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AA釋新規 開放學生運動員自由獲利
【記者王薇妮綜合報導】「國家大學體育協會(National Collegiate Athletic Association, NCAA)」10月30日通過新規定,讓全美大學生運動員能以個人的姓名、形象、肖像權賺取代言費,是為美國大學運動產業發展上歷史性的一大步。大學生運動員能否以個人身份獲利爭議已久,9月30日在加利福尼亞州通過法案《公平報酬遊戲法(Fair Pay to Play Act, SB 206)》,允許大學生運動員能透過代言獲利後,對NCAA造成不小的壓力,迫使原本致力區隔大學運動與職業聯盟的NCAA重新審視此規定。 國家大學體育協會於推特發表聲明,表示協會必須擁抱改變,以提供大學運動員最好的歷練。 圖/取自國家大學體育協會官方推特帳號美國的大學運動發展蓬勃,根據NCAA公布的2017與2018年財務報表顯示,兩年皆約有10.6億美元(約新台幣322.4億元)的收入,多用來補助各大學運動場館的建設維修、運動產業相關研究、獎學金等。過去,NCAA為維護大學運動的業餘性,禁止大學生運動員以個人身份獲利,因此即便運動員因表現亮眼而擁有高人氣,也無法透過代言得到額外收入。加州大學爾灣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rvine, UCI)女子足球隊成員麥迪遜・紐森(Madison Newsom)表示,大學生運動員在場上必須將自身能力提升到職業水準,「無論是『業餘』一詞,或是學校從我們身上獲利的行為,對於我們付出的努力與在場上的表現而言都是不公平的。」 國家大學體育協會熱門賽事門票要價不菲,如2月男子籃球決賽,因備受矚目明星球員錫安・拉提夫・威廉森的參賽,讓門票價格從原本的67美元(約新台幣2041元)炒到幾千美元。 圖/取自杜克大學男子籃球隊官方推特帳號(非該場比賽)儘管在加州通過《公平報酬遊戲法》後,NCAA曾警告可能將禁止加州的大學運動員參賽,但在輿論不斷沸騰下,協會仍於10月30日同意全美跟進加州法案。根據美國《CBS新聞(CBS News)》報導,新規定通過後,媒體預估明星大學運動員每年將會有上萬美元的收益入袋。專家也表示,大學運動場上未來的市場潛力不可限量。新規定的實施看似受到大眾與大學生運動員普遍支持,但也有人持不同看法。自由大學(Liberty University, LU)啦啦隊成員尼可拉斯・米尼(Nicholas Mini)認為,法案通過模糊了業餘與職業的界線,「付錢給學生運動員可能使他們對金錢的關心程度多於教育本身。」而即將進入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UCLA)男子棒球隊的卡森・耶次(Carson Yates)則說:「我很有興趣看看大學運動場商業化後的金錢鬥爭。」他期望大學運動員能繼續為自己嚮往進入的大學努力,而不是挑選能賺最多錢的那間,「我能預想到付最多錢的學校會得到最好的運動員,但我希望這樣的事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