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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午餐為什麼糟?自由競爭市場下,夾縫中求生存的團膳廠商
專題
第1747期
營養午餐為什麼糟?自由競爭市場下,夾縫中求生存的團膳廠商
2021-04-29
【專題記者陳品融、李加祈、廖澄妤、張華真綜合報導】清晨五點多,廚工們戴起髮網、口罩、手套和圍裙,全副武裝走進廚房,著手準備學童的營養午餐。洗菜、切菜、洗米和處理肉品同時,另一旁的烹煮區也開始忙碌,廚工們拿著半米長的鏟子在大鍋中翻炒,一鏟一拌,蒸氣竄出,他們用盡全身力量翻起底部食材,防止糊鍋。待食材上色、熟透,食品檢驗員拿出檢測儀,確認菜品已達殺菌溫度後起鍋。料理舀起瞬間,一場廚工與時間的賽跑開始,為確保菜餚溫度和新鮮度,起鍋、分裝、疊上推車到送進貨車,分秒必爭。 食材烹煮完成後,配膳人員排成一列,井然有序地分裝成餐盒。 圖/陳品融攝 早上10時,一箱箱營養午餐已分裝完成。將午餐搬上車之前,工作人員用吹風機吹縮熱縮膜,以穩固箱子。 圖/廖澄妤攝「對學生來講,營養午餐是一天之中吃得最齊全、營養成分最重的。」台北市立介壽國民中學家長會長宋全娟指出營養午餐的重要性。然而長期以來,學生營養午餐備受不美味、不營養和不安全等質疑,團膳廠商身處產業鏈中重要的一環,卻難單方面改善品質,使非議之聲從未平息。在提升品質的路上,眾人為何步履維艱?這背後究竟隱藏了哪些根本的難題?<b>少子化致團膳廠商利潤遞減 轉型不易將成夕陽產業今年年初,內政部公布全台出生與死亡人口正式出現死亡交叉(註1),少子化的腳步已逐年逼近營養午餐議題,對於本就經營不易的團膳廠商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註1:指全年度死亡人數超過出生人數,人口「自然增加」出現負值。 攤開台北市餐盒食品商業同業公會會員手冊一看,公會於民國94年時尚有28個會員,至今僅剩下九個。理事長高嘉鴻說明,雖然台北市學校會吸引外縣市學生前來就讀,但營養午餐需求量仍有減少趨勢,尤以小學最為明顯。「對中小型廠商的影響真的很大,有的業者在去年或前年招標時,他的學校數明顯下降很多。」 都市都難逃少子化浪潮的侵擾,更遑論偏鄉地區。「有個高中的機械科,之前可能一個班招收30幾人,但是去年可能是15個人,今年只剩八個人,人數銳減非常多。」在南投縣經營玖玖餐盒食品廠的潘靜怡如此說道。偏鄉團膳需求量本就不大,碰上少子化,潘靜怡說,過去每日還能供應5000多餐,幾年下來平均減少了1500餐。屏東縣福晟有限公司老闆阮專銘進一步說明:「學校要廢校有一定的步驟,主要減少的是學生人數。所以當我們送的學校還是一樣多的時候,他的規模經濟就會變小。」此外,屏東的科技廠、工廠數量少,廠商較難承接學校營養午餐以外的訂單,轉型更加不易。少子化所帶來的衝擊,也可能進一步加劇市場競爭,造成「大者恆大,小廠商遭淘汰」的結果。高嘉鴻舉例,台北市受限於高昂的人力、租金成本,團膳業者多屬中小型,長年飽受來自新北市大廠商的競爭壓力。大享食育協會祕書長黃嘉琳擔憂道:「不論是誰壟斷市場都不應該,其他的中小型企業也該有生存空間,才會彼此良性競爭,(對團膳市場)比較健康。」若市場上只剩下大廠商,還可能帶來品質的隱憂。前團膳業者阿添(化名)表示,大廠商的弊病在於供餐量大,凌晨就必須開始備餐,當食物送達學生餐桌上時,早已不新鮮,甚至引發食安問題。「我聽過最誇張是凌晨兩點開始煮,你覺得這能吃嗎?」他質疑。高嘉鴻則舉日本的例子作為對比,為確保營養午餐品質,日本規模最大的給食中心一天頂多供應兩萬餐,但台灣的大廠商每日供餐量卻可達三至六萬。 屬於中型廠商的宮保王食品有限公司,目前大約接20所學校的單,每日清晨5時開始備餐,10時半陸續出發送餐。 圖/陳品融攝非都市地區的競爭雖不至於加劇,廠商仍得承擔利潤降低的事實。阮專銘舉例,硬體設備及人力皆有固定成本,洗菜、切菜等初階工作人員雖能適時調整,依舊不敵收入減少的速度。潘靜怡則補充,近幾年員工薪資、原物料價格不斷調漲,「桶餐一樣要用那些東西,我必須要請的廚媽還是那些人,我的營業額當然是逐年遞減。」身處夾縫中,廠商們只得咬牙撐下去。