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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誌勞雇關係惹議 專家籲反思企業定位
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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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4期
大誌勞雇關係惹議 專家籲反思企業定位
2018-12-27
【記者何家璇、劉雨婷、高海葳綜合採訪報導】在各個大學、捷運出口、書局,常常可以看見穿著背心的銷售員,一本一百地叫賣著大誌雜誌。大智文創公司透過街友販售《大誌》,不僅增加消費者購買意願,此舉也幫助街友改善生活。《大誌》販售員高淑梅表示,自己販賣《大誌》六年,經濟狀況因此變穩定,並自信地說:「(我)也比較有尊嚴啦。」然而,大智文創雖提供街友增加收入的管道,卻未完善保障街友的勞動權益。作家徐沛然在《社企是門好生意?》一書中提出質疑,認為大智公司對街友設有販售與懲處等規則,實質上已構成勞雇關係。高淑梅透露,大智文創規定販售員在販賣時,需穿著背心、攜帶識別證,並設有地點限制,如違反公司規定,將無法繼續販賣。此外,《大誌》販售員蔡金坤也提到,若因為在街頭販賣雜誌而被警察開罰,則罰單需自行負擔。但《大誌》創辦人李取中曾表示,公司是把街友當成獨立販賣員,彼此間僅為批發關係。在法律實案中,勞動部主要根據是否具備從屬性來判斷勞雇關係。從屬性分為經濟、組織、人格三方面,其中人格從屬性是構成勞雇關係的重要指標,以公司能否對個人行使指揮命令權為判斷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專任教授劉梅君認為,大智文創對販售員設有衣著、地點等規範,可由此判斷公司理應掌握了部分管理權,無法完全否認彼此間有勞雇關係。劉梅君也提到,若街友與老闆正式成立勞雇關係,可提高街友社會安全的保障。在正式勞雇關係下,街友可享有勞健保中的老年、傷病與失業給付。但也有民眾擔心,在保障勞動權利的同時,可能使企業成本提高,造成被雇用人數減少,反倒危害弱勢族群就業機會。《社企是門好生意?》作者徐沛然對此回應,工資的提升將增加領基本薪資的勞工收入,進而刺激他們消費,促進經濟成長,「這樣又會有新的工作崗位被創造出來(尤其弱勢群體)失業率並不會增加。」企業賺取營利的同時幫助弱勢,本是雙贏的策略,但需進一步思考自身企業的定位,避免游走在營利企業與社會企業之間,才不至於忽略了弱勢族群其他權益,使原先美意蒙上陰影。https://youtu.be/h2CFia9-dGU
校訊記者缺保障 政大生爭取勞雇關係認定
校園
第1597期
校訊記者缺保障 政大生爭取勞雇關係認定
2015-05-14
政大勞促會7日和前校訊記者徐子為在行政大樓前抗議,要求校方承認秘書處與學生的勞雇關係。圖╱林子淳攝 【記者林子淳綜合報導】政治大學學生權益勞動促進會於7日偕同前《政大校訊》記者、傳播學院傳播碩士學位學程學生徐子為在行政大樓前高舉標語抗議,要求校方承認政大秘書處與學生的勞雇關係,並呼籲校方全面正視校內學生勞動之勞雇關係。 《政大校訊》是隸屬於秘書處的刊物,報導校內活動及各處室訊息。政大勞促會代表、社會系博士班學生林奕志在抗議中批評,校方聲稱校訊記者是自願學習性質,而「論字計酬方式發放稿費」、「發信要求記者採訪」及「考績制度」等皆顯示實屬雙方勞雇關係,但《政大校訊》記者卻不受《勞動基準法》保障。他並表示,若校方一直規避學生之勞務認定,他們將申請勞動檢查。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陳政亮表示,學生勞動者在校內工作,校方常以「這是學習」拒絕承認學生是勞動者,即使校方給付薪資,仍拒絕承認勞、健保等相關保障。「你要辦教育,就要好好地遵守法令」,陳政亮強調只要是勞動者,就應該要有尊嚴的工作並受國家法律的保障。 除此之外,徐子為表示,他曾因其他事務而無法採訪校方所辦活動,其單位負責人來信要求他自行找採訪代理人。他認為,校內各單位行政人員的工作內容包括撰寫活動消息及新聞稿,校訊記者等同分擔他們原有的工作。政大校訊召集人、法律系學生章凱閎對此表示,記者對各單位來信的活動通知可以選擇是否採訪,但因《政大校訊》是「提供每一位關心政大的人訊息」,如校慶、社團評鑑等在校園新聞內屬於大活動,則須報導。 對此事件政大校方回應,尊重不同意見,並檢送資料送相關主管單位協助認定。若主管單位認定確屬雇傭關係並要求依《勞基法》等規定處置,校方會依規定辦理,以確保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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