家等13個據點,目前約有130位藥癮者入住,作為藥癮者返回社區前的緩衝。此類治療性社區讓藥癮者與原有生活隔絕,並採無藥物的心理社會治療作為戒毒方式。迄今為止,回歸社區的藥癮者已超過2500位。然而出於硬體、人力資源不足的限制,隔離時間較長的治療性社區可能難以在台灣普及。林達認為,台灣未來可以參考美國的「康復中心(rehabilitation center)」,以短期隔離的作法來治療藥癮者。「比如在康復中心待7天到30天,可以向檢察官呈報,來減免處罰。」他表示,短期隔離的康復中心較治療性社區容易推行,除了能幫助藥癮者撐過戒斷症狀,也能暫時隔離原有生活圈,防止他們短時間內與藥頭再次接觸。而針對復歸社區的二、三級毒品施用者,政府與民間機構則嘗試助其重建生活。解癮戒毒協會自104年起舉辦正念班,透過與台北地檢署合作,轉介緩護療毒癮者進入課程,並以此抵免至地檢署報到的次數。104年至106年,超過50%的藥癮者因再犯、未定期驗尿等原因,被撤銷緩起訴處分;但參加正念班的藥癮者被撤銷緩起訴則小於30%。李欣怡點出藥癮者能成功戒毒的關鍵,「第一個是要有重要他人,家人或另一半願意相信、支持他,再加上找到他的生活重心。」正念班課程便以匿名團體輔導的形式,讓學員真實分享自己染毒的歷程,找出其吸毒的根本原因。此外,藥癮者也須完成「回家作業」,每天評估自己是否完成靜坐、腹式呼吸等項目,以及吸菸、喝酒的狀況,「自評的過程也看看自己怎麼過生活的。」 中華民國解癮戒毒協會讓藥癮者學習透過靜坐、禪定等方式靜心,並在互動中真實地分享自身經驗,達到團體輔導的效果。 圖/中華民國解癮戒毒協會提供處遇模式邁向多元 修法整合資源助藥癮者戒毒每位藥癮者的背後,都有其接觸毒品的原因。針對不同個案的身心、家庭及工作狀況,應提供多元的處遇方式,藥癮者才能在往後遭遇生活困境時,不再回頭依賴藥物帶來的幸福感。李欣怡舉例,治療性社區、中途之家等集中管理機構能使藥癮者與毒品完全隔絕,因此較適合成癮性強、戒斷症狀嚴重的第一級毒品施用者。相對而言,第二級毒品施用者則可參加解癮戒毒協會所提供的正念班課程。為了整合各局處資源以完善不同藥癮者需求,政府於95年在各縣市成立毒防中心,期能達成多元處遇的願景。然而受制於毒防中心任務編組(註4)的特性,導致內部人員須同時處理原單位職務與毒防中心的工作,恐影響毒防事務辦理效率。如嘉義縣毒防中心係由該縣衛生局長擔任中心執行長,而委員由教育處處長、社會局局長及警察局局長等職務兼任。林達表示,毒防中心並非一個專門局處,由來自不同局處的人員兼任毒品防制工作容易造成管理不易、職權難劃分等問題。註4:組織在原本的組織架構外,為了某種特別任務,另外成立專案小組負責。此專案小組與原組織配合,屬於一種彈性的組織結構。此外,毒防中心隸屬於各縣市,並無權要求醫護單位提供戒癮相關服務。解癮戒毒協會律師劉佳穎表示,由主管醫療的衛福部下命令至各醫護單位較可行,「因為醫療系統又不聽縣市毒防中心的,有點像是由一個外人(各縣市毒防中心)告訴它需要資源,會比較難推。」受限於毒防中心的編制,過去戒毒體系大多仰賴觀護人及個管師自行向各單位尋求就業培訓、醫療及心理諮商等轉介服務,缺乏一個跨領域且具法律強制力的資源整合平台。立法院於108年12月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期望毒品防制相關法規能朝多元處遇的方向邁進,並為藥癮者建置一個整合司法、醫療與社工資源的平台。待細則訂定後,司法機關將直接與衛福部協調、整合資源,不必再由觀護人獨自為藥癮者尋找各局處的資源。劉佳穎說明,未來檢察官若提出緩起訴,將由腦科學、心理輔導及個管師等各領域的專家,互相協商、共同決定出最適合的處遇模式。「以司法強制力為後盾、有檢察官當靠山,讓毒防中心的人進來形成一個團隊。」林達表示。如此一來,毒防中心個管師缺乏強制力、觀護人尋找資源不易的問題亦能被有效解決,他期望未來能讓地檢署、醫療機構與毒防中心個管師形成合作網絡,媒合多方角色,讓各領域人員一同幫助藥癮者。目前各局處仍處於磨合期,但劉佳穎肯定政府的修法方向,代表藥癮者的個人化需求已逐漸被看見。他強調,多元處遇才能讓藥癮者保有原本的生活。作為檢察官,林達多年來見證無數藥癮者在戒毒長路中的掙扎與痛苦,「回到他的人生中,找出他的方法來,沒有一種戒毒方法適用於所有人。」&nbsp;
【社論】浮上檯面的「麻」煩:大麻合法化是商機抑或危機?