「團膳受到少子化衝擊的現象是勢所必然,甚至有人直接說這是夕陽產業。」黃嘉琳說道。面對如今的情勢,廠商們皆得想盡辦法才得以生存,也有部分人被逼得退出市場,正如潘靜怡口中的例子:「去年八月我們這裡就有一家廠商,因為少子化,量不多後來乾脆就收掉、不做了。」<b>都市、偏鄉餐費不一 三章一Q政策難落實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是團膳自由競爭市場下的常態,部分廠商可能為壓低成本,而傾向使用價格較低、來源不明的食材。為強化校園餐食安全,行政院從106年起鼓勵學校和廠商在校園午餐中使用三章一Q食材(註2)。110年,政府更進一步推動全國國中小午餐全面使用國產可溯源食材,並提高每人每餐補助從3.5元至6元,也加強源頭管理和抽驗。註2:使用三章一Q(台灣有機農產品標章、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及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及生產追溯標示 QR Code)的學校及團膳業者,可以拿到每人每餐3.5元的補助金。三章一Q政策一改團膳低價採購策略,融入食材溯源概念,盼能讓學童吃到來源明確的國產農產品。對部分團膳廠商而言,三章一Q更是他們從競爭市場中脫穎而出的關鍵,高嘉鴻以自身負責的宮保王食品有限公司為例,多年來使用產銷履歷食材已成為宮保王特色,這讓規模不大的他們,得以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突破重圍、繼續生存。 宮保王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可溯源的有機蔬菜。執行副總高嘉鴻表示,如今面臨新北市的大廠競爭,宮保王發展出特色,才能在市場上生存。 圖/廖澄妤攝然而,政策屬獎勵機制,並非全國統一規範,各家團膳廠商能決定是否使用認證食材,在全台22縣市營養午餐價格皆不同的情況下,餐費較低地區可能不易執行。潘靜怡提到目前中南部餐費約為每人每餐35元,「你去外面吃個自助餐,價格都比我們高,他們不需要三章一Q耶!」他進一步說明,食材經銷商就算未申請認證,仍能將產品賣至其他通路,不一定要賣給價格低的團膳公司,因此廠商若要取得溯源的調理、半調理食品就更加困難。價錢低、經銷商供應量有限的情況下,原為改善營養午餐品質的政策,反而加劇城鄉差異。潘靜怡不禁反問:「價格沒有統一,但要求全台灣所有的團膳業者要落實採購三章一Q,不是很好笑嗎?」,她認為需增訂全國一致價格,廠商的食材品質才會相同。對此,立法委員林奕華回應,各縣市取得食材的成本不同,較難統一價錢,但他建議未來可訂出一個區間,「依據不同的縣市、不同的廚房模式,而有不一樣的結果。」薪水低、工作辛苦 團膳產業陷缺工困境偏鄉學校除了因價格導致食材採購不易,也常因地處偏遠陷入難招到團膳業者的窘境。對此,行政院會1日通過「推動偏鄉學校中央廚房計畫」,期望將鄰近的偏校整合成校群,達成規模經濟,吸引廠商進駐。不過,高嘉鴻認為,硬體設備建成後,營運才是重點。論規模,中央廚房還是不如都會區的大學校,若沒有廠商願意進駐,仍舊是一場空談。黃嘉琳更直言:「這是沒有打到痛點的做法。」就算中央廚房真能吸引業者,還是沒有解決團膳廠商所面臨的根本問題——廚師人手不足。缺乏人力是團膳產業的共同困境,不只偏鄉中央廚房恐招不到人,工廠位於台北市的高嘉鴻也說:「聘人是我們很大的問題。」由於團膳工作辛苦,且薪水不高,難吸引台灣人就業。高嘉鴻坦言,需僱用外籍移工已是業界的普遍現象。「我可能切一籃30斤的青菜全身就濕了,因為(廚房)裡面沒有冷氣啊。」阿添談起過去的工作經歷,說:「我不可能讓我的孩子做這個行業,太累了。」高嘉鴻也提到,廚房環境濕熱,而且廚工從清晨五點左右就得開始備餐,比一般人的上班時間足足早了四小時。種種辛勞使年輕人越來越不願意投入這個產業。 在宮保王食品有限公司,廚房人員的工時為凌晨5時至下午2時。團膳產業人力需求大,卻因工作辛勞而招工不易。 圖/廖澄妤攝更令人打退堂鼓的,是低廉且不穩定的薪資。黃嘉琳指出,有些廠商寒暑假不供餐,沒有營收便難以給薪,因此傾向以臨時工的方式聘人。這類非以正職身份受僱的廚師,領的是日薪或時薪,換算下來,每月所得甚至不及基本工資,也無法享有合理的勞健保。需要養家活口的人自然不會選擇這份職業,或僅僅將其作為轉換跑道時的過渡工作,一找到新東家就辭職,形成團膳產業缺工的惡性循環。即便要求廠商將廚師視為正職員工,給予合理的薪資與福利,「老闆可能會雙手一攤,說:『請問我的錢從哪裡來?』這個是結構性的問題。」黃嘉琳感嘆。現行體制下,團膳公司彼此競爭,生存不易,在聘僱人力時也有其苦衷。林奕華則認為,廚工的勞動權益問題值得重視,可以透過公聽會討論,供政府參考。午餐專法未解廠商困境 專家建議仿效日本做法台灣目前的營養午餐規範散落於《學校衛生法》以及行政規則,尚未有專門法源讓政府直接介入,無法改善廠商於自由經濟市場中面對的問題。不過自108年起,立委黃國書等人陸續提出《學校營養午餐法》草案(註3),16日重提《學校飲食營養促進法》草案,試圖改善營養午餐品質不均的問題。但目前法律草案以學童權益出發,規範內容仍未能解決廠商所面臨的經費與人力短缺困境。註3:但由於立法院屆期不連續審查的規定,108年的《學校營養午餐法》草案,不會繼續被審查。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3條規定:「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不予繼續審議。」高嘉鴻與黃嘉琳不約而同認為台灣可以借鏡日本營養午餐的運作模式,日本的營養午餐多由隸屬地方政府的給食中心負責,而非民營的團膳公司。給食中心概念類似台灣的中央廚房,人力由政府直接聘雇。黃嘉琳表示,給食中心員工的薪資合理,且享有勞健保,因此比較不會面臨缺工窘境。 另外,日本能維持全國各校營養午餐品質的原因,在於政府有效介入營養午餐產業。日本早於1954年訂定《學校給食法》,法律明定由家長負擔食材費用,烹煮、運送等其他費用則由政府協助,才能解決城鄉餐食的品質落差。高嘉鴻建議,台灣應比照日本作法,「回到午餐品質,最重要的是午餐費用需要清楚。」面對結構性問題,黃嘉琳也認為,「還是要有中央政府法令的介入,(提升營養午餐品質的行動)才可能奏效。」 台灣許多學生自備碗公、便當盒盛裝營養午餐。宮保王食品有限公司執行副總高嘉鴻表示,日本政府會提供菜、飯分裝的餐具,設計精緻,營養午餐涵蓋飲食、美學教育。 圖/廖駿愷提供台灣團膳廠商成為結構性問題的代罪羔羊,在營養午餐自由競爭的市場下,他們背負罵名,種種挑戰卻難單方面克服,有待政府、立委、廠商與家長各方深度溝通。正如黃嘉琳所說:「我們每次講營養午餐不好吃,都說團膳業者是吸血鬼,但要讓他們有機會來講他們在工作上的困境。」而在這問題獲得改善之前,每日清晨他們還是一如既往走進廚房,拿起湯勺,埋首高溫、嚴峻的工作環境中,趕在中午前將熱騰騰的餐食送進學童的餐盤。
印尼新就業法藐勞權 工運遍地開花
國際
第1732期
印尼新就業法藐勞權 工運遍地開花
焦點
2020-10-15
【記者吳季柔綜合報導】印度尼西亞(以下簡稱印尼)政府以改善疫情重創的經濟條件為由,通過《創造就業綜合法(Omnibus Law on Job Creation)》,卻遭「印尼工會聯盟(Indonesian Trade Union Confederation, KSPI)」等工會組織質疑為吸引外資而縮減勞工權益。工會組織自6日始在各大城市進行為期四天的罷工行動,約有200萬名勞工響應。首都雅加達的大學生也在「印尼全國大學生執行委員會(Indonesian Student Executive Board Alliance, BEM SI)」的號召下加入抗爭。各地衝突逐漸升溫,民眾投擲石塊、縱火,而警方也以催淚瓦斯鎮壓,罷工逐漸演變成全國暴動。 印度尼西亞議會通過《創造就業綜合法(Omnibus Law on Job Creation)》後,全國各地的工人於6日至8日舉行罷工,成千上萬的學生也上街抗議表達支持,與警方爆發衝突。8日,在一場雅加達舉行的抗議集會上,學生們警告同伴防暴警察與他們發生衝突。 圖/馬斯特・伊爾漢姆提供《創造就業綜合法》共修改79條舊法,大幅修改勞動條件,如降縮資遣費、放寬加班工時、廢除縣市級別最低工資。資方也可以長期雇用契約勞工,降低解僱門檻。