生活
第1719期
【社論】浮上檯面的「麻」煩:大麻合法化是商機抑或危機?
焦點
2020-01-04
近期,歌手謝和弦被舉報吸食大麻;而綠黨候選人則首開先例提出「醫療用」大麻合法化的政見,並進一步希望重新審核現行法規對「娛樂用」大麻的分級管制。這些事件皆讓大麻合法化議題再次浮上台灣社會檯面——究竟是否為這個某些人趨之若鶩、某些人則避之唯恐不及的敏感植栽脫去罪名,不僅僅是醫學上的辯論而已,其對社會文化層面的影響也不可忽視。<b>大麻作為商業產品的特殊性首先,如果要將大麻放到一般市場的供需體系,我們必須了解大麻與一般產品性質顯著的差異。大麻為藥物,如同菸酒,它能夠直接以生理角度影響人類外在行為以及內在心智。使用者在吸食後可能無法做出與清醒時相同之決定,外在規範因而成為抵禦個人乃至群體失控的最後一道防線。再者,若從商業體系考量觀之,將大麻合法化是否會加劇商人利用人類生理弱點圖利的情形,也有待考量。在生理心理愉悅的誘惑下,消費者難保不會成為商業操弄的旗子。許多支持大麻合法者會以菸酒作比較,認為合乎法規的菸酒對社會、人體之危害可能不小於大麻,那為何大麻卻是違法的?這樣的態度可被視為一錯誤信念,猶如交通違規者錯誤地倡導「不法之平等」——大麻合法化已經不是公正與否問題,而為一是非問題。菸酒對個人、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已有不可勝數的先例,我們應就現有問題加以改善,並非以爛比爛。<b>大麻是「入門藥物」嗎?人們在使用入門藥物(gateway drug)後,會增加往後為求更興奮的體驗,轉向使用更強效的藥物或毒品的機率。常見的入門藥物有酒精、尼古丁等,而大麻是否為入門藥物在各國是備受討論的問題。根據美國國家藥物濫用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n Drug Abusion, NIDA)文章指出,在青少年時期使用過大麻的人,比沒有使用過大麻的人在往後三年內更容易濫用對酒精等成癮物質;類似結果也反映在美國藥物康復研究所(Recovery Research Institute)的研究上,此研究調查發現曾使用過大麻的人往後對鴉片類藥物成癮的機率比沒有使用大麻者高出三倍以上。當然,人類對藥物之仰賴與成癮並不能完全歸咎給入門藥物。社會環境也是影響人用藥的一大原因。這讓大麻合法化的疑慮更加顯明了——即便大麻不是「生理上」的絕對入門毒品,但開放大麻合法化是否會助長社會的用藥風氣?若大眾對使用娛樂用大麻有正確觀念,這似乎就不成問題。但在落實如此教育以前,推動大麻合法化恐怕顯得過度倉促。<b>合法化大麻可以打擊黑市?許多政府決定推動大麻合法化的原因之一是期望透過娛樂用大麻合法化,將原屬於地下市場的金錢流通搬至檯面上運作。按理此作法能夠增加政府稅收、減少黑市交易情形。然而,許多事證顯示效果並非如此:洛杉磯和加拿大地區皆有數據指出大麻合法化後當地黑市市場不減反增。原因在於正規管道販售的大麻價格比地下市場昂貴、競爭能力弱,消費者因此不願選擇由正規管道購買。《自由時報》報導即指出,加拿大黑市大麻之價格比正規管道便宜40%; 英國《金融日報》上個月的報導也顯示目前加拿大官方已囤積了400公噸的滯銷大麻。