此外,環保團體不滿勞動新法鬆綁環保法規,為保護印尼雨林生態加入抗議行列,要求重新修法。印尼全國大學生執行委員會則發表聲明,指出政府強行通過勞動新法有違印尼憲法,侵害憲法保障的人民發言權、生命權與環境權,嚴厲譴責政府與人民代表違背全民的信任。 7日,印度尼西亞丹格朗市,一名勞動示威者舉起拳頭抗議《創造就業綜合法(Omnibus Law on Job Creation)》。在首都雅加達有3000多人抗議,其他城市示威規模較小。 圖/迪塔・阿朗卡拉提供安達拉斯大學(Andalas University, Unand)學生伊克山・古恰諾・祖爾菲卡爾(Iqshan Guciano Zulfikar)擔任印尼全國大學生執行委員會印尼北蘇門答臘地區的協調員。他指出,大約有1萬名大學生因為對政府感到失望而走上街頭,「政府沒有聽取改變工作機會與勞動綜合新法等人們的願望。」他也表示,學生們尤其不滿政府迎合外資的行為。他認為《創造就業綜合法》降低外商人事成本,將使印尼學生面臨不利的工作處境,「我們拒絕印尼受到外國人的控制。」面對印尼低薪的就業環境,祖爾菲卡爾感到憂心。穆拉瓦曼大學(Mulawarman University, Unmul)學生穆罕默德・阿克巴爾(Muhammad Akbar)指出印尼年輕人的就業問題,「工作數量少於高中或同等水平,以及大學畢業的年輕人的數量,導致年輕人失業。」印尼全國大學生執行委員會主席雷米・哈斯蒂安(Remy Hastian)表示,《創造就業綜合法》會大幅加劇印尼年輕人的就業困境。 雅加達約有1萬名大學生響應印尼全國大學生執行委員會(Indonesian Student Executive Board Alliance, BEM SI)的號召,於7日走上街頭,爭取勞動權。 圖/伊克山・古恰諾・祖爾菲卡爾提供印尼總統佐科・維多多(Joko Widodo)主導《創造就業綜合法》修法,透過鬆綁勞動與環保法規,吸引外資進入印尼市場。據《中央社》報導,他否認新法廢除最低工資與環境影響評估,並認為抗議行動是因為人民不了解新法內容,受到社群媒體的假訊息誤導。他呼籲對新法不滿的民眾可以向憲法法庭要求審視這部法律。
匈牙利上街反新法 學生控:「新制恐壓榨勞工權益」
國際
第1694期
匈牙利上街反新法 學生控:「新制恐壓榨勞工權益」
2018-12-27
【記者徐佳渝綜合報導】「聖誕節,我只想要一位新首相!(All I want for Christmas is new prime minister.)」聖誕節前夕,抗議民眾穿梭在冷冽的布達佩斯街頭,他們在鳴笛聲之間舉著抗議布條、高喊口號。匈牙利近期爆發今年最大規模的抗議行動,抗議民眾反對匈牙利總理奧班.維克多(Orbán Viktor)政府的新版《勞動法》(以下簡稱新勞動法」,使勞工權益大打折扣。 許多民眾及學生前來支持勞工階級,抗議「奴隸法」中不對等的勞資關係。 圖/學生工會提供許多匈牙利民眾控訴新勞動法使勞工權益受損,稱其為「奴隸法(Slave Law)」。新勞動法內容包含,勞工每年加班時數上限從250小時增加至400小時,且雇主發放加班薪資的年限也從原本的一年變為三年,若勞工在三年內離職或被解雇,更可能無法領到加班費用。不對等的勞資關係激怒匈牙利民眾,反對黨、匈牙利工會組織及民間的抗議活動接連而起,各個年齡層的民眾都投入抗議行動。 抗議學生坐在椅子上,手中握著「聖誕節,我只想要一位新首相」的板子。 圖/學生工會提供12日,匈牙利議會批准通過新勞動法,引發人民的怒火。民眾也在當天組織抗議遊行,但原本和平的集會在午夜時刻卻演變成警民之間的衝突。參與者、就讀中歐大學(Central European University, CEU)的皮耶.加羅(Piret Karro)分享,當時他看到警方排成一列人牆,還利用催淚彈驅離仍在抗議的民眾,部分人群更在草地上點燃火苗想引起注意,場面混亂。他也表示政府無視人民訴求,對此感到相當遺憾。 抗議學生舉著「解放學生,解放勞工」的布條字樣,在寒冷的天氣中傳達訴求。 圖/學生工會提供學生組成的抗議組織「學生工會(Hallgatói Szakszervezet)」表示,新勞動法限縮勞工的權利,「加班時數的增加,壓縮勞工休閒時間,且勞工罷工還必須徵求資方的同意。」學生工會認為,面對這樣的勞資困境,學生有必要和勞工站在同一線。而參與者加羅則提到,政府為了迎合跨國公司,才頒布新勞動法,罔顧勞工權益。他更補充,新勞動法將會影響勞動者的經濟及身心狀況,更可能連帶影響其家庭。 遊行中可見多名警察在人群旁待命,適時維持抗議現場的秩序。 圖/嬡斯特.高爾溝吉提供雖然正值聖誕節期間,許多民眾仍積極參與行動。在16日的抗議當中,民眾更以「祝總理聖誕節快樂」為名遊行,諷刺地表達不滿。參與者、布達佩斯考文紐斯大學(Corvinus University of Budapest)學生嬡斯特.高爾溝吉(Eszter Galgóczi)分享,不同政治立場的民眾上街,為同樣的理由肩並肩傳達訴求,讓他相當感動。他也指出,從去年開始匈牙利政治就少有反對黨,「這些對於執政黨的抗議行動,讓我們產生改變的希望。」 抗議民眾舉著「學生和工人反奴隸法」的布條遊行,現場也有人施放煙霧彈增加隊伍的矚目。 圖/學生工會提供20日,匈牙利總統艾德.亞諾什(Janos Ader)簽署法案,將新勞動法正式納入法律中,這個舉動再次引發民眾反彈,隔日有大約7000名民眾遊行至總統府官邸抗議,抗議更以「跟總理道謝」為由進行。此遊行也是今年最後一場,但抗議民眾表示,明年仍不會停止向總理表達訴求。
薪資與休假不可兼得? 宅配員背後的血與淚
專題
第1680期
薪資與休假不可兼得? 宅配員背後的血與淚
焦點
2018-06-14
<b>【專題記者林曉榆、陳星彤、葉穎樂、柯宜妤綜合報導】身著背心,頭戴鴨舌帽,手裡拿著或大或小的包裹——這大概就是宅配員給人的印象。宅配員隨處可見,他們載著貨物穿梭大街小巷,不僅讓貨物在各地順利流通,也常常扮演將幸福送到人們手中的角色。不過對許多人來說,按時將貨物送達是宅配員的本分,卻很少人會思考習以為常的便利,是否是一群人用血汗與掙扎換來的? 隨著網路的發達,人們的消費場域漸漸由實體轉到各式網路平台,宅配員也因而與我們的生活變得更加密切。圖/林曉榆攝<b>宅配員隨時「On Call」 挑戰耐心與體力極限早上八點,大部分人準備出門前往公司上班,有一群人卻反其道而行。因為對宅配員而言,離開上班打卡的地方,一天的工作才正式開始。在講求快速、精緻化配送服務的現在,顧客送出訂單時,宅配員的任務就開始了,他們小心翼翼地開著貨車,打電話通知收貨人準備,再親手遞交貨品。網購頻率高的人可能會發現,往往都是向同一位宅配員簽收物件,知名物流公司前正職宅配員高先生說明,公司會分配送貨區域,但不會限制員工的路線,而每個宅配員熟悉負責的區域後,都會找出最適合自己的送貨順序,「不然一下送這邊、一下送那邊很沒效率,會送不完。」來自同間物流公司的兼職宅配員陳先生就表示,工作久了自然會記得各戶在家的時間,因此會根據經驗調整路線和送貨順序。但陳先生也坦言,行程常會因為收不到錢而被打亂,早上送貨就常被店家以剛開市沒有現金為由,要求下午再去一趟,「可是我下午還有別的貨要送,要收其他店的貨 ,但還是得特別為了他繞一大圈。」高先生也苦笑著分享特別的送貨經驗, 「客人在打電動無法中斷,我就站在門口等他十分鐘。」高先生進一步說明,宅配員每天早上會先將大大小小的包裹按照路線疊好,再出發上路送貨。儘管任職的物流公司允許他們可以不收或不送超過20公斤的包裹,但身為一個宅配員,不論天氣多寒冷或多炎熱、客戶住的樓層有多高,都會有一定要把物品送達的使命感。陳先生也補充,其他物流公司不會規定一定要送上樓,但客人託寄貨物的大小和重量也就不會受限。如此看來,從理貨到送貨,宅配員為工作付出的心思與體力都超乎想像。 體力是宅配員工作中的一大挑戰,不僅搬運的貨物量繁多,有時還需要將重物扛上樓。圖/陳星彤攝<b>低底薪促加班潮 員工積極送貨拚獎金 現代物流發達,每逢農曆春節、端午節、中秋節,許多民眾都會使用宅配寄送禮品,網路平台也常舉辦購物季,優惠價格讓訂單在短期內大量湧入,這些時期就是宅配業的旺季。高先生就說明,各地的營業所早上會外包聘請工讀生整理貨物,但旺季貨物量太多時,公司會要求宅配員提早上班,幫忙整理貨物,「過年期間四、五點上班都是有的。」 每逢節慶,網路購物平台都會實施促銷來吸引消費者,宅配員的送貨量因而大增。圖/陳星彤攝其實就算不是貨量暴增的旺季,加班也是宅配員的日常,一方面是平時貨量就很多,一方面是為了賺取更多薪資。