這些事實正好可以為考慮大麻合法化的政府提供具體的前車之鑑,要如何有效地運作市場,達到將黑市淘汰的結果,有待確實地規劃並執行政策。<b>我們的社會準備好了嗎?不難想像,要維持像大麻市場這樣性質特殊的市場平衡、正向地運作,需要消耗掉大量人力及財力。這些諸多成本換來的既得利益者若僅為少部分族群,以效益論觀點而言,是否稍嫌「不合本」?再說,官方立場特殊,若今開放大麻合法化,要如何表達官方意圖為「消極不處分」,而非「積極鼓勵民眾使用」,尚欠缺嚴謹明智的立法。不可否認,社會自由與多元性固然重要,人們願意多方嘗試並擁抱眾多可能性是一開放多元社會的基礎。但在使用大麻的議題上,台灣社會目前仍欠缺正確使用觀念以及合理的開放政策。諸多前例顯示開放大麻合法化一途並非一蹴可幾,在台灣社會軟性的心理準備、硬性的法規制度充分備齊以前,大麻合法化帶來的麻煩恐怕將大於快樂。
中國醫老藥新劑型 望減緩毒品成癮
新知
第1692期
中國醫老藥新劑型 望減緩毒品成癮
2018-12-12
【記者邱于瑄綜合報導】中國醫藥大學生物醫學研究所團隊利用現有藥物研發新藥,可望治癒海洛因成癮患者。團隊研究發現,Scla711(xCT)基因與海洛因等鴉片類物質成癮有所關聯,並透過動物實驗證實藥物BR1162能有效抑制Scla711(xCT)基因,減少患有鴉片類物質成癮的動物對其的依賴,目前團隊利用BR1162結合新劑型進行臨床實驗,未來可望取代現有療法。 團隊以現有藥物BR1162結合新劑型,以「老藥新用」的方式治療海洛因成癮的患者。 圖/林慧如提供中國醫生醫所教授謝佳宏表示,在一次實驗中發現缺少Scla711(xCT)基因的老鼠對酒精不會產生依賴,而後針對海洛因、鴉片、古柯鹼、安非他命等成癮物質進行實驗,亦得到相同結果,顯現出Scla711(xCT)基因可能是造成成癮現象的關鍵。團隊以BR1162針對海洛因進行臨床測試,發現此藥可抑制Scla711(xCT)基因作用,有效預防及治療鴉片類物質的成癮現象,甚至可達到治癒效果。現行戒毒方式主要是利用「替代療法」,以成癮性低且效果較持久的美沙冬、丁基原啡因等鴉片類物質,治療海洛因成癮患者,且在治療時也可減少如噁心、焦躁等戒斷症狀的發生。然而,謝佳宏說:「此方式就是以合法服用的毒品來替代海洛因。」他提到,目前臨床上有80%的患者還是會回去使用海洛因,此療法並無法根治海洛因成癮現象,而團隊研發的新藥能達到治癒效果,可望取代現有療法。 中國醫藥大學團隊發現抑制Scla711(xCT)基因作用,可治療鴉片類物質成癮。 圖/林慧如提供專案經理林慧如說明,此次開發新藥以「老藥新用」的方式,將已經核准、上市60年的BR1162用於治療鴉片類物質成癮這類的新領域。林慧如指出,相較全新藥物,臨床上既有的藥物經長期使用,累積更多人體使用後的安全性資料,因此即使改變BR1162的劑量或劑型,也較容易推測其安全性。謝佳宏表示,目前藥物還在進行臨床試驗,預計五年內以老藥新用途徑申請新藥上市。林慧如補充,未來將以開發BR1162長效針劑型為主,可避免患者刻意不服藥的問題,也可預防再度復發。民眾曾馨柔表示,針對高中以下學生,政府主要是以講座、問卷等形式進行反毒教育,然而此方式效果不彰,且會吸毒的多半是輟學或是翹課的學生,學校預防教育根本無法觸及到他們。曾馨柔認為,在尋找治療成癮患者方法時,政府也應重新審視目前的反毒教育。
毒品勒戒缺乏彈性 「客製」待遇突破成癮重圍?