然而為符合《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宅配員不能無上限的加班或送貨到半夜,物流司機許一凱點出同業的煩惱,「比起休息,有些員工其實更想賺錢。」物流業勞動權益自救會長曾堉誠表示,每家物流公司的薪資結構不同,像有些公司底薪低,要靠抽成獎金或超時津貼來提高收入,他領過最低的底薪是一個月900元。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統一速達分會總幹事王浩透露,當沒有穩定的底薪保障,薪水就很容易隨貨量劇烈變動,因此大部分人會希望能調漲底薪。而根據他的觀察,底薪低導致同事們較不重視休假,因為放假就意味著沒有收入,「做越多才賺越多,很多宅配員都不在乎有沒有過勞。 」單以底薪來看,黑貓宅急便被同業私下笑稱是資優生,王浩就說:「大公司制度健全,相對比較合法,也許不能多賺,但大家比較有休假觀念。」他也常聽工會成員分析,儘管黑貓的底薪高,但額外的福利或津貼卻較少。另一方面,黑貓的集配獎金以往有700件的低標限制,發放時也會打八折,現在雖然取消這兩項規定,但常溫類型物品的單件獎金從2.4元調整為1元,有些人實際拿到的獎金反而降低了。王浩解釋新版制度沒有貨量門檻,但送貨量高的員工會吃虧,薪水減少太多的員工就會提出申訴,希望工會協助處理。不過他也表示現況有些尷尬,「畢竟改制後還是有人獲益,只要不是所有人都反對,就不會有大規模的抗議,公司其實很聰明。」<b>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勞基法本意喪失?除了公司內部的制度,宅配員排班也受到勞動法規規範。《勞動基準法》第36條中規定,勞工每七日應休息二日,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以保障勞工休息的權利。若勞工連續上班六天,第六天時公司必須支付休息日的加班費,在107年1月修法以前,此加班費未滿四小時以四小時計算。由於換算下來常常是接近兩倍的薪水,許多公司為了節省成本,便會避免員工連續工作六天。在網路發達的現代,購物不再受店家的營業時間限制,消費者只要連上購物網站,24小時都能下訂商品。在這樣的情況下,更需要宅配員隨時待命,在指定時間內將貨物送到顧客手上。「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公司都會馬上做應變」高先生回憶當時公司常讓員工休「日、三」或「日、四」,來避免支付高額加班費。但他認為將休假拆開後,休息的效果並不好,而且有時貨太多,長官會要求以「幫忙」的形式去上第六天班,表示會再找機會補工資,常常班還是排滿。另一方面,自92年起,勞動部陸續宣布營造業、港埠業、電信業等行業得採行「八週變形工時」(註1),去年物流與宅配業也被納入其中。(註1:根據勞動部公告,目前適用八週變形工時行業包括製造業、營造業、遊覽車客運業、航空運輸業、港埠業、郵政業、電信業、建築投資業、批發及零售業、影印業、汽車美容業、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機車修理業、未分類及其他器物修理業、洗衣業、相片沖洗業、浴室業、裁縫業、其他專學科學及技術服務業、顧問服務業、軟體出版業、農林漁牧業、租賃業、自來水供應業、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之行業、汽車貨運業、攝影業中婚紗攝影業及結婚攝影業、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0條,這些行業的雇主得將八週內的正常工作時數重新分配,休息日也可以在八週內彈性調整,就算公司讓員工連續上班六天也不需支付加班費,因為只是將正常工時集中。王浩提到這造成許多宅配員要連續六週都工作六天,對體力與視力的負荷都非常大,衍生不少過勞問題,就算後兩週休假較多,身體狀態也很難恢復。 依照《勞動基準法》的規定,目前適用的八週變形工時的勞工,每七日中仍應有一日例假,也就是所謂的「七休一」,但政府正討論鬆綁七休一,陸續將特定行業列入七休一例外。王浩指出若是開放七休一例外,連續上班12天都是合法的,也不需要支付加班費。他表示現在連續上班六天就已經吃不消,不敢想像連上12天的狀況,因此工會極力爭取不要開放七休一例外,希望即使貨量再多,員工一週仍至少可以休息一天。王浩進一步說明,交通部原先考慮運輸業者特殊行業性質,傾向鬆綁七休一例外,然而4月才發生司機連續上班22天,過勞駕駛導致國道員警殉職的事件,所以勞動部暫時不敢開放。而根據《上報》去年的報導,政府公布的物流業勞檢違規名單中,違法項次最多的知名物流業者,三年半的時間就被判罰178萬元。而根據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資料庫,該物流公司違反了「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等規定,累積至目前罰款金額已高達208萬元。王浩感嘆很多物流企業原本就仗著規模龐大,被罰款上百萬也不怕,現在宅配業適用八週變形工時,更直接讓資方免於受罰,若七休一例外再通過,公司將能合法地要求員工連上多天班。<b>員工力薄難爭權   工會助協商勞權「以前一個月光加班費,就有一到兩萬。」高先生表示以前為了賺取加班費,部分員工送完指定件數後,會選擇繼續送貨。但一例一修實施後,員工的加班時數被嚴格限制,雖然現行《勞動基準法》單月加班上限已改為54小時(註2),但高先生指出宅配員的收入還是大不如前。他也指出新制對宅配業的「老鳥」影響較小,「有家庭的人會比較想休假,他們賺夠了也不覺得缺錢。」相反地,對於缺錢想打拚的人而言,勞基法反而限制了他們賺錢的機會。 (註2:今年一月《勞動基準法》第32條修正後,單月加班上限從46小時提高為54小時,但每三個月合計可加班時數仍維持138小時。)此外,高先生也透露「加班超過時數上限後,就不會給你錢,他們會幫你打卡下班」王浩解釋這就是業界常講的「下班打卡繼續做」,宅配業常有隱性工時。由於這些加班時數其實違反勞基法,公司即便答應會再補發工資,也很難找到名義再補發。「這個月超額,下個月還是超額,永遠都是超額的」高先生表示只有辭職才有可能補發,像他在提出離職後,雖然不用去上班,但有人幫忙打半個月的卡,以上班日薪水彌補之前欠下的加班費,公司還是避開支付高額加班費。王浩更進一步指出,對工時長的宅配業來說,一連串的修法讓他們失去了原本較為彈性的工作時間,進而引發隱形工時、補發工資等問題。雖然調查勞動處境是勞動檢查處的職責,但根據《報導者》報導,截至106年4月全國共有823名勞檢員,要面對67萬家事業單位、1000多萬就業人口,平均每位勞檢員對應一萬名以上勞工,而其中僅有337人負責勞動條件檢查的部分,相當於一人要面對近2000家事業單位。針對宅配業超時氾濫,台北市勞動檢查處技正黃小姐表示上級會定時分配專案檢查,檢查員也會如期完成上級的指示。但檢查員陳彥霖進一步說明,勞檢處業務範圍廣泛,平時不會特意抽查宅配業,「我們只會在有人舉報、申訴時才會前往檢查。」而依照《勞動檢查法》,一旦勞檢員發現雇主違法,會呈報給勞動部,並通知事業單位在法定時間內改善。不過黃小姐指出,通常職業安全問題較好處理,「超時屬於勞雇制度面,也算是人事制度,很難立即看到成效」他提到勞檢處雖然會給予資方修正的期限,但一個產業的制度牽扯太多因素,不太可能短期改變。一般勞檢處都在公務時間抽查,對此國立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劉梅君建議,「勞檢員要趁業者不知道時,在下班後一邊檢查打卡單,一邊確認員工在哪裡」必須選擇宅配員下班後的時段,才可以確認他們是否準時打卡下班,進而杜絕「下班打卡繼續做」的惡性循環。<b>不合理排班就地合法 盼改善勞動條件<b>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統計,近五年過勞致病而申請職災給付的人數有378人,其中就有50人為運輸倉儲業,為人數第三多的行業,如果再開放七休一例外,宅配員可能要12天皆連續上班12小時。王浩指出《勞動基準法》修法後,不但無法賺取以往的加班費,更要面臨合法但不合理的新排班制度,「勞基法好像反而讓不合理的事變合法了。」對此,台灣貨運倉儲產業工會發起網路連署、召開記者會,積極反對七休一例外通過,要求政府重視勞工過勞的問題。