生活
專題
第1673期
毒品勒戒缺乏彈性 「客製」待遇突破成癮重圍?
2018-03-28
【專題記者陳潔慧、廖翊庭、梁嘉容、徐安萱綜合報導】蔡英文總統於民國105年上任後強調「反毒是政府的第一要務」。現行戒治規定嚴峻,然而根據法務部統計,截至民國106年,二級毒品施用人口數突破5萬5千人,創歷年新高,且整體呈現上升趨勢。究竟「亂世用重典」對於毒品防制真的有效嗎?<b>成癮<b>=<b>慢性病 懲罰難根除毒癮「不會再玩(毒品)了,浪費一年的時間,收了一間店、浪費四百萬,朋友都還以為我跑路了。」小威(化名)目前在新店戒治所接受強制戒治,四十多年的人生中,古柯鹼、大麻、搖頭丸就伴隨他度過十五年的歲月。原本從事餐飲業的小威,全盛時期手中有四間餐廳,一帆風順的人生全因毒品變了調。強制戒治一年的時間讓他感觸良多,「只要不脫離那些吸毒的同儕團體,永遠都不可能戒掉。」 進入戒治所第十個月的小威(化名)自認洗心革面,身心健全許多。 圖╱廖翊庭攝毒品可怕之處在於身癮難戒、心癮更難戒。在戒治所隔離的環境中,收容人可以暫時脫離原有生活圈,免於毒品的誘惑,然而真正的考驗卻是在離開戒治所後。在戒治所裡「同學」來來去去,小威遇見了幾百個人,「戒治了以後,同學都說『不會再吸了啦』;出去就不知道了,大部分的人回去也沒什麼信心會戒掉。」「成癮是一種慢性疾病,不會自己好,但是可以透過治療控制。」昆明防治中心副主任束連文表示,造成成癮現象的物質稱作成癮物質,而當法律將使用某些成癮物質定義為犯罪時,這些東西就成為所謂的「毒品」。如果患者出現明顯控制能力缺失的現象,雖在特定環境控制下能停止接觸,但一旦回到原所處情境中,就會繼續使用,這樣的成癮現象,就如小威形容他那些出了戒治所、卻一再走回頭路的同學。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台灣的戒治體制採取「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雙軌制,將吸毒者視為兼具「病人」與「犯人」雙重身份的「病患型犯人」,採取治療勝於處罰、醫療先於司法的措施。現行的戒治體制完全隔離吸食者與外界毒品,並使用替代藥物協助渡過痛苦難耐的戒斷時期。然而這樣的方式對於海洛因成癮者來說,較能發揮效用;原因在於海洛因、嗎啡等鴉片類藥物成癮性極強,當突然停止使用,身體會非常不舒服,出現像是打哈欠、流鼻水、全身骨頭痠痛不適等明顯的戒斷症狀。但對於安非他命、大麻等吸食者並沒有實質的幫助,因此多數非吸食海洛因者回到原本環境後,便故態復萌吸食毒品。束連文嘆道:「上癮的人在台灣很可憐。」束連文提到,吸毒的原因有千百種,以安非他命為例,原因主要分成娛樂取向、情感慰藉、人際壓力及工作需求等。在這之中,以工作需求為最大宗,比例約佔七成,其吸食者多為保全、司機等工時長的職業,更包括因經濟困難,須身兼多份工作維持生計的弱勢族群;因此,吸食安非他命成為他們提神的選擇之一。「懲罰不能解決他們的經濟問題,反而會使情況惡化。」束連文認為,進入監獄隔離再加上前科在身的情況,加深了他們復歸社會的困難。根據法務部統計,追蹤至民國104年,毒品受刑人出獄後再犯率近六成,戒治所再犯率則約五成,顯示現有體制無法有效解決居高不下的毒品再犯率。