談到爭取權益的狀況,高先生無奈地表示,資方的作為並不違反新法,勞工實在沒有足夠的力量對抗公司,尤其宅配業入行門檻低、替代性也高,「你不做還有別人要做。」即便《勞動基準法》修法後衍生工時、加班費等問題,已經開始出現「有工沒人做」的情況,部分業者卻不是從勞動條件著手,而是希望開拓新的人力市場,《ETtoday 財經新聞》5月的報導便提到,路線貨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鄭豐順呼籲政府儘快開放引進服務業外勞,以解決業內司機、理貨員缺工的問題。對於改善勞動條件,目前公部門的檢查人力有限,劉梅君教授建議勞工還是要主動爭取權益。他以華夏科技大學教師爭取權益為例,由於全校三分之二的專任教師加入工會,所以能透過申請勞動部裁決等方式要求校方協商。劉梅君表示這就是勞方內部團結,成功進行勞資協商的案例。劉梅君進一步分析現在宅配員的難處是部分員工想賺取更多加班費,部分員工希望合理休假,雙方有各自的立場,導致資方有很多可以離間的機會,但現在兩種需求都無法被滿足,勞方應以達成內部共識為首要目標。他建議或許可擬定有「加班較多」或「休假較多」兩種選擇的制度,讓員工能各取所需。勞方一旦團結,不僅聲量大,透過工會也能避免個別勞工被事後清算,如此一來才有可能和資方公平協商,進而爭取勞動條件。總體來說,根據現行法規,宅配員的薪資待遇與合理休假難以兩全,因此勞工團結一方面較有籌碼與資方談判,一方面有足夠力量促使勞檢機制完善發揮,資方改制與政府推行修法時也應有合理的配套措施,聽取各方意見並顧及現實,避免制訂缺乏彈性的制度。  &nbsp;
【社論】高教勿濫用一年一聘 應落實全面勞檢
校園
第1662期
【社論】高教勿濫用一年一聘 應落實全面勞檢
2017-10-25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1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全台各大專院校對於編制外職員,長期濫用一年一聘的問題。並呼籲主管機關對大專院校進行勞檢,別讓大學淪為「血汗大學」。依《勞基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唯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才得簽訂「有期限」的定期契約(例如一年一聘),只要是聘約結束後校方仍然會有人力需求的「繼續性工作」就應為「沒有期限」的不定期契約。目前全台大專院校職員約三萬人,其中半數為編制外職員,例如系所秘書、各處室行政人員,原則上工作內容屬「繼續性工作」,卻每年都與校方訂定一年一聘的定期契約。今年年初,世新大學職員向高教工會檢舉校方濫用一年一聘問題,經台北市勞動局勞檢確認違反勞基法後,8月起全面與編制外職員簽訂「未明定聘約終止時間」的不定期契約。然而,許多大學如政治大學、臺北大學、長庚大學、陽明大學等,類似的濫用問題仍然嚴重。同樣被點名的中原大學雖回應,從不因職員聘期結束就馬上資遣, 會採取「換約」形式繼續聘用,這樣的「換約」非但同樣無法保障職員工作權,年資採計方面也會出現問題。在不定期契約的保障之下,資方只有在符合法定事由時,才得依法解僱或資遣勞工,否則不得任意終止勞動契約。各大專院校在法律間游走,保留彈性使用人力的權力,解僱職員時便無需支付資遣費。勞工也常因擔心未來工作權,被要求強制補休、被迫超時工作等,隱忍校方各種不合理、不合法的狀況。另外,許多校方也以一年一聘為藉口,得以不累計職員年資,連帶影響到該給予的特休假及年資保障,大大降低了編制外職員整體的勞動條件。台北市勞動局雖聲明與各校有平台會議,但會議對象仍為資方,這樣循循善誘的柔性勸導並不能快速解決問題。除了呼籲檢舉外,更應該全面進行勞檢,深入調查後依違法事項罰款,還給所有勞工最基本的勞動保障,避免全台大專院校成為「慣老闆」。&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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