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抨擊初犯及再犯的界定「太僵化」,他質疑,初犯代表第一次遭緝捕,但有可能非首次吸食毒品。初犯吸毒者的成癮程度也有可能高於再犯者,因此不應施予相同處分。台北市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成癮防治科主治醫師陳亮妤指出,研究證明純粹的懲罰無效,政府卻一而再的採取監禁手段;而研究證明有效的醫療戒治,政府卻不挹注資源。台北市調查處調查官邱泰淵也說:「勒戒流於形式,未提供吸毒者復歸社會所需的能力。」<b>戒治所是希望還是失望? 戒治所戒備森嚴,收容人移動都必須時時點名。 圖╱廖翊庭攝來到新北市新店戒治所,經由輔導員帶領,通過十多道深鎖的鐵門,讓人產生自由漸漸被剝奪的感覺,外頭自由的空氣更與生硬的建築物形成強烈反差。踏入高掛「戒治所」三個字的大門,一窺毒品犯在矯正機關內的真實生活。戒治所一樓的空間明亮整潔,有別於一般人所想像「監獄」的環境,數間個別輔導室、團體諮商室裡頭有收容人正在與心理師商談。隔壁的教室也有幾位收容人在製作手工藝品,一個個精緻的卡通人物紙雕全都不假他人之手,木造裝置藝術、紙箱製成的桌椅都是專長木工、裝潢的收容人一手打造。 紙箱製成的桌椅相當穩固,全都是收容人精心製作而成。 圖╱廖翊庭攝外界對矯正機關的印象通常是純粹隔離,但從去年開始,法務部矯正署積極推動「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收容人得以透過衛生教育、成癮概念及戒癮策略、職涯發展及財務管理等課程,重新檢視自我、重建與家庭及社會的關係,並在離開後繼續接受社區治療,最後脫離毒品的控制。新店戒治所心理師陳秀卿說:「這些課程最主要的目的就讓他重建價值觀、幫助他自省,引發他改變的動機。」臺灣那可拿新生活教育中心執行長譚熺賢也表示,戒治所的功能應該是要教化吸毒者,教化過程不但要有扎實的安排、長時間追蹤,更要因應每位吸毒者需求。但矯正機關人力嚴重不足,負責教化的心理師、社工師或輔導員一人必須負擔四五十位的收容人,難以因應每個收容人的需求設計課程,甚至收容人離開矯正機關後也僅有半年內三次的追蹤。「優先要出去的、改變動機比較強的,我們可能就會放比較多心力在他身上。」陳秀卿表示,人員不足的問題,僅能區別個案、分配時間心力來解決。但由於觀察勒戒期最快四十天收容人就可以離開勒戒所,輔導人員能接觸個案的時間有限,因此觀察勒戒容易淪為純粹隔離的生理解毒。為緩解人力缺乏的問題,戒治所只能透過外聘社工師、宗教團體與志工的方式,支援所內輔導人員。然而,國內戒治體制普遍充斥人員不足、資源缺乏的問題。「醫護過勞嚴重,我們真的沒有辦法每個個案都跟檢察官電話聯絡。」陳亮妤表示,在檢察官與醫院中間,應該有個案管理師追蹤個案、分析個案治療狀況並即時反映。但目前政府完全沒有建立個案管理師的制度,甚至醫院與醫師必須自掏腰包聘請人力,以保持與檢察官的溝通。她嘆道:「松德院區還花錢編列個案管理師給我們,但其他醫院真的沒有這些資源。」<b>體制外的一片天 矯正機關由於資源有限,無法面面俱到地解決每位收容人不同的需求,「民間團體、宗教團體共力支援的成效有目共睹。」邱泰淵認為,民間團體具有高使命感與行動力,政府應該補助民間團體,在現有體制外為吸毒者開拓另一條戒癮之路。林達提出「多元處遇」的概念,面對不同個案,了解其背景的情況,並給予多元的治療及協助。下能與民間團體合作,戒治管道方能多元化,不但能彌補政府人力的不足,更能提供較符合戒治者需求的治療。譚熺賢也表示,民間戒治再犯率多低於官方勒戒體系,然而缺乏強制力的民間機構完成率較低,有些個案忍受不了戒斷不適而中途離開,加上能接觸的個案少,幫助社會成效有限。若政府修法將民間團體納入官方戒毒管道,授予民間團體更多權力,將有望改善台灣吸毒人口高居不下的問題。而在國內,也早有政府單位與民間團體共同合作的案例。臺北地檢署開創新例,從民國103年開始,與中華民國解癮戒毒協會合作;受緩起訴處分的吸毒者,可以選擇至協會參加一系列課程。協會為尋求戒治者提供「全人康復計畫」,結合檢察官、榮譽觀護人、心理師等專家學者,推廣靜坐、正念班、解毒禪等多元課程。 解癮戒毒協會打造明亮、舒適的空間,讓戒治者在放鬆的環境下,找回健康的生活狀態。圖/梁嘉容 攝協會推廣組組長游雅傑表示,在戒毒過程中,引發學員動機十分重要,必須先針對個案,了解其接觸毒品原因;釐清個案背後吸毒動機,增強戒毒行動。舉例來說,大多數學員願意開始戒毒契機,多是受「家庭」因素影響,協會也會定期舉辦家庭日,邀請學員及其家屬共同參加,促進家庭關係的同時,也協助學員回歸健康生活。從兩者合作的三年來,台北地檢署緩起訴案件共計362件,若在緩起訴期間發現再犯或表現不佳,將撤銷緩起訴、再次進入司法起訴程序。而在這300多件緩起訴個案裡,有191件被轉介至解癮戒毒協會進行「赴命戒癮治療」,其中撤銷緩起訴案件比例為約三成,相較未轉介至協會的案例,撤銷緩起訴比例近六成,明顯可以看出,透過民間團體的介入與協助,更有效幫助戒癮者逐漸遠離毒品危害。<b>改革之路 <b>── <b>毒品法庭在美國的司法體系中,設有專責處理毒品案件的「毒品法庭」,由專庭法官依個案情形,決定分發至醫院戒癮或監禁處刑。在此制度下,還配有個案管理師(似台灣司法制度中的「觀護人」角色),追蹤個案成癮程度、用藥情況,於法庭上提供意見、法庭後持續追蹤。這樣的施行做法,除了納入生理層面的戒癮,也提供心理治療、甚至是療程結束後的復歸社會計畫。而在整段戒癮過程中,個案若表現良好,法官便給予適當的獎勵,像是給予驗尿費補助;但如果表現差強人意,法官就可以決定延長戒癮期程或改變處罰方式。數據顯示,參與毒品法庭計畫的個案,在計畫完成一年後,再犯率降低了5%至25%。這對長期以來,僅以法律進行約束懲罰的台灣來說,也許是可以借鑒的一條改革之路。去年林達提出仿照美國設置「毒品法庭」觀念,獲得部分尋求改革聲浪的贊同。他表示,國內大多數法官業務繁重、待審理案件眾多,相對於其他的「重大犯罪案件」,吸食毒品這樣的違法行為,自然不會依照個案多元的背景、用毒原因,一步步細細審理、做出最適切的判決;大部分的吸毒者也就理所當然的流至「戒治所隔離」的處分,導致監獄裡有一半以上人口全是因「毒品犯罪」而入獄。林達因此建議以毒品專責法庭的形式,結合觀護人、社工師、心理諮商師、民間團體等不同領域專業人員進到體系中,真正了解個案背後不同的用毒情況,協助控制毒癮、復歸社會。邱泰淵卻指出,以台灣現今的環境而言,社工師、心理諮商師縱有豐富經驗,但低薪、高壓力的工作現實,實在難以支撐設立毒品法庭所需的人手;若要特別編列預算成立政府機關輔導戒治者,他說:「不如用這筆錢補助庇護工場、宗教團體,或是更生人協會,給他們多一些支持。」不過游雅傑主張,一旦中央願意進行法令改革,相關的民間團體、人力資源必然會應運而生、注入到戒毒體系行列。不過林達嘆道,目前大多數法官對於施用毒品者,立場多向兩極化:一是照現行法律制度走,對於吸毒者進行懲戒、判罰入獄;另一方則贊成除罪化,把吸毒個案交給衛生福利部處理。「一個穩健的改革是走在折衷的道路上。」林達面對這樣的現象,輕輕地說著。無論是毒品法庭或者民間團體、多元課程與療法的涉入,他認為,在現階段僵化體制之外,對於任何的聲音與嘗試都應該抱持開放的態度,接受每一個可能激發改變的機會。
毒品喻廣告 《地下女伶》諷文創產業失焦
藝文
第1599期
毒品喻廣告 《地下女伶》諷文創產業失焦
2015-05-28
林冠維飾演阿傑(後),詮釋吸毒者吸食毒品後,神情恍惚地觀賞夢夢的舞蹈。 圖╱狀聲劇場提供【記者陳詠俞桃園報導】狀聲劇場21日至23日於中央大學黑盒子劇場演出首部獨立製作舞台劇《地下女伶》,以女舞者「夢夢」比喻藝術本質,毒品則隱喻現今文創產業浮華的廣告手法,藉安排吸毒者觀看夢夢跳舞的情節,暗諷商業已凌駕於藝術之上。舞台上,飾演阿傑的演員、中大經濟系學生林冠維吸食毒品「Dreamer King」後,臉上露出傻笑,身子左右搖擺,倒地失去意識。而後燈光聚焦於一旁的女舞者夢夢,夢夢提起裙擺,竭力伸展肢體,舞出魅惑的姿態。阿傑在意識模糊間看見夢夢的舞蹈,為之瘋狂。女藥頭刻意安排夢夢表演,讓吸毒者誤以為她是藥物產生的幻覺,繼續沉醉在Dreamer King中。導演許家華表示,女舞者夢夢象徵純粹的藝術,而毒品象徵文創產業過度的宣傳。他提到,現今商業利益掩蓋藝術的本質,生活中有太多外在、感官性的東西,「但大家往往只追求外表,不會看到內在重要的元素。」就像劇中吸毒者因幻覺而無法純粹欣賞夢夢的演出。劇中,角色立場不同,對藝術也有不同的解讀。飾演藥頭吳姊的中大中文系學生陳薏先說:「吳姊在劇中的立場像是現今商人的角色,對她來 說,藝術沒有產出,不算是產業,是不切實際的東西。」吳姊將夢夢的表演視為毒品Dreamer King的一部份,如果沒有毒品,夢夢的舞蹈將一文不值。而阿傑則是藝術的追求者,但卻受毒品迷惑,暗喻大眾在追求藝術的過程中,可能因沉迷外在感官享受,錯失最純粹的表演。此外,此劇利用舞蹈詮釋夢夢內心的情緒轉變。起初夢夢只是為了滿足明星夢,在吸毒者前舞蹈時,並沒有展現過多情緒,舞蹈以魅惑、歡快的風格為主。但當夢夢發現Dreamer King並不是她原先認為的安眠藥,而是毒品,她產生質疑,認為眾人推崇的只不過是幻覺。她痛苦的自問:「如果沒有那些毒藥,誰還會為我瘋狂?」飾演夢夢、中大法文系學生高婕解釋:「前面的舞碼對夢夢來說,只是單純為表演而表演。但到了中間那一段,夢夢所舞出的是內心的掙扎與糾結。」舞台上,夢夢表情哀戚,不時伸長雙手,動作緩慢卻緊繃,舞出遭到束縛卻渴望自由的心情。觀眾、中大光電科學與工程系學生何璥如說:「那種想要表達尋找跟釋放的情緒,在她肢體呈現上,